何雪松
社会工作学:何以可能?何以可为?
何雪松
西方社会工作在经历一百多年的发展之后成为一门科学,而这样的“科学化”努力为社会工作的“学科化”确立了可能前提。在此背景下,美国社会工作界近年正在热烈讨论如何将社会工作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本论文旨在加入这一讨论,提出中国可从四个方面为建构社会工作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即强调个人与社会的双重聚焦、促进科学知识与实践智慧的融合、倡导全球视野与文化自觉的结合、推动理论整合与学科对话的综合。
社会工作学 科学化 学科化
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社会工作教育发展迅猛,已经建立起从本科到博士完整的教育体系,目前中国大陆有超过300所大学开设社会工作本科专业,104所高校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点,若干学校自主增设了社会工作博士点。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在不同的社会服务领域展开且逐渐显示出专业干预的效果,社会工作的制度建设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在学术界和实务界持续推动与倡导下,社会工作已进入官方的话语体系,成为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的一部分,承担着更为宏大的使命。为此,我们更加迫切需要反思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与科学性这样的重要议题:社会工作如何呈现其专业性?换句话说,社会工作在何等程度能够比沿袭多年的传统服务方式更好地回应社会的需要?更进一步地,社会工作如何凸现科学性?社会工作又如何回应“社会”这一宏大宗旨?社会工作是否有可能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上问题实质上涉及社会工作最终如何存活于中国的高等教育市场、学术市场与职业市场。
实际上,这样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中国社会工作面临的问题,也是英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在国内语境下,社会工作常常被简化为应用社会学的分支或社会学理论的应用,这显示社会工作的专业地位与学科界限尚未得到确认。这样的质疑与诘难在某种程度上是合理的,因为至少到目前为止,社会工作的知识框架与实践体系的独特性有待进一步厘清,专业边界需要进一步明确。尽管就全球范围而言,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与职业化有了长足的进展,但社会工作较多地依赖其它学科的理论与知识而很少反作用于其它学科这一专业意象并没有实质改变。最近,美国社会工作界一批顶尖的学者热烈讨论如何将社会工作建构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社会工作学”(science of social work)。①本文希望加入这一讨论,结合美国社会工作的学科化进程,讨论建构社会工作学的可能性与可行性以及中国的可能贡献。
1.从“社会诊断”、证据为本的实践到“社会工作学”
社会工作创立初期,Flexner于1915年曾提出“社会工作是一个专业吗?”——这一触及社会工作者神经的尖锐问题,这样的直接发问激发了社会工作专业人士的专业性思考与争论,2001年美国著名的社会工作专业期刊Research on social work practice重登这一旧文,②似乎暗示社会工作专业共同体至今没有为这一问题提供令人信服的答案,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专业共同体需要不断重返的“元问题”。
实际上,社会工作界很多有识之士都致力于推动社会工作的“科学化”。里士满(Richmond)在其划时代的著作《社会诊断》中倡导:社会诊断应是一个科学的过程,社会工作者要在科学的指导下为不同人群提供服务,因此社会工作者需要进行科学的评估、诊断与鉴定。1921年斯密斯学院(Smith College)授予里士满荣誉硕士学位,这是因为,她“为这一新的专业建立了科学基础”。③
尽管以科学为目标,但社会工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凸显自己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成为“可有可无”(fish and bicycle)的专业。1973年费舍(Fischer)的一篇综述性论文给出一个社工界并不乐见的结论:个案工作在很多情况下是无效的。④可见,道德的崇高与专业的伦理不足以回应社会的质疑。为此,社会工作需要尝试回到科学的脉络里为自己寻求专业的合法性。一个必要的路径是将实践立足于科学研究,这样,重视科学研究以及强调科学指导下的实践就成为专业社会工作与传统助人活动之间的分野。
亚加拉顿与列维(1979)提出经验临床实践(Empirical Clinical Practice)这个概念以回应这一专业诉求,他们宣称要将传统实验研究方法引入临床实践,这样就可以测量和显示临床实践的效果,因此社工要采用单一被试研究设计实证评估专业干预的成效。⑤在此实践模式指引下,社工要反复采用具有信度和效度的工具测量案主的功能并根据现有的科学证据选择治疗方式。雷德(Reid)认为经验临床实践这一模式推动社工应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评估案主、确定干预方案和鉴定个案进展,更多地使用研究证明具有成效的干预模式。⑥
更为实质性的进展是证据为本的实践引入社会工作之后。证据为本的实践是为了更为明确地凸显社会工作的科学性,也就是要替代权威为本的实践。⑦权威为本的实践不是凭借科学知识的指导,而是以权威的意见、前辈的经验、未曾反思的直觉以及大众的看法为依归。但是,大众与权威并没有提供如何为案主服务的系统陈述,也未经科学研究证实,因此效果如何并没有明确的结论,甚至可能对案主造成了伤害而不知。相反,证据为本的实践是立足于科学知识,专业的干预是基于研究结果并将这一结果应用于服务案主(或案主群体)。
证据为本的实践在很大程度上激励了社会工作的科学研究,特别是干预研究,这显然为提出社会工作学铺陈了可能性。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美国南加州大学的John Brekke教授在美国社会工作研究协会2011年会上正式提出“science of social work”这一概念以更明确的方式指明专业的学科目标。⑧
“Science of social work”直译为社会工作科学,中文语境下可转译为社会工作学。为什么要提出社会工作学?John Brekke 2012年发表的论文指出,社会工作的科学研究和证据为本的实践已经取得了足够的进展,是时候推动建立社会工作学了。也就是说,专业建设的目标要从“科学化”转变为“学科化”。建构社会工作学的目的是界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独特性、形成学术与方法的一致性、确立社工的科学意识,从而形成一个独立的学科。他进一步指出,社会工作已经形成三个核心建构:生理心理社会视角、人在情景中和促进改变的服务体系,前两者体现了“社会”,后者展现为“工作”。⑨与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不同,社会工作是一个整合性学科,旨在以整合的方式应用学科知识去解决不同的问题,但这并不影响其因前述三个核心建构而形成独特的专业认同。⑩尽管这样的论断在社会工作专业共同体之中尚未成为共识,但它为社会工作的学科发展开辟了一个更为明确的努力方向。围绕这一议题,美国社会工作界进行了较为激烈的讨论,Research on social work Practice发表了一系列的论文。
由此可见,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工作在过去一百多年间一直致力于争取专业合法地位并成为一门受人尊敬的科学,这样的“科学化”努力又为社会工作的“学科化”确立了前提。
2.美国社会工作学科化的批评性反思
然而,以美国为代表的社会工作学科发展要实现建构社会工作学这一宏大目标,至少在知识体系、理论倾向与研究方法三个方面存在不足。
第二,展现专业属性的原创性理论较少。社会工作涉及的领域广、面对的问题多,主要借用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因此尚未形成一个具有范式意义的整合性框架。与社会学理论发展相比较,社会工作需要帕森斯式的人物,对以前的理论进行综合性努力。但是,围绕生态系统理论建构起来的融合框架只是描述性的和说明性的,“人在情景中”只是苍白的表述,并没有理论解释力,这也意味着,目前主流的社会工作知识体系缺乏深厚的理论基础,专业属性也不明确,尚未划定自己的专业领地,特别是没有摆脱社会学、心理学的阴影。
如前所述,在美国,社会工作学是以成为科学为目标而成为一门独立的整合性学科,过去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为这一论述奠定了基础,也为正式提出“社会工作学”的这一学科目标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不过,在中国语境下,要成为“学”,除了John Brekke所提出的核心建构、科学性、独立性之外,更加强调学科之间的边界和学科的自主性理论体系。循着这一脉络并对照美国的发展态势,我们可在以下四个方面为促进社会工作的学科化而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1.强调个人与社会的双重聚焦
潘光旦提出的“点、线、面、体”四个字实际上正好暗示了社会工作学的不同维度:个体的、人际的、社会的与历史的。有了这四个维度,就形成了构建中国社会工作理论体系的基本线索。与美国的社会工作理论不同,中国社会工作理论要特别强调“面”与“体”的面向。这是因为,中国的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使命远远超出西方社会工作理论的视野所及,将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社会建设、社会体制改革这样的宏大叙事进行关联,需要新的理论视野。就这一点而言,我们很难从现有的西方理论体系中获得足够的思想支持。相反,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宏大议题上形成系统性的理论创见,这对全球专业共同体是一个重大贡献,也弥补了现有社会工作理论宏观视野之缺失。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工作是“政治的”,因为它要回应公平正义这样的宏观议题,也需要倡导宏观政策的改变以回应更多人的需要,从而改变社会的不平等。
2.促进科学知识与实践智慧的融合
要成为社会工作学,首先就需要变成“科学”。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形成共识,就是要推动证据为本的研究和实践:经由科学研究修订现有的西方社会工作理论,从而将这样的研究结果转化为中国的社会工作理论的一部分;不断深入研究中国社会工作的实践议题,建构新的社会工作知识,为社会工作实践提供科学证据。
3.倡导全球视野与文化自觉的结合
4.推动理论整合与学科对话的综合
理论的整合要求有“体系精神”,因为没有体系精神,社会工作知识库将会一盘散沙,最后只能以所谓的“价值观”作为与其它专业的唯一区分,这不利于社会工作的专业声誉与学科地位的建构。目前社会工作界普遍缺乏理论体系的野心。诚然,我们很难在短期内形成一个具有广泛解释力的社会工作一般理论,但“中层理论”的叠加就有可能形成具有统整性的社会工作知识体系与实践框架,因此这样的努力是必要的。
在中国的语境下,社会工作要以“科学”之名与政府、社会和民众进行沟通,“科学性”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专业共同体需要形成这样的共识。一旦社会工作的“科学性”像美国那样得到确立,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学科化就有了良好的基础,这样就有可能慢慢摆脱强势学科的宰制,而界定自己的专业领地。
为此,需要涌现一批可以从事社会工作知识生产的研究者,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工作学的建构是否具备现实基础和知识准备。研究者要重视社会工作知识体系的累积性。这个体系是建立在西方已有社会工作价值、技巧与知识及科学化与学科化努力的基础之上,但要以文化自觉的态度审视它们在中国的适用性,这需要经由经验研究对它们进行验证,被确认有效的就需要纳入中国的社会工作知识体系的范围之内。与此同时,要从切己的关怀出发,从一个个具体的问题领域、政策领域与实践领域生产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从而展现自己的专业性。
如此,“社会工作学”的建构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成为科学”与“成为学科”是相继而动的。唯有这样,中国的社会工作知识体系与实践框架才可能是连通中国与世界的,成为社会工作学的内在组成部分。
①J.Brekke, “It’s Not about Fish and Bicycles—We Need a Science of Social Work!” Aaron Rosen Lecture,SocietyforSocialWorkandResearch,Tampa, FL, January 14, 2011; J.S.Brekke, “Shaping a Science of Social Work”,ResearchonSocialWorkPractice, 22, 455-464,2012.
②A.Flexner, “Is Social Work a Profession?”ResearchonSocialWorkPractice, 11(2):152-165,2001.
③B.Thyer, “Introductory Principles of Social Work Research”, In Thyer,B (ed.),HandbookofSocialWorkResearch, Sage, 2000,pp.1-24.
④J.Fischer,“Is Casework Effective?” A Review, Social Work, 18(1): 5-20, 1973.
⑤S.Jayaratne,& R.Levy,EmpiricalClinicalPractice,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7.
⑥William Reid, “Empirical Practice Movement”,SocialServiceReview,68(2):165-184,1994.
⑦E.Gambrill, “Evidence-Based Practice: an Alternative to Authority-Based Practice”,FamiliesinSociety, 80, 341-350, 1999.
⑧J.Brekke, “It’s Not about Fish and Bicycles—We Need a Science of Social Work!” Aaron Rosen Lecture,SocietyforSocialWorkandResearch, Tampa, FL, January 14, 2011.
⑨J.S.Brekke, “Shaping a Science of Social Work”,ResearchonSocialWorkPractice, 22,455-464, 2012.
⑩J.Brekke, “A Science of Social Work, and Social Work as Integrative Scientific Discipline: Have We Gone Too Far, or not far Enough”,ResearchonSocialWorkPractice, 24(5):517-523,2014.
〔责任编辑:毕素华〕
何雪松,社会学博士,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教授,上海高校智库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21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