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计算机软件的价值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资产评估逐渐应用于软件产业,为人们构建价值标准和评价体系,在软件转让、出售、软件入股作价等方面被人们采用和重视。收益分成法作为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传统上收益分成率的确定是由生产要素决定的,常用利润分成代替。但是在评估实践中收益分成率的确定主观性强、随意性明显,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应用的关键。对于计算机软件的概念,目前尚没有统一的定义。197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表的《保护计算机软件示范法条》对计算机软件作了如下定义:计算机软件包括程序,程序说明和程序使用指导三项内容。而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从总体可分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两大类,系统软件指管理、控制和维护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并提供计算机与用户界面等软件,如操作系统、各种语言及处理程序、数据库管理;应用软件是计算机所有的应用程序的总称,它们主要用于解决一些实际的应用问题。
计算机软件的价值主要体现在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它是一种技术性的无形资产。因此,对计算机软件的评估,实际上是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评估。计算机软件符合无形资产的“没有实物形态”、“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存在无形资产的特征,计算机软件的价值特征如下:
1.复杂性。计算机软件评估的复杂性是说其评估工作复杂。因为:一是计算机软件的同种类数量较少,而且同类软件的可比性较低;二是预测计算机软件的预期收益难,另外,有效使用年限测定难度大,这是因为计算机软件更新时间较短,而且具体测定某一技术更新时间很难;三是由于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计算机软件有一定的关系,因而也给计算机软件评估增加了难度;四是由于多数计算机软件更新时间较短,许多软件项目只有3年左右,这也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复杂性。
2.不确定性。计算机软件的不确定性是指其评估价值的不确定性。计算机软件更新速度较快,经济寿命难以估计,而且其具有明显的不完整性和弱对应性,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评估价值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
3.效益性。对于计算机软件的评估,绝大多数要认真测算该软件在未来有效时间内能够获取的经济效益,并以此为主要依据评估计算机软件的价值。另外,计算机软件是处在发展过程中的,任何一项技术成果终会被另一种新的技术成果所替代,因此,我们在评估时应该从动态的角度去考察评估对象和评价无形资产的价值。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决不仅仅是程序员的编程工作,它的价值主要不是体现在源程序的行数或工作量的人时数上,而是体现在它的技术含量上,体现在它可能为控制主体带来的利益上。计算机软件评估中的核心问题是评估方法,计算机软件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其自身的一些特点和市场条件限制了计算机软件评估方法的实际应用。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不存在充分发育而且活跃的市场,一方面计算机软件存在垄断性和非标准性,即在市场上难以找到相同或相似的评估参照物,另外,对于计算机软件来说,它存在不完整、弱对应性,而且其成新率很难确定,因此,本文不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评估计算机软件,而是选用收益法评估计算机软件,探讨了收益法在计算机软件评估的应用。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在评估计算机软件时,主要以计算机软件给权利人带来预期收益为基础。
在实际应用上的模式:主要包括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三个重要的参数。
其中:K——软件价值分成率;
Rt——第t年分成基数(超额收益);
t——收益期限;
r ——折现率;
1.收益额
收益额易受到软件技术水平、技术风险、市场前景等因素影响和作用。技术水平可以从技术成熟度和技术运用程度两方面考虑,计算机软件属于技术性的无形资产,其成熟程度越高,则说明该计算机软件的运用更为普遍,那么,它产生的超额利润的能力就会下降,对应其评估值就会下降;相反,若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处于起步阶段,评估时就要考虑风险,相应对评估值进行一些调整。如果计算机软件没有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权利人就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此外,收益额还受到市场的制约和影响,市场需求量大则收益额相对较大,市场需求量小则收益额相对较小。
2.收益期
在计算机软件评估中收益期的确认与其他资产有很大的区别,这是由计算机软件的特点所决定的。首先,计算机软件的不确定性造成了其收益期的波动性较大。比如,当相同功能的计算机软件出现,与原先计算机软件形成竞争,有可能会使得原先计算机软件的收益期下降。对于占有市场份额大,吸引使用者的计算机软件创造价值的能力就较强,进而其所延续的时间也相对较长。其次,计算机软件不同于一般的无形资产,其所创造的价值集中于上市之后的3年左右内,因为计算机软件的更新速度较快。因此,在确定计算机软件收益期的时候,需要考虑其主要创造价值的期间,即收益期。
3.折现率
计算机软件确定的折现率实际上是对风险进行衡量,并对承担风险所要的回报率进行量化。计算机软件价值评估中采用的折现率的口径应一致于收益额的口径。计算机软件在价值实现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具有明显的阶段性,这种阶段性表现在各个阶段所面临风险水平不同。一般而言,当一个计算机软件刚投入市场面临的风险与该软件在市场上占据很大份额时的风险是不一样的。另外,当计算机软件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时,其后续产品的开发风险就会降低;反之,后续产品的开发风险将会大大增加。
从整体上看,计算机软件之间在规模应用范围、复杂程度上都有很大差别,已评估过的软件价值对将要评估的软件价值参考价值不大。但是,当把软件价值按影响因素分解时,不同软件的价值之间某些方面还是可以相互参考的。为此,本文构建了计算机软件的影响因素分解系统,如表1。
表1 计算机软件的影响因素分解系统
建立以上两层的指标的结构模型,上下层之间的隶属度确定了。层次分析法在评估计算机软件价值应用的基本思路是:(1)通过层次分析法对计算机软件的第二层因素赋予权重;(2)通过专家对计算机软件的第二层因素进行打分,将第一步求出的权重和第二步所得的分值进行加权平均,求出第一层因素综合评分值;(3)通过层次分析法对计算机软件的第一层因素赋予权重;再与第二步综合评分值加权平均,求得计算机软件的综合指标;(4)根据所求得的综合指标和交易双方约定受主观性影响的收益分成率确定实际的收益分成率。(5)根据所求得的实际收益分成率,结合未来的收益、收益期限、折现率求得计算机软件的评估价值。
表2 因素两两比较的标度方法
影响收益分成率的因素主要分三部分:计算机软件本身情况,计算机软件的收益能力以及外部情况。见表1。
第一步:对同一层次每两个影响因素相对于上一层次的重要性进行比较, 确定哪一个指标影响最大,大多少。对于因素的比较问题,采用1—9的比例标度,构建成对矩阵。具体如表2。
第二步:通过成对矩阵的最大特征根λmax和它的特征向量W,并通过一致性检验。同理,获得第二层计算机软件因素的权重w′。
第三步:组织多位专家对第二层计算机软件因素逐个打分,指标量化的方法采用百分值法,即打分值在0~100之间。各项指标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情况越好,打分值就越高。求出专家的平均值,再与第二步获得的第二层计算机软件因素的权重相乘,得到第一层计算机软件因素的加权平均值
第四步:对于计算机软件的第一层因素,包括计算机软件本身情况,计算机软件的收益能力,外部情况。这三个指标的权重确定也采用层次分析法,得权重将第三步的xi和wi逐一相乘获得综合评价值x。
第五步:根据所求得的综合评分值x和交易双方约定受主观性影响的收益分成率p,计算出实际的收益分成率为K=xp/100。
第六步:在第五步算的的实际收益分成率的基础上,结合预期收益、收益期限和折现率,利用评估模型:求出计算机软件的评估价值。
本文采用的层次分析法不仅适用于存在不确定性和主观信息的情况,还允许以合乎逻辑的方式运用经验、洞察力和直觉。对计算机软件的实际收益分成率计算采用层次分析法,一方面避免了依靠经验判断收益分成率的主观随意性,同时又是对收益法在评估实务中应用的有益探索,是一种理想且可行的方法。本文虽对收益额进行一定的风险控制,但是没有从收益期和折现率这两方面进行风险控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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