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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5日,网上一组“长春街头乞丐变装换班”的图片引起全国网友关注。拍摄该图片的新文化记者鲁亮说,希望通过这组照片,给好心市民提个醒。二十几天前的一个下午,鲁亮在长春重庆路上一家快餐店等人,目睹了乞丐换装交接班的过程,并记录了下来。当时快餐店门外,一个40岁左右的健全男子光着膀子趴在地上,不断向行人磕头要钱,冻得直哆嗦。之后,男子进了快餐店。后来,从快餐店楼上又下来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手里拿着一个黑色塑料袋,里面装着羽绒服,之后,光膀子男子开始穿衣服。“要了多少钱?”后来的男子问。“都一个小时了,没到20元钱,还没你上次要的多!”光膀子的男子边穿衣边说。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男子穿好衣服后把装钱的纸壳箱交给了后来的男子。后来的男子接过纸壳箱开始换装,走出了快餐店,到了街上,把一张纸壳铺在地上,脱下棉衣铺在身下,光着膀子趴在上面,瞬间从一个普通中年男人变成一个“可怜”的乞讨者。
W 网友歪评
@太阳公公5198:现在乞丐就是一种职业,跟贫穷无关。
@王新颖:如果是职业乞丐,他们不仅欺骗了我们的善良,更影响了市容,当道德无法约束他们的时候,希望国家尽快立法,用法律惩戒他们,免得影响下一代的价值观。
@魔光球:有这份执着的职业精神干别的事业照样能干好。
@滢滢妈:当我跟孩子讲这个新闻的时候,善良的滢滢对我说:“妈妈,就是为了骗人,他们也很可怜,多冷啊,那么大年龄的爷爷了,我们还是给他钱吧。”那一刻,我真的无言以对。
@诺诺捏羽毛:昨天刚看一则新闻,在瑞士还是哪个北欧国家,行乞和施舍给乞丐的人都是违法并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如果中国可以加以借鉴,我想这些人应该都没有了!
【考场仿真试题】对于乞丐换装交接班,你怎么看?请据此写一则微评论,不超过150字。
【范文示例】法无禁止则行,国家并没有规定不许乞讨,只要乞讨者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不损害他人的正当权益,乞讨就是他的自由。不过,我们也许能够容忍一个人将乞讨当作一种应急的手段,牺牲人格尊严去换取基本的生存需求,但绝不允许有人将乞讨当作职业,靠欺骗别人的同情来致富。因为这样的行为不仅欺骗了善良的人们,更可能使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失去被救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