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浚氲
“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严峻,建议县级财政加大投入,建立水源保护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农药、化肥配置管理机制,严禁在全县特别是库区上游过量施用影响环境和水质的农药、化肥。”
“近年来,水利等单位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的项目和资金,可由于缺乏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导致部分项目无法按设计要求完成,影响治理效果。建议县财政建立水土保持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土流失治理和水环境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上游乡镇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为全县人民的饮用水安全做出了贡献,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建议县政府尽快就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直补机制开展调研,并出台相应政策。”
…………
在安吉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三次會议上,宣加强、胡卫红、梅明星等代表分别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加强赋石水库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建议》、《关于切实加强全县饮用水源污染治理的建议》和《关于要求加快出台安吉县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代表们既肯定了安吉县近年来在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也对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出现的问题表示担忧,纷纷建议政府出台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生态保护力度。
水源地保护办法终出台每年千万资金定向补偿
代表们的连续建议,引起了安吉县政府的高度重视。2012年、2013年,县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分赴各水源地上游乡镇,围绕山区农业生产减肥限药、库区生产生活垃圾治理、山区小流域治理、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并结合美丽乡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就水源地上游的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其间,安吉县人大常委会也连续3 年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列入常委会重点监督议题,先后开展7 次专题视察、调研,3次专题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分别就水源地山体保护、库区水质改善等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强列意见建议。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持续推动下,2014年县政府再次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问题作为“五水共治”、“山青水净”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并于2014年12月30日出台了《安吉县集中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县政府每年筹集2500万元资金,对全县5座集中饮用水库和1家自来水厂的集水区实行生态保护奖补机制。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区域内水质考核奖励、封山育林补助、生态保护工程配套、水质监测与管理支出、库区保洁经费、库面生态养殖补偿、畜禽养殖场关闭补助等,与水源保护相关的经费支出。办法还规定,奖补资金根据当年工作、工程进展和考核验收情况,由县水利、财政、环保、农业、林业、农办等部门会商,报县政府同意后,确定奖补资金拨付方案,并由县财政部门直接将奖补资金拨付给资金使用单位。
据了解,这一生态保护奖补办法有效解决了安吉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资金短缺和奖补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有力推进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 五水共治”等各项工作,有望让当地群众早日过上山青、水净、人幸福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