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晓
前不久,有媒体记者在市场随机购买了8份草莓样品,送到北京农学院检测,结果8份样品里均检测出农药乙草胺,参照欧盟标准,超标了7倍多!而在美国,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其实,“毒草莓”事件并非偶然。从“三聚氰胺奶粉”、苏丹红、地沟油到“掺假羊肉”“毒胶囊”“高毒农药灌菜果”,食品安全丑闻可谓接连不断。民意闲谈中不禁要问:“到底吃什么才安全?”甚至有“不吃会饿死,吃了会毒死”的戏谑。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它让百姓战战兢兢的同时,也让政府如履薄冰。如何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如何让食品供应者不敢忽视产品安全?归根结底要重典治乱。
三易其稿,今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这部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食品安全法被冠以“史上最严”。那么,它将为我们“舌尖上的安全”带来哪些新的保障?“史上最严”又严在哪里?
治食品安全之乱需重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四个最严”要求,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体现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力度——严惩重处。”
“现行食品安全法存在的‘多龙治水‘监管链条断裂‘小摊小贩仍处监管真空是目前亟须解决的3大‘硬伤。新法通过加大赔偿、严惩重处充分体现了重典治乱这个理念,这将使‘硬伤得到明显改善。”资深法律专家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史上最严”严在这里——
“首先,新法规定,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如属于刑事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不构成刑事犯罪,才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其次,新法提出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终生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针对有些违法者‘怕关不怕罚的情况,新法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新法还大幅度提高行政罚款额度,对重复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规定,对非法提供场所行为也增设了处罚,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滕佳材介绍。
如此看,新版食品安全法无疑是要促使各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的守护者,而非“稻草人”。
对此,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专家也进行了说明,“新食品安全法在制度构建、‘重典治乱等方面‘下猛药、放狠招,要求食药监管部门进行集中监管,网络食品交易也要被监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秘方要注册,剧毒农药不能用在瓜果蔬菜上,对举报食品问题的市民进行保护和重奖。此外,还有5大修订确保‘重典治乱,经营病死畜禽要‘蹲班房;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按货值金额30倍罚款;一年3次违法要被‘关门;非法提供场所也要‘挨板子;出现问题经营者要先赔钱。”
新法亮“利齿”严厉惩处
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受到多方面点赞。那么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这部新法将为我们的“舌尖安全”带来哪些新的具体保障?
A 农产品:剧毒高毒农药禁用于蔬果
利用剧毒农药、化肥、膨大剂等对蔬菜瓜果进行病虫害防治、催肥,是当前百姓最担忧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除了被曝出的“毒草莓”,前段时间“毒西瓜”事件的爆发更是将蔬果农药残留问题推到风口浪尖。消费者在食用了部分产地的西瓜后出现呕吐、头晕等症状,经抽检发现含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高毒农药“涕灭威”。
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制定,国家对农药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代替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B 婴幼儿配方食品:从原料到成品全过程质量控制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实际上,目前许多国产乳粉生产企业仍存在进口“大包粉”在国内加工分装的做法。这不仅有二次污染的风险,还可能出现原料调包、掺劣掺假等问题。此外,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过多过滥,全国有近1900个配方。一些企业为市场营销,随意制定不具有科技含量、对婴幼儿生长发育不具有特别意义的配方。
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产品配方应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此外还特别强调: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同时明确违反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C 保健食品:不得宣称能代替药物
一些保健品被贴上“包治百病”“药到病除”的标签,一些天价保健品几乎不含所宣称的原料……时下的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乱象成为痼疾。
此次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D 网购食品:一旦出问题网站先赔付
对新出现的网络食品安全问题,新版食品安全法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如何严格严厉都不为过。这个“史上最严”法规条款如何落实到执法层面,还需作出不懈努力。接下来考验的是执法者的决心和毅力,在此,本刊将和广大读者一同拭目以待!
人人健康2015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