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疾

2015-06-10 18:57川妮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罗兰

信写在淡蓝色信纸上,一笔一画,工工整整,像刚学写字的小学生吃力写下的。看第一遍,费丽虹心不在焉,习惯性地一目十行,目光一滑而过。有些字词组合的句子似乎很怪,它们绊住了费丽虹的目光,就像滑冰时遇到障碍物,费丽虹不由得打了几个趔趄,但是,速度太快了,没等搞清楚是什么障碍物,已经滑过去了。第二遍,费丽虹是用手指着一个字一个字读的,读完一个完整的句子,还要抬起头来想一想,就像读深奥的古文,要认真想一想才知道读到的文字是什么意思。读完第三遍,费丽虹终于明白,她多么轻率地低估了这些貌似工整的汉字,它们根本不是看上去笨拙的普通汉字,它们是伪装成普通汉字的超级病毒,青面獠牙的敌人。

费丽虹后来数过,不算标点,一共789个字,它们集合在一起,成为一支训练有素、装备先进的精锐部队,轻而易举地通过眼睛入侵了费丽虹。费丽虹来不及组织一次有效的抵抗,就彻底沦陷了。

这些入侵的敌人在费丽虹的身体里安营扎寨,修筑工事,霸道地占领了她的血管、她的骨髓、她的神经……这些心怀鬼胎的敌人,把她的身体变成了丧失主权的殖民地。她活着,但她作不了自己的主。

别人看不出来,费丽虹自己知道,时时刻刻都清楚地知道,她病了。她的病,说不出,看不见,躲在黑暗中,侵蚀她,损毁她。

信是罗兰写来的。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手机是少数有钱人的奢侈用品,写信才是多数人的联络交流方式。罗兰当时在一所护士学校读书,护校在一个地级市的郊区,周围是大片的农田,同学基本来自农村,又土又没见识。罗兰无聊,幸好有一个在北京读大学的费丽虹可以写信、倾诉。

罗兰给费丽虹写信,真是用足了心思,信封的颜色和邮票,要根据季节变化来选择,里面的信纸,也要跟信封颜色进行仔细搭配。每一个细节,都要做得无可挑剔。罗兰小心翼翼地讨好着费丽虹,她跟费丽虹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是这种不平等的模式。

但是,罗兰的努力用错了地方,费丽虹对罗兰的这种小情小调没兴趣,她更看重信的内容。信写得好,哪怕装在邮局出售的那种老土棕色信封里,也让人期待。罗兰的信刚好相反,唯美的信封和信纸,配上精心挑选的邮票,内容却像一杯白得不能再白的水,翻来覆去就是她们护士学校那点事,加上她自己那点无事生非的烦恼。就像美轮美奂的糖纸里包了一颗发霉的玉米粒。

费丽虹总是把罗兰的信随手扔到一边,闲得无聊的时候才捡起来扫一眼。她很少给罗兰回信。给罗兰写信是一件头疼的事,对着信纸把干枯的感觉颠来倒去,像是努力把一团死面饼子发酵成蓬松的面包,无奈缺了酵母,怎么也发不起来。费丽虹细密缠绵的心思,从来不屑跟罗兰倾诉。一个人的心思,要写给读得懂的人才有意思。写给罗兰,就是浪费了,罗兰不懂。

费丽虹跟罗兰,从小就没有什么共同点。费丽虹是学霸,罗兰是超级笨学生。费丽虹爱看书,罗兰爱收罗各种小玩意儿,扎头发的皮筋、发卡、挂钥匙的链子、耳朵坠子、石头戒指……五颜六色,装了满满一糖果盒子。罗兰爱不释手的小玩意儿,在费丽虹眼里,就是一堆破烂。到了初中,罗兰不翻检她的百宝箱了,她弄了一个钩针,买了一本钩织图案大全,学着钩织各种各样的东西,杯子垫、小包包、沙发垫、床罩……那本钩织图案上的针法花色,什么元寶针、长针、短针……费丽虹看着头晕,罗兰倒是无师自通,一看就懂。罗兰不光会看图案,手也巧,就那么一根钩针,几团各种颜色的线,一边跟费丽虹聊着天,两只手飞快翻动,费丽虹都没看清她是怎么弄的,她已经钩出了一片葵花状的杯子垫。那是费丽虹第一次意识到,罗兰也有她聪明的地方。

有一次,罗兰钩了两个小包包,心形的奶白色主体,配了一朵黑色玫瑰花,两个人挎着小包包上街,居然有人追着问是从哪里买的。罗兰告诉人家,不是买的,是自己钩的。罗兰的眼睛放着光,那个自豪的劲,甚至超过费丽虹考了年级第一名上台领奖的时候。

费丽虹心里仍是不屑。在费丽虹的印象里,研究院里只有那些没有工作的家属,没什么追求的家庭妇女才会整天手里拿着根针抱着一团毛线。费丽虹觉得罗兰好可怜,才十几岁,就提前进入了家庭妇女的行列。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给罗兰回信的时候,费丽虹总要想起这句话。在费丽虹看来,罗兰就是一只在自家屋檐下飞来飞去的燕雀,看见地上几粒小米就欢呼雀跃。而她,是注定要翱翔天空的鸿鹄。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远到无法测量。

上大学以后,费丽虹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小时候的友情有太多的局限,大多难以为继。那些跟不上自己节奏的人,终会被甩出自己的生活轨道。

罗兰信上一地鸡毛的护校生活和莫名其妙细细碎碎的烦恼,终于叫费丽虹失去了耐心。费丽虹决定终止跟罗兰通信的愚蠢行为,她写下了最后一封回信,态度坚决地叫罗兰不要再写信了,有时间写那些无聊的事,不如在学业上用点功。费丽虹毫不客气地写道:护士学校的课程,对你来说,一定不轻松。考到护士学校,你已经用了吃奶的力气。不要费劲巴力去考了,最后弄个考试不及格毕不了业。真要那样,谁也救不了你!!!费丽虹在最后一句话后面打了三个感叹号。她懒得再顾及罗兰的感受了。她忙得很,她忙着的任何一件事,都比看罗兰的信有意思。

费丽虹的回信,罗兰读着都有些脸红了。罗兰知道自己笨,知道自己踮起脚尖也够不到费丽虹的脖子,但她还是觉得委屈,拿自己热乎乎的脸,贴着一个冷冰冰的后背,还被推了一把说,你别靠过来。费丽虹的傲慢,真是难以消化。有一瞬间,她想把信撕了,不是一类人,就不要硬往一处凑了。堵着气把信撕开一点小口,罗兰就住了手,就像拔了气门芯,心里的气一下子全漏光了。她恨自己软弱,她更清楚,费丽虹可以没有她,她不能没有费丽虹。费丽虹一直是她的主心骨,为了她,费丽虹敢在课堂上跟老师叫板,为她主持公道。因为费丽虹,才没有人敢欺负她。在这个灰头土脸的护士学校,费丽虹是带给她光彩和满足她虚荣心的人。跟失去费丽虹的巨大空虚相比,受点委屈真的不算什么。

罗兰依然保持着每个星期写一封信给费丽虹的节奏。罗兰觉得自己患强迫症了,一定要写了寄出去才安心;不写,就心慌,六神无主。费丽虹觉得无聊,她就不写护士学校的事,她们有那么多美好的往事可以回忆,她突然醒悟,共同经历的往事,才是她跟费丽虹之间永恒的话题。你还记得有一回我们一起去吃烤串吗?就是赵普耀的嘴唇被烫起了泡那次。你还记得有一年下雪吗?就是赵普耀被自己埋在雪地里的绳子绊倒了那次……头脑里电影镜头一般的往事,写出来总是干巴巴的,罗兰不满意,就一遍一遍修改。修改的过程,又一遍一遍重温了往事。那些往事里面,有一种让罗兰心里发软的东西,她简直迷上了往事。

读了罗兰的信,费丽虹吃惊地发现,那些年,她们差不多形影不离,有费丽虹的地方就有罗兰,还有赵普耀。研究院里只有他们三个同一年的孩子,他们三个,总在一起。罗兰翻动的往事,更叫费丽虹心烦。

不过,罗兰有她的好。费丽虹到北京读书,没过两个月就到了冬天,北京冬天刺骨的寒冷简直要了她的命。费丽虹的妈妈只会写信叫她穿厚点,妈妈对这些生活琐事向来不太在乎。罗兰却给她寄了一条厚厚的马海毛围巾,红彤彤的颜色,又大又长,起风的时候可以包住头,在脖子上绕两圈,围得严严实实,特别暖和。费丽虹一个冬天都围着那条围巾。

想起那条温暖的围巾,费丽虹的心软了一下,她后悔给罗兰写了那样绝情的信。费丽虹紧急采取了补救措施,给罗兰寄去了一张北京风光的明信片。

费丽虹阻止不了罗兰写信,只能寄希望于时间。时间终会冷却罗兰回忆往事的热情,抑或,时间终会消耗掉罗兰储存的往事。费丽虹不再给罗兰回信,只是偶尔寄一张北京风光的明信片。

又是罗兰的信。一个星期一封,费丽虹简直要绝望了。心情不好的时候,费丽虹甚至怀疑罗兰这么固执地写信,固执地把往事翻起灰尘,是一种不怀好意的计谋,一种伪装成巴结讨好的冒犯。这种时候不多,更多的时候,费丽虹是同情罗兰的,待在一个那么破的护士学校,不回忆往事又能干什么?但是,费丽虹真没时间陪罗兰回忆往事,她正要去阶梯教室参加年级辩手选拔。

费丽虹作了充分准备,她泡图书馆恶补了古今中外的辩术,看了能够找到的所有辩论录像,加上平日读书的积累,她有十足的把握在年级拿第一。费丽虹做事喜欢有把握,能掌控局面。唯有这样,她的内心才足够饱满,才能保持一种骄傲的状态。她喜欢那个内心骄傲的自己。

妈妈常说作为女孩子,心气太高不是什么好事。费丽虹不服气,女孩子怎么了?女孩子就该像罗兰那样笨得不可救药?妈妈只能摇头叹息。中年女人靠阅历积攒的人生感悟,岂是年轻气盛的费丽虹能够懂的?费丽虹不在乎,妈妈远不是费丽虹崇拜的人,研究院医务室的医生,躲在当院领导的丈夫羽翼下,过一份悠闲日子而已。妈妈聊胜于无的事业,当然是低于费丽虹心气的。

“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高三那年读到张爱玲,费丽虹大吃一惊,简直不敢相信,心高气傲才华横溢的张爱玲居然也会心甘情愿低到尘埃里去,还心里欢喜。费丽虹怅然若失,却顾不上探究。

费丽虹才不要低到尘埃里,她就要骄傲地站在高山之巅。从小学到高中,费丽虹跟赵普耀都是班里的学习尖子,费丽虹一直把赵普耀当成强劲的对手,门门功课都要跟赵普耀争个你高我低,总要超过了赵普耀心里才舒服。哪次被赵普耀超过,费丽虹心里就会发堵、憋气,像掉进沼泽烂淤泥里面,有一番不小的挣扎。低到尘埃里,还不把自己憋死。

上大学后,费丽虹心里起了一些微妙的变化。这一次的辩手选拔,她不想拿第一了,她要控制自己的表现欲,不露痕迹地屈居第二名,她想让赵普耀拿第一。她是心甘情愿的。想到赵普耀拿第一,她心里不再发堵。不光辩手选拔,班里的各种比赛、各科成绩,她都不想超过赵普耀了。想起以前那么多年,一直都在跟赵普耀争高下,她觉得自己有点傻。也许,妈妈是对的,女孩子不能一味要强。不妨把心气收一收,紧一紧,不要那么咄咄逼人。但是,要像张爱玲那样低到尘埃里去,似乎做不到。最好是比赵普耀低一点点,就像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样子,赵普耀一米七八,她一米六六。这是最自然的样子。如果硬要踮起脚尖或者穿上高跟鞋比趙普耀高,那才不自然。

费丽虹在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年级辩手选拔最理想的结果,赵普耀第一,费丽虹第二,第三第四不管是谁,就是个灯泡的位置。当然了,年级辩手选拔仅仅是个开始,接下来,她就要跟赵普耀一起面对一场又一场的辩论,他们要并肩作战,直到取得最后的胜利。想到跟赵普耀并肩作战,费丽虹心里升腾起一股黏糊糊的热气,鼻腔发胀,想流泪。

曾经,妈妈在研究院元旦晚会上的保留节目是跟赵普耀妈妈一起合作配乐诗朗诵,赵普耀的妈妈拉小提琴,费丽虹的妈妈用湿漉漉的声音朗诵舒婷的《致橡树》: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

朗诵到这里,赵普耀妈妈的小提琴声和费丽虹妈妈的声音总是激越起来,两位妈妈都泪光闪烁。那个时候,费丽虹不懂,这样一句诗,怎会让平时表情严肃的妈妈们流出眼泪?

现在,费丽虹突然就懂了妈妈们的眼泪,还有妈妈独自一人喝茶时空寂无物的眼睛。舒婷的那句诗,应该就是独立女人的爱情理想了。当妈妈们无奈只能在落差巨大的现实中安生,曾经有过的理想就像鲠在喉头的鱼刺,拔不出咽不下。

懂是懂了,却不像解开数学题那样明了、通透,反而陷入了混沌,仿佛闯进了一个神秘的领域。这片秘境,于幽暗隐秘中闪烁着诱人的光泽。费丽虹又是欣喜,又是害怕。心跳乱得已经不是自己熟悉的节奏了。怪不得同宿舍的秦晓谈了恋爱总是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原来爱情是要让人混乱的。

费丽虹的心思,罗兰哪里能懂?费丽虹自己,也还来不及把这些前所未有的感觉理出头绪呢。

费丽虹叹口气,把罗兰的信扔进抽屉里。费丽虹没有任何预感。即使把罗兰的信捏在手里,敏感的手心跟携带致命消息的文字之间只隔着薄薄的信封,费丽虹都没有一丝一毫异样的感觉。那些携带致命信息的文字,并不比别的文字沉重,它们跟别的文字一样,待在信纸上安安静静,无声无息。

费丽虹后来想,如果当时看了信,她一定没有力气去参加辩手选拔。费丽虹庆幸自己延迟了读信的时间。

费丽虹急匆匆奔到教室,看了一圈,没有赵普耀,再看,还是没有。费丽虹心里咯噔一紧,赵普耀不会出了什么事吧?随即又放松了。赵普耀这个家伙,说不定记错了时间。费丽虹跑去教研室打电话,电话打到宿舍的楼层,等了半天才听到赵普耀懒洋洋的声音从电话里传过来,谁啊?费丽虹说,赵普耀你干吗呢,还在睡觉啊?年级辩论会马上就开始了,你赶紧过来。尽管急,费丽虹的声音还是很柔和。赵普耀慢悠悠地说,你搞错了吧?我说过要参加辩论会吗?

我问过你,我记得你答应了。以我们两个的实力,一定能冲进学校代表队。费丽虹的语气强硬了一些。赵普耀笑了一声,然后说,你问过我不假,可我压根儿没答应你。你不要老替别人作主好不好?赶紧去吧,预祝你冲进学校代表队,冲出学校,冲出亚洲,为国争光。说完就挂了电话。费丽虹举着话筒,脑袋里一片轰鸣。

费丽虹你干吗呢?辩论会开始了!辅导员的声音像是从海底升起,被海水吸收了多半,只剩一星半点落进了费丽虹的耳朵,费丽虹吃力地捕捉到了。

费丽虹飞奔到教室,一路跑一路用力甩自己的头,进教室之前,她已经把脑袋里的轰鸣,以及在轰鸣声中沉浮的一切杂念,包括赵普耀令人费解的笑声,甩到了脑后。

辩论的题目居然是“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这个题目,刺激着费丽虹的神经。费丽虹是反方,反方四个全是女生。幸好是反方,反方的观点正好是费丽虹的立场。如果是正方,费丽虹辩论起来还真没有底气。遇到对手,费丽虹身上那种不顾一切要拿第一的劲头,立马给唤醒了。去他的收紧心气,她就要咄咄逼人;去他的低到尘埃里,她就要站到珠峰上去,俯视人间。

费丽虹坐在对手面前,血热突突地在身体里奔流,她的身体变成了高速灵敏的武器,充满力量,直击对方软肋的词句瞬间在脑袋里集合起来,自动排列整齐,只要费丽虹轻启嘴唇,它们就像子弹一样拼命扑向正方。正方四个男生组成的团队,根本抵不住费丽虹一个人的火力。正方的男生几个回合就落荒而逃,反方的四个女生跳起来拥抱。费丽虹获胜了还不忘补上一句,你们如此不堪一击,也是一个证据,证明女人的名字不是弱者。

费丽虹获胜了,却没有胜利的喜悦。赵普耀没参加辩手选拔,费丽虹明明记得他答应一起参加的。他什么时候改了主意,也没跟她说一声。这个没有赵普耀的胜利,不是费丽虹期待的。费丽虹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从小到大,费丽虹说什么赵普耀听什么,研究院的人都知道赵普耀怕费丽虹,连赵普耀妈妈都说,一物降一物,费丽虹降得住赵普耀。费丽虹喜欢这种降得住的感觉,换成当下的话语,这是女神的感觉。

赵普耀竟然没参加辩手选拔,费丽虹气鼓鼓地走到赵普耀宿舍楼下,她远远看见赵普耀跟几个男生抱着球往球场去了。赵普耀的背影那么挺拔,他不再是那个她降得住的小男孩了,他的腮帮子和下巴上长出了黑森森的胡子茬儿,他电话里懒洋洋的声音,看人时坚定的目光,都是费丽虹不熟悉的了。费丽虹想叫住他,张开嘴,却没有发出声音。

几股陌生异样的情绪涌进来,把费丽虹的心堵得满满当当,滋味混杂。其中一股酸酸地往鼻腔里冒,费丽虹辨认出来了,是委屈;还有一股,麻麻地往四肢扩散,费丽虹也辨认出来了,是惆怅;还有一股,咸乎乎地闷成一团抵在心窝,费丽虹努力辨认了半天,终于辨认出来,是胆怯。

费丽虹回到林荫路上,慢慢走着,不知道要干什么。不时碰到身体紧紧相拥的情侣,散发出浓浓烈烈的热气。情侣的气息干扰着费丽虹,她无法集中精力理清自己,只能不停地走,走出了汗,张开的毛孔被风吹着又紧缩起来。身体忽冷忽热,心情忽然放松又忽然一个激灵。更多陌生的情绪生长出来,费丽虹认不清,也掌控不住。她生自己的气,她不喜欢这个被陌生情绪主宰的费丽虹。她回到宿舍,她要让自己冷静下来。

宿舍正乱着,宿舍里的几个女生在换衣服,要去参加舞会。费丽虹他们这届,学生舞会已经很少举办了。女生恨不得武装到牙齿。房间摆满了各种颜色的裙子,镜子太小,照不到全身,她们互相充当对方的镜子。费丽虹挤过她们热气腾腾的身体回到床上。她坐在床上,双手抱在胸前,茫然地看着眼前忙碌的景象。秦晓穿了一条白色的长裙,一转身,裙底转成一朵喇叭花。秦晓对自己的裙子满意了,把摊在床上的衣服收拾起来。秦晓注意到费丽虹脸色不好。她说,费丽虹,你没事吧?赶紧换衣服,参加舞会去。另外两个女生哧哧笑着说,费丽虹才不像我们这样没有追求,只知道跳舞。人家胸怀大志,要当辩手为学校争光,还要考硕博连读。费丽虹,我们将来一定会以你为荣。费丽虹从床上跳起来,说,少说风凉话。谁说我不去?我偏去。费丽虹兴冲冲翻出箱子,几个女生帮她在箱子里找衣服。费丽虹的衣服,款式基本是牛仔裤搭衬衣T恤毛衣,颜色多是深色,没有适合舞会的裙子。女生们七嘴八舌批评费丽虹,要她买裙子,买鲜艳的衣服。费丽虹没吭声。要是平时,她只几句话就驳得她们哑口无言,现在没心情。秦晓找出一条黑裙子叫费丽虹换上,腰身还合适,胸的部分太大了。秦晓波穿D罩杯,费丽虹才穿A罩杯。秦晓用别针处理了一下,才勉强合适。穿在裙子里的身体不自在,费丽虹要脱了裙子穿自己的牛仔裤,被宿舍的人拉住了。

女生们开始化妆,秦晓有整套化妆用品,男朋友送的生日礼物。一人一个小镜子,专心地描眉画眼线……费丽虹不会化妆,她不晓得别的女生怎么会无师自通学了这些,就像罗兰,没人教过,就会钩织,也会化妆。假期回去,罗兰要教她化妆,她沒学,她看着罗兰咧着嘴忍着痛把好好的眉毛拔掉,画成细长的一条,很是不屑。她突然想到,不晓得赵普耀喜不喜欢女生化妆?要是喜欢,她也该学会才好。她们要是知道她喜欢赵普耀,会不会很吃惊?

秦晓化完自己,又来帮费丽虹化。费丽虹这次没有反对,她听话地闭着眼睛,由秦晓在她脸上折腾了一阵。化好了,秦晓让费丽虹自己看。小镜子里的人眉毛浓黑,嘴唇艳红,睫毛又黑又长,眼睛涂了很深的眼影,看着很怪异。费丽虹咧了咧嘴。秦晓解释说,你的眉毛太浓,又没有拔过,现拔来不及,只能画黑加粗,倒也适合你,你五官大,眉毛细了反倒不配。费丽虹不懂这些化妆心得,她只知道,自己不喜欢化了妆的样子。只是这会儿,把自己藏在怪异陌生的妆容里,正合了她的心意。

一帮人浩浩荡荡出发去跳舞,一路上,秦晓她们几个的笑声飞得比麻雀还高,赢得无数回头率。

跳舞的地方在别的学院,人很多。她们面对舞池站在一起,秦晓她们几个很快就被男生邀请走了,跳完一曲不见了踪影。费丽虹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邀请费丽虹的男生很少,有几个男生个子实在太矮了,费丽虹拒绝了。坐过了几首曲子,费丽虹勉强接受了一个高个子男生的邀请。男生个子虽高,却太瘦,费丽虹的手搭在他肩上,感觉直接搭在骨头上。男生跳起舞来更可怕,老往一边倾斜。赵普耀就不会这样,赵普耀任何时候都是稳稳当当的。想到赵普耀,那些陌生的情绪又冒了出来。费丽虹的脚步乱了,连着走错步子,踩到男生脚上。男生满脸不悦,不等音乐结束就把费丽虹带到了座位上,自己溜走了。费丽虹站在那儿,一时间不知身在何处,旋转的光,旋转的人,旋转的声音,好像一股强劲的风,要裹挟着她,把她卷向某一个可怕的地方。

费丽虹跌跌撞撞来到外面,在寂静中站立良久。柔软的风拂在脸上,舞会上热烈浑浊的气息渐渐消散,她闻到了微凉的夜晚的气息,夹杂了槐花的香气。费丽虹的内心再次涌满各种陌生的情绪,如暗香浮动的夜晚。早些时候,女生们在宿舍里密谈,把班里的男生跟女生配对。在所有的配对中,从没有人把赵普耀跟费丽虹配成一对。费丽虹不晓得她们根据什么觉得某个男生跟某个女生是合适的一对。在女生们眼里,跟赵普耀般配的女生竟然是吴玉,一个看着傻傻的女生。费丽虹觉得吴玉一点也不出色,除了乳房。吴玉的乳房跟罗兰有得一拼。都是波霸,洗澡的时候费丽虹看见过,乳房很大,很饱满,穿D罩杯,两只乳房挤在一起,有一道很深的乳沟。

费丽虹当时只是轻蔑地一笑。她们知道什么呀,就在那儿瞎说八道。赵普耀才不会喜欢傻乎乎只有乳房大的女孩。

现在,她笑不出来了。原来觉得很有把握的一切,突然飘忽起来。她努力在过往的经历中寻找赵普耀喜欢她的种种证据,找到一星半点,就欢喜得喝醉了一样,晕乎乎,美滋滋。但是,很快又清醒了,找出更多无法判断的证据。就像诊断疑难病例,好像所有症状都支持确诊,又似乎所有的症状都指向了另外的病情。

费丽虹不喜欢这种不明确的感觉。她要去找赵普耀,把一颗心举到他面前,任他温柔地接纳或者粗暴地摔碎。不管什么结局,要来个痛快。费丽虹下着决心,一会儿觉得自己很强大,就像被风鼓起的帆,被大海诱惑着,无所畏惧,内心激荡,敢去任何不可知的远方航行。一会儿又感觉自己那么软弱,就像一朵大风里飘摇的花朵,花瓣四散,低落到尘埃里,卑贱如尘。

费丽虹真去找赵普耀,是两天后。决心下了又下,才先打电话去约见面,说有事要问,赵普耀倒是很痛快地答应了。费丽虹按照约定的时间到了赵普耀的宿舍楼下,等了一会儿,赵普耀才下楼来。赵普耀往费丽虹面前一站,顿时挡住了一小片光亮。费丽虹心脏一阵猛烈跳动,她无法控制自己的脸发热发红。她仰头看着阳光从槐树的白花和绿叶间漏下来,努力去想赵普耀小时候的样子,一张瘦瘦的脸,两个黑亮亮的大眼睛,眼球一转,就是一个鬼主意。那个时候,赵普耀有再多的鬼主意,费丽虹都不怕他。费丽虹只要把眼睛盯住赵普耀几秒钟,赵普耀就会乖乖听话。

她本来想说,我们找个地方坐坐。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就是说不出口。费丽虹的脸烧得发烫,突然闻到槐花香,她说,赵普耀,槐花开了。赵普耀吹了一声口哨,说,你没事吧?槐花早开了。费丽虹不好意思再仰望槐花,只得低下头来,一张发红发烫的脸,要隐藏起来还真是件困难的事。看见赵普耀穿着拖鞋,她脱口就说,你怎么穿拖鞋下来了?赵普耀干笑了一声,说,穿拖鞋怎么了?你还跟小时候一样,喜欢当太平洋警察。赵普耀声音里有一种嘲讽的腔调。

费丽虹心里恨着自己,本来是要告诉赵普耀自己喜欢他,一见面却指责他穿拖鞋。穿拖鞋又有什么关系。费丽虹的目光从赵普耀脚上的拖鞋慢慢上移,她在心里下着决心,等目光移到赵普耀脸上,看着赵普耀的眼睛,她就把那句话说出来,我喜欢你。四个字,多么简单。可是,她的目光刚刚移到赵普耀的脸上,就看见他黑森森的胡子,胡子茬儿上挂了一个嘲讽的笑容。费丽虹嗓子发紧,像是被谁勒住了,根本说不出话。

赵普耀说,你找我到底什么事?没事我上去了,宿舍正打牌呢。费丽虹挺直身体,昂了昂头。那句话明明就在嗓子里,你喜欢我吗?或者干脆用英语直接说。I love you,do you love me?這几个字就像鱼刺卡住了嗓子,费丽虹咳嗽了几声,想要借助咳嗽把它们顺利地送到嘴边,送给对面这个人。可是,不能。咳嗽过后,嗓子似乎肿胀了,鱼刺卡得更深。

说出这句话,怎么就这么难呢?费丽虹心里委屈得不行,每一个细胞里面似乎都躲藏着一个软弱的念头,这会儿全都跑出来,千百条细流汇聚成一条汹涌的大河,在费丽虹的身体里奔腾,她站立不稳。在一个自己爱着的男人面前,低到尘埃里去,原来这么容易。

费丽虹怕自己哭出来,只得再次仰头看着高大的槐树。赵普耀说,你到底什么事啊?老看着那破槐树干吗?赵普耀已经很不耐烦了。费丽虹眯着眼睛,躲开了从树叶间漏出来的一束阳光,她突然找到了话题,她说,就是问问你,考硕博连读,你准备得怎么样了?这些无关痛痒的话,倒是珍珠一样顺滑,只消张嘴,它们就滚落出来,毫无阻碍。说完,费丽虹松了口气,脸上的热度降了下来。

赵普耀说,费丽虹,我太佩服你了,你当真还没有把书读够啊?五年大学,已经够长了。要不是我妈逼着我学医,我才不会读五年大学,四年就够了。还要硕博连读?饶了我吧。我想早点毕业,早点工作。赵普耀的声音大得有点夸张。

赵普耀什么时候改了主意?费丽虹记得读硕博连读还是赵普耀提议的。拿到通知书,她跟赵普耀和罗兰一起吃饭庆祝,赵普耀饭间说要一口气读到博士。还问费丽虹要不要读博士。费丽虹笑着说,读就读,谁怕谁啊。罗兰很崇拜地看着他们两个说,那我就有两个博士朋友了。三个人还为此干了一杯。

赵普耀微微上翘的嘴角上挂着一个含义不明的笑容。若隐若现的嘲讽意味,让那个笑容像一个造型别致的风铃,似乎发出了一串叮叮当当的声音。费丽虹好想伸手把它摘下来扔掉。

赵普耀嘲讽的笑容和不耐烦的表情是一堵墙,费丽虹骄傲的内心是另一堵墙。站在两堵无形却坚实的墙体中间,费丽虹不由自主把身体挺得笔直。

赵普耀还在说着什么,但费丽虹听不清,所有嘈杂的声音风一样吹进她的耳朵里,变成一团凉丝丝的感觉,囤积在耳膜上。耳朵跟大脑的通道堵塞了,耳朵似乎成了一个堰塞湖。费丽虹有一种要决堤溃败一泻千里的恐惧。她打断赵普耀,说,我知道了。没别的事了。你赶紧上去打牌吧。赵普耀逃脱般跑了。

费丽虹一个人在校园里晃荡,漫无目的地走,脑袋空白,不想任何问题,她知道要面对一个重大的问题,但她不愿意面对,她刻意延宕再延宕。天黑才回到宿舍,宿舍没人,她不开灯,捧着脸坐在窗前,看着外面影影绰绰的灯光。赵普耀为什么不考硕博连读了?他为什么不参加辩手选拔……无数个为什么的追问之后,费丽虹艰难地想到了:赵普耀不喜欢我。想到这点,模模糊糊的一切都豁然开朗了。就像病情一旦确诊,原来似对非对似是而非的所有症状突然清晰起来,一起指向了这个正确的诊断。

赵普耀不喜欢我。费丽虹加重语气在心里重复了一遍。她像念出了一句神秘的咒语,突然有些措手不及。很久以来,赵普耀像一颗秘密的种子,被费丽虹养护在心里。费丽虹以为,只要自己决定了,给它施肥浇水,它就会按照自己的心愿成长。最早把这颗种子种进费丽虹心里的,是赵普耀的妈妈。赵普耀妈妈喜欢费丽虹,她不止一次对费丽虹说,可惜你不是我女儿,我没你妈妈的福气,但你长大了要给我当儿媳妇。

赵普耀不喜欢我。费丽虹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终于把这句话说了出来。说出来心里反而松动了一点。可是,为什么?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刚松动的地方又被费丽虹堵上了一块厚重的石头,堵得更加密不透风。费丽虹被这个问题绕来绕去,就像在迷宫里,筋疲力尽却找不到出口。她拍打自己的脑袋,她要把这个问题从脑袋里拍打出去,把自己从迷失的地方唤醒过来。

面对。费丽虹对自己说。她从凳子上站起来,腿发软,眼睛冒着星星,地和床都在旋转,好像要转成一个漩涡。费丽虹稳住自己,从漩涡里逃出来,赶在宿舍的人回来之前,把自己搬到了床上。她拉起帘子,关了灯,用被子蒙住头。身体躲进黑暗中,脑袋却如黑暗影院里的屏幕,怎么都暗不下去。

一颗刚刚冒出嫩芽的种子,没等见到阳光,就被活生生捂死在黑暗里。费丽虹独自失了一场恋。她很庆幸从来没有对人说过什么,要是一宿舍的人都来安慰她,她真的会崩溃。向别人展览伤口,是她最不屑的方式。独自面对,把所有的痛压在心底,用骄傲和意志压碎它,压成齑粉。

第二天没去上课,宿舍同学都走后,费丽虹躺在被窝里,心慌气短。为什么?赵普耀为什么不喜欢我?她再一次陷落在没有出口的迷宫里,心里的某个地方出现一个空洞,泪水不知不觉流出眼角。费丽虹狠掐自己的腰,那是身体上最软最疼的地方,她要让疼痛止住心慌。她在心里喊,费丽虹,你不许哭!她爬起来用冷水洗脸。身体发飘,要虚脱的感觉。她用滚烫的水调了一杯果珍,闻到橙子的味道胃里一阵绞痛,酸水冒进嘴里,差点吐出来。她强迫自己把酸水咽下去,把一杯很热的果珍喝光,还吃了几块饼干。

费丽虹挺着胸,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子前,智力恢复了,脑子也清楚了。她想起宿舍里熄灯后的闲谈,除了她,其他几个人都相信一见钟情。就像秦晓和她男朋友,在火车上坐了相邻的座位,四目相对,电光火石。她们的理论是,爱情要有神秘感,两个陌生人才会有神秘感。青梅竹马不容易擦出火花,都熟悉得跟兄妹一样了,还怎么谈恋爱?她当时没说话,因为心里装着赵普耀,她认为她们都错了。可赵普耀证明她们对了。赵普耀不喜欢她,也许就是这个原因——他们太熟悉了。她跟赵普耀真比一般兄妹更熟悉。她终于为赵普耀不喜欢自己找出了一个理由。这个接受起来不那么难受的理由,让费丽虹的心里稍稍舒服了一点。

费丽虹的手指无意识地在桌子上画出赵普耀的名字。他最近很反常,辩手选拔不参加了,硕博连读不想考了,班里的公共活动,他也不积极参加了,说不定他已经跟某个女生擦出了火花。他喜欢谁?吴玉?小白?朱蓝蓝?……费丽虹把班里的女生从脑子里过了一遍,除了已经有男朋友的秦晓,人人都有可能。跟我相比,她们跟赵普耀之间,都有足够的距离感和陌生感。可是,她多么不甘心,急着从每个人身上找出一两个缺点,替赵普耀否定掉她们。

我是多么无聊啊。费丽虹在桌子上拍了一巴掌,拍得手掌生疼。她不能这么无聊下去,她拉开抽屉想写点什么,她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把她认为重要的事情记下来,有时候也抄写一些勵志的话和有哲理的话。漂亮的日记本扉页上抄着海子的诗:“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

抽屉里躺着罗兰的信。要是罗兰知道了,一定会跟我一起大骂赵普耀有眼无珠。罗兰做一个小跟班倒是最合格,从小,费丽虹叫她不理谁,她就不理谁。不过,她才不会告诉罗兰,这么丢人的事情,她谁都不会告诉。在罗兰面前,她要保持自己优越骄傲的形象。想到罗兰也要来同情她,她无论如何受不了。

费丽虹顺手撕开罗兰的信,匆匆看了一遍,她的目光被罗兰的信绊住了,用手一个字一个字指着看了一遍,又看了第二遍第三遍。

“丽虹,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上个星期,我突然收到赵普耀的信,看完信,我都不敢相信,赵普耀说他中学的时候就爱上我了。我还以为他根本看不起我呢。你晓得的,我们三个一起玩,都是你们两个聊得热火朝天,我根本插不上嘴。其实,我一直在心里默默喜欢他,他要是不告诉我,我会一辈子把这种喜欢埋在心底,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呢。我那么笨,他那么聪明。我怎么敢想,他居然爱我。天啊,我太幸福了!我的心跳得要蹦出去了。丽虹,我不是在做梦吧?你帮我拿拿主意,赵普耀不会是在骗我吧?你跟他在一起上学,他不会是在学校失恋受刺激了吧?……”

费丽虹的眼神变成了一条粗粗的直线,看着信纸,看不见文字,只看见一双手,这双灵巧的手放下正在编织的毛衣,隔着老远的距离伸过来,毫不犹豫地勒住了费丽虹的脖子。

费丽虹至少狂笑了一分钟,才挣脱了勒住脖子的那双手。大口吸了点空气,眼神弯曲了一些,重新看见了文字:“我们宿舍的同学说,男孩要辛苦追到手才会珍惜。丽虹,你说,我是要马上答应他,还是要端着点,让他追。可是,我不敢端着,他身边有那么多优秀的女同学,我怕被人抢去呢。我答应他了,即使他以后不爱我了,能跟他谈一场恋爱,也是我一生的记忆,丽虹,祝福我们吧……”

罗兰的信解答了费丽虹之前的所有疑问,随即产生了一个更加令费丽虹迷惑的疑问。赵普耀为什么要爱罗兰?他们两个难道不比亲兄妹还熟悉?

从小到大,赵普耀都在捉弄罗兰,小时候把鞭炮系在罗兰的辫子上点了,差点没把罗兰烧了。在学校读书的时候,羅兰成绩差被老师骂,赵普耀每次都跟其他男生一起起哄把罗兰弄哭,每次都是费丽虹充当罗兰的保护人,为罗兰仗义执言。他们三个一起玩,她是中心,是纽带,赵普耀是她的朋友,罗兰也是她的朋友,有她,才能把三个人聚集到一起。

他们两个居然相爱了。不是罗兰,而是她费丽虹一直充当了电灯泡的角色。

费丽虹真要怀疑自己的脑袋也跟罗兰一样,里面装满了不会思维的豆腐渣。

赵普耀爱上了罗兰。赵普耀爱上了罗兰!赵普耀爱上了罗兰?

这句话,反反复复,像鼓点一样敲击费丽虹的脑袋。

费丽虹把越来越多的时间用来坐在图书馆里看书。她没有地方去,不想待在宿舍,不想看见认识的人。看书是最好的躲藏。都知道她要考硕博连读,她正好假装用功。专业书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她的眼睛跟脑袋之间似乎脱了钩,连接不上了。她把专业书放到一边,找了一堆杂志看,试图在那些美轮美奂的图片和轻松自在的文字中寻找到一丝半毫的药剂。她知道自己病了,那些被骄傲和自尊强行压缩在心底深处的疼痛,像一块癌细胞,在暗地里吞噬她的健康。但她不能求医,她只能靠自己,她要治愈自己。

女孩子长到十二三岁,脱掉了女童的天真稚气,又没有少女的水灵舒展,身体和心理都处在了一个尴尬的时期。心智的成长和性别的觉醒让她们对身体的发育格外敏感,没来得及长开的身体处处显得紧巴、局促。她们感到别扭,表情不自然,手脚没处放,动作不协调。就像刚刚长出来的一枚花蕾,紧紧地包裹着,青涩,含苞待放许诺的是未来,现在的形态并不动人。身体的不自在,内心的不自信,自我的不确定……各种问题纠集到一起,拧成一股粗大的麻绳,时时勒着她们脆弱的神经,弄得她们无所适从。原本乖巧听话的女孩,变得乖张叛逆,满不在乎,像刺猬一样浑身长刺,恨不得把每一个关心她的人都刺得不敢靠近。她们需要一个幽暗的空间,把稍纵即逝的自信心保护起来,像蛹一样,努力修炼,渴望有一天破壳而出,化蛹成蝶。

青春期是女孩的第一个炼狱。女孩们一路磕磕绊绊,挣扎着长到十七八岁,局促别扭的身体舒展了,紧张不安的情绪消失了。经历了青春期的女孩变得光彩照人。青春期之后的30年,是她们一生最美好的岁月……

这篇配了一张美女照片的文章,费丽虹几乎一口气读了下来。她合上书,呆呆看着窗外炽热的阳光,心里空虚到疼痛。

文章里写的那样一个青春期,一个化蛹成蝶的挣扎过程,她没有经历,或者说没有感觉到。直到现在,经过一场不为人知的失恋,她对自己的身体,才有了一个觉醒。她终于借助失恋这件事,看清了一个存在了很久的事实,她,费丽虹,一个从小被捧着,在赞美声中长大的骄傲女孩,居然是不漂亮的。

而他们,自己身边的所有人,父母、老师、赵普耀、罗兰……他们一定早就看得明明白白了吧?就像她此刻回过头去,看那一段没有被她感觉到的青春期,那一段她觉得风平浪静的日子,其实发生了好多事情。

当时百思不得其解的种种问题,现在都豁然开朗了。一起长大的女孩,最早进入青春期,化蛹成蝶的,就是罗兰。

那一年,罗兰14岁,刚刚进入初三。费丽虹回想起来,放暑假之前,罗兰还长着一张胖嘟嘟的娃娃脸,身材也是胖墩墩的,心智更没有脱开女童的懵懂。眼睛很大,但没有内容,显得有点呆。秋季入学的时候,罗兰就变得让人不敢认了。身体抽了条,个子高了,腰细了,胸饱满了,下巴颏尖了,婴儿肥的脸变成了瓜子脸。木呆呆的眼神亮了起来,大眼睛含了水,笑起来眼睛里的水会波动。原先白皙的皮肤变成了白里透红,好像有一束光从里往外照着,整个人都亮了起来。

罗兰的美丽,像一道春天的阳光照进了男生的心里,他们的心就像三月的土地,暖烘烘的,埋在地下的草籽草根蠢蠢欲动,压不住想往外生长,一直安静的身体喧嚣起来,像是干涸的河流突然涨了洪水,听得见血液在血管里奔跑。原来跟女生坐一桌都要划界限的男生们突然改变了态度,整天围着罗兰转,变着法子找罗兰搭讪,主动送上自己的学习用具,没事找事,哪怕说上几句废话,也要兴奋半天。男老师对罗兰的态度也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原先当着全班同学往罗兰脸上扔考卷的物理老师,上课的时候老是不由自主地把目光转到罗兰的座位上,说话的声音里恨不得放进一吨蜜,脸上的青春痘比灯泡还亮。

跟男老师的态度截然相反,那些上了点年纪又还没有彻底变老的女老师,对罗兰比任何时候都刻薄,罗兰的笨为她们的刻薄提供了很好的借口,假公济私,借着罗兰的烂成绩,她们把心里的嫉妒宣泄得理直气壮。再没有比骂一个漂亮的笨女生更痛快了。

本来敏感的女生倒是比男生迟钝了好些时候,才发现了罗兰的美貌。女孩的迟钝是一种本能,她们不喜欢比自己漂亮的同性,即使发现了,也假装没看见,要不是男生对罗兰那么殷勤,她们可以一直假装下去。但是,男生们的表现太过分了,就连班里那些优秀的男生都在罗兰面前变得低三下四的,跟罗兰说上一句话就两眼放光,好像罗兰是个了不起的大明星。

罗兰的美貌像一面镜子,这面镜子太清晰了,不仅照出了她们身体的不完美,还照到了她们的心里,照出了她们刻意要藏起来,不让人看,甚至不让自己看见的卑微。卑微的感觉最容易引发内心的嫉妒。作为同性的同龄人,她们没有能力欣赏罗兰的美丽,嫉妒却像火苗一样烧烤着她们,让她们坐立不安。她们一定要做点什么,但她们不能像女老师那样动不动就骂罗兰白痴,她们没有这个权利。共同的卑微使她们互相靠近,结成小圈子,把罗兰排除在外。她们对罗兰充满敌意,故意找茬,想挑起争端,只要争端一起,她们就有机会狠狠地收拾罗兰。但是,这招对罗兰不起作用,罗兰胆小怕事,从不敢与人为敌,哪怕是明目张胆的敌意,她也假装看不见。躲避危险是一种本能。很多时候,本能的反应总是正确的。

女生们无奈,只能在罗兰面前夸耀她们的团结,她们成群结队,叽叽喳喳,故意凑到一起小声嘀咕,好像她们有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其实什么秘密也没有,她們就是要虚张声势,就是要抱成一团,互相借力,这样才能让自己好过一点。面对罗兰无敌的美貌,她们是无辜而弱势的一方。无辜和弱势的个体,最容易抱团取暖。

男孩萌动的青春,女孩幽暗的内心,皆因罗兰的美貌而彰显无疑。罗兰笨得不知所措,费丽虹竟然也无知无觉,被罗兰的烦恼弄得一头雾水。费丽虹竟然跑去责问赵普耀,问他男生为什么要欺负罗兰。赵普耀似笑非笑,吊儿郎当地说,你那么聪明都不知道,我怎会知道。赵普耀没看罗兰,他在班里也不搭理罗兰,但费丽虹记得赵普耀红了脸。费丽虹威胁说,赵普耀你要敢搞鬼,我饶不了你。

费丽虹坐在大学的图书馆里,想起这一切,就像被赵普耀当众抽了一个耳光,脸上火辣辣的疼,心里的屈辱冰山一样,让她寒冷发颤。

费丽虹从小受到的教育都是:只要努力,就能梦想成真。现实却是,罗兰凭借天生的美貌,赢得了爱情。美貌也可以成为制胜武器。费丽虹没有美貌,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一个你爱的人,不会因为你努力,不会因为你优秀,就爱你。费丽虹万箭穿心。这是多么荒蛮无理的现实,这样的现实,彻底颠覆了费丽虹以前建构起来的基础。她站在高高的楼顶,眼看着地基塌陷,坠入了不可知的深渊。

也许,除了罗兰,赵普耀随便爱上哪一个人,哪怕那个人美若天仙,费丽虹都不会有现在这种大厦倾覆的灭顶之感。

偏偏是罗兰。

费丽虹受了致命重创,只有皮囊是完整的,皮囊里包裹着的一切,从有形的五脏六腑到无形的心灵智慧,都成了碎片。她整天待在图书馆里,把头埋在散发出尘埃和旧纸张味道的书里。只有在图书馆里,她用不着伪装,出了图书馆,在任何有第二个人的地方,费丽虹还得装成一个正常人,装成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在消瘦,她在憔悴,她的目光是散的,要拼了命才能把目光聚集到某一个焦点上,坚持不了5分钟,又散了。她装不下去了,她祈祷生一场病,她需要一场看得见说得出口的病,掩护自己不堪示人的真正的病。

费丽虹吃各种容易引起过敏的东西,用劣质的护肤品,也不晓得哪一样起了作用,她果然病了。过敏,皮肤瘙痒,发红疹子。费丽虹到处看病,医生问她吃过什么用过什么,她一概否认。医生做各种脱敏实验,查找过敏原,但是,找不到任何过敏原。医生开了外用药叫费丽虹涂抹,又开了内服的抗过敏药和地塞米松。地塞米松是激素,一般的过敏,用了差不多就好了。费丽虹偶尔吃一次药,控制一下病情,多数时候把药扔了。学校最权威的皮肤科专家亲自给她看病,开出了最权威的处方,依然无效。费丽虹不想治好自己。皮肤痒起来,她的身体就变成了敌人,她满怀仇恨,用尖利的指甲去抓去挠,抓出血,挠出一条又一条血道道,她感觉不到疼痛,只觉着痛快。

反复发作的过敏症,让费丽虹成为一个令人同情的人,这份对过敏症患者而不是对失恋者的同情,费丽虹坦然接受了。费丽虹有时候也疑惑,罗兰和赵普耀,他们那么心安理得地相爱了,他们难道一点没有发现过她的心思?她甚至有一种冲动,想试探罗兰,从罗兰那里确证他们是完全不知情,还是装作不知情。万一他们是装作不知情呢?这个想法让费丽虹的恐惧无处不在,恐惧让她的过敏症更加严重,不得不吃药控制。冷静的时候费丽虹认定他们是不知情的,她庆幸那天没有对赵普耀表白什么,庆幸没有扔掉罗兰那封关键的信,庆幸没有在同学那里流露任何蛛丝马迹……自己暗恋的男生跟自己身边最愚蠢的女友恋爱了,这是个多么狗血八卦的情节。当医生的妈妈似乎察觉了一些什么,几番用眼神试探她,她用坚硬的眼神顶住了热腾腾铺天盖地的母爱诱惑,同时顶住了内心要柔软坍塌的欲望。再没有人怀疑什么,没有人知道她真正的病,她终于安全地躲在过敏症患者这个躯壳里,任由学业一落千丈,心安理得放弃了硕博连读。家里和学校都让她休学一年,先把病治好,但她坚持不休学。5年读完,费丽虹勉强毕了业,没有人责怪她,大家都觉得她不容易,带着久治不愈的过敏症,居然毕了业。

罗兰已经早他们两年从护校毕业,在省医院外科当护士。赵普耀跟罗兰的恋情还没有公开,赵普耀不敢跟他妈说。以赵普耀妈妈的优越感,怎么可能接受罗兰当她家的儿媳妇,且不说罗兰的笨,单是罗兰的父母,接受起来就是一件难事。罗兰的父亲是研究院的锅炉工,母亲从农村出来,没有工作,就在研究院里做做家政,打打零工。他们一家人,从来没有入过赵普耀妈妈的眼。

费丽虹跟赵普耀都分到了省医院。赵普耀分到外科,费丽虹分到了内科。费丽虹不喜欢内科,实习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喜欢外科。每一次看主刀医生手起刀落,一大坨血淋淋的组织就从身体里剥离了出来。费丽虹的心情总是为之一振,仿佛拥堵在自己身体里的诸多无用之物也被一同拿掉,清洁的光照进了身体,把每一个暗角照得通亮。可惜那时候她连助理都当不上,只能当助理的助理,拉拉钩止止血,偶尔才会让她切开皮肤。她渴望更深地割开身体,割掉病变组织和周边组织。她尤其想做乳癌手术,切掉丰满的乳房,连同周边的组织,有时候还要拿掉肋骨……她多么喜欢那种切割的权力,主宰的感觉。只有在手术室里,她才是手握武器主宰一切的女王。

手术室

你一定会以为,手术室是很严肃的地方,寂静无声,空气凝滞,分分秒秒都在跟死神赛跑。跟你想得完全不一样,医院的手术室,是一个玩笑开得最多,医生护士笑点最低的地方。外科医生和手术室护士,天天开膛破肚,看多了血腥,见惯了生死,都是些性格通透好玩的人。在手术室待过的护士都明白,越是医术高明的医生,在手术过程中的表现越是轻松幽默,仿佛摘肿瘤跟摘西瓜似的,移植器官跟搬个家具差不多。人家那叫举重若轻。

手术台上的玩笑开起来简单,只要把医学术语换成日常话语,玩笑的效果就出来了。仅仅一笑了之,显然过于浅显了,笑过之后,再笑,那就有意味了。任何玩笑,笑是次要的,笑过之后的意味深长才是重点。男男女女,笑过之后再回味,打情骂俏的意味就像是香水的后味,绵绵不绝地环绕、袅绕直至缠绕。

整个省医院,只有费丽虹在手术台上不苟言笑,除了下达指令,一句废话都不说,更别说开玩笑。只要她穿一身绿色手术衣走进来,肃穆与冷寂,立刻达到了一种饱和状态,让人担心任何一句废话和一个多余的动作,都是不合时宜的导火索,能引起空气裂变。

费丽虹往手术台上一站,人人都得绷紧了神经。器械护士递出的手术器械不对,她随手就扔到角落里,绝不给护士替换的机会。虽说费丽虹的要求是没错的,器械护士不熟悉手术程序,那是技术不过硬。但一般的医生不敢让护士这么难堪。只有费丽虹敢,她就是要给手术室护士穿小鞋。费丽虹的小鞋很有技术含量,穿着不舒服还没人敢脱下来。历任的手术室护士长派出来上费丽虹手术的护士,都是手术室的技术尖子。护士们手术前一定会做足功课,把第二天的手术程序熟悉再熟悉。手术室的老护士都会跟新护士讲,千万不能栽在费丽虹手里。

医院的人都知道,费丽虹跟手术室护士有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费丽虹的仇,报了何止十年。当事的于梅护士早就不在手术室了,她已经离开医院不知所终。但是,于梅护士走了十几年,还活在手术室。每一次上完费丽虹的手术,于梅护士的名字都要在手术室护士的舌头尖上碾压几遍。于梅,你个狐狸精,你勾引谁的老公不好,偏偏勾引费丽虹的老公。费丽虹是好惹的吗?

出事之前,谁也没看出费丽虹的决绝和厉害来。不过,要是认真回想,还是能发现一些端倪。那时候,费丽虹才是医院外科一个普普通通的住院医生。在同年分来医院的大学生里面,费丽虹不怎么讨人喜欢,长得不好看,也不爱说话,除了跟科里的护士罗兰关系密切,跟其他人的交往不远不近。综合业务能力不是特别拔尖,在科里总是提不起精神的样子,但是,在同年毕业的医生中,费丽虹手术是做得最好的,她喜欢做手术,一进手术室,就跟打了鸡血一样亢奋,她做手术有一种男医生都难以企及的果敢凶狠劲儿。尤其乳癌手术,费丽虹上手最快,她敢下刀,刀头精准,切得非常干净。科主任和科里的几个老医生觉得费丽虹是一个好苗子,有很好的天赋,就是不在状态。

罗兰积极为费丽虹辩护,她告诉所有的人费丽虹以前如何优秀,要不是得了久治不愈的过敏症,早就考上硕博连读了。科里的人都看出来了,罗兰总在巴结费丽虹。

年轻的医生护士到了合适的年齡,都忙着恋爱,恋爱成熟的忙着结婚,没对象的看到别人出双入对,也不甘落后,忙着找对象,喜欢做媒的热络络忙着当红娘……

费丽虹没有男朋友,医院里没人追她,也看不出她对谁有一星半点的意思,她从来不像别的医生那样死皮赖脸或者半推半就地拜托科里的老同志帮着介绍对象,喜欢做媒的老同志最得意那样的年轻人,豁出去一张老脸也要帮着介绍成。费丽虹不急不慌,还真没有人张罗给她介绍对象。谁都没把握,不敢管费丽虹的闲事,怕好心吃个闭门羹。费丽虹看着简单,却叫人看不透,大家都不晓得为什么,对她有些畏惧。虽然大家都觉得费丽虹其实是科里最值得同情的人,但她偏偏有一种仿佛天生的傲慢,压根儿没有那种让人同情的感觉。科里的人私底下都说,也不晓得费丽虹有啥可骄傲的,长得又不好,性格又不随和,皮肤病那么严重。哪个男人敢找她,还真得有胆量。这些议论,都不避着罗兰,罗兰在科里的人缘很好,罗兰的那点烦心事,科里人都知道,每个人都在帮她出主意,想办法。他们说,罗兰,你跟费医生那么好,你知道她要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吗?她接不接受别人介绍对象啊?你倒是跟我们说说,我们也好想办法帮帮她,省得她落了单。虽然我们不喜欢她,我们也不愿意看见她形单影只。

罗兰说,我还真不知道,费丽虹从来不跟我说这些。但罗兰知道费丽虹的心气有多高。费丽虹即使落难了,考不上硕博连读,浑身长满治不好的红疹子,依然保持着骄傲的姿态。罗兰自然不敢劝费丽虹放下架子,务实一点,找个条件差不多的对象。罗兰自己还有烦心事呢,好在一个科室的护士都是罗兰的高参,她也用不着费丽虹出主意,费丽虹智商高,读书厉害,论这种事儿,还真不如科里的护士有主意。

同年龄段的人都相继结了婚,最难办的罗兰也奉子成婚了。罗兰要不是怀了孕,赵普耀的妈妈死活也不会同意他们结婚的,赵普耀妈妈一百个看不上罗兰。赵普耀妈妈多高的心气儿啊,她压根儿想不到,自己引以为骄傲的儿子,名牌大学毕业,前途无量的医生,会娶罗兰这样一个白痴样的女人。她想不通,罗兰这么个蠢女人,凭什么把赵普耀迷得神魂颠倒。想得通想不通都没关系,科里的老护士告诉罗兰,你只要怀了孕,老太婆没有不松口的。天大地大,孩子最大。就是最厌恶儿媳妇的婆婆,也喜欢孙子。罗兰正是听了老护士的话,才豁出去未婚先孕,铺平了结婚的道路。

谁都以为,费丽虹要把自己剩下了。但是,罗兰结婚不到3个月,费丽虹就不声不响地嫁给了从县医院上来进修的宋和平医生。宋医生除了说话一口县城腔,样子很正点,一米八的个子,高鼻梁大眼睛,脸部轮廓硬朗。宋医生一到医院就开展爱情攻势,他专门追求那些家在省城有一点家庭背景的医生护士,目的很明确,就是要留在省城。宋医生企图利用自己的相貌优势拼出一条路,却处处碰壁,未婚的医生护士都躲着他。宋医生绝望地发现,女人不看重男人的相貌,男人可以冲冠一怒为红颜,女人不会。在婚姻市场上,女人的美色是硬实力,男人的美貌连软实力都算不上。

宋和平医生心灰意冷,医院里的人却突然发现,宋医生把能追求的人都追求过了,独独漏掉了费丽虹。有那促狭的家伙就问宋医生是不是嫌弃费医生有病。宋医生说,过敏又不是什么治不好的绝症。那为什么不追费丽虹?你不是找有关系的吗?费丽虹家的关系才是最硬的。宋医生哭丧着脸说,我也知道她家关系硬,可我不敢啊,别说追她,我跟她说话都紧张。费丽虹的眼睛,看人就像手术刀,能看到骨头缝里去。那帮促狭的家伙,也不是真觉得宋和平医生能追上费丽虹,宋医生跟费丽虹,就像两个星球的人,运转几百年都不可能撞到一起。他们就是想看热闹。他们使劲鼓励宋和平去追费丽虹,他们说,费丽虹就算是老虎,也不会吃了你。她可是你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咬牙一跺脚说不定就抓住了。不管他们如何起哄,宋医生始终哭丧着脸,不为所动。

就在宋和平医生绝望时候,费丽虹把宋医生约到外科大楼外面的喷水池旁。费丽虹盯着宋和平端正英俊的脸,心里平静如一潭死水,有过对赵普耀那种卑微得低到尘埃里的感觉,费丽虹在宋和平面前,气定神闲,收放自如。她不爱这个长相英俊没有气质的男人。这个男人也不爱她。在这个男人的心里,压根儿没有爱情的位置,他还在解决自己的生存空间问题。没有爱情,只有婚姻是他们两个共同的需求。宋和平需要婚姻来解决生存空间的问题,费丽虹需要一个婚姻的躯壳来躲藏自己。赵普耀跟罗兰结婚了。那天罗兰在科里发喜糖,罗兰那张洋溢着幸福的漂亮脸蛋,晃得费丽虹站立不稳。在赵普耀妈妈拼死阻拦他们的几年里,费丽虹的过敏症已经控制住了。她知道赵普耀跟自己没有任何可能,一纳米的可能都没有,但,只要不是罗兰。她抱着朦胧的希望,可惜赵普耀妈妈没有挡住他们。费丽虹吃完喜糖,舌根都苦了。那颗苦涩的喜糖,就像一个动员的指令,把驻扎在费丽虹身体里的敌人顷刻间动员起来,这些全副武装的敌人,因为短暂的休眠,变得更加凶猛。费丽虹仿佛又回到当初躲在图书馆里的时候,只有皮囊是完整的,皮囊里包裹着的一切,从有形的五脏六腑到无形的心灵智慧,都成了细小的碎片。过敏症汹涌地卷土重来,几乎将她击倒。费丽虹早就知道,她的过敏症不是皮肤病,是精神的疾患,吃过敏药没用。受过敏症的影响,她不得不停止上手术。她要做手术。她不能再依赖过敏症了。过敏症已经不能给她安全的庇护,反而要影响她上手术台。她想到了结婚,她要躲在婚姻里面,把那个粉碎了的自己隐藏起来。她的过敏症可以退场了,婚姻是她的另一场过敏症。

费丽虹直截了当地对宋和平说,我们结婚,我可以帮你调进医院。宋和平白净的脸泛起一股红潮,他没想到,费丽虹这么直接。他不敢看费丽虹,站在费丽虹面前,他就像被剥光了衣服,毫无遮挡。费丽虹笑起来,说,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太赤裸裸了?真是,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你在医院追了一圈,不就是想调进医院吗?反正也没有人愿意帮你,我呢,也想结个婚,省得医院的人当我有毛病。我们互惠互利,不是挺好吗?哦,对了,你不要担心我的皮肤问题,我会治好的。宋和平惊讶地看着费丽虹,想着自己像个女人那样打着爱情的旗号去骗人结婚,畏畏缩缩还失败了。而这个不漂亮的女人,思维方式如此霸气,如此磊落,如此强大,他简直要崇拜这个女人了。他慌忙点着头说,好,我愿意。

费丽虹伸出手,握住了宋和平医生的手。宋和平医生的手肥厚绵软,缺乏力度。费丽虹握了一下就放开了。不谈爱情,一切如此简单明了。不是唯一的那一个,换了任何一个都是无差别的。费丽虹说,等我治好了皮肤,就去登记。说完,转身走了。

宋医生那一口县城腔,叫费丽虹妈妈直皱眉头。费丽虹妈妈对宋和平医生的家庭背景十分不满意,宋和平担心过不了费丽虹妈妈那一关,费丽虹倒不担心,她要干的事情,谁也挡不住。除了爱情。爱情被赵普耀挡在了门外。

费丽虹结婚后,费丽虹妈妈和赵普耀妈妈更加亲密,两个同病相怜的老闺蜜,花更多的时间在一起喝茶養花,互相疗伤。

费丽虹的父母虽然没反对他们结婚,但也不积极帮宋和平调动。宋和平进修结束,恋恋不舍地回了小县城。费丽虹对这种分居的状态倒是很满意。宋和平心里没底,这个让他高山仰止的女人,他彻底弄不懂。宋和平没心思上班,三天两头请假来看费丽虹。给罗兰出主意的那帮人,给宋医生出的还是同样的主意。赶快让费丽虹怀孕生个孩子,费丽虹父母看在孩子的份上,没有不帮忙的。果然,费丽虹刚刚怀孕,家里的态度就积极起来,父母动用了一些关系,不到3个月就把宋和平调进了医院。医院分的筒子楼,费丽虹住不惯,又不愿意跟宋和平一起回家住。父母出钱在医院附近租了个两居室的房子,帮他们把家安顿好。

结婚后,费丽虹日渐显示出来的业务能力让大家都意识到,费丽虹是一个事业型的女人,而宋医生是绣花枕头,业务上不可能有多大的发展。宋医生会干家务,买菜做饭都是好手,费丽虹怀孕后,被他养得很滋润。费丽虹妈妈到他们家视察了几次,彻底改变了态度,高度赞扬费丽虹给自己选了一个最适合的丈夫。医院上上下下几乎达成了一致的认识,费医生跟宋医生的结合,各得其所。这样的婚姻,往往是最牢固的。

哪晓得宋和平会出轨。换作今天的话来表达,一个靠相貌上位成功的屌丝,居然敢出轨。在费丽虹休产假期间,宋和平医生跟于梅护士居然在手术室里抱在一起亲嘴,被费丽虹的闺蜜罗兰撞见。被谁撞见不好,偏偏被罗兰撞见。罗兰不光是费丽虹的闺蜜,还是典型的没脑子。不出1个小时,全院都知道了这桩出轨事件。罗兰跟科里的人一起愤怒声讨了宋和平还嫌不够,又急匆匆跑去告诉费丽虹。赵普耀听说罗兰去找费丽虹,放下正在开着的处方,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去拦截罗兰。晚了,罗兰已经垂头丧气从费丽虹家出来了。赵普耀一把抓住罗兰,凶巴巴地问,你告诉费丽虹了?

罗兰脸颊气得通红,说,告诉了。就凭他宋和平,也敢在费丽虹坐月子的时候出轨,太不是东西了。我要不告诉费丽虹,让她蒙在鼓里被人骗,我还算什么好朋友!

赵普耀气得推了罗兰一把,说,你有没有脑子啊?人家两口子的事,你瞎掺和什么?你知道怎么回事,看见两个人抱在一起就是出轨了?

罗兰眼里汪起泪水,声音发硬,说,抱在一起亲嘴还不是出轨?我要跟别人抱在一起你没意见?我就不明白,你到底向着谁?我们可是费丽虹的朋友。你,我,费丽虹,我们三个一起长大的,你为什么站在宋和平一边?你们男人,都不是东西!罗兰索性哭起来。

赵普耀跺着脚说,你以为告诉费丽虹是在帮她?费丽虹有多刚烈多要强,你知不知道这样会出事的!别哭了。费丽虹什么反应?

刚才只顾着义愤填膺,血往头上冲。赵普耀这样一说,罗兰脑袋里的血一下子凉了。费丽虹刚才什么反应?好像没反应,听完就听完了,说要喂孩子,就让罗兰走了。罗兰这才吓坏了。以费丽虹的性格,她怎么受得了这样的委屈?她的反应太不正常了,坏了,要出大事。

罗兰抓着赵普耀的手说,我好怕,我们上去看看吧。

赵普耀觉得不该去,但他实在好奇,除了费丽虹,任何别的女人遇到这种事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他都可能猜得到,但是费丽虹,他真猜不到。他们两个敲开门,费丽虹已经叫保姆泡好了一壶绿茶,汤色嫩黄明亮,香气袅绕。她坐在沙发上,笑着给他们一人倒了一杯,说,就知道你们两个会一起来,喝茶吧。上好的竹叶青。罗兰哇的一声哭起来,说,丽虹,你想哭就哭吧,有我们呢。费丽虹挺直了脊背,宋和平出轨带来的伤害,还真不如这会儿,被赵普耀和罗兰居高临下俯视着。居然轮到罗兰来同情她,简直奇耻大辱。她咬着牙,把一腔就要喷薄而出的愤怒咽了下去,奋力地笑着说,不就是老宋跟于梅抱在一起吗?多大点儿事啊。我还连茶都不喝了?罗兰你真是太不了解我了,长这么大你见我哭过吗?何况为一个男人哭。罗兰抹了一把挂在脸颊上的眼泪,瞪大了眼睛还想说什么,赵普耀端起一杯茶递给罗兰,说,喝茶!自己也端起一杯一口干了。赵普耀拉着罗兰说,我们回去上班了。我就知道你没什么事。罗兰纯属瞎操心。你还不了解罗兰,她那智商,从小就让人着急。赵普耀说完就把罗兰拉走了。

费丽虹坐在沙发上,一杯接一杯喝茶。茶真好喝啊,一路烫着舌头口腔和食管,进到胃里还热乎乎的。被茶水烫过的舌头口腔,涩涩的,随即泛起一股甘甜。费丽虹放慢速度,让自己的舌头口腔和食管充分感受被茶水烫过的舒适与熨帖。保姆发现了,来夺她的杯子,保姆说,费医生你喂奶呢,不能喝茶。费丽虹笑了笑,说,你的职责是家务,懂吧?保姆讪讪地放下杯子,站在那儿欲言又止。费丽虹抬头看着她,问,还有事?保姆到底忍住没说出什么安慰的话来。费丽虹喝完茶,回到卧室,刚刚满月几天的儿子宋扬酣睡在小床上,粉嘟嘟的臉。费丽虹俯身抱起儿子,把脸贴在他的小脸上,满腹的酸楚溢出了血管,溢满了眼眶。这个小东西,他什么都不知道,他不知道他这么个小人儿,却有那么大的能量,正是在怀着他的日日夜夜,在他出生后的时时刻刻,费丽虹感觉到她的心在变软。她不止一次想到了,爱情的世界里,也许不是只有唯一一个那么绝对,唯一之外,也可能有平凡温润可以相伴一生的情感。对宋和平那种无所谓的硬邦邦的态度,像遇到暖洋的冰山,正在一点点消融。太可笑了,她差一点就要爱上宋和平,而宋和平根本没有爱上她。正是这一点,让费丽虹充满屈辱的感觉,她无法原谅自己。一个人一生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她却差一点两次踩入同一个陷阱。她把孩子放回床上,狠狠地抡起拳头砸在墙上,手指骨的疼痛撕心裂肺,疼痛成功击退了酸楚的感觉。

费丽虹站在窗户边,看了一眼蓝蓝的天空,刚才一杯一杯喝进去的茶似乎全流进血管里,它们替换了她黏稠的血液奔跑在血管里,那么清澈那么无牵无挂。费丽虹感觉自己被清洗了一遍,身体里黏糊糊浓稠的东西都被清洗掉了。这个轻盈的身体,是她可以作主的。脑袋里活跃的细胞,让她的思维快速、简捷、直达目的。婚姻不是过敏症,费丽虹一个人掌控不了。她不再需要这个为她提供庇护的婚姻。她要考研究生,回去读书,把被过敏症中断的学业重新完成,做一个追求事业的女人。事业,才是女人坚固的庇护所。

离婚的决定,只用了1分钟就做出了。既没有灭顶之感,又没有摘除了五脏六腑般的空虚。爱与不爱,的确天壤之别。除了孩子,这个无辜的孩子,他不幸做了费丽虹的孩子。但是,费丽虹想到要失去孩子,竟然也是可以忍受的。她必须要做自己喜欢的那个费丽虹。看起来完好无损,内心充盈着骄傲、自信,作得了自己的主,掌控得住跟自己相关的局面。

医院的舆论一边倒,都骂宋和平医生不是东西,于梅护士是个不要脸的狐狸精。人家费丽虹在家休产假呢,真是一对狗男女,连狗都不如。

继罗兰之后,费丽虹科室的医生护士一拨一拨跑到费丽虹家,安慰的劝解的帮她出主意的,忙得不亦乐乎。费丽虹一副跟自己不相干的神态,安安稳稳地坐在床上,一只手抱孩子,一只手拿一本厚厚的医学书,看得很专心。科里的医生护士挺没趣,满腔的同情像柔软的春风吹出去,原本指望吹到奄奄一息的花朵上,吹出些许生机,受伤的花朵再来一番梨花带雨。对于施舍同情的人,那是最美好的时刻。没想到柔润的春风吹到岩石上,岩石岿然不动。遇到这种事,怎么可能无动于衷?费丽虹就是披头散发跑到手术室拿把手术刀往于梅脸上划,大家都能理解。费丽虹哪怕爬到医院顶楼往下跳,大家都觉得不过分。一个女人,生孩子的时候老公跟别人搞到一起了,这是多大的不幸?多没面子的事?多让人崩溃?可她居然不哭、不闹、不倾诉,还有心思看书。这就有点过分了。过分到超出了大家的理解能力。

宋和平在外面躲了几天,战战兢兢回到家,作好了被费丽虹盘问的各种准备,甚至想了好几套方案,痛哭流涕,赌咒发誓,推脱责任,下跪求情,只要费丽虹能原谅,啥办法都可以用。哪晓得费丽虹跟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提都不提,该吃饭吃饭,该喂孩子喂孩子。宋和平不相信费丽虹就这样放过他了,他始终觉得头上悬着一把没有落下来的剑,整天提心吊胆,跟于梅不敢再有一丝瓜葛。

费丽虹休完产假要上班,保姆被她辞掉了,孩子没人带。她主动提出让宋和平的妈妈来帮着带孩子。宋妈妈来了之后,费丽虹对宋妈妈非常客气。孩子晚上跟宋妈妈睡,宋和平终于搬回去跟费丽虹住一个房间,他迫不及待要用身体试探费丽虹。费丽虹什么话都不说,指了指床上另一边的被子,用眼睛的余光看了宋和平一眼,宋和平就偃旗息鼓,钻进另一床被子里。费丽虹靠在床上看大部头的专业书,好像在另一床被子里辗转反侧、唉声叹气的宋和平是空气。宋和平实在受不了,掀掉被子跪在床上,绝望地问,你要惩罚我到什么时候?不过是男人女人之间那点事,是个男人只要有机会都会出轨,打一打骂一骂哭一哭闹一闹,就过去了,该过日子还过日子,你至于这么不依不饶吗?我跟于梅,就是一时糊涂,没有经得住诱惑,我们再也没有接触了。你要觉得丢了面子,我明天就到医院的大楼顶上打一横幅给你道歉。我让全院的人看见我给你认错,行吗?你就原谅我,我们好好过,好好抚养儿子,我给你当牛做马……费丽虹手术刀一样的目光在宋和平脸上扫了一遍,用一根手指掩住嘴巴,嘘了一声,说,你要做什么,不用跟我商量。请不要影响我看书。宋和平跪着的腿只好放平了,拉过被子盖住自己,恨不得床上有一个洞,直接坠进地狱里。

第二天,宋和平当真爬到医院的楼顶上打了一条横幅:费丽虹我对不起你,请你原谅我。整个医院都轰动了。那些丈夫出了轨仅仅在家里口头道歉就原谅了丈夫的女人,羡慕死了费丽虹。好多人预测,费丽虹赚足了面子,肯定会原谅宋和平,她不是一直没说过离婚的话吗?费丽虹脸上波澜不惊,看不出任何迹象。没有人敢问费丽虹到底怎么想的,罗兰更不敢问。宋和平忐忑不安地回到家里,沮丧地发现,费丽虹对他的道歉无动于衷。他的行为,除了让自己变得可笑,根本不可能对费丽虹有任何触动。晚上躺在床的另一边,他杀费丽虹的心都长出好几颗来了。

费丽虹休完产假回去上班,手术室护士于梅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尽管护士长从来不把于梅派给费丽虹,尽管费丽虹一句话没说过,甚至看都没看于梅一眼。但是,费丽虹只要进了手术室,于梅那一天注定心神不定,频频出错。手术室护士都说,费丽虹的气场太强大了。于梅眼看着一天天憔悴下去,小脸瘦得剩一小巴掌。坚持了半年,于梅自己调走了。

宋和平这才知道,会哭会闹会上吊的女人,都是纸老虎。而费丽虹确确实实是一只真老虎。不,是比真老虎还吓人的怪物,杀人不见血,吃人不吐骨头。

孩子一岁半的时候,悬在宋和平头上的剑终于掉了下来。费丽虹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孩子归宋和平,她按规定付抚养费。房子是费丽虹父母掏钱租的,宋和平要住,就自己掏房租,不住可以搬去住医院分给他们的房子,筒子楼里的两间房。费丽虹把离婚协议放到桌子上,叫宋和平签字。宋和平嬉皮笑脸地说,孩子为什么归我?我可听说孩子一般归妈妈。费丽虹抬了一下头,说,这是你母亲的意思,她舍不得孙子。不信你叫她出来问。宋和平拉下脸,说,你早就准备好了。我要不同意呢?费丽虹一点表情都没有,说,我律师都找好了,不同意就上法院。宋和平黑着脸,眼睛冒着火,说,你舍得咱儿子?费丽虹说,那是我的事,不烦你操心。宋和平差一点要扑过去掐费丽虹的脖子,但他不敢,他稳了稳情绪,口干舌燥地说,费丽虹,你真他妈狠啊!你让儿子一岁半就没了家,你让我带着孩子老妈搬去住筒子楼,你就不怕医院的人骂你?费丽虹依然毫无表情地说,签字吧!骂不骂是他们的事,我从来不关心。

离婚后,宋和平带着儿子和老妈住进了医院分给他们的两间筒子楼,他的工资加上费丽虹付的那点抚养费,要养活儿子和老妈,根本付不起那舒适的两居室房租。费丽虹果断退了房子,搬回父母家里,她不再需要房子。离婚不到一个月,她参加了研究生考试,以比第二名高出好几十分的成绩考入了母校。罗兰像是自己中了头彩一样,见人就说,我说得没错吧?费丽虹就是优秀。她读完硕士肯定还要读博士,这下她要飞走了。我们省医院这个小鱼塘,养不下她这条大鱼的。

费丽虹果然读完硕士又读了博士。但是,跟罗兰预测的不一样,费丽虹没有飞走,她又回来了。倒是罗兰和赵普耀先后离开了医院。先是赵普耀离职去承包了药厂,发了财,罗兰就辞职回家当了全职太太。

博士毕业回来,费丽虹成了医院最拔尖的医生,技术骨干。她对乳癌的诊断和治疗无人能及,她凭借触摸做出的诊断,准确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多,她做过的乳癌根治手术,只要没有血液和淋巴转移,基本没有复发的,治愈率非常高。她被坊间称为神医,一把刀。她是病人的福音,乳癌患者慕名而来,排着队等着费丽虹做手术,费丽虹的手术安排,一般要到几个月之后。精湛的医术为费丽虹赢得了名声,媒体争相采访她。她在事业上一帆风顺,很快当了主任,40岁刚出头,就是副院长兼主任了。

最不希望费丽虹回来的,要数手术室的护士。费丽虹一回来,手术室护士的小鞋又穿上了。悲催的是,穿了十几年,还得一直穿下去,随着费丽虹的职务越升越高,小鞋的号码只会越来越小。按照费丽虹目前的发展趋势,过几年说不定还能当院长,即使当不上院长,也是知名专家,医院的专家,70岁都退不了休,医生越老越值钱。手术室护士算是倒霉到家,没有出头之日了。

另一个不希望费丽虹回来的,就是费丽虹的前夫宋和平医生。宋和平一直在医院,勉强靠资历混了个副主任医师,不到50岁,头发白了,背驼了,看着就是一脸倒霉相。自己辛辛苦苦带大的儿子,也被费丽虹成功策反了。自打费丽虹掏钱让孩子出国读高中,宋和平想见儿子一面都难了,假期要不就不回来,费丽虹反正会给钱让他度假。回来也是在费丽虹住的院长楼待的时间长,到宋和平那儿也就点个卯。宋和平气不过,在科里发牢騷,说自己寒心,现在的孩子,有奶就是娘。科里的年轻医生意见一边倒,他们说,老宋,你别这么看不开,人家费院长本来就是亲娘,离婚也是因为你风流,费院长抚养费一分没少过,儿子要出国留学,你这当爹的没钱,要不是人家当妈的主动奉上,孩子能到国外上学吗?换了哪个孩子不都得乐颠颠回到这样的母亲身边。年轻医生都崇拜费丽虹,看不起宋和平。宋和平碰一鼻子灰,自找没趣。老一拨医生护士倒是比较同情宋和平,他们又有另一样的想法,孩子回到母亲身边,说不定是一件好事呢。你看你一直没有再娶,费丽虹也没有再嫁。孩子是你们两个唯一的孩子,有了孩子作桥梁,你们说不定还能破镜重圆。听到破镜重圆,宋和平差一点从椅子上摔下来。他哭丧着脸说,跳一次火坑就够了。宋和平的样子太滑稽,年轻医生们笑喷了。

发生在医院的事,大家都看到了。但是,发生在费丽虹心里的事,谁也看不到。

多少年过去了,费丽虹依然记得上班第一天,她独自去了位于外科大楼顶层的手术室,站在手术室的大门外,躁动的心突然安稳下来,就跟站在落雪的旷野似的,空旷,清冽,浑身有一种被寒冷激发出来的力量。

无影灯下血肉模糊的一团,在费丽虹眼里分明是一株经脉清晰的植物,花瓣突起,艳丽妖娆,吐着腥甜的毒汁,根茎深入到肌肤与血管里,结结实实,狠命要扎进去更深,把触须伸得更远,占领更多的领地。好一朵贪婪的毒之花,凶蛮强劲,敲骨吸髓,饮血吃肉。寄生之处,一切正常组织都变成养料和粪土,滋养它更强更壮。

手术室的空气被口罩隔离过,依然有一股复杂的气味,消毒水微微刺激黏膜的辛味,各种手术器械冷幽幽的金属味。最突出的是一股闷乎乎的腥甜气味。被切割的组织,裸露在空气里,就是这股味儿。

很多常年做手术的医生,在手术室待了太长的时间,嗅觉都很迟钝。费丽虹不。她的嗅觉高度灵敏,任何时候,她都能精准地分辨出游荡在空气里的各种气味。气味是个很有意思的东西,跟人一样,有不同的气质与脾气。有的气味总是单独游离,显出孤独高傲自信的气质;有的气味却喜欢相互混合缠绕,不自信的感觉;有的躲藏在别的气味里,像小孩藏在水里,偶尔露一下小脑袋,调皮可爱;有的霸气十足,总要把别的气味包裹覆盖,企图藏匿消灭,唯我独尊……

尽管隔着口罩,吸进去的各种气味还是在费丽虹鲜活热络的肺里乱窜。费丽虹一阵恶心。心脏摇摆慌乱,内里的器官翻转失控。吸气吐气,深吸,再倾力吐出。吸进去的空气加了温度,被费丽虹狠巴巴地吐出来。温热的气息被口罩阻挡,顺着鼻梁爬到眼睛里,像一团浑浊的雾。费丽虹闭眼,睁开,恶狠狠地施力于薄薄的眼皮,将雾气阻挡。

经过一番无人知晓的暗斗搏击,费丽虹已经准备好了,可以投入战斗。没用的器官,没用的感觉,通通丢掉了,只剩下最有用的心脏、眼睛和手。心脏强劲稳定,像被某个螺丝固定住,不再摇摆。眼睛明亮,像接通了身体深处的某一处光源。双手更是灵活柔韧着了魔。费丽虹握紧手术刀,一股明晃晃的力量直抵指尖。手起刀落,出神入化,刀刀精准。

在这个战场上,费丽虹是唯一的女王,她手握武器,发号施令,掌控全局,决定成败。可是,有一点她无法掌控,每割一刀,都有一阵疼痛袭击她身体的相同部位。无法控制莫名其妙的疼痛,让费丽虹从女王的宝座跌落下来,她不是女王,她连自己都掌控不了,不管爬得多高,不管过了多久,她还是那个无法治愈的病人。那一瞬间,费丽虹沮丧极了。她像割韭菜那样一茬一茬割掉,又一茬一茬长出来的各种病变,不管长在谁的身上,都是自己的病,它一次次改名换姓,移花接木,在别人的身上发作出来。费丽虹只能一次次站在手术台上,一次次割掉它们。就像无法把石头推上山顶的西西弗斯,只能无休止地推下去。

荷塘月色

费丽虹是医院里知名度最高的女人,因为经常上报纸和电视,连医院的清洁工和护工都认识她。她出现在任何地方,都衣着整齐,精神饱满,腰板挺得笔直,脸上洋溢着自信飞扬的神采。可是回到家就不行了,她饱满的情绪只能保持到走进客厅,往沙发上一倒,腰就塌了,人也散了。空荡荡的房间,没有男人气息的稀薄空气,没有人间烟火气的冰冷厨房,没有热乎气的宽大双人床,没有男士用品的洗漱间,无人收拾的花草干死在窗台上……家里的一切,都在提醒著她作为女人的失败。她越来越怕一个人回家,尤其是刚刚结束一段短暂的恋情,一个人回到家,更像孤魂野鬼。

有一阵,费丽虹喜欢去罗兰家蹭饭。赵普耀不在家。热气腾腾的厨房里,费丽虹坐在高脚凳上,喝一杯茶,翻一本闲书,居高临下地看罗兰围着围裙在厨房里择菜、洗菜、切菜……罗兰的动作优美流畅,她干这些事,似乎有无穷的乐趣。这场景让两个人都有一种时光倒流,回到了小时候的感觉。只是,罗兰老多了,一张脸干巴巴的,眼皮周围的皱纹粉底都盖不住。当年湖水一样波光潋滟的眼睛,如今干涸得露出了河床。罗兰已经是美人迟暮,江河日下的光景了。费丽虹忍不住会想,自己要是嫁给了赵普耀,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她不可能成为罗兰这样的妻子。可是,难道生活不会有另外一个范本吗?费丽虹到底不服气。

罗兰依然是愚蠢的,对着单身的费丽虹,她也忍不住要倾诉自己的幸福。择菜洗菜的空隙,她就跟费丽虹谈起了女儿和丈夫。女儿赵萝貌美如花,重点中学火箭班的前十名。丈夫赵普耀,挣钱,顾家,没有绯闻,是个模范丈夫。罗兰脸上的每一条皱纹都在放光。我就是个平庸的女人,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这样的丈夫和女儿,还有什么不满足?她站在费丽虹面前,十分知心地说,丽虹,你也不能光顾了事业,有合适的,也该成个家。

哪壶不开提哪壶。罗兰的知心体己话,总是起到诅咒一样的恶毒效果。费丽虹不得不借口上洗手间,离开了厨房。

罗兰的家,处处都是舒适惬意的。窗明几净的房间,摆放有序的家具,搭配合理的色彩,各种有趣可爱的小摆件,厨房里热气腾腾的食物香味,花园里修剪整齐的花花草草……只有心情美好的女人,才能把家打理得这么舒适。罗兰家里的点点滴滴,都在证实罗兰是个幸福的女人。罗兰的幸福,刺激着费丽虹,在这个别人的家里,她被强烈的孤独感包围了。偶尔碰上赵普耀回了家,一家三口温馨暖人的场面,更是刺得费丽虹的心血淋淋地疼痛。她再一次绝望地意识到,她是被幸福放逐了的人。她的爱情,刚刚发芽就被捂死在不见阳光的黑暗里。

费丽虹越来越少到罗兰家里去蹭饭,她总是想尽一切办法逃到外面,到公共场所去,到各种娱乐的人群里去。费丽虹在许多公共场所发现了赵普耀的身影。这个忙碌的男人,整天在外面推杯换盏,他真的像罗兰说的那样,结婚十多年,还一如既往地爱着罗兰?费丽虹不相信,她的前夫和断断续续交往过的男朋友都没有给她这种信心。赵普耀是个例外吗?她不相信,更不愿意相信。费丽虹怀着一种隐秘激动的心情,追踪着赵普耀的踪迹,她经常去赵普耀喜欢光顾的地方,她比罗兰更熟悉赵普耀家庭之外的生活轨迹。虽然一直没有发现什么,但她有足够的耐心。是狐狸总会露出尾巴,她相信。

差不多半年以前,费丽虹追踪到了赵普耀的狐狸尾巴。那个周末去湖边的会所,本来约了罗兰,罗兰临了却没去,说赵普耀出差了,赵萝感冒了。费丽虹只好自己去了。一个人喝茶还是孤独,但比一个人在家容易忍受。费丽虹坐在临湖的地方,点了一杯花果茶。孤独的时候,她迷恋花果茶的缤纷色彩和甜腻滋味。等待上茶的时候,费丽虹看见邰米米在湖边散步,她犹豫着要不要打个招呼。

邰米米是都市晚报的头牌女记者,采访过费丽虹。采访之后没多久,邰米米麻烦费丽虹帮她堕过一次胎。邰米米跟一个有妇之夫怀了孕,本想利用怀孕逼人家离婚,无奈那人躲了起来,踪影全无,眼看胎儿一天比一天大,邰米米心力交瘁,不得不放弃奉子成婚的痴心妄想。堕胎过后,邰米米脸色蜡黄,精神萎靡,躲到郊区度假村里疗伤,邀请费丽虹去小住两天。费丽虹去了才知道,那个叫荷塘月色的度假村,是邰米米的。看到费丽虹一脸惊讶,邰米米哧哧地笑着说,这是我第一任男朋友的分手费。还是他最了解我,知道我总有一天还会需要这样一个疗伤的地方。邰米米年轻、坦诚,敢于把伤口亮出来给人看,敢于拿自己的伤口开玩笑。伤口亮出来,晒晒太阳,消消毒,也就愈合了。像费丽虹那么捂着,永不见天日,永远也好不了。但费丽虹没有勇气揭开自己的伤口,她跟邰米米是两代人,她把骄傲和尊严看得很重。费丽虹佩服邰米米,亮出伤口跟亮出旗帜一样坦然,谈论失败的恋情就像在炫耀丰富的经历。两个人散步、喝茶,赤裸着泡在温泉里看星星,聊知心话,大有要成为闺蜜的趋势。仅仅是趋势。邰米米的伤口很快愈合了,她马上投入了一场新的恋爱,新的男人带给她新的生活。她恢复过来,依然是一个红润饱满、妖媚迷人的美女。最让费丽虹不能忍受的,不是邰米米超强的愈合能力,而是邰米米当着费丽虹的面就毫不在意地把40多岁的女人称作老女人。那种年轻女人的优越感,让费丽虹心里泛起恶毒的酸水。

费丽虹跟邰米米有一阵没见面了。邰米米不停地看表,似乎在等什么人。茶端了上来,费丽虹索性不跟邰米米打招呼了。她喝了一大口滚烫的花果茶,身体被温厚甜腻的茶水滋润起来,这样的时刻,孤独也成了一种享受。邰米米等的人到了,两人牵着手往茶室这边走,越走越近。

费丽虹瞪大眼睛。邰米米的新情人,竟然是赵普耀。

似乎猝不及防,其实等待已久。费丽虹拿起一本杂志遮住自己,趁他们黏糊着搂在一起鼻尖碰鼻尖地看一本茶水单,迅速离开了。

赵普耀果然不是那个例外。费丽虹像一个追踪许久,终于追到了猎物踪迹的猎人,心脏狂烈地跳动着。她告诉自己要冷静,她开着车在湖边会所周边的路上乱转,居然迷了路。很久,才开出会所,开到了回城的高速路上。她把车开到了罗兰住的别墅区,但她在门口掉头开回了自己家。费丽虹躺在自己家的沙发上,不开灯,任黑暗笼罩了全身。罗兰自欺欺人的幸福泡影,只要她轻轻一戳,就会破灭。她想笑,却在黑暗中哭起来。

费丽虹又开始去罗兰家蹭饭。她发现,罗兰家的幸福场景,已经刺激不了她。她坐在厨房里,看罗兰动作熟练地择菜洗菜炖汤……她跟罗兰谈笑风生,哪怕赵普耀回家,她也不再有那种刺痛的感觉。她安心地做着一个旁观者。这个美轮美奂的家,这个假模假式的模范丈夫,这个幸福的妻子,这些温馨美好的场面……Its a magic,而她,手里掌握着magic key。只要她对着手里的魔法钥匙吹一口气,说一声over,就一切都结束了。

她握着那把魔法钥匙,不急于说出那个结束的口令,就像一个观众,不希望舞台上的戏马上结束。但她知道,戏总要结束,魔法钥匙的光总会熄灭。Magic is over,也许,她只是在等待一个时机,让戏结束得精彩一些,结束在一个华丽的地方。

赵普耀请费丽虹开会,他的新药想卖到医院来,费丽虹有关键的一票。自从当了主任,费丽虹就上了各个药厂的公关名单,经常被各个药厂邀请去开会。赵普耀把开会地点选在邰米米的荷塘月色,说明费丽虹是赵普耀这次会议的公关重点。荷塘月色被邰米米接手后,引溫泉水入户,并且在主楼的顶楼修建了一个豪华的女洗浴中心,可以白天晒太阳,晚上看星星。荷塘月色的女洗浴中心,是荷塘月色最富特色的地方。

接完赵普耀的电话,费丽虹的心变得躁动不安。荷塘月色。要是她把罗兰叫上,就所有人都登场了。赵普耀搭台,费丽虹导演,没有剧本,戏会往哪个方向发展,谁也不知道。太有悬念,太刺激了。荷塘月色,简直就是另类版本的梦想剧场。想一想,费丽虹的血液就有要沸腾的感觉。

周末,罗兰起得比平时晚,晚上追一部半夜三更播放的韩剧,看到3点才睡。即使不追韩剧,她也睡得越来越晚。

赵普耀不在家,说是开会去了。自从赵普耀承包了药厂,邀请各个大大小小医院的院领导、科主任到风景区开会就成了一项重要工作。他们是药厂的客户,赵普耀的财神爷。说是开会,其实就是把这些人找来吃吃喝喝,打打牌,唱唱歌,泡泡温泉,娱乐娱乐,送点礼品,拉近感情。赵普耀告诉罗兰,感情拉近了,生意就好做了。这种会一般都安排在周末或者节假日。

罗兰在家待久了,闷得慌。她非常希望赵普耀开会的时候带着她。罗兰知道,朱副厂长的老婆每次都跟着朱副厂长,其他几个副厂长和销售经理的老婆,也偶尔会跟着去玩。

罗兰不奢望赵普耀每次开会都带她去,她只是希望偶尔有那么一两次,赵普耀主动提出来,带着她去散散心,她保证不会影响到赵普耀的工作。但是,赵普耀从来没有提过。罗兰也不提,不管心里多想去,她都不提。她牢牢把握着一个婚姻中的原则,不做赵普耀反感的事。她跟赵普耀的婚姻,当初遭到了赵普耀妈妈的激烈反对,在赵普耀妈妈眼里,她是个一无是处的女人,她嫁给赵普耀,只会拖赵普耀的后腿。

所以,罗兰宁可处处委屈自己,也要让赵普耀幸福,让赵普耀妈妈的预言落空。她竭力要证明自己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女人,她可以做一个好妻子,做一个让赵普耀幸福的女人。她不能在事业上帮助赵普耀,但她在生活中对赵普耀无微不至,她做到了让赵普耀心无旁骛去奔事业。家里的事情,大大小小,无论装修房子还是赵萝半夜生病,她从来不给赵普耀打电话,好多次半夜独自带着赵萝去医院输液,以前的同事还以为她发生婚变,成了单亲母亲。就是现在,小区里的住户,家家都有钟点工保姆,她依然坚持自己干家务。不是不想请人,两百多平米的房子,每天光打扫卫生就要半天时间,她经常有力不从心的感觉。但她知道一旦请了人做家务,赵普耀妈妈会怎么说。赵普耀离开医院去承包药厂,赵普耀妈妈怪她贪图享受,钱迷心窍,嫌赵普耀当医生挣得少,逼赵普耀去挣钱。赵普耀妈妈痛心疾首,从此拒绝接受他们的任何礼物,不花赵普耀一分钱。赵普耀的药厂做得再好,他妈妈也不认为那是事业。在赵普耀妈妈眼里,只有当医生才是终生的事业。好多次,罗兰白天刚动了请个保姆的心思,晚上就梦见赵普耀妈妈。梦里,她是个小女孩,赵普耀妈妈是她小时候见到的年轻样子,小女孩罗兰抱着洋娃娃在院子里哭,为什么哭记不得了,好像是洋娃娃被赵普耀那帮男孩弄脏了。赵普耀妈妈走过来,冷冰冰地看着她说,罗兰,你为一个洋娃娃哭得这样伤心,你还真像个公主。说完,院子里很多人都笑起来。罗兰就在众人的笑声中醒过来。

一个人要是跟另一个人较着劲,活得就很辛苦。这份辛苦是她自找的,她不能说。罗兰跟任何人都不能抱怨,一旦有一句半句抱怨的话传进赵普耀妈妈的耳朵,她所有的努力就白费了。遇到别人问她,怎么没跟赵普耀一起去玩玩。她就说要照顾赵萝。这是最好的借口。这个借口,不光说给别人听,也说给自己听,让她的心里不那么波澜起伏。赵萝是她的女儿,她的最爱。有了女儿她才明白,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要远远超过一个女人对男人的爱。母亲对孩子的爱,是任何时候都不会计较得失的。女人对男人的爱,或者男人对女人的爱,只有情感最浓烈的时候可以做到不计较,情感的浓度一旦不够,立马就会打自己的算盘,哪怕嘴上不说,心里也会盘算。

吃过早饭,赵萝回她房间写作业去了,罗兰坐在厨房的椅子上,头昏沉沉的,想着中午给赵萝做什么吃,煲汤来不及了,牛肉和骨头都没有化冻。只能简单点,做个虾仁炒饭,煮个黄瓜清汤。罗兰把冰箱里的虾拿出来解冻,顺便把牛肉也解冻,晚上炖罗宋汤。

手机在客厅里响了好半天,罗兰才听见。打她手机的,不是各种课外班培训机构、商场、卖房子的,就是推销理财产品的、卖保险的……接不接都无所谓。罗兰慢吞吞擦干手。电话却是费丽虹打来的,费丽虹说,半天不接电话,在搞什么鬼?费丽虹在电话里哧哧笑,说不定又有了新的恋情。罗兰懒懒地说,给赵萝准备午饭呢。

费丽虹说,别忙了,我去开个会,你跟我一块儿去玩两天,就在郊区一个叫荷塘月色的度假村。

电话里,费丽虹的语气听上去很平淡,实际上,她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兴奋感。

罗兰自然没有任何疑心。自从费丽虹当了医院的副院长,各种会议多了起来,有些药厂和医药机构邀请的会,没什么正经议程,就是打打牌唱唱歌泡泡澡,费丽虹对娱乐活动没兴趣,一个人泡澡又很无聊,就经常邀请罗兰一起去,两个人有个伴。费丽虹对别人介绍罗兰是她的助理,都知道费丽虹是单身,没有老公带,带个助理也正常。罗兰乐意冒充助理,省得身份不明,她穿着价格不菲的职业装,帮费丽虹拎着包,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还真像那么回事。还真有急于推销药品的销售主管来贿赂她,送的礼品相当有档次。罗兰倒不在乎人家送什么东西,她喜欢被当成有能力的职业女性,被人捧着敬着的感觉。

跟费丽虹开了几次会,让赵普耀知道了。赵普耀很生气,板着脸说,你好好在家待着,管好赵萝就行了。你跟费丽虹混到一起干什么?你要想玩,假期带着赵萝去国外玩。谁知道费丽虹脑子里有什么鬼主意。再说,费丽虹接触的那些人,好多是我的同行,你最好不要掺和。

罗兰不反驳,她不习惯跟赵普耀争论,但心里并不认同赵普耀的说法。在费丽虹的生活中,罗兰根本就是一个没有用处的人。费丽虹跟她能玩什么鬼主意?她顶多可以充当一下费丽虹生活的旁观者。就像罗兰那些地区卫校的同学,她们大多在县医院当护士。她们在罗兰的生活里,也是彻底没用的人,但是,她们是罗兰生活最好的旁观者。不管哪一个到省城来了,罗兰都要热情地开车迎接,请吃饭,陪逛街,送礼物,好像彼此是多么亲密的朋友。罗兰并不喜欢那些乡下的同学,她喜欢的是她们艳羡的目光,在那样的目光里,罗兰确认自己的生活是令人羡慕的。这就是旁观者的作用。女人的生活是需要被人看见,让人羡慕的。赵普耀不懂这些,也不懂她内心的烦闷,他满脑子都是药品开发,市场拓展。

罗兰承认赵普耀的担心有一点道理,都在争夺市场,同行是冤家。她也想过,不要跟费丽虹去混了,但是,只要费丽虹叫她,她还是去了。那种被人捧着敬着的感觉,在罗兰的生活里太稀缺了。尽管那一点点被巴结的感觉,是从费丽虹那儿偷来的,罗兰也很着迷呢。她管不住自己,只能瞒着赵普耀。

想起赵普耀对这种事的态度,罗兰犹豫着说,赵萝没人管呢。费丽虹说,我已经在路上了。赵萝还不好办,一会儿顺道送到你妈那儿。找什么借口,我还不知道你想去。是不是你家赵普耀给你洗脑了,叫你不要跟我混。怕我把你卖了?你们两口子自我感觉真是超好,也不看看賣不卖得掉。费丽虹说完就挂断了手机。

费丽虹总这样,一句话直戳戳抵到罗兰心窝里,也不管罗兰爱听不爱听,受得了受不了。费丽虹就是霸道惯了,难怪宋医生要在外面乱来。罗兰举着电话,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原来心里还藏着这么恶毒的念头。

呸呸呸!罗兰朝着窗户吐了三口晦气,快速脱下身上的旧睡衣,从衣帽间找出一条宝石蓝色的裙子穿上。罗兰有一柜子各种款式各种质地的宝石蓝裙子。宝石蓝裙子是罗兰的最爱。罗兰瓷白的皮肤跟丰腴高挑的身材配宝石蓝裙子,既彰显典雅高贵又暗藏妩媚妖娆。和赵普耀恋爱的时候,罗兰每次穿着宝石蓝的裙子跟赵普耀去跳舞,都会成为舞会的焦点。紧俏的腰身后背,落下来多少热辣辣的目光啊。罗兰深吸一口气,拉上了侧身的拉链。身材不如以前紧实,裹到裙子里,还勉强说得过去。昨晚熬得晚了一些,脸色就不能看了,跟旧睡衣匹配的陈旧脸色,被宝石蓝衬托得越发陈旧泛黄,如隔了夜的菜叶子。难怪赵普耀现在看见她,跟看见房间里的一件家具差不多,甚至不如一件家具,看到喜欢的红木家具,赵普耀的眼睛还会流露出欣赏的目光,看见罗兰,眼睛里基本没什么内容了。罗兰抓紧时间对着镜子化了一个淡妆。化完看着镜子,还是觉得不好,怎么看怎么别扭。罗兰醒悟,不光是脸色,自己的整个精神状态,都跟华丽的宝石蓝不搭调了。罗兰叹口气,换下宝石蓝的裙子,找了一条休闲款的白色棉布裙穿上,又收拾了两件职业套装装进箱子里,把宝石蓝的裙子也放进了箱子。宝石蓝裙子晚上穿,化一个浓一点的妆,效果肯定比白天好。罗兰每年都会给自己买几条价格不菲的大品牌宝石蓝裙子,挂在衣帽间里,挂旧了也没有机会穿。衣帽间里的华美衣服,只有在跟着费丽虹开会,冒充费丽虹助手的时候才有机会穿出来见见光。赵普耀现在每次回家,她都穿了一身旧睡衣在忙碌。她的生活里,已经没有宝石蓝裙子的位置,更没有宝石蓝夺目绚丽的光泽。

费丽虹是个急性子,车刚开到罗兰家门口,就按响了喇叭。罗兰收紧心情,关好箱子,去赵萝房间帮赵萝收拾书包。罗兰告诉赵萝自己要跟费阿姨出去两天。罗兰顿了顿,声音提高了一点说,我们去办点事,一会儿把你送到外婆家。赵萝嘟嘟囔囔地说,你能有什么事办?不就是跟费阿姨去混吃混喝吗?赵萝说话的腔调跟费丽虹一样,都是直戳戳往罗兰心窝上抵。罗兰平日里不怎么在意,甚至还挺欣慰,觉得自己的女儿聪明伶俐,不像自己这么笨。这会儿,心里却翻涌起一股黏稠幽暗的情绪,搅得她心烦。吼叫声已经冲到口腔里了,又被她生硬地压了回去,像吞进去一根带刺的仙人掌,刺得她内脏哪儿都不舒服。她不能跟赵萝喊,赵萝不吃这套。

费丽虹又按了一遍喇叭,罗兰才磨磨蹭蹭拎着一个箱子出来,赵萝噘着嘴跟在后面,显得很不高兴。费丽虹不管那么多,没等母女两个在后座上坐稳,就把车发动起来。车速很快,见车就超,见人就过,在大街上像好莱坞警匪片那样狠狠地炫了一把车技。罗兰吓得死死拉住车窗上面的把手,赵萝倒不怕,大喊过瘾。车开到赵萝的外婆家,赵萝已经眉开眼笑了,下车还不忘夸费丽虹车开得炫,对费丽虹竖起两个表示胜利的手指。

罗兰换到副驾座上,把安全带系好了,把头靠在座椅上,说,你还真把赵萝给镇住了,她就吃这套。你们两个当母女倒蛮合适。费丽虹说,你不觉得我们两个更像姐妹?说完一阵嘎嘎大笑。费丽虹的笑声肆无忌惮,畅快淋漓,好像真跟赵萝是一辈。

罗兰看着费丽虹,合身的蓝白格子衬衣扎进牛仔裤里,头发扎成一束马尾,用的也是一根蓝白格子的发带,戴着一副宽边太阳镜。费丽虹的身材一点没走形,年轻时候的A罩杯看着寒酸,到了这个年纪却成了优势,不下垂不松弛。紧实的身材配着这身小清新的打扮,离得稍远一点,说是二十几岁都能蒙混过去。即使面对面看着,也比实际年龄要年轻。都说女人40岁以前的长相是爹妈给的,40岁以后的长相是自己塑造的。女人到了40岁,拼的是身材和气质。费丽虹恰恰在这两个方面显出了优势。费丽虹年轻时候不漂亮,现在却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罗兰觉得,费丽虹已经彻底走出了离婚的阴影。现在的费丽虹,从容优雅,成熟知性,拿捏有度,难怪总跟一些比她年轻的小伙子传出绯闻。

罗兰心里不舒服,但装得不在乎地撇撇嘴,说,那就让赵萝叫你姐姐好了,我白赚一个辈分。

车出城上了高速,罗兰问,这次又是哪个医药公司请你去?

费丽虹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罗兰的侧面,这个被幸福泡影遮蔽了眼睛的傻瓜,就让她保持住悬念吧。

费丽虹淡淡地说,你猜。

罗兰哪里猜得到,只好不吭声。

费丽虹说,荷塘月色的女老板我认识,顶楼的温泉洗浴中心特别好,可以泡着温泉晒太阳、看星星。

罗兰说,你可是越来越会享受了。

费丽虹笑了笑,说,我整天在手术室开膛破肚,也该慰劳自己一下。作为富婆,你也该好好享受。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说着闲话,车子就下了高速,刚刚拐进度假村那条小路,安排在路边的工作人员就用手机通知了赵普耀。停车场在主楼一侧,费丽虹停车的时候,看见赵普耀从主楼往停车场这边走了过来,迈着大步。费丽虹对罗兰说,你老公还挺殷勤的嘛,亲自出来迎接我们。罗兰心里咯噔了一下,原来是赵普耀组织的会。她庆幸自己没穿那条宝石蓝的裙子。

赵普耀老远就对着费丽虹伸出手去,身体呈前倾的姿势,脸上的笑容从嘴角荡漾开来,像涟漪一样在脸上扩散,到了头发里才不见了。赵普耀的声音紧随着笑容飘了过来,累了吧?叫你坐我的车,你偏要自己开。你啊,从小就爱逞强,现在也改不了。下午叫小杨陪你泡个温泉,好好放松,好好休息两天。赵普耀跟费丽虹说话,语气里有一种亲昵,这种亲昵的语气,似乎要达到一种暧昧的效果。这种语气让罗兰心里很不舒服。费丽虹笑吟吟地看着赵普耀,说,哟,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关心人了?罗兰真是会调理人。都说女人是一所大学,你这所大学看来上对了。赵普耀干巴巴笑了一声,说,我这就叫自找没趣,从小就说不过你。赵普耀伸出的手终于握到了费丽虹的手,握得紧紧的。罗兰在车里坐不住了,只好硬着头皮下了车,关车门的声音听上去很大,把罗兰自己吓了一跳。

正午的阳光很刺眼,赵普耀眯了一下眼睛才看清楚从车里出来的人是罗兰。赵普耀的脸暗了一下,时间很短,却被罗兰和费丽虹同时捕捉到了。罗兰低了头。费丽虹马上转过去,挽住了罗兰的胳膊,说,赵普耀你别不高兴,罗兰是我叫来的,你们这种会,一点意思都没有,你们男人打牌喝酒,不晓得我们女人多无聊。我叫罗兰来陪我,罗兰也该出来换换环境。罗兰嫁了你,生了赵萝,简直就是卖给你们父女两个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都成旧社会的妇女了。罗兰就是耳朵软,几句好话就哄得她心甘情愿当你们父女两个的老妈子。

赵普耀打着哈哈,说,我真是比窦娥还冤。在我们家,我就是那孺子牛,给她们娘儿俩当牛做马。

罗兰抓着费丽虹的胳膊,一直不敢放松,手心里都是汗。費丽虹潇洒地用遥控器把后备厢打开,说,你还冤,谁信啊。站在这儿说话,也不怕晒着我们。我倒无所谓,不晒也黑,你家罗兰白瓷样的皮肤,你也舍得晒?赶紧,帮我们把行李拿到房间去。我们可不陪你晒太阳。

罗兰轻声说,我去帮拿行李。费丽虹紧紧地挽住罗兰,大声说,你就安安心心叫你家赵普耀服侍你一回吧。我们走。说完就挽着罗兰走进了主楼。

门口负责登记的女孩笑容灿烂地看着费丽虹说,费院长,我们不知道您带了助手,我先领您去房间,您的助手我们马上安排房间。

费丽虹看了看女孩胸前的工作卡,说,你是小杨吧?你看好了,这个助手我可用不起,她是你们赵总的太太。

小杨显然没想到赵太太会来,一时有些慌乱,结巴着说,不好意思,我请示一下赵总,看怎么安排。费丽虹说,不用请示了,赵太太是我请来的,我跟赵太太住一间,不影响你们赵总工作,我们正好聊聊私房话。

小杨殷勤地把费丽虹和罗兰领进了二楼东头的一个大套间,窗户对着一个很大的湖,湖的边上长着一些芦苇,中间一大片荷,还没开花,只一片碧绿的荷叶。费丽虹兴致勃勃地打开窗户,站在窗口吹着风说,这个地方好,我喜欢荷叶,晚上还能听到青蛙叫。费丽虹努力压制着亢奋的心情,让青蛙叫得更响亮些吧。

简单洗漱完就到了中午,去饭厅吃饭,见到好几个熟人,费丽虹忙着打招呼,顾不上罗兰,赵普耀也很忙,倒是小杨对罗兰比较殷勤,不时关照着,罗兰心神不定,没吃几口就先回了房间。费丽虹吃完中饭回房间,见罗兰已经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要回去。费丽虹按住罗兰的肩膀,问她怎么要走,是不是赵普耀叫她回去的。罗兰极力解释是自己有事。费丽虹抬了抬眼皮,盯着罗兰的眼睛。罗兰垂下了眼皮。费丽虹说,这个赵普耀,我跟他说。我们温泉还没泡呢,走什么走。

罗兰怎么能走呢,费丽虹刚才问了,邰米米在报社有点事,要晚上才能过来。罗兰要是撤退了,这个戏还怎么继续?

费丽虹马上拨了赵普耀的号码,按下免提,说,赵普耀,你叫罗兰回去的?赵普耀支支吾吾的。费丽虹板着脸说,该不是你有什么见不得罗兰的事吧?赵普耀赶紧否认,没有,哪能呢。费丽虹说,没有就好。你要叫罗兰走,我就跟她一块儿回去了。赵普耀紧张地说,你别走呀,会还没开始呢。叫罗兰留着陪你吧,正好也没有女嘉宾。费丽虹冲罗兰做个鬼脸,说,你跟罗兰说。费丽虹把电话递给罗兰,只听见赵普耀在电话里说,你到底有没有脑子啊?罗兰赶紧把电话按了。

费丽虹拍了拍罗兰的肩膀,说,不理他,我带你泡温泉去。罗兰表情讪讪的,跟着费丽虹去了位于主楼顶层的浴室。赵普耀包下这儿开会,请的客人除了费丽虹,都是男人,浴室自然没有人。洁白的月牙形浴池,周边布置着高大的绿色植物和白色的躺椅,阳光从玻璃顶棚照下来,蓝莹莹的水面泛着波光。

在更衣室里,费丽虹很快就脱光了自己,她的身材保持得真好,皮肤还紧绷绷的,她快速冲过淋浴,像美人鱼一样滑进水里,温暖的水漫过身体,她舒服得叫了一声。罗兰在更衣室里犹豫着,她已经很多年没有在任何人面前裸露过自己,生孩子之后,身材变形得厉害,乳房下垂,大乳房就是容易下垂,平时穿了衣服还看不出来,脱了衣服,简直不忍看,她自己都懒得看。听到费丽虹叫她,只好脱了,用浴巾裹着走了出去。

费丽虹眯着眼睛坐在水里说,有什么不好意思,我当医生,看了不晓得多少丑陋不堪的身体。罗兰在费丽虹探照灯一样明亮的目光中,拿掉浴巾,快速滑进水里。她站在水中,水正好到了乳房下面的位置,两只下垂的乳房浮在水面上,像两个难看的葫芦,罗兰急着蹲下去,把乳房埋进水里。费丽虹突然叫道,慢,你最近没什么不舒服的感觉?你没发现乳房上有个包块啊?你平时洗澡也不看看自己?亏你还当过护士。叫你每年体检你说没事。说着,费丽虹的手已经摸到了罗兰的皮肤。费丽虹的手冷冰冰的,手指灵活,柔韧有力。罗兰被费丽虹的话惊得动弹不了,像个木雕一样任由费丽虹检查。费丽虹仔细触摸了罗兰的整个乳房区域,还有颈部、腋下的淋巴组织。检查结束,费丽虹把手放进温泉里洗了洗,说,应该是二期了,周边的淋巴没问题。回去马上住院检查,马上安排手术。费丽虹恢复了医生的冷静、果断。罗兰木呆呆站着,没有任何反应,费丽虹看见罗兰流了一脸的泪水。费丽虹把罗兰拉到靠池边的地方坐下,水淹到了两人的脖子,乳房埋进水里依然清晰可见。罗兰双手在水里抱住了自己的乳房,问,都要切掉吗?费丽虹说,要根据检查情况,当然最好是做根治手术。罗兰咬着嘴唇,黑眼球定在眼睛的正中间,被周围的白眼球包围着,一动不动,像一座孤岛。

费丽虹在水里拉住了罗兰的手,罗兰的手在发抖,身体也在发抖。费丽虹搂过罗兰,抱住了她,轻声说,不怕,我给你做手术。费丽虹长叹一口气,在心里说,终于结束了。她仰头看着玻璃顶棚,阳光已经西斜。透过眼泪,她看见深远的夜空,星星在眨着眼睛。

原载《小说月报·原创版》2015年第3期

原刊责编  刘  洁

本刊责编  吴晓辉

作者简介: 川妮,女,本名刘春凤,1966年生于四川,1995年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2012年曾在鲁迅文学院第十七届高研班就读,曾在部队话剧团任编剧。出版长篇小说《时尚动物》、中篇小说集《谁是谁的软肋》。中篇小说《雾月霜天》获解放军新作品奖,《谁是谁的软肋》获《小说选刊》首届年度大奖。另创作有话剧作品《回到拉萨》《被放逐的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现居北京。

创作谈:情感专家的鸡汤为什么有毒?

川妮

有一阵子,中午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我会打开电视看几眼。有一天,发现一档真人秀情感节目刚刚开始,就边吃饭边看了下去。而且,由于每天中饭的时间和那档节目的时间高度吻合,我居然连着看了好几期。节目的编排都差不多,先是一对男女在主持人的诱导下讲述遇到的情感问题,再由几个情感专家对当事人进行测试分析,挖掘出当事人更多的隐秘故事。然后,每个情感专家端出一碗鸡汤,当事的男女当救命仙丹一样喝下。节目里,情感专家的鸡汤似乎有奇特的效果,刚上场时要死要活要离的一对男女,喝完专家的鸡汤,立马就携手回家了。

果真如此吗?我自然不相信。一对陷入情感危机的男女,早已经千疮百孔的生活,岂是几碗心灵鸡汤可以当场治愈的?区区一碗鸡汤要是有这般伟力,世上的男女,也不会有那么多烦恼了。况且,当事人的经历千差万别,情感专家端出的鸡汤,总不过就是那几款。难道每一款都有万能的适配性?反感油然而生。当然了,最让我反感的还不是情感专家的鸡汤匮乏和当事人的鸡汤崇拜,而是那几个口若悬河的情感专家,在面对当事人的时候,那一副义正词严的面孔,仿佛天生正义的样子,实在有些滑稽。某一次,看到一个情感专家愤然指责一个想离婚的女人不负责任,不配当母亲。女人低了头,哭得不能自已。这是一个多么粗暴的场面。我忍不住一阵恶心,吃了一半的饭再也吃不下去,果断关掉了电视。我确信,情感专家的鸡汤,不仅无益,反而有毒有害。

写《暗疾》的念头,也许就是那时候萌生的,当时我只想厘清一个问题,情感专家的鸡汤为什么有毒?我急于要摆脱情感专家们的粗暴与冷漠在我心里留下的不适之感。写了一个开头,却没再写下去,我意识到自己的情绪过于激烈,而写小说,还是冷静的好。又过了很久,我才真正动笔写了起来。真正写起来,我把那个开头也重新改掉了,我已经不关心情感专家的鸡汤问题。一个女人,如何才能获得幸福?情感专家端出的任何一款鸡汤,都可以给出明确的方向。但我不能,我不是情感專家,我给不出任何答案。女性的心灵,多么像掩埋在尘土里的瓷器。我只能做一个发掘者,小心翼翼地刨开蒙在瓷器上面的尘土,把它精巧复杂的模样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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