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罪恶”和人性的阴暗面是19世纪美国作家霍桑一生都在关注的问题。其代表作《红字》所体现的主旨正是霍桑对人性之“恶”及社会之“罪”的深刻思索。《红字》中女主人公海斯特受“原罪”诱惑犯下通奸罪后,通过艰难的自我赎罪,拥有了神性的品格,并获得了人性的升华。她凭借道德意识中的“善”圆满地完成了从地狱到炼狱再到天国的“天路历程”,并在赎罪与自新的灵魂“蜕变”过程中,找到了心灵慰藉的最好归宿,完成了人对自我的终极救赎。
关键词:《红字》 海斯特 善 救赎
《红字》是美国19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作家纳撒尼尔·霍桑的代表作。作品一问世,就备受广大读者和评论家的青睐。在文学评论界,评论者用不同的理论和方法,从多种角度分析研究《红字》的意义和宗教意蕴。其中不乏“原罪说”、“罪恶论”、救赎观、女权主义观及存在主义观等。在笔者看来,《红字》最重要的思想意义在于霍桑对人性之“恶”及社会之“罪”的探索。透过《红字》中的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的人生之路,我们看到一个人有了罪恶并不可怕,因为这个罪恶不是无法救赎。只要能够认识自己的罪恶,并且能够在生活中通过行动加以改正,不断地完善自我,就一定可以将自己从罪恶中拯救出来。这正印证了《左传·宣公二年》的记载“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一 人之本性,准备救赎
《红字》是一部叙述人类犯罪和赎罪历程的作品。女主人公海斯特受自然之性“原罪”意识的支配犯下通奸罪,之后源于自身道德意识“善”的驱动,走上赎罪的道路,赎回了自己的罪过。人的普遍罪性导致人道德的堕落,既然人的罪性是普遍存在、不可避免的,那么通过什么方式来弥补罪过、赎回罪过呢?人意识中的“善”驱动着对这种罪性的悲悯和救赎,这种意义上的“善”是出于一种发自内心的人性的善良与爱的天性。
1 “原罪”导致道德的堕落
所谓人的“原罪”实质是人性在现实意义上的根本性缺陷。基督教文化提出“情欲”是人的“原罪”,是“魔鬼的诱惑”。海斯特的背叛源于人的自然之性,是出于人的“原罪”。那么,她道德的堕落及不守妇道的做法应该归结为受“原罪”的驱使。
根据《旧约·创世纪》第三章的内容,当时亚当和夏娃就是因为没有禁住诱惑,触犯了上帝的律条,受到了惩罚,才开始了自我的救赎。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和丁梅斯代尔恰恰就是他们的缩影。这就似乎注定他们要像亚当和夏娃一样要走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以获涅磐重生。海丝特的罪恶有其不可逆转的原因,但是,她之所以会犯下这样的罪孽,又恰恰是因为她自身人性对爱的向往和憧憬。所以,既然是这样的一种自然之性触发的“罪”,那么就可以得到救赎。
由此,依据“原罪观”解释海斯特的“犯罪”行为,她的背叛显然是源于人的自然之性,并非受主体道德意识的控制。其实人本身就是带罪之体。人的内心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罪恶之心,當然表现出来的形式也是各有不同。海斯特作为人类的个体,当然就承担着罪恶。这样,对于海斯特的犯罪行为就有了更合理、更人性化的解释。海斯特的堕落,不是自身的道德问题,而是“原罪”的自然之性。
2 “赎罪”源于善的驱动
既然犯罪的必然人类无从选择,那么赎罪的意向则需靠人自身道德意识的觉醒。《红字》中的“赎罪”原型承载着一定的道德内涵。霍桑曾经说过:“内心世界一旦净化,外在世界游荡着的许多罪恶就会自行消失。”《红字》里的海斯特·白兰赎罪的过程就是靠她自身的道德意识的觉醒,靠她自己的人性之善的指引才得以实现。
她一开始就深刻地反省并认识到自己的罪恶,发自内心地要拯救自己。她彻底地要改造自己。她知道,这一切都得靠她内心真正善良本性的唤醒和萌发。她清楚地认识到,她才是自己的救世主。她将自己的人性的善良和爱焕发出来,并将他们转化为行善的实际行动,在不断地为周围人奉献爱心的过程中完成对自我灵魂的救赎。她可以像护士一样,照顾病重弥留之人;又可以像亲人一样抚慰临终的老人。她那么无私,那么坦荡。对待这些和自己不相关又不相亲的人,她甚至可以少睡觉,不睡觉,甚至不在乎自己是否健康。
自身的人性之爱给了海斯特坚强的意志与力量。也正是这样的意志和力量,使她的内心得以升华。因为帮助了别人,她快乐,她得以满足;因为得到别人的理解与宽容,她发现了自己的价值,确立了人生的方向。与《浮士德》中的女主人公玛甘泪做比较,海斯特的意志显然是坚强的。玛甘泪犯下罪孽,从此一蹶不振,只想着以死来结束一切。她的结局是悲哀的。而海斯特却完全不同。她通过自我的善之本性,通过博大胸怀宣扬着人性之爱,她坚信自己的做法没有错。她的心从没有死去,她从没有自甘堕落,自我放弃。
我们再设想一下,在当时那样宗教思想浓重的社会,海斯特要想使自己得到救赎,需要承受多大,需要承受多少的压力啊。当时,来自世俗的偏见和道德的谴责,来自周围人们的侮辱和蔑视,来自内心的孤独和对爱情的渴望……哪一样不重压着她,考验着她。当然,面对这样的艰难,如果不是像她这样具有强烈母性之爱的女人,是无法支撑下来,那么也就无法得到救赎,她也就无法将自己从罪恶之中解脱出来。是她的人性的善良和韧性,是她的责任和爱心,才让海斯特在艰难的赎罪的道路上一路独自走过,直到最后。
二 直面罪性,开始救赎
灵魂的拯救靠虔诚的自我忏悔和社会善行。《红字》中的女主人公海丝特并没有被舆论压力压垮,而是敢于直面罪性,公开罪行为之忏悔,通过自己的善行,开始实行对自我的救赎。
1 公开忏悔接受苦难
海斯特用自身道德意识中的“善”赎回了罪过,同时也通过实际行动走上了自我救赎之路。
海丝特知道自己犯下的罪行一定要自己承受,所以她敢于终身配戴象征通奸罪的红字“A”(Adultery)以昭彰其罪行,在众目瞪瞪之下承受公众舆论的谴责。海斯特带着小珠儿离群索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着孤寂的生活。然而,监禁期满后,海斯特完全可以选择离开,离开她曾经犯下罪孽的地方。可是她选择留下,并且余下的后半生她都要生活在这里。
在赎罪的七年间,海斯特承受的是来自于周围人们的各种厌恶和欺侮,还有孤独不断地煎熬着她,但是她默默地承受着。她的忍辱负重终于使她赢得了对自己的救赎。那原本象征着罪恶的“A”字也散发着熠熠的光彩,让人感到丝丝的温暖。这样的温暖就如同烛光,如同灯塔,引导着那些病痛中的人们走向天国。
海斯特公开罪行并为之忏悔,使自己的心灵从痛苦的牢笼中解放出来,得到了灵魂的救赎。
2 美德和善工
海斯特在艰辛的赎罪生活中,通过自己的美德和善工,将自己修炼成一个维多利亚时代理想的道德妇女模型:自我牺牲,利他主义,有同情心,并注重实际行动。
从终极的层面看,道德所指向的善,总是落实于人自身的存在。海斯特自身道德所指向的善,落实于她实实在在的存在,她的存在本身就包含着从她外在的行善行为,到自我向善的道德意识,从与其他人的交往,到自我价值的获得。
海斯特有一种信念,她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拯救自己,而且那个拯救自己的方法就是行善。上帝是不会抛弃一个想通过做善事来拯救自己的人的。她的信念支撑着她,让她在生活中能够真正地帮助别人,善待别人。她严格要求自己,从不抱怨,从不奸猾。这时,我们发现,海斯特生活的意义不再是自己,而是处处想着别人,处处以别人的利益为着眼点。她已经将自己升华为一个无私无我、乐于奉献、乐于助人之人。
《红字》中表现出来的不带任何条件的这种善行善举正是为了吻合当时社会宣扬的像耶稣一样行善积德的宗教思想。所以,我们说,这里所表现的海斯特的行为也是当时社会加以认可的一种社会风气。而正是这种社会风气,也向人们表明,海斯特的自我救赎之路最后终于成功了,因为她所做的正是社会所要求的。她的自我拯救之路虽然走得艰难,但终究是得到了上帝的接纳。红字的意义的变化恰恰说明了这样的一个事实。
三 人性向善,完成救赎
《红字》中女主人公的人性之善,带动她走完了负罪行善之路。她的一生就这样度过,她的生命终结已经不是生命的自然结束,而是一种超脱的永生。神性品格与人性升华的结合使海斯特那个在堕落的精神荒原上漂浮的灵魂得到救赎。
1 神性品格
人性向善,使海斯特拥有了神性品格。
弗兰西斯·培根认为,善良就是一种利人的品德,被人们奉为只有 “神”才具有的品行,是世上最美好的一种德行。这些品性在海丝特身上折射出来的就是她在赎罪中帮助她人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无私、无我。对于她来说,行善积德已成习惯,已达自觉之境界。
海斯特人性的善良和无私充分地体现在她犯下罪孽之后的自我承受和对孩子的爱护。她犯下了“通奸”的罪行,被人们发现之后,她勇敢地默默地自我承受下来。在当时那个宗教社会,她深知这种罪行会带给她爱的人多大的上海,所以,她选择一个人承担所有的一切痛苦和磨难。她对自己的孩子,就像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她深知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幸福地、漂亮地生活,而选择自己节俭地生活。在這样的境况下,“红字”俨然成了她佩戴的装饰品了。作者这样的描述不恰恰体现了海斯特自我牺牲的精神吗!
海斯特行善积德的自觉性更是在她的生活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她总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帮助着别人:她拿出钱救济那些并不比自己困苦的人们;她还挺身救助那些感染瘟疫的人们;她更是开导劝慰那些追求幸福的妇女们……
其实,海斯特是霍桑颂扬人性之善的一个载体。我们可以看到,在海斯特身上体现出来的那些美德——她的无私奉献,她的自我牺牲,她的行善积德,使她成为当时社会的一种标杆,是人们希望成为的楷模。随着这些,她身上佩戴的原本象征耻辱的红字也变成了美德的象征。这充分体现了这部小说所要宣扬的一种被当时社会推崇的行善积德的价值观念,也是霍桑费心之作的终极目标。
2 人性升华
海斯特具有了神性的品格,在历经灵魂历练后,洗涤了罪恶,获得最终意义上的解脱,实现人性的升华。
“红色的A字”原本是耻辱的象征。但是忍辱负重的海斯特通过自己的诚实、助人、行善积德最终改变了人们对她的态度。人们开始信任她、敬重她、赞美她。正是她的善良使她的“罪恶”得以减轻、灵魂得到“净化”,也使“红色的A字”蕴含了圣洁崇高之意。原本象征着丑恶与罪孽的“A”字现在不再是耻辱的烙印,而是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海斯特也最终由一名罪人成为美丽的天使。
《红字》中的女主人公海斯特通过唤醒自己人性的善性,通过自我的无私与牺牲,通过自我的行善积德拯救了自己那颗曾经罪孽的灵魂,向社会昭示了一个女性的勇敢、信念、爱心和美德,用自己的善行换得了世人的赞美,在赎罪与自新的灵魂“蜕变”过程中,找到了重生之路。
参考文献:
[1] 亨利·柏格森著,王作虹、成穷译,陈维政校订:《道德与宗教的两个来源》,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2] 杨国荣著:《伦理与存在——道德哲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3] 张军:《霍桑思想的剖析》,《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
[4] 苏欲晓:《罪与救赎:霍桑〈红字〉的基督教伦理解读》,《外国文学研究》,2007年第4期。
(周红,渤海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