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一朵红红的玫瑰》是英国18世纪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罗伯特·彭斯的代表作之一,堪称爱情诗的经典之作。本文以文体学理论为分析基础,拟从语音、句法、词汇以及修辞等特点对该诗的内容和结构进行解读,以期较为全面地把握该诗的独特风格和艺术写作手法,真正领略到该诗的“音乐性”所在。
关键词:语音 句法 词汇 修辞 音乐性
《一朵红红的玫瑰》(以下简称《玫瑰》)出自于苏格兰18世纪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兼农民诗人罗伯特·彭斯的诗集Poems,Chiefly in the Scottish Dialect (《苏格兰方言诗集》),是诗人和恋人离别时,为他的恋人而作。诗人在诗中歌颂了恋人的美丽,表达了诗人的炽热感情和对爱情的坚定决心。这首诗可称为彭斯爱情诗的杰作,他巧妙地應用诗歌创作的优势,以其意味悠长的底蕴、生动逼真的描绘、饱含音乐性的语言,赢得了千千万万读者的青睐,更受年轻人的喜欢,成为他们必读的爱情诗。同时,诗中传达出的纯真爱情的伟大力量在当代社会也同样给人们带来了不同的震撼。
一、语音特点分析
古今中外,诗歌都刻意追求其音韵美和节律美。音韵和节律是诗歌“音乐性”的主要体现,也是诗歌表情寄意的特殊方式。其中,音韵美主要通过押韵的方式来实现,节律美则通过重音的出现频率所体现出的格律与节奏来实现。《玫瑰》一诗在四个诗节中巧妙地融合了各种押韵方式及元、辅音的不同发音特征,使得该诗不仅行文流畅、优美,同时也充分地表达出了对爱人浓烈、真诚且永恒的爱。
1.头韵
诗人在标题及诗歌中第1节的第1行和第3行分别采用了头韵。其中在标题和第1行诗中,诗人反复使用了[r]音(red和rose的首辅音),同时第1行和第3行中的“luve(love)”和“like”的词首辅音也相同。头韵的使用,产生了一种跌宕起伏的节奏感,使诗歌读起来更加朗朗上口,也使诗歌韵味十足。
2.谐音
诗人在诗歌中采用了较多谐音,如:第12行的“While/life,sand/shall”,第13行和第14行中的“thee/weel”,第15行中的“come/luve”,同一音节的不断重复强调了诗人心中强烈的爱意。
3.尾韵
《玫瑰》一诗总共四节,每节的奇数行为四音步(tetrametric)诗行,偶数行为三音步(trimetric)诗行,并相互押韵,属于抑扬格(iamb)。抑扬格的采用和变幻的音步数,使得诗歌富有抑扬顿挫之感。其中前两节诗中,韵脚为abcb韵式,一、三句不押韵,二、四句押韵;后两节诗韵脚则为abab韵式,一、三句一个韵脚,二、四句一个韵脚,并且在这两节诗中的第1行和第3行结尾均用的同一个词(dear,luve),凸显了诗歌的层次,这一重复更增强了诗歌的韵律感,使诗歌更加朗朗上口,同时也起到了强调的作用。尾韵的使用形成了韵脚的共鸣和呼应,创造出了诗歌独有的美感,加之该诗歌的格律特点表达出一种绵绵悠长的感情,读来使人觉得诗人仿佛是无意间的轻声哼唱,非常轻松自然。另外,这首诗歌当中的行中尾韵也值得一提,如:第7行和第11行中的“will/still”,同时也和第8行中的“Till”的尾音前后呼应。
4.语音象征
诗中对音韵的巧妙安排也让读者感受到了诗人的浓浓情意。从诗中所使用的“O(=0h),like,rose,June,sweetly,tune”等词可以看出,诗人多采用长元音、双元音,如[i:][u:][ai:][?藜u]等,使整首诗处处洋溢着圆润、饱满、温暖的爱的气息,表达了诗人对温馨和持久爱的理解和渴求。长元音和双元音的饱满发音持续时间较长,使得读者读来欲速不能,只能慢慢吟诵,从而体会出诗人对心上人真诚温柔而又持久永恒的爱。同时,诗人还大量运用[p][t][k][s][f]等清辅音配合长元音和双元音,进一步勾画出了如玫瑰般娇美、如乐曲般缠绵的爱情,在词尾和句末避免使用听来刺耳的爆破音,使得浪漫抒情的音乐节奏显得分外和谐。
二、句子特点分析
在诗歌的第2节中,诗人写道:
As fair art thou,my bonnie lass,
So deep in luve am I;
显而易见,诗人在此采用了倒装的手法。首先将“fair”提前,突出姑娘的美丽可人;诗句“So deep in luve am I”是由“I am so deep in love”倒装而来,“so deep”由句中被提至句首,强调了诗人对姑娘的爱意之深,从而将自己情真意切的心灵呈现在了姑娘和读者面前。
三、词汇特点分析
诗人彭斯出生在贫困的农民家庭,一生多在田间劳作。其母亲曾为苏格兰民歌手,在他小时候便告诉了他许多苏格兰民歌和传说,这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的诗歌汲取了苏格兰民谣的特点,采用苏格兰的方言来表现普通劳动者的思想情感,其语言朴实自然、简洁明快,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玫瑰》一诗即是诗人根据苏格兰民谣进行加工而成的,因此诗中运用了大量的古体字、苏格兰方言和缩略词。例如:O=oh,luve=love,melodie=melody,playd=played,thou=you,art=are,thee=you,a=all,wi=with,o=of,weel=well,
tho=though.这些词的运用使这首诗显得古朴、整齐且富有真情实感,散发出浓厚的乡土气息。另外,诗人在第1节中选用了“newly”和“sweetly”用以表达对清纯、甜美的心上人的赞美和倾慕,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
四、修辞特点分析
《玫瑰》一诗还使用了大量的修辞手法,使整首诗显得更加生动形象,同时也更加突出了诗人对少女的浓浓情意。
1.比喻
(1)明喻 诗歌的第1节就以两个明喻加排比的
手法将“luve”(love)直接比作“red red rose”和“melodie”,从视觉、嗅觉和听觉上向读者展示了姑娘无尽的美好,将诗人心目中的恋人以鲜明的形象跃然纸上,同时也给读者展现出了一幅充满诗情画意的美丽画卷,让人陶醉、不可自拔:阳光灿烂的六月,玫瑰含苞待放,芳香宜人,远处飘来优美动听的乐曲,这是何等的美景!芬芳的玫瑰正如少女娇美的容颜,红色正如少女青春的生命力和热情,象征了诗人对恋人火热的爱情;同时少女又如乐曲一般,读者也似乎能够听见少女甜美的声音,看见她如乐曲般优雅的举止,让人情不自禁地为她陶醉着迷。
(2)暗喻 在第3诗节中的最后一行,诗人用了一个精彩的暗语来加以强调自己对恋人的火热爱意无穷无尽:“While the sands olife shall run.”“sands of life”意为“生命之沙”,象征着时间,诗人的生命、诗人世间的一切——荣誉、财富、权利等,随着时间的流逝总会消消涨涨。而沙子却会不断地在沙漏中回转,时间是永不停歇的,就像诗人对恋人的爱,无论何时都不会停止。这里的“sands olife”也就暗喻着诗人对恋人永不停歇的爱。
2. 夸张
Till a the seas gang dry.
Till a the seas gang dry,my dear,
And the rocks melt wi the sun;
在诗歌的第2节和第3节中的以上诗行,诗人运用了夸张的手法,以大海、太阳、岩石等自然界恒久不变的形象作为喻体,借景抒怀,向恋人许下自己海枯石烂、永不变心的誓言,将自己对爱人浓烈的爱表现得淋漓尽致。这种“永远爱你、至死不渝”的爱情决心使读者读来也为之动容。
3.重复
在诗歌的题目和诗歌的第1句中,诗人都反复地使用了“red”一词,起到了强调的作用,突出了诗人眼中恋人的娇艳、可爱,同时也突出了诗人爱的火热,同时也产生了一种跌宕起伏的节奏感。另外,诗人在两个反复的“red”中间加上了一个逗号,使读者朗读的语速缓慢下来,从而使读者也跟着诗人一起来慢慢体会他对少女的浓浓深情。
在诗歌第1节中,第1行和第3行“My luve is like”这一句式也重复出现。这一反复加强了行文的气势,增强了诗歌的韵律美,使诗歌读起来更加朗朗上口,同时也对少女的甜美形象起到了突出强调的作用。
诗歌第2节中的“I will luve thee still,my dear”和“Till athe seas gang dry”在第3节中再次出现,增强了夸张的修辞效果,强调了诗人“海枯石烂,永不变心”的爱情誓言。“my dear”在第2节和第3节诗中反复出现了3次,以对恋人的甜蜜呼唤直白地表达出了诗人对恋人的浓浓爱意和无限眷恋,使读者也如见其人,如闻其声。
在诗歌的最后一节中,诗人两次写到“fare thee weel”,表现出了诗人不愿与爱人告别而又不得不分离的依依惜别之情。这样的反复,让读者也满含伤感,为之动容。而全诗贯穿“my luve”的主旋律,这一反复仿佛是诗人在向恋人告白,自己最终定会归来。诗人对爱人表现出的浓浓爱意,使读者也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会再重聚,共享幸福时光。
彭斯自幼受民歌熏陶,在世期间挖掘整理了大量苏格兰民歌并汲取其中精华,其诗作颇具乡土气息,反映真实生活。《玫瑰》一诗中表现出他对心上人的爱至真至纯,诗句都是他内心真实情感的表白,诗歌读来丝毫没有矫揉造作之感。《玫瑰》一诗作为彭斯的代表作,除了其本身在音韵和修辞等方面独具魅力之外,诗歌本身所流露出的真实情感也是该诗能够流芳百世、成为千古名作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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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吴林桧,硕士,成都东软学院应用外语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英语教学研究与文体学研究。
編 辑:郭子君 E-mail:guozijun08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