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新,姜 娟
(1.北京邮电大学体育部,北京100876;2.沈阳体育学院武术学院,辽宁沈阳110102)
武术套路竞赛难度改进的研究
——以十二运武术套路竞赛为例
方志新1,姜 娟2
(1.北京邮电大学体育部,北京100876;2.沈阳体育学院武术学院,辽宁沈阳110102)
运用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法,对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武术套路比赛中运动员的全部单练项目的难度选择与完成情况进行研究。发现作为国内顶级的武术套路运动员为了确保成功,在参加国内顶级的武术套路赛事时,在难度的选择方面却不够顶级,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在难度部分的规定方面还存在不足。建议《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应对难度部分进行以下补充:1)对不同级别武术套路比赛中的难度数量与等级进行规定;2)对武术套路不同段落中的难度数量进行规定;3)对武术套路全运会比赛中创新难度进行规定,通过《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引领,使竞技武术套路难度与武术技术的发展相得益彰。
十二运;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难度;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十二运”)在辽宁成功举办。全运会举办的主要目的是为国家的奥运战略锻炼新人,选拔人才。除武术外,十二运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奥运会相同,在本届全运会中武术仍设套路和散打2个项目,但相对于上届全运会来看,武术项目的金牌数量大大减少,由19枚减至12枚,其中武术套路项目由原来的10枚减至7枚。在金牌数量缩减的情况下,武术作为唯一的非奥运项目,为了更好地适应体育竞技的要求和全运会的要求,无论从项目设置还是竞赛规则方面都在积极改革。为了在金牌数量减少的情况下,还能够得到全方位的发展,武术套路均以小全能的方式设置项目,每个小全能最少由2个单项构成,最多由6个单项构成,无形中增加了比赛竞争的激烈程度,同时也向运动队和运动员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对于如此的项目设置,更需要运动员具有较强的竞技能力、较好的心理素质,以及顽强的意志品质,去争取每个单项的每个动作、每个细节的高质量成功完成。对于每个单项(对练项目无难度,除外)中的难度的选择与完成,是所有运动员和教练员都极为重视的。根据现行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以下简称《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一个难度的分值最低是0.25分,最高是0.6分。如果难度失败,不仅得不到难度分,而且演练水平和动作质量都会受到影响。难度的成功完成,不仅要在平日里加强对难度的训练,还要根据运动员的身体条件,以及所演练的套路,对难度进行选择与编排。在非常关键的大赛中,运动员和教练员往往为了求稳而保守地选择难度,这的确能够增加运动员成功完成难度的概率,获得优异成绩,但会对项目的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当然,导致这一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对不同层次、不同水平比赛的难度选择未做不同的规定。为此,本研究以当前最高水平的十二运武术套路比赛中的难度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法,对全部155名参赛运动员的全部18个单练项目共216人次的单练套路比赛中的难度选择与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发现现行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对难度的规定不能有效引领竞技武术套路不断向“高、难、美、新”的方向发展。为此,针对《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难度部分的内容提出补充建议,以引领不同层次比赛中运动员对难度的选择,确保竞技武术套路项目的健康发展。
十二运武术套路比赛执行的规则,是在2003年《武术套路比赛规则》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不断修正与完善,于2013年正式出版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的《武术套路竞赛裁判法》(以下简称《裁判法》)。《裁判法》规定:各单项武术套路的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质量5分、演练水平3分、难度2分。难度又分为动作难度(1.4分)、连接难度(0.6分)和创新难度3个部分。动作难度分为平衡、腿法、跳跃、跌扑4个类别,共设A、B、C 3个级别;连接难度分为连接和抛接2个类别,共设A、B、C、D 4个级别。创新难度为符合武术运动的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的、在《裁判法》中未出现的B级(含B级)以上的动作难度,以及由运动队在赛前向中国武术协会申报并经过鉴定的难度。除创新难度之外的供运动员选择的动作难度与连接难度的具体内容、等级、分值与编码均明确呈现在《裁判法》之中。运动员成功完成一个A、B或C级动作难度,分别可以得到0.20、0.30、0.40分;在成功完成动作难度的基础上,如果能够继续成功地完成一个A、B、C、D级连接难度,分别可以得到0.05、0.10、0.15、0.20分。运动员如果能够成功地完成一个B、C或超C级创新动作难度,分别可以得到0.1分、0.15、0.20分。
《裁判法》还对难度的选择与是否计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动作难度的累计分为1.4分,如超出,则按1.4分计算;每个动作难度的分值只计算一次,即重复出现的动作难度不再计分;不符合动作难度的要求,不计分。连接难度的累计分为0.6分,如超出,则按0.6分计算;每个连接难度的分值只计算一次,即重复出现的连接难度不再计分;不符合连接难度的要求,不计分。在演练时,如果动作难度未能完成,即使连接难度成功完成也不予以确认连接难度的得分;再有,如果动作难度成功完成,而连接难度未成功完成,那么动作难度也有不予以确认的情况出现。比赛时,有3名裁判负责难度的评判,并且至少有2名裁判对运动员完成的动作难度或连接难度同时确认时,才能按照难度的分值给予加分,累计所加分数为难度应得分。总之,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在难度的选择与完成方面提出了细致、明确的要求,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遵照执行。
根据《裁判法》对难度的划分,以及十二运武术套路比赛各项目均无创新难度申报的状况,本研究从动作难度及连接难度两个方面对十二运武术套路各单项比赛中的难度选择情况进行梳理与分析。鉴于《裁判法》将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的动作难度与连接难度分为一类,并且编码相同,比赛中长拳、刀术、棍术为男子长拳类全能项目,长拳、剑术、枪术为女子长拳类全能项目;南拳、南刀、南棍分为一类,并且编码相同,比赛中南拳、南刀、南棍为男、女南拳类全能项目;太极拳、太极剑分为一类并且编码相同,比赛中太极拳、太极剑为男、女太极类全能项目。再者,为避免统计数据的繁琐呈现,所以将上述3类分别命名为长拳类、南拳类和太极类,并针对这3个类别中的动作难度与连接难度进行统计分析。
2.1 动作难度的选择
通过查阅十二运武术套路比赛运动员的所有单练项目的难度申报表得知,全部运动员均申报了1.4分(满分)的动作难度,每名运动员所选择的动作难度均由A、B、C 3个级别的动作难度构成。运动员所选择的每个类别的套路动作难度的数量在144~186之间(表1)。在长拳类套路中,每名运动员的每个套路中的动作难度数量在4~6之间;在南拳类套路中,每名运动员的每个套路中的动作难度数量为5或6个;在太极类套路中,每名运动员的每个套路中的动作难度数量均为6个。在长拳类,南拳类项目中,男运动员所选择的动作难度数量要少于女运动员,这可能是由于男运动员凭借更好的身体素质条件,更倾向于选择难度较大、分值较高的动作。在太极类套路中,男、女运动员所选择的动作难度数量相同,这可能是因为在太极拳中,动作难度的完成更多体现在身体的稳定性方面,而在这方面,男、女武术套路运动员基本没有较大的差别。
经过对十二运武术套路男、女长拳类、南拳类、太极类比赛项目的动作难度统计(表1)显示,在3类套路中,无论是男运动员,还是女运动员所选择的B级动作难度数量最多,在80~138之间;同比男、女运动员同一类别套路中的A、C级动作难度数量,B级动作难度的数量均超过50%,而且在女子南拳类项目中,B级动作难度的数量高达138个,占全部动作难度数量的74.2%。在同一类套路中,女运动员所选择的B级动作难度的数量均高于男运动员,高出的百分率在6.3%~11.1%之间。在男子长拳类,男、女南拳类套路的动作难度的选择中,运动员选做的C级动作难度的数量均超过A级动作难度的数量,高出的百分率在13.5%~31.6%之间。在太极类项目的动作难度选择中,男、女运动员选做的A级动作难度高于C级动作难度的数量,高出的百分率在4.1%~9.1%之间。
表1 不同级别动作难度选择情况 N=155
2.2 连接难度的选择
通过查阅十二运武术套路比赛运动员的所有单练项目的难度申报表,得知全部运动员均申报了0.6分(满分)的连接难度。运动员选择的每个类别套路的连接难度的数量在144~180之间。由表1、表2中的数据可以看出,长拳类、南拳类运动员所选择的连接难度的数量并未与动作难度的数量完全一致。从运动员的难度申报表中可以看出,个别的长拳类、南拳类的运动员在最后只选择了动作难度,而未选择连接难度,其主要原因可能是:1)规则中并未规定动作难度必须要与连接难度同时出现;2)运动员选择的难度已经达到满分(2分),如果再选择连接难度就会超出2分,根据规则的规定难度最多只计2分;3)假设选择了连接难度,根据规则,如果未能成功完成,还要影响动作难度的确认与得分。
全部运动员所选做的连接难度均无A级连接难度,长拳类、南拳类的运动员所选择的连接难度集中在B、C、D 3个级别,太极类的运动员所选做的连接难度集中在B、C 2个级别。运动员在选择连接难度时比选择动作难度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要多。在选择动作难度时,主要依据套路的结构布局和个人的身体条件;而在选择连接难度时,除前面两个因素外,更主要的是还要考虑到所选择的动作难度,以及连接难度完成之后接下来的动作。在长拳类套路中,虽然男子运动员更多地选择了D级连接难度,但B、C级连接难度的总和占59.3%,高出D级连接难度19.3个百分点;女运动员共选择3个D级连接难度,占全部连接难度的1.7%。在南拳类套路中,男、女运动员均以选择B级连接难度为主,分别达到57.8%和76.7%。在太极类套路中,男、女运动员都将连接难度的选择集中于B级,全部男、女太极拳、剑运动员选做的B级连接难度分别高达83.6%和86.1%。
表2 不同级别连接难度选择情况 N=155
经对运动员申报的难度情况与比赛中最终成功完成而得到确认加分的情况比较,可以看出参加十二运武术套路比赛的男女运动员在难度的完成方面有着极高的成功率,尤其是在动作难度的完成方面更体现出运动员的顶尖水平(表3、表4)。
3.1 动作难度的完成
在动作难度的完成方面,155名武术套路运动员选做的A、B、C 3个级别共980个动作难度中,除1名男运动员在长拳比赛、2名女运动员分别在长拳和枪术比赛中各有1个C级动作难度,旋风脚720°(324C)出现失误,在其余的16个单项比赛中,所有的动作难度均成功完成(表3)。如果将980个动作难度作为总体,那么运动员完成动作难度的失误率仅占0.3%,可见动作难度的成功率之高。
3.2 连接难度的完成
相对于动作难度,连接难度的成功完成则稍有逊色,但也有着很高的成功完成率。155名武术套路运动员选做B、C、D 3个级别共961个连接难度中,有22个未成功完成,失误率为2.2%。全部成功完成的有男子长拳类、南拳类、太极拳类,女子南拳类、太极拳类的C级连接难度。
长拳类套路中连接难度失误的具体情况如下:在男子长拳中,一名运动员的1个D级连接难度,旋风脚720°+马步(324C+1)未成功完成。在男子刀术和棍术中,有两名运动员就同1个B级连接难度,腾空摆莲540°+马步(324B+1)分别出现失误。在女子长拳比赛中有一名运动员的1个C级连接难度,旋风脚720°+马步(323C+1)失败。在女子枪术中,一名运动员的2个C级连接难度,旋子转体360°+旋风脚720°(353B+323C)和旋风脚720°+马步(323C+1)未得到确认,另一名运动员的1个C级连接难度,旋风脚720°+马步(323C+1)未成功完成。
南拳类套路中连接难度失误的具体情况如下:在男子南刀中,两名运动员的同一个D级连接难度,旋风脚720°+马步(323C+1)未成功完成。在男子南棍中,两名运动员共计3个连接难度出现失误,一名运动员的1个B级连接难度,单跳后空翻+蝶步(346B+2),另一名运动员的1个D级连接难度,旋风脚720°+马步(323C+1);1个B级连接难度,腾空飞脚向内转体+提膝独立(322B+3)未给予确认。在女子南棍中,两名运动员分别有一个连接难度未成功完成,一个是B级连接难度,腾空飞脚向内转体+提膝独立(322B+3),另一个是旋风脚720°+马步(323C+1)。
太极类套路中连接难度失误的具体情况如下:在男子太极拳中,一名运动员的2个B级连接难度,腾空正踢腿+起跳脚落地(312B+8)和旋风脚360°+提膝独立(323B+3)出现失误。在男子太极剑中,一名运动员的1个B级连接难度,腾空正踢腿+起跳脚落地(312B+8)未给予确认。在女子太极拳中,有一名运动员的1个B级连接难度,腾空飞脚向内转体180°+提膝独立(322B+3)未成功完成。在女子太极剑中,有一名运动员的1个B级连接难度,旋风脚360°+提膝独立(323B+3)出现失败。从十二运武术套路比赛各单项的评分记录表中可以看出,上述连接难度出现失误的原因有着惊人的相同之处,均是在动作最后的落地时出现晃动、脚碾动、移动或跳动而失去平衡导致的,而且多在套路的后半程。
表3 不同级别动作难度完成情况 N=155
表4 不同级别连接难度完成情况 N=155
4.1 运动员历经多年的系统化、专业化训练
能够参加本次全运会武术套路比赛的运动员,均是来自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行业体协的武术专业队顶尖的优秀运动员。他们中90%以上的人早在6~8岁就开始习武,12~13岁就已开始在市级体校进行业余武术训练,15~17岁开始省级专业队的专业化训练。到参加本届全运会为止,他们已有接近20年的习武经历,有近10年的武术套路专业训练经历,而且开展训练的周期与计划紧紧围绕着4年一次的全运会而制定。再者,这些运动员都至少经历一个大赛周期(4年)的多次国内外武术套路比赛的历炼,甚至有33.1%的运动员有着2次参加全运会比赛的经历,具备较为丰富的大赛经验和较为稳定的心理素质。再者,参加十二运武术套路比赛的运动员是在2013年《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正式出台前10年的武术套路规则改革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基本上从走上专业道路开始,就以武术套路裁判法的前身,即2003年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为指导在进行训练,对规则有着较长时间的适应期及应对期。
4.2 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难度规定内容的不足
《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对难度的规定有4个方面的内容,1)难度编码识别;2)难度内容及等级与分值确定;3)难度完成不符合规定的确认与有关规定;4)创新难度申报。难度编码识别是对长拳类、太极拳、南拳类套路中的不同类别、不同状态、不同腿式(腿向)的动作难度,连接和抛接动作难度以数字、英文字母等予以编码进行识别。难度内容及等级与分值确定是对长拳类、太极拳类、南拳类套路中的不同类别、不同等级、不同分值的动作难度和连接难度进行编码及分数的确定。难度完成不符合规定的确认与有关规定,是对长拳类、太极拳类、南拳类套路中的各类别的不同动作难度和连接难度的具体内容不符合完成规定的确认,以及对跳跃动作的助跑步数和转体度数、扫转性腿法的扫转度数、难度连接和评判的规定。创新难度为符合武术运动的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的,是在《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未出现的B级(含B级)以上的动作难度,且由运动队在赛前向中国武术协会申报并经过鉴定的难度。可以说,对于历时10年的实践所总结而成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在难度部分的规定方面较以前的版本已经有了飞跃式的进步。但从十二运武术套路运动员的几近100%的成功完成难度来看,最高水平的运动员已完全适应了《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的难度规定。以这些运动员的身体条件和竞技水平来讲,他们有能力完成高级别的难度。但出于稳妥的心理,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他们选择了有把握成功完成相对较低等级的难度,所以,参赛运动员在难度完成方面有着极高的成功概率。《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出台的目的是要引领武术套路竞赛向“高、难、美、新”方向的发展。针对《竞赛规则与裁判法》难度的规定,如果继续下去,那么在下一届全运会中,无论是高水平的,还是顶尖的运动员,仍然会以稳中求胜的心理重演十二运难度完成的完美状况,而使武术套路止步于当前的最高水平。《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是国内全部武术套路竞赛的统一指挥棒,对难度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过于宏观,极易引领运动员的早期难度专门化,不利于武术套路运动员的循序渐进式的培养等等。因此,本文试对《竞赛规则与裁判法》难度部分提出改进建议,仅供参考。
5.1 对武术套路不同段落中的难度数量进行规定
通过对十二运武术套路运动员难度申报表进行统计,得出运动员将全部的980个动作难度和961个连接难度集中在套路的前两段完成的分别为876个和883个,占全部动作难度和连接测验度的89.4%和89.9%。在后两段中出现的难度以A级动作难度为主,B级动作难度为辅,连接难度以抛接为主。运动员之所以如此安排套路中的难度,主要是出于前两段体力较为充沛,更加有利于成功地完成难度。基于这样的出发点,十二运的武术套路清一色地体现出前两段以动作难度和连接难度为主,辅以武术基本动作的基本组合;后两段以武术行步、前手翻等过程性动作为主,套路整体编排明显体现出前重后轻、头重脚轻的特点,严重破坏了武术套路的闪展腾挪、起伏转折、行云流水的意境,更无法表达武术招式的攻防特征。进一步观看市级、省级和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的录像后,发现套路中的难度嵌入与十二运武术套路有着惊人的相同之处,都将绝大部分难度安排在套路的前两段完成。虽然在《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演练部分内容中规定两段中无规程规定的难度扣0.1分,但上述现象可以说暴露了《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对难度规定的不足之处。基于此,建议《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对套路不同段落中的难度数量进行明确规定,以运动员在一个武术套路中申报的难度数量为总数,在武术套路的第1~4段中分别以4:3:2:1的比例规定难度数量,或者在武术套路的前、后两段中分别以6:4或7:3的比例分配难度数量,如此,既考虑了运动员的体力分配,又保证了难度在武术套路中的合理编排问题,使难度恰到好处地融合与武术套路演练的全部过程。
5.2 对全运会武术套路比赛中的创新难度进行规定
在《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规定每次比赛每个套路限报一个创新难度,申报者须在赛前50d以书面形式配以技术图解和本人演练的视频片断资料邮寄至中国武术协会。由中国武术协会聘请有关专家5~7人组成“全国武术套路创新技术鉴定委员会”,依据创新原则进行鉴定后,确定创新难度的命名,等级、加分分值、动作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与编码。通过上述《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对创新难度的规定,不难理解为什么十二运武术套路比赛中没有创新难度出现。重新查找了十二运前3年的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冠军赛的录像资料,在共计6场1 983名参赛运动员的3 812个比赛套路中,仍然没有一个创新动作出现。不知在《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将创新难度写入的目的是什么,如果说是鼓励教练员、运动员推出创新难度,那么,如此的语言表达实在苍白,没有动力。竞技武术套路要发展,势必需要创新难度,更需要发挥广大教练员、运动员的智慧,激励他们探索创新难度。建议试行在全运会武术套路比赛中每队上报一个创新难度;创新难度不在《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难度分值的2分之内,另行附分,分值比同级别的难度高一个等级;如创新动作难度和连接难度鉴定为B级,赋C级的动作难度分值和D级的连接难度分值,这样就能够调动广大教练员、运动员的积极性,推出创新难度,而不再使《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的创新难度“束之高阁”。
1)参加十二运武术套路比赛的运动员之所以能够在难度完成方面有着极高的成功率,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①运动员历经多年的系统化、专业化训练,并且是在《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03)完善成为《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10年过程中成长起来的,对规则有着高度的适应性;②为了确保成功,作为国内最高水平的武术套路运动员,在参加国内顶级的武术套路赛事时,在难度的选择方面却不够顶级。除男子长拳类的连接难度以D级为主以外,在其他套路中,男、女运动员均以选择B级动作难度和连接难度为主,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在难度部分的规定方面还存在不足。
2)建议《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还应对难度部分进行以下补充:①对武术套路不同段落中的难度数量进行规定。以运动员在一个武术套路中申报的难度数量为总数,在武术套路的第1~4段中分别以4:3:2:1的比例规定难度数量,或者在武术套路的前、后两段中分别以6:4或7:3的比例分配难度数量;②对全运会武术套路比赛中的创新难度进行规定。在全运会武术套路比赛中每队上报一个创新难度,创新难度不在《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难度分值的2分之内,另行赋分,分值比同级别的难度高一个等级。通过《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引领,使竞技武术套路难度与武术技术的发展相得益彰,促进武术套路向“高、难、美、新”的方向发展。
[1]中国武术协会审定.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试行)[Z].2003.
[2]中国武术协会审定.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3.
[3]王旭,陈升.11届全运会男子拳术类项目难度动作分析[J].三峡大学学报,2009,33(1):191-192.
[4]陈建民,高楚兰.第11届全运会女子武术器械项目难度动作分析[J].体育科学研究,2009,10(4):44-46.
[5]张秋.2003年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女子长拳难度动作完成情况分析[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4,23(6):124-130.
责任编辑:郭长寿
Reform of the Difficulty in the Rules and Code of Arbitrage of Wushu Routine Competition Based on the 12th National Games
FANG Zhixin1,JIANG Juan2
(1.P.E.Department of Beijing University of Post and Telecommunications,Beijing 100876,China;2.Wushu School of Shenyang Sport University,Shenyang 110102,Liaoning,China)
By literature and mathematical statistics,the thesis researched the selection and completion of the difficulty in the whole single Wushu routines competition of the 12th National Games.It found that the selection of the difficulty wasn’t the top level in the highest level Wushu Competition by the reason that the athletes wanted to succeed definitely.The most important reason was the lack of difficulty in the Rules and Code of Arbitrage of Wushu Routine Competition.Itadvised to add the content of the difficulty in the Rules and Code of Arbitrage of Wushu Routine Competition:1)regulating the difficulty number and level of Wushu Routine in the different level competition;2)regulating the difficulty number in the different Wushu Routine section;3)regulating the innovative difficulty in the National Games of Wushu Routine,and bringing out the best of the difficulty and technique of Wushu Routine in each other through the leading of Rules and Code of Arbitrage of Wushu Routine Competition.
the 12th National Games;the Rules and Code of Arbitrage of Wushu Routine Competition;difficulty;reform
G852.3
A
1004-0560(2015)03-0132-06
2015-03-27;
2015-04-10
2013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编号:L13BTY010)。
方志新(1973—),男,讲师,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竞技武术教学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