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特约通讯员 阳 明
“四把锁”锁好村级“钱柜子”
文/特约通讯员阳 明
“以前公示的开支只有收支数据,没有明细账目,不知道资金使用的来龙去脉。自从实行新规定以来,连买一支笔、一个笔记本这样的小开支都会贴出来,一目了然。”3月19日,在宜宾县普安镇安明村村务公开栏前观看财务收支情况的村民胡全兴说道。
胡全兴口中的新规定,就是宜宾县推行的村级财务“三人签字、两级公示”制度。针对村级财务不公开、管理不透明、监督不到位的现象,2012年,宜宾县在双谊、王场等6个乡镇试点,探索建立村级财务“三人签字、两级公示”制度。该制度涵盖了村上资金大到村级道路等大型项目的修建支出,小到村上事务的日常开支,每笔必须经过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三人签字”后才能开支入账;同时要在镇、村两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随着各级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村(社区)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逐年提高,2014年,宜宾县村(社区)的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达到3-5万元/年。在探索试点的基础上,宜宾县在全县585个村(社区)推广“三人签字、两级公示”制度,用“四把锁”锁好村级“钱柜子”。
据介绍,这“四把锁”分别是代管中心“锁”账务、报账“锁”环节、签字公示“锁”收支、督查“锁”落实。全县各乡镇成立“三资代管中心”,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施,并从乡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挑选专业财会人员具体负责村财镇(乡)管工作。成立代管中心后,村级以下不再设会计和出纳,只设1名报账员,由村民推选出与村干部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的普通村民担任。村(社区)的每一笔开支都必须由报账员经手,有效解决了村(社区)干部乱花钱、乱报销问题。各村当月所产生的支出,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审核后,由报账员每月定期向乡镇“三资代管中心”报送支出票据,接受代管中心再审核,并按期在本村公示栏和乡镇政府公示栏同步公示。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将各乡镇落实“三人签字、两级公示”的情况列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三资”管理专项督查小组,不定期到各乡镇开展专项督查。
“现在,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质疑也大为减少,拉近了我们与群众的距离。”安明村支书袁燕非常赞同这样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