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千变万化的时尚风格里,很多女生找不到最适合自己的着装风格。品位这个东西,欧洲人从小开始培养,我们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就只能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地试错,从中总结出美的教训。好消息是,审美是可以培养的,只要勇敢尝试,时尚就离你不远。
我看小时候的照片,妈妈给我穿裙子、涂口红,额头上还点个红点点。妈妈希望我是个小淑女,但我完全不是,我不喜欢裙子。一到我脱离妈妈掌控的年纪,我都是背心和短裤。那个年代,我的时尚缪斯竟然是男偶像,林志颖是当年的男神,他穿白衬衣、萝卜裤,外加一件马甲,我超喜欢,所以我当时最多的时尚单品是马甲。
大学时,我开始有了时尚的概念。看日系时尚杂志,发现原来可以在连衣裙外穿一件毛衣开衫,好甜美。很多女人都会经历这个阶段,从最初有自己的偏好,到进入一个花花世界,看到很多种服装风格,什么都想尝试一下。我曾经把所有头发染成栗色或金色,但我偏黑的皮肤就被衬得很脏,不管穿什么都散发出一股太妹的气息。后来我又试过甜美的风格,但一米七八的女生头上绑一个蝴蝶结也是件很可怕的事情。我还试过在蕾丝裙上搭好几串项链,试过Bling Bling的东西,这些都是我打死也不会再碰的了。最后,我才发现自己并不适合繁琐,我适合简单。但是,这些结论只有在乱七八糟地尝试过以后,从各种吓死人的装扮中走出来,才能得到。
后来我又经历了一个浪费期,手里有1000块就会去小店买一堆,回来发现很多东西质感不好,穿不出去,都堆在家里了。这样几轮下来,我总结自己最适合的风格是在简单的基础上进行混搭,而且要有质感。
现在,我的高跟鞋也有一百多双了,这个改变是因为我老公。认识他之后,我变得女人多了。什么叫“女为悦己者容”?当你在爱里的时候,多多少少会把自己所爱的人喜欢的东西考虑进去。我老公很喜欢看女人打扮,每当我换了新的风格他会很欣赏。他和我一起逛街的时候会问我:“Linda,你怎么从来没有尝试过这个?我觉得很适合你。”
好多以前我不用的东西现在都用上了:以前丝绸面料跟我绝缘,现在我很喜欢;以前我从来不穿粉红色,现在我会在粉红色连衣裙外面穿一件灰色大衣;以前我从来不涂指甲油,从来不涂口红,现在都很喜欢;以前别人送我香水我都不用,现在每天必喷香水。我从几种固守的风格中走出来了,加入很多新东西,变得更丰富、更多变。
总之,女人穿衣打扮和年龄、心态相关,一辈子都在进化。时尚这件事,别人的经验永远在别人身上,一定要自己多看、多试穿,千万不要懒在家里,也千万不要没自信,不敢走出自己的局限。最怕的就是,你看到人家穿得很时尚很美,刚赞叹完却又去买了一件你穿了五年的老款。
Linda:对时尚和潮流有着非同一般的敏感度。中国第一时尚主播,多年T台经验,曾入围亚洲New Face模特大赛十佳,是媒体和观众超级喜爱的名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