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运
摘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村级自治组织的绩效评估体系并将其付诸实施,能够从源头上治理村级自治组织的腐败问题,从而能有效的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我国村级自治组织绩效评估问题研究仍然是一个空白区,因此,绩效评估体系的构建面临着诸多困境,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村级自治组织;绩效评估体系;腐败治理
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关系到農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基层自治组织自治权的落实。目前,我国对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治理腐败的有效工具。绩效评估作为一种有效的组织管理工具, 如将其有效的引入村级自治组织的运行中,能够促进村级自治组织的透明性和民主性,进而从源头上治理农村基础腐败问题。
一、构建村级自治组织绩效评估体系对于治理农村基层腐败的重要作用
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一般是为了提高组织的政绩和效能。就笔者来看,组织的政绩和效能也有正负之分,如果一个组织的政绩和效能是处于正值状态,即该组织是朝向原定的组织目标前进,那么科学的绩效评估,将有助于政绩和效能的提高;若其处于负值状态,即该组织的活动已经偏离了原定的组织目标,那么科学的绩效评估,也会有助于纠正自身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向。由此可见,构建科学的村级自治组织绩效评估体系一方面能预防农村基层腐败的发生,另一方面能够在腐败发生的情况下,及时的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组织的良性运行。具体来说,构建村级自治组织的绩效评估体系对于治理农村基层腐败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
1、避免评估主体和评估方式的单一化,增强基层民众的监督意识和监督力量
本文所指的构建基层自治组织的绩效评估体系,并不是否认原有的基层自治组织没有绩效评估,而是说之前的绩效评估没有做到科学、合理。就评估主体而言,之前的评估主要是上级政府部门对村干部个人业绩的主观评估。再就评估方式而言,简单来说,评估主体决定着评估方式的向度。虽然评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之前的评估主要是自上而下的评估,这种评估没有让作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的村民参与进来,这就意味着民众的监督不起作用。
2、合理确定评估内容,促进村务的公开、透明,减少基层干部的腐败机会
基层的腐败根源是基层制度的不健全,我国大部分村级自治组织的日常管理活动毫无规章、制度可言,特别是涉及集体财产的管理活动,经常是村主任或者村党支部书记个人负责,这就造成了巨大的腐败空间。通过构建村级自治组织的绩效评估体系,合理确定绩效评估内容,将对村级自治事务的方方面面进行彻底的评估,将改变以往村务在模糊和无序中进行的状态,从而减少村干部的腐败机会。
3、有效运用评估结果,增加基层干部的腐败成本
腐败成本低是村干部敢于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村级自治组织来说,其虽然受制于上级政府的管辖,但在法律上是享有充分自治权的组织,这种双重身份就决定了村干部的腐败与政府部门人员的腐败冒的风险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很少会有人追查村级自治组织的腐败问题。通过构建村级自治组织的绩效评估体系,如果能将绩效评估结果落到实处,通过村民的公共意志的付诸实践,也能对村干部的腐败行为形成有效的威慑,由于村干部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不会轻易腐败。
二、村级自治组织绩效评估体系的主要内容及其构建方向
村级自治组织作为最基层的农村参与政治生活的平台,不仅享有一定的自治权,而且与其余的组织相比,其等级结构少、日常管理活动简单并与作为利益直接相关者的村民直接接触。本文中笔者将主要根据其政府部门的绩效评估体系设定方法来设定村级自治组织绩效评估体系的主要内容。笔者认为绩效评估体系的内容必须要与村级自治组织的组织特性相结合。本文中所将阐释的村级自治组织的绩效评估体系主要包括:评估主体、评估方式、评估内容和评估结果的应用这四个个核心部分。
1、评估主体合理确定
村级自治组织绩效评估主体解决的是谁评估的问题。笔者认为,村级自治组织的绩效评估主体应该是多元化的,主要包括:上级政府管理部门、村委会自身评估和村民评估,其中要以村民评估为主。这里所说的要以村民评估为主,是因为在村级自治组织中村民是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在具体的实践中,上级政府管理部门的评估将依然存在,因为在我国政府才是公共权威的最大的享有者,其对于评估的科学性、有效性将是极大的促进;村级自治组织自身评估就是一种自我评估,这里的自身评估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来确定评估主体在实际评估中所占权重。
2、评估方式的审慎选择
村级自治组织绩效评估方式解决的是如何评估的问题,村级自治组织绩效评估主体的多元决定了评估方式的多元。由于村级自治组织自身的特性,这里的评估方式多元与政府部门的评估方式多元有所不同。政府部门的评估方式多元说的是整体上评估方式的多元。而本文的评估方式的多元是评估维度上的多元,包括自上而下的评估、自下而上的评估和自我评估。当然这里的多元评估也适当考虑了政府部门的整体上的多元评估方式。但在实际的基层自治组织的评估过程中,还是要以评估维度上的多元为主,因为这是最根本的。在今后的实际评估中,应当充分考虑到自下而上评估方式的重要性,因为这样的评估维度中考虑到了村民的满意度。
3、评估内容的科学拟定
村级自治组织绩效评估内容是构建村级自治组织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问题,这是构建村级自治组织绩效评估体系中最核心也是最难的部分。原有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评估落实十分困难。因此,这里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要考虑到实际情况。一般来说,村级自治组织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具体以效率、效益、服务质量等来衡量;微观层面的绩效由个人绩效衡量。在具体的操作实践中,要将宏观与微观结合起来,但是要以微观层面的绩效评估指标为主,因为微观层面的指标体系更能通过人民的满意度来测量。
4、评估结果的有效应用
村级自治组织绩效评估结果关系到整个绩效评估体系是否能持续发挥作用。以往村干部为首的基层管理人员很少会主动的提高个人绩效,因为在制度上没有给予这部分人员一定的奖惩措施。村级自治组织的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三者都具有一定的将评估结果应用到实际的能力,这点在制度设计上就要明确。上级政府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村级干部的实绩晋升基层干部、村民可以根据自身的满意度进行选举、村级自治组织也可以在内部建立一定的奖惩机制。
概而言之,构建村级自治组织的绩效评估体系仍需要理论和实践上的准备。上文所提及的绩效评估体系的各个部分,仍有待学界形成共识,并且对于如何将绩效评估体系制度化、如何将其纳入村级自治组织的已有管理架构中,尚缺乏强有力的论证。但是,在当下党中央大力惩治和预防腐败,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探讨村级自治组织绩效评估体系的构建及其对于村级腐败问题的治理必将凸显其时代意义。(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王侨.基层政府绩效评估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刘旭涛.关于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的四个基本问题[J].政府改革与创新,2005(06).
[3]韦向余.我国农村基层腐败的成因及应对思路探析[J].法制与社会,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