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弟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要以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和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现结合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1.流转合同不规范,容易导致合同纠纷。从调查情况看,大户土地流转基本上都采取书面合同,对双方的责、权、利进行了明确。但小户流转基本上是采用口头协议,没有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流转双方在责、权、利关系上没有明确规定,也无违约责任,更没有考虑今后市场变化因素,特别是对保持地力没有足够重视,留下了许多的合同纠纷隐患。如调查发现,一些承包户在土地经营过程中掠夺性生产,导致地力下降,复耕难度加大,经营效益下降,引起多起土地流转纠纷。
2、规模流转难度大。农村中有一定文化技能的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其他劳动力大多仍从事农业生产,依靠承包地收入维持基本生活。许多业主租赁土地都希望集中连片,但不同农民利益目标不一致,往往导致大规模土地流转难以成功,影响农业项目实施。绝大部分土地没有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地块小且不平整,水、电、路建设滞后,不适于连片种植和机械耕作,无法实现旱涝保收;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差,规模经营成本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数额增加,导致规模流转难度加大。
3、保障机制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未能覆盖所有农村地区,无法为转出土地的农民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农民对土地流转态度更加慎重,出于对土地普遍有预期增值和稳定的经济收益保障心理,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次,农民利益不能完全得到保障。少数地方将土地流转作为增加乡村集体收入、干部福利的手段,用行政手段干预农民土地流转,承租大量土地进行规模开发,常压低流转价格,使农民获得补偿往往最低;业主因投资失败和市场变化等原因,不能及时兑现农民租金,农民流转收益存在风险。再次,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在流转合同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一般固定,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4、缺乏相应的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以上存在的各种问题都与流转中介组织的缺位有一定的关系。我国目前虽已确立相对完整的农地流转体制,但是流转服务体系却很残缺,多数地方根本无此种机构的设置。可以说这类中介服务组织的缺位,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地合法、有序、畅通的流转,导致土地流转成本的增加和土地流转行为的无序,甚至引起土地权属关系的混乱,从而严重限制了土地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我们认为,针对此种问题的完善途径是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流转中介服务体系。这些组织既可以作为行政机关的分支机构出现,也可以赋予其民间组织的性质,以更好的服务广大农民。
5、一是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由于部分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土地流转部分采取口头协议,没有通过签订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虽然各地都强调要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土地流转,但这一原则很难完全贯彻,在实际操作中,有的村委会没经农户同意,将土地转给第三方经营;部分村委会不尊重农民意愿,直接充当土地流转主题;部分村组织强制农民土地流转;部分农民土地流转后收不到土地承包金;这些不规范的土地流转行为,易引起土地流转纠纷。
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1、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指导办理流转手续,协调处理各方面的关系。2、健全土地流转网络。村设立服务站,明确村会计为信息联络员,及时收集各村待转出土地信息和土地需求信息,服务中心以村为单位登记上表,统一规划、统一办理手续。3、规范运作,保障权益。土地流转合同要制定违约责任,到期(或违约期)的地上作物处理办法等;通过规范服务,防止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4、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5、成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开展中介服务,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 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2、制度政策措施,激励流转。一是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资金,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配套社保资金在农民社保基金中比例,通过土地流转筹集部分社保基金发展农村社区保障,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建立和完善农村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对土地的生存依赖性。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保险体系,优先将规模经营业主纳入保险范畴,增强农民和现代农业企业抗风险能力。三是鼓励工商企业投资从事产前、产后和“四荒”资源开发,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和订单农业的方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四是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为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大户提供积极的信贷支持。
3、建设土地流转交易平台,积极有效进行政策宣传
为了稳步推进土地流转,政府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服务。积极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体系,如建立专门的网上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使土地流转双方的供需信息有效进行对接。有条件的地区要尽快建立土地流转的显示大厅,实现土地流转信息实时更新,配备相关的工作人员,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政策咨询、调解流转矛盾纠纷等一系列服务。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采取形式多样的适合农民实际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将有关土地流转的政策、目的等准确无误的讲解给农民,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土地,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为土地流转提供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形成全社会尤其是是广大农民群众认识、理解和参与土地流转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162400黑龙江省泰来县克利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