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平
摘 要:王阳明“致良知”论,是其心学的最高概括,蕴涵丰富的道德教育价值。“良知”是判断是非善恶的价值标准,是维护人类社会秩序的道德准则。“致良知”论充溢着强烈的道德实践精神,对当代社会的道德教育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致良知;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3-0234-02
王阳明是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创建了系统的心学体系。他经过长期的思想磨炼和体会修养,到约50岁时对自己的心学思想进行了进一步凝练和升华,提出了“致良知”这一具有代表性的心学命题。这既是王阳明勤苦思索、千锤百炼、精觉体悟的结果,也是他继承以往的理学思想、诠释原有经典文本的产物。“致良知”是王阳明全部心学的最高概括,“致良知”论蕴涵丰富的、独到的道德教育思想,对当代社会的道德教育具有积极意义。
一、王阳明对“良知”的解读
“良知”一词系出孟子,孟子说:“人之所不学而能,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孟子·尽心上》,孟子认为,人天生就具有亲亲敬长的仁义之心,亲亲敬长是人不学而能、不虑而知的。这种天生的能力被称为良知良能,发源于人的不忍人之心,也即四端之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此四心分别是仁义礼智四种规范的萌芽,称为四端。孟子的“良知”,主要是指先验和普遍意义上的道德意识。王阳明在融汇前人思想基础上,对“良知”一词做了精细的阐释,赋予了“良知”多重蕴涵,用“良知”说来总结贯通他的全部思想。他自认为,自龙场悟道以后,他的思想不出“良知”二字,只是没有直接点出此二字而已;如今点出“良知”,一语之下,便可洞见全体,可谓真切简易、痛快淋漓。
王阳明把“良知”说与“心即理”命题贯通起来,认为“良知”即心之本体,亦即是人的本心。它是圣凡贤愚人人自有的,外在力量绝不能改变它,既不能使它增得一分,也不能使它减得一分。“良知”作为人心之本体,具有虚灵明觉的特性和常知常照的功能,它能照知一切是非善恶。王阳明认为“良知”是判断是非善恶的价值标准,是维护人类社会秩序的道德准则。为了强调“良知”辨知是非的功能,他突出了孟子四端中的是非之心。他說:“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1]111知道好恶就穷尽了是非,穷尽了是非就穷尽了万事万变。“良知”这种知事知非、好善恶恶之心,是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王阳明认为“良知”还是宇宙存在、运动的法则。他说:“天地间活泼泼地,无非此理,便是良知的流行不息。”[1]123天地间生动活泼的就是“良知”的不断流行。“圣人只是顺其良知之发用,天地万物,俱在我良知的发用流行中,何尝又有一物超于良知之外,能作得障碍?”[1]106天地万物俱在我“良知”范围里运动,哪有超于“良知”之物?因而也可以说,“良知”就是天理。这样,王阳明便将道德准则与客观规律皆内化于心,成其为“良知”。
王阳明哲学特别重视“良知”作为准则的意义,他说:“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尔只不要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做去,善便存,恶便去。他这里何等稳当快乐。”[1]92在王阳明看来,“良知”不仅是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而且还要作为个人行为的准则,实现个体良好生活(稳当快乐)的行动准则。“良知”是量度千变万化事物是非的标准,一切符合天理的就是“良知”;不符合天理的就是障碍,失去了“良知”的本体。这里,“良知”的意义不止于内在的道德意志和道德情感,而且进一步充当了行为自律的内在约束。
二、“致良知”的基本内涵
王阳明认为人具“良知”,“良知”是天理,又能行天理。“良知”人皆有之,但是常人在心体发动之机,往往受到私欲的牵蔽,从而使本心放失、“良知”遮蔽,做出不善的行为。因此需要时时刻刻去做“致良知”的功夫,以心中的“良知”去除物欲的昏蔽,达到对“本然之知”的认识。
所谓“致良知”,就是把人先天具有的道德良知从人心本体向外推致开来,使其发用流行,贯彻于人的一思一念中。把“良知”天理应用于事事物物,事事物物皆得天理。不过,王阳明又以为,“致良知”绝不是对“良知”本体有所增加,而恰恰是要恢复它的本来状态,使其按照本然状态发用流行。学者用功,虽千思万虑,只是要回复他本来体用而已。恢复“良知”的本来状态,顺其天则自然,这就是“致良知”的功夫。从这个意义上讲,“良知”自身就有向外流行推致的功用,它是即本体即功夫的。
为什么常人“不能不昏蔽于物欲”呢,王阳明以为“良知”本体无善无恶,但这本然之体一动便产生了“意”,而“意”则是有善有恶的。“心之所发便是意”,“良知”本体“原是无善无恶的,发用上也原是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的,其流弊也原是一定善一定恶的”[1]115“良知”之发用流行即是“意”,“良知”本体无善无恶,“意”有善有恶。为何“良知”本体无善无恶,而“意”却有善有恶?王阳明认为除了圣人以外的寻常人,有世俗利欲之心,所以“意念上见善恶在”。占绝大多数的寻常人,不能当下自觉到本然的“良知”,而必须通过一个致知的过程才能达到这一境界。所以,“致良知”是必要的。
“致良知”之意,首先在于要人们扩展“良知”到极致,人有“良知”本体,所以能扩而展之,扩展“良知”到极致,就是恢复“良知”自身。另一方面,“致良知”之意,在于实行“良知”,依自家的准则实实落落去做,做到知行合一。
王阳明认为,“良知”是人成圣的内在根据,圣人之所以为圣人就在于其“良知”无私欲牵蔽而自然流行。他把“致良知”的功夫分为三个层次:“心之良知是谓圣。圣人之学,惟是致此良知而已。自然而致之者,圣人也;勉然而致之者,贤人也;自蔽自昧而不肯致之者,愚不肖者也。愚不肖者,虽其蔽昧之极,良知又未尝不存也。苟能致之,即与圣人无异矣。”[1]280
王阳明的“致良知”的具体功夫分为静的功夫和动的功夫,静的功夫和动的功夫都是必不可少的,都是要人善观本心,克治去除心之弊,守住天理。静的功夫指的是“反身而诚”的直观内省,即“自明本心”的本体证悟功夫,无事时存养,“防于未萌之先”,静坐体悟,而存天理。“教人为学,不可执一偏。初学时心猿意马,拴缚不定,其所思虑多是人欲一边,故且教之静坐、息思虑。”[1]16“静坐息虑”就是使人心处于“悬空静守”状态,逐一排除货色名利等杂念,拔去病根,永不复起。“人须在事上磨炼做功夫,乃有益。若只好静,遇事便乱,终无长进。那静时功夫,亦差似收敛,而实放溺也。”[1]92这里谈的是动的功夫,就是有事时省察,“克于方萌之际”,事上磨炼,而灭人欲。王阳明特别强调“致良知”过程中的“省察克治”“省察克治”要求人们自我反省、自我检查,认真内省吾心一己之私,并努力加以克治。
王阳明“致良知”说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在认识“良知”,而更为重要的是自觉实践“良知”,“致良知”说充溢着强烈的道德实践精神。他希望通过焕发人们的“良知”,并使人们各致其“良知”,从而使每个人都无丝毫私欲牵挂,而只存留“天理”于心中,都能依据“天理”生活行事。要求人们既要存心养性,在源头上用功,也要正心诚意,在行流上用功,加强道德修养,破除心中之贼。
三、“致良知”论对当代社会道德教育的意义
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极大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出现了道德风气败坏、道德水准下降的问题,而道德教育的实效性远远不够,今天道德问题的根本在于人之良知的缺失。王阳明“致良知”论虽然没有超出封建主义意识范围,但它具有深刻的道德意蕴,对于今天社会的道德教育的具有积极的意义。
1.通过“致良知”,塑造理想人格,调动社会成员的道德自觉。社会活动的规范有序,人们生活安宁幸福,要依赖社会调节机制保障。法律調节机制具有强制性,通过事后惩罚功能发挥作用,有成本较高、范围有限等诸多局限性,特别是法律调节机制不具事先防范功能,比如对无视法律惩罚的人像制造“南平校园惨案”的凶手,法律就失去了其意义。而道德调节机制通过人们内心信念起作用,是自律机制,具有广泛的、积极的意义。从一定意义上讲,道德调节机制就是依靠人的“良知”规范人的言行。要解决社会失范问题,根本途径在于“致良知”。道德教育的有效方式就是“致良知”,通过“致良知”,恢复“良知”自身,塑造理想人格,调动社会成员实行“良知”,依自家的准则实实落落去做,做到知行合一。如果整个社会成员都将道德规范内化为主体意识,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和价值取向,并且实实在在地去实践正确的道德意识,那么一定会形成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理想的生活环境。
2.道德教育必须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能动作用。“致良知”论以为人人皆有“良知”,内心之“良知”是衡量是非的标准。这就强调了个人的主体价值,充分肯定了个人的主体力量,凸显个体之独特性,具有鲜明的人格平等之义。道德教育中要把受教育者当成主人,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突出其主体性,重视其独立人格,相信其能动作用。道德教育要以人为本,唤起主体自身的力量和道德自信,充分发挥自我教育的作用,使人致其“良知”,唤发人内心之“良知”,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感和行为,使道德规范真正内化为人的品格,并不断得以提升。应该看到,当前社会成员的思想呈多元化倾向,人的个体经历、个性倾向、性格特点和兴趣爱好各不相同,道德教育应遵循人的个体差异,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个性。
3.道德教育必须“知行合一”,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王阳明认为,道德知识、道德意识的积累与道德境界的提升并不成正比。道德价值观落实到实际行动上,才能内化为人之品格,才能体现出其价值,才是真正的“致良知”。在今天的道德教育中,必须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作用,把教育实践渗透到教育的全过程,要创造有利于受教育者进行道德实践的机制和环境。教育过程“着实躬行”,促使受教育者把“学”与“行”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学习体会,在实践中致其良知,通过培养、锻炼、丰富和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情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须在事上磨炼做功夫”,同时无事时存养,“防于未萌之先”,做到诚意和慎独,反对作伪,反对在众人面前做善,而在个人独处时作恶,反对口头上说善,而在行动上作恶。如此,人才能真正提升道德境界。
参考文献:
[1][明]王守仁.王阳明全集[M].吴光,钱明,董平,姚延福,编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2]上海:林乐昌.论王阳明讲学生涯与社会教化使命[J].哲学研究,2006(11).
[3]李金和.论致良知的主体性价值及其现代意义[J].兰州学刊,2007(10).
[4]肖.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初探[J].船山学刊,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