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树海
【摘要】本文通过考察一道积分不等式的几何意义,给出该不等式的多种证明,并以此为基础,弱化不等式的条件,提出了更具有广泛应用的两个积分不等式.
【关键词】积分不等式;连续;单调递减函数
积分理论是微积分学的一个重要内容,积分不等式的证明是常见问题,它在高等数学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在数学分析、概率论和泛函分析中都有所涉及,这就使得积分不等式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积分不等式的学习对培养数学思维、逻辑思维能力起着非常重要的用.积分不等式的证明同大多数高难度数学问题一样,没有固定的模式,证法因题而异,灵活多变,技巧性强,因此在学生学习过程中经常难以把握证明的思想方法.本文就一道常见的积分不等式分析如下:
积分不等式 设f(x)在[0,1]上连续且单调递减,对α∈(0,1),则有
∫α0f(x)dx≥α∫10f(x)dx.
给出几种证明方法,并以此为基础,弱化不等式的条件,提出了更具有广泛应用的两个积分不等式.
一、积分不等式的证明
1.利用积分换元
由于f(x)在[0,1]上连续,故令x=αt,则
∫α0f(x)dx=∫10f(αt)d(αt)=α∫10f(αx)dx.
又因为f(x)在[0,1]上单调递减,且0<α<1,故f(αx)≥f(x),所以
∫10f(αx)dx≥∫10f(x)dx.
因此
∫α0f(x)dx=α∫10f(αx)dx≥α∫10f(x)dx.
2.利用函数单调性
构造辅助函数
F(α)=1α∫α0f(x)dx,α∈(0,1).
由于f(x)在[0,1]上连续,因此∫α0f(x)dx关于α可导,故
F′(α)=f(α)α-∫α0f(x)dxα2=∫α0f(α)dx-∫α0f(x)dxα2.
又因为f(x)在[0,α]上单调递减,故f(α)≤f(x)(x∈[0,α]),因此
∫α0f(α)dx≤∫α0f(x)dx.
所以
F′(α)≤0,α∈(0,1).
故F(α)在(0,1)单调递减,并且可扩展到在(0,1]上单调递减,所以F(α)≥F(1).
因此
1α∫α0f(x)dx≥∫10f(x)dx.
即
∫α0f(x)dx≥α∫10f(x)dx.
3.利用二重积分
将积分不等式两边转化为二重积分
∫α0f(x)dx=∫10dy∫α0f(x)dx=D0f(x)dxdy+D1f(x)dxdy,
α∫10f(x)dx=∫α0dy∫10f(x)dx=D0f(x)dxdy+D2f(x)dxdy.
其中各积分区域如图所示:
D0=[0,α]×[0,α],
D1=[0,α]×[α,1],
D2=[α,1]×[0,α].
又由于f(x)在[0,1]上单调递减,故在D1内,有
f(x)≥f(α);
在D2内,有
f(x)≤f(α).
而易知区域D1和D2的面积相等,因此
D1f(x)dxdy≥D1f(α)dxdy=D2f(α)dxdy≥D2f(x)dxdy.
综上可知原不等式成立.
二、不等式的改进
由以上证明过程可见,可以将限定区间[0,1]进行适当修改,使得积分不等式更具有应用性.
定理1 设f(x)在[0,M]上连续且单调递减,对α,β∈(0,M),若α≤β,则有
β∫α0f(x)dx≥α∫β0f(x)dx.
Remark:该定理中的积分不等式形式对称,几何意义明显,可仿造上述方法证明,只需将1变成β即可.当然还有很多证明方法,详见文献[2].
从定理1和定理2的证明中可看出,函数f(x)连续这一条件至关重要,上述证明方法都是建立在这一条件的基础之上,这也势必使得该积分不等式的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我们自然会考虑是否可以将上述积分不等式中函数f(x)连续去掉,弱化条件,使不等式的应用更具广泛性?研究发现是可行的,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定理2 设f(x)在[0,M]上单调递减,对α,β∈(0,M),若α≤β,则有
β∫α0f(x)dx≥α∫β0f(x)dx.
证明 由于f(x)在[0,M]上单调递减,故对α,β∈(0,M),积分∫α0f(x)dx和∫β0f(x)dx存在.由于
∫β0f(x)dx=∫α0f(x)dx+∫βαf(x)dx,
故只需证
β∫α0f(x)dx≥α∫α0f(x)dx+α∫βαf(x)dx.
即
(β-α)∫α0f(x)dx≥α∫βαf(x)dx.
由于f(x)在[0,M]上单调递减,故
当x∈[0,α],f(x)≥f(α),
当x∈[α,β],f(x)≤f(α),
所以
(β-α)∫α0f(x)dx≥(β-α)∫α0f(α)dx=α(β-α)f(α),
α∫βαf(x)dx≤α∫βαf(α)dx=α(β-α)f(α).
因此
(β-α)∫α0f(x)dx≥α(β-α)f(α)≥α∫βαf(x)dx.
由上述分析可知,原不等式成立.
【参考文献】
[1]邵剑,李大侃.微积分专题梳理与解读[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1:145.
[2]马德炎.抽象与具体函数积分不等式的证明[J].高等数学研究,2003(4):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