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版权保护和全民阅读对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特别是增强文化软实力、确保国家文化安全、推进社会发展现代化进程的现实需要,更赋予其重要内涵。文章通过分析二者以同一性、互动性、矛盾性为主要内容的关系,提出了协同建设的思路。
【关键词】版权保护;全民阅读;协同;建设
【作者单位】蔡晓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传媒大学。
版权保护和全民阅读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两个重要课题。2012年,全民阅读写入党的十八大会议报告;2014年,国家颁布《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进一步加强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面对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需要运用辩证思维,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厘清版权保护和全民阅读的逻辑关系,探讨统筹推进的协同方案,以便更好地发挥服务社会发展进步的作用。
一、社会发展视角下版权保护与全民阅读的再认识
版权保护和全民阅读,从宏观上讲都是为了推动社会文化建设、促进人类文明传承。版权保护的根本在于保护“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1],鼓励人们从事精神生产、创造精神成果。而全民阅读,从国际上看,源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的世界读书日,在我国,则是为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学习型社会的战略举措。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文化贸易的活跃、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时代对人类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版权保护和全民阅读已经不止于文化发展的层面,而是对整个国家、社会都有不可估量的重大价值。
首先,从增强文化软实力来看,在传统观念下,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实力依其占有的自然资源和人数规模等客观因素而确定。在新世纪,实力的内涵更多向文化、精神等因素上侧重。在世界范围内,“广虚国家竞争力”的概念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可。它把一个国家以物质形态表现为主的硬实力,和以信息形态表现为主的软实力作为国家竞争力的主要内容,包括军事威慑力、经济控制力和文化吸引力等三个方面[2]。作为精神成果创作与传播的根本保障,版权保护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确保了精神生产力的发展和壮大。版权法专家郑成思早在20世纪末就强调:“在静电复印、网络和数字技术如此发达的现代,没有版权必然会妨碍精神成果的创作与传播。”[3]而全民阅读,本质上在于提升国民素质,“关系一个民族的素质和力量,影响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4]所以,提升和巩固文化软实力,版权保护和全民阅读是重要的基础和支撑。
其次,从确保国家文化安全来看,全球化时代,国家、社会的安全观发生重要嬗变,更重视信息、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安全。版权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成果的经济载体和交易形式,实际上是一个国家或社会文化资源的保障体系。特别是当前版权法律体系愈加国际化和广泛化,版权保护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一种文化资源保护。“建立著作权保护制度,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还有利于减少对外国作品的依赖和减少智力资源的外流。”[1]对全民阅读来说,则是通过强化知识、文化的传承传播,一方面反击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对公众精神文化空间的挤占,另一方面提高全民文化认知、开发和创新的能力,实现主动、积极的文化安全战略。近年来,东亚邻国韩国、日本等对端午节、印刷术等我国知名文化起源地或发明权的抢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文化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因此,版权保护与全民阅读也是从守与进两个角度捍卫文化安全的重要手段。
最后,从推动社会现代化来看,人类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是对人的权利的最大尊重,和对人的需求的最大满足。同时,努力保持人的独立性,努力不成为物质的奴隶或国家机器、社会制度的玩偶。版权保护,在形式上是一系列对人的精神产权进行认可和保障的制度体系,实质是对人与人之间以精神活动为基础的权利与利益关系的调节。而且,版权作品保护的期限性,也是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调节、协调。现代社会,文化工业发达,虽然有促进文化发展的一面,但也存在着负面作用。欧洲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霍克海默、阿道尔诺等人认为“文化工业是资本对文化大举扩张的结果,是现代科技的产物,文化服务于资本,从根本上泯灭的人性。”[5]原本作为一种个体文化活动的阅读,被美国、日本等许多国家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通过行政手段和立法保护,推动全社会注重阅读,保持思考能力和文化精神。所以,版权保护和全民阅读也是促进人类社会科学化、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版权保护与全民阅读关系的探讨
从历史源头上看,版权保护与全民阅读关系紧密。以平面媒体为主的时代,版权保护的物质载体和全民阅读的物质载体高度重合——主要是书报刊等出版物,两者的工作领域也大量重叠。这样,讨论二者的关联性就顺理成章。即使今天版权的物质载体分化为书报刊、电子、网络和电视、广播等复杂形态,全民阅读的概念依然侧重图书等传统出版物的阅读,但基于社会发展视角,二者仍然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1.同一性关系
就内在属性而言,版权保护和全民阅读都是精神文化领域的重要工作。离开了精神成果,版权就无从谈起,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全民阅读的核心是读书,文化接受与传播,而非一般文化商品的消费。就依托载体而言,版权保护的核心虽然是精神成果,不论发表与否,但是在实际当中,版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却是对出版物相关责任人权利的保护。最早的版权法律《安娜女王法令》,其全名即为《为鼓励知识创作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的法案》。同样,全民阅读的重点是倡导全社会读书,相关重要活动“世界读书日”和我国的“书香中国”,也都是以图书等出版物为依托载体。就目标导向而言,版权保护与全民阅读都是为了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就实施主体而言,在我国,版权保护和全民阅读都是一种政府主导的社会活动,具有强烈的行政色彩。特别是在版权保护方面,受国情和发展阶段所限,行政和法制手段并重是一大特色。
2.互动性关系
虽然版权保护与全民阅读都是植根于文化建设,但是二者立足点不同、发挥作用方式不同,因此形成了互动互联、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版权保护为全民阅读提供了作品基础、制度保障和精神动力。版权制度确保大量的精神文化作品源源不断地流向市场,使读者有书可读;版权保护的相关行政、法律制度体系,规范精神生产秩序的同时也保护了合法、正常的阅读活动;版权保护使精神劳动者获得经济和精神利益的现实,也有益于更多人自觉而理性地投身阅读,重视精神劳动的价值。另一方面,全民阅读为版权保护提供了现实条件、培养了实践主体、营造了社会氛围。包括出版物在内的精神成果,只有得到了阅读接受才能彰显其价值,因此,一个社会越重视阅读,版权保护的意义就越大;全民阅读提升公众文化素养,从源头上提升了精神劳动者的技能和水平;广泛开展的全民阅读活动,更有利于全社会认识版权、尊重版权,自觉地支持版权保护。
3.矛盾性关系
任何事物之间的联系都有统一的一面,也有对立的一面。版权保护与全民阅读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关系。比如,版权保护的限制性对全面阅读的约束性,不适当的保护会妨碍知识与文化的传播。蔡翔教授等人提出,版权制度对文化产业有一定的消极作用,会“减少社会对文化产品的需求”“影响文化产品的供给”,并且提出了版权保护强度与文化产业发展的负相关性的概念[6]。又如,全面阅读的不可控性对版权的损害,特别是数字阅读环境下,公众对大量盗版作品的使用。再如,工作方式的差异带来的割裂性,版权保护重在打击非法、保障合法,全民阅读重在倡导宣传、推动实践。正是这种矛盾性,有人提出,“就版权制度与相关政策的协调性而言,版权保护只是实现精确政策目标的‘钝器,只有把版权制度与其他政策结合起来,相关的政策建议才有可行的依据。”[7]
三、版权保护与全民阅读的协同建设实践
不论是基于版权保护、全民阅读工作本身出发,还是从文化建设、社会发展的大局着眼,都需要我们重视二者的相关性联系,强调平衡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版权保护与全民阅读双管齐下、合作共进。
1.顶层设计的统筹与优化
就整体而言,全民阅读与版权保护相对处于各自为战的局面,宏观上的统筹协同较为少见。比如,全民阅读进行立法调研、制定规划,鲜有涉及版权保护的内容;同样,版权保护相关的各种计划、制度等,也基本不涉及全民阅读。因此,应从三个方面强化顶层设计上的统筹与优化。一是注重相互借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版权局分别作为全民阅读和版权保护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本身机构叠合,应根据行政资源集聚但有限的特点,加强沟通协作,就全民阅读和版权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定期的协商研究,在人力、物力、信息等方面共通共享、互相支持。二是优化制度设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者中长期工作规划,应统筹考虑,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抓住当前制定全民阅读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利契机,适当融入版权保护的有关内容,为工作上的融合提供合法性支持。三是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力量对版权保护和全民阅读的关联性领域进行调研,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对二者协同建设的工作载体、方式途径等提出可行性建议,并选择某一地区进行试点推广。
2.宣传教育的创新与整合
目前,版权保护与全民阅读在宣传教育上相对割裂、关联性不强。比如,我国每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的全名实际为“世界图书与版权日”,但围绕读书日的活动基本上不涉及版权;每年的版权宣传周定在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前一周,也重在法制宣传,很少涉及阅读推广。鉴于此,应从三个角度突出宣传教育的创新与整合。一是创新工作思维。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宣传教育工作者正确认识版权保护与全民阅读同一性、互动性关系,牢固树立阅读与版权密不可分的认识;把保护版权、坚持读书与尊重个体产权、遵守社会公德、践行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国梦等宣传教育热点主题相关联,充分体现二者的重要价值。二是整合工作资源。对二者各自形成的品牌活动载体,比如书香中国系列活动、全民阅读公益广告宣传、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比赛等,进行科学的整合,赋予阅读与版权的双重内涵。三是统筹工作安排。尽量把版权宣传与全民阅读的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在相近时间段和空间内部署安排,特别是在省级及以下城市,可以做到同部署、同启动、同推进,实现工作效益的多元化、复合化。
3.管理服务的融合与提升
作为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共推的重点工作,全民阅读的重点在出版物市场流通、出版公共文化服务上。全民阅读主要是针对读者、面向市场;而版权保护的重点在健全市场法制环境,加强行政执法,强化市场监管,主要是针对制作者。比较而言,全民阅读更重视服务,版权保护更重视管理,但是两者都没有形成纵贯行业上下游的工作体系,整体性还不足。所以,应从三个层面抓好管理服务的融合与提升。一是共创文化精品。努力推动精品读物的培育、宣传和开发、推介,从源头上增强全民阅读的推动力,形成读者对阅读的认可度和依赖感,同时这也使版权保护提前介入版权作品的制作形成、发行流通等环节,从被动的打击非法侵权行为,拓展为最大限度地开拓正版精品的市场,提高正版文化作品的使用率。二是共建市场秩序。把出版物制作生产流通管理和版权作品登记管理逐步融合,延展版权保护的工作手臂,进一步推动版权监管、出版物市场监测等工作职能的衔接,使版权保护、全民阅读的管理、服务作用相互辐射。三是共推阅读活动。建立以文化作品接受为内涵的大阅读概念,把引导阅读、服务阅读、支持阅读作为全民阅读、版权保护乃至整个文化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环节,把与出版、版权等有关的媒体资源、基础设施、工作力量都赋予一定责任来推进阅读活动,合力建设书香社会,推进社会发展进程。
[1]沈仁干,钟颖科等. 著作权法概论[M]. 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
[2]胡鞍钢. 可以“广虚国家竞争力”论英雄[N]. 环球时报,2014-7-8(2).
[3]郑成思. 版权法[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1.
[4]新华网. 温家宝:不读书的民族没前途[EB/OL]. http://
www.cq.xinhuanet.com/news/2010-03/02/content_19132680.htm,2010-03-02.
[5]雷跃捷. 媒介批评[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53.
[6]蔡翔,王巧林. 版权与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3:143-144.
[7]彭辉. 版权保护制度理论与实证研究[M].上海:上海社科院出版社,20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