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 张明川
摘 要:随着旅游业发展的不断深入,社区居民在旅游参与中的重要性日渐突显。本文在国内外社区参与旅游学术研究的基础上,对古城类旅游地的参与研究进行归纳,针对古城社区居民旅游参与研究中存在的不足,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期为古城(古镇、古村落)型旅游地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社区参与;古城;旅游
2003年,河南少林寺景区进行拆迁建设,上百户当地居民认为补偿标准较低而拒不搬迁,并集体起诉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政府。2004年,香格里拉社区居民与旅游开发商发生利益冲突,村民集体打官司。2013年5月,凤凰古城开始收取门票而引发一系列争议。古城旅游资源开发与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正在显现,包括旅游容量过于饱和、居民生活受到干扰与旅游者矛盾激化、过度商业化使得古老遗风趋于消亡等等。
这些问题的背后无一不是反映当地各方利益主体话语权及资源的争夺,而这也是当前我国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一大矛盾。
如何协调景区各方利益,保障各方利益公平已经成为当前政府及国内学者需深入探讨的重要问题。
鉴于此,不少学者提出社区参与是古城型旅游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本文对该领域的国内外学术文献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特别是就古城类旅游景区的社区参与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以求促进相关地区的旅游可持续发展。
1 “社区参与”概念及其必要性研究
“社区”属于社会学范畴,最早来源于德国。我国政府把“社区”定义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而在学术范畴,学者认为社区可以涵盖更多内容,认为社区是指在一定地域内,由相互关联的人们共同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由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活动的人群所组成的区域性社会实体,强调了社区的区域性和群体性。[1]居住在古城的居民切合这一特性,但有所不同的是,旅游地的开发在给当地居民带来正面影响的同时,负面影响负面效应也随之而来,涉及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而社区居民作为这些影响的主要承担者,无可推脱。作为旅游地进行开发的地区,社区居民本身的生产、生活成为旅游吸引力极为重要的因素。旅游地的社区居民必须真正参与到旅游规划和决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去,只有这样,才能与旅游业的发展和管理有效地融为一体。
然而目前,不少旅游地不约而同地存在这样的现象,即:社区居民的权利常常被旅游开发忽略,难以从旅游中获益;社区一方面无法获得合理的补偿,却要被动承担因旅游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各种问题层出不穷,使得当地政府、外来旅游开发商、社区居民等利益主体之间矛盾重重,纠纷不断。社区参与作为自然保护与旅游发展战略之一,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2]
2 国外社区参与旅游研究
1985年,Murphy首次将社区参与引入到了旅游研究领域,国外学者由此展开了旅游发展与社区参与的研究热潮,延续至今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参与体系(孙九霞、保继刚,2006)。西方学者对社区参与的研究,关注点主要在旅游发展与社区的相互关系、社区在旅游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等,部分涉及社区参与的机制、方式、类型和意义,进而上升到对社区参与理论的反思。
2.1 旅游发展与社区参与
Geoffrey Wall (1997)认为社区参与是旅游规划的发展阶段。1997年,在世界旅游组织(WTO)、世界旅游理事会(WTTC)与地球理事会(Earth Council)联合制订的《关于旅游业的 21 世纪议程》中,明确提出旅游可持续发展应把当地居民作为关怀对象,社区参与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不可或缺的环节(张广瑞,1998)。作为旅游产品开发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居民参与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Taylor,1995),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应该更寄托于社区参与的方法(Joppe,1996)。缺乏社区参与的旅游规划和管理是不完善的,社区与旅游矛盾的不断发生,促使地区管理者重新考虑决策的科学性,最终将社区因素加入到旅游规划中,目的在于解决冲突与矛盾(Trakolis,2001)。
2.2 社区参与的层次与框架
有关社区参与旅游的实践层面,国外研究主要聚焦于乡村旅游地以及自然保护地,在参与层次、参与方式、参与影响等方面成果颇丰。
Pretty(1995)依据社区参与动机和参与方式等特征,将社区参与划分为7个层次,按照发展的递进阶段,依次为:象征式参与、被动式参与、咨询式参与、物质激励参与、功能性参与、交互性参与以及自我激励式参与。Ross和 Donald(2000)从实践操作的可行性角度出发,构建出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一体化操作框架。
2.3 社区参与的影响
Peter 和Joanne(2002)的研究证明,社区居民对当地旅游业发展的态度与社区居民对旅游业的依赖程度之间,呈现出正相关关系。而Andrew (2007)对乌干达某一村庄的调查结果也显示,居民对待旅游业的态度与其是否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具有密切关系,积极的态度会对旅游行为的发生产生正向影响,从而带动当地社区和旅游业的发展,反之则会产生消极影响。社区参与旅游规划有助于缓解旅游开发带来的负面影响(Cengiz 等,2011)。虽然社区参与的正向影响很明显,但并不是每一种社区参与形式都有助于预期的旅游开发目标和旅游利益的实现(Tosun,1999)。
尽管社区参与是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有关社区参与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引起了国外学者的反思:社区方法,真正起作用吗?
随着西方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深化,人们关注的重点开始向社區怎样回应旅游、怎样与旅游共处方面转移,长远的旅游规划必须更深刻地界定社区的地位,并以此为指导。
3 国内社区参与旅游研究
国内社区参与旅游的研究始于20世纪 90 年代,研究速度与成就落后于国外,也落后于旅游业的发展速度,但研究领域涉及较广。研究区域涵盖了乡村旅游地、自然保护地、民族村寨、古城镇等各类旅游区,研究主题涉及社区参与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社区参与影响因素、社区居民的参与方式等。
3.1 社区参与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针对社区旅游参与的研究中,我国学者逐渐认识到,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是可持续发展宏观规划中不可或缺的机制。[3]
从社区角度对旅游开发问题进行思考,有可能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找到可行途径。[4]在理论分析方面,有学者对社区参与的动力、社区参与如何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等问题进行了质疑(黎洁、赵西萍,2001)。部分研究将社区参与的演化进程依照标准,划分为个别参与、组织参与、大众参与和全面参与四个阶段(胡志毅、张兆干,2002)。
近年来,我国民主化进程逐渐推进,公民意识有所觉醒,但公民的实际参与还会受到诸多限制,特别是在旅游开发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社区居民,基本处于话语权缺失的状态,这也导致国内社区参与多停留在字面上,而非落实在行动上,大部分只是一种建议性的。在实践中,我国的社区居民参与旅游远未实现,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来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保护。[5]因此要拓展多渠道,建立保障机制让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
3.2 社区参与影响因素
关于社区参与影响因素的研究,往往以具体旅游地为研究对象。
通过对皖南古村落的全方位分析,杨效忠得出古村落内部、村落之间的旅游参与度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究其原因在于家庭和社区的交互作用所致(杨效忠,2008)。税伟等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对兴文石海地质公园相关社区居民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社区居民参与的主观愿望、参与旅游的比较效益、优先获得旅游从业机会的意识以及参加旅游的专业技能等因素,对居民参与旅游发展的影响较大(税伟,2009)。影响社区居民参与旅游的因素还包括文化归属、利益分配、组织需求、政策支持,其中文化归属感居于首要地位(路幸福,陆林,2011)。而欠发达地区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影响因素较之一般地区存在着明显区别,诸如开发条件、资源禀赋、市场竞争力、旅游发展状态等都会对其参与积极性造成影响。[6]
3.3 社区居民的参与方式
中国的社区参与和西方不同,集中表现在参与各方的主动程度上,西方社区以主动参与为主,而中国社区基本都是被动参与旅游。[7]且不同类型的旅游地,因资源禀赋、地理位置、发展阶段等的差异,其参与方式也各不相同。如云南迪庆州的雨崩村,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的方式即以食宿接待、马匹租用、向导服务和环境卫生管理为主(保继刚,2008)。而依托于城郊和农村兴盛起来的乡村旅游,居民参与的方式显得多样化,可以乡村文化的表演者、以决策参与者、以投资者、以资源环境保护的保护者等不同身份参与(王琼英,2006)。社区旅游能否成功的关键,与社区居民的旅游参与方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4 古城社区参与旅游研究
在对古城社区参与旅游开展研究之前,笔者以“古城”和“社区参与”为检索词,对中国知网进行了全库检索,发现国内针对古城社区居民旅游参与的研究仅有38篇,其中包括期刊21篇、学位论文15篇、报刊文章2篇。
研究范围主要集中在凤凰古城(谭鲁飞,2011;陈莎,2012;袁文,2014;)、丽江古城(罗冰清,2007;计艺琳,2009;蔡礼彬,2011)和平遥古城(黄玉理,2006;李晋宏,2007;陶伟,2012;皇甫鹏凡,2014)。有部分文献对包括东昌(李秀丽,2007)、高昌(张铭心,2010)、青溪(刘成,2011)、榆林(柏雪,2013)、广府(张书红,2013)、扬州(王瑞琳,2013)、燕都(杜学,2014)等在内的古城进行了浅层研究,其中尤以丽江古城的研究数量最多。
研究主题集中在社区参与现状、参与意义、参与影响因素、参与对策等方面。对于社区参与的基础理论研究严重不足,针对古城社区参与的行为机制构建尚属空白。
5 结语
在古城型旅游地的旅游开发中,关注点往往在文化的多元性、资源的挖掘及形象塑造方面,对旅游社区居民群体则关注较少。特别是社区居民在今天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其对古城旅游业的参与程度、参与模式如何,其旅游参与行为对旅游业产生了哪些影响都未见相关研究,在今后的学术研究中亟待加强。
关注古城旅游社区居民参与的理论研究,还可指导古城的旅游资源开发规则和过程,且可有效提升古城内居民旅游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国内社区居民旅游参与方式的操作性和有效性,推进旅游社区内民主化进程,大大减少现实中经常发生的由于忽视居民参与而导致的景区开发受阻及政府被状告法庭的事件,同时可为国内同类型旅游社区的旅游参与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王丽华,张宏胜.社区参与旅游产品开发的“IDPC”模式研究——以非民族旅游地为例[J].财经问题研究,2004(6):60-64.
[2]姜莉.旅游发展与社区参与[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06(4):84-85.
[3]刘纬华.关于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若干理论思考[J].旅游学刊,2000(1):47-52.
[4]唐顺铁.旅游目的地的社区化及社区旅游研究[J].地理研究,1998(2):34-38.
[5]诸葛仁,陈挺舫,特里·德拉西.武夷山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中社区参与机制的探讨[J].农村生态环境,2000,16(1):47-52.
[6]吕君.欠发达地区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影响因素及系统分析[J].世界地理研究,2012,21(2):118-128.
[7]保继刚,孙九霞.雨崩村社区旅游:社区参与方式及其增权意义[J].旅游论坛,2008(1):58-65.
基金项目:
本文为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古城社区居民旅游参与研究——以閬中古城为例”(14SB0095)、西华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项目“区域旅游发展研究”(CXTD2013-14)、西华师范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阆中古城社区居民旅游参与研究”(13D02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李利(1985-),女,汉族,河南新乡人,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文化。
张明川(1982-),男,汉族,四川安岳人,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