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直坚持到七年前才拥有第一支手机,而且一直使用到今天从未换过,即便在这期间,它曾被我摔在地上四分五裂过,但经过重新组合,功能却一点也没受影响。为此,我觉得这家瑞典手机厂商真该找我去当他们的活广告。
手机之于我,只要能收话、拨号就可以了,我是连简讯都不传、也不会传,其他功能就更不必谈了,但即使我是以最原始的方式在使用手机,甚至潜意识里抗拒着它所带来的干扰,但用惯了它,若忘了带它出门,那便会惶惶然的少了分安全感,几乎要忘了当初没有手机的年代都是怎么过活的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当时似乎也没错过什么。
在还没有手机时,曾流行过好几年的“B·B·Call”它一开始应该是针对某些需要随传随到的特定人士设计的,比如说医生,急诊、接生都需要靠它传呼,我年轻时曾主持过一次外科医学年会,席问“B·B·Call”便此起彼落叫个不停,我和学生谈起这物件的功用时,看他们的表情,我好像是在描述一件古化石,至于那传送讯息的阿拉伯数字各有其意义,更让他们匪夷所思,比如“520”代表“我爱你”,“5757”是那个常在中午约会的“小三”来电,在他们眼中,这简直像原始人的壁画般令人费解,而这一切不过是二十年前发生的事,所以目前我所使用的手机会被当作古董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说到古董手机,我每次拿着自己硕大的铅笔盒,比拟第一代手机的模样,都可看到学生嘴巴张成O字形,难怪当时它有另一个称号“大哥大”,果真是好大一个呀!初始时,手机号码受到控管,不是有钱就能拥有的。我在一九九五年参选“立委”时,便曾获准可申请二十个号码,我自己没这需求,一方面那时话费特高,再者,为什么要随时待命等着接电话?这不是自找苦吃?所以这特权于我是无意义的。
后来真的拥有手机,我最常使用的是在拥挤的公共场合,被人潮冲散时可借着它找到对方;另外我们家院子大且崎岖,有时也得靠它寻找那躲在角落的人。至于行车间看到任何危急或不公不义的事,便靠它通知警方,这对老爱管闲事的我,手机便成了路见不平那把可用的刀了。
不过,我一直很欣羡有些人打电话总是轻声细气的,和我一样习惯提高音量打电话的大姐,常被二姐笑作是“乡下人打电话”。我们的大嗓门,应该源自对机器的不信任吧。要靠那小小的东西远距离传递讯息,对我这类原始人的思维,还真需要点想象力呀!
(选自台湾城邦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麦田出版《记忆如此奇妙:朱天衣散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