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家暴中的三个法律难题谭芳

2015-05-30 10:48桂芳芳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15年11期
关键词:王林李敏家暴

桂芳芳

自家庭一词产生以来,家庭暴力也一直如影随形,而其存在是对人权自尊的践踏,对家庭和睦的破坏,对社会稳定的威胁。据统计,离婚诉讼中36%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暴。家暴就像社会华美长袍上的虱子,令人痛恨而无奈。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通过全国人大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月7日,征求意见日期截止。

本文通过几则家庭暴力案件的分析,探讨精神暴力、过错方应受的法律制裁、证据收集等家庭暴力中难以把握或被忽视的问题,使读者学会如何避免成为家暴的受害者,如何拿起法律武器向家暴说不。

精神暴力如何界定,

是否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林芳和丈夫耿平结婚10多年,在外人眼里他们家庭和睦,事业有成,令人艳羡。但是和乐的表面下,家庭冷暴力就像地雷,在温馨和浪漫中埋得很深,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引爆。

林芳年轻时活泼奔放,而她的丈夫耿平则是一枚标准的文青,平时喜欢舞文弄墨。当林芳第一眼看到具有文艺气息的耿平时,就十分中意,因此主动倒追。两人当时已经属于大龄青年,于是迅速闪婚。但是婚后林芳才发现,自己和丈夫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她根本无法融入丈夫的生活,以前的优点在婚后全变成了缺点。耿平沉默寡言,一向独来独往,而林芳喜欢热闹,经常参加各种社区活动,两人常为了要不要参加聚会、几点回家的事闹不愉快,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想象中浪漫有爱。

过了几年,林芳发现了一个更惊悚的秘密。每次吵架,林芳倒豆子一样数落耿平的很多毛病,耿平都是低着头一声不吭。林芳有时还觉得自己不太应该,也多次默默告诉自己收敛一点,没想到耿平低着头是在心里念咒语。在他的日记本上详细地记载了每次吵架时念的咒语,内容几乎都是诅咒林芳意外身亡,林芳看到的时候吓得毛骨悚然。

到了后来,耿平的精神暴力逐渐升级,平日在家根本不和林芳说话,更拒绝和林芳有夫妻生活,林芳的内心已经趋于崩溃。直到2014年3月,林芳打开衣柜准备换衣服上班,一开柜门失声大叫,整个衣柜都被布置成灵堂的样子,中间是一张林芳的黑白照。她赶紧跑到阳台想呼救,却发现上面挂着一个木偶,用针线绣着两个字—林芳。木偶人已经被击打得不成人形,其中一只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看到这里,林芳打开门落荒而逃。从此以后,林芳出现了精神恍惚、情绪表达障碍等精神问题,她终于下定决心以精神暴力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并无充分的理由证实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被告不同意离婚,因此法院并未判离。半年后林芳又以相同的理由提起离婚之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自从上次判决后二人没有和好迹象,确认感情已经破裂,准许双方离婚。

律师解答:

遭受精神暴力能主张离婚吗?

依据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家暴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与性暴力三种情形。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的侵害行为。”因此,草案中家庭暴力行为仅指对身体上的暴力行为。

精神暴力的表现方式不一而足,无论是漠视无视,还是诽谤中伤或者威胁恐吓等,都可能是精神暴力,其对于受害方尤其是女方的伤害不亚于身体暴力带来的伤痛。精神暴力不可见、难取证,这也是案例一中法院未能判决离婚的原因。

女方家庭暴力,

男方忍让多年终成悲剧

彭画出生于四川,是个性格泼辣直爽的妹子,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家健身中心工作。2000年经人介绍,彭画与学艺术的李敏认识并一见钟情,不久便开始了婚姻生活。婚后李敏发现彭画有暴力倾向,李敏认为这只是妻子脾气较为急躁的原因,加上自己堂堂一个大男人被老婆打也不好声张,因此他也就忍了。

2002年底,彭画怀孕生子之后便辞去工作在家抚养孩子,李敏一人在外工作支撑家庭,一家三口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彭画便经常指责李敏一无是处,有时还恶言恶语。而李敏为了能耳根清净,就有意很晚回家,希望与妻子减少接触时间。于是彭画更加火冒三丈,在一次争吵中,彭画抡起一把椅子直接向李敏砸过去,砸伤李敏的头部,在李敏求饶之后还把他踩在脚下才算消了气。李敏忍无可忍便报警求助,但民警只是对夫妻双方进行思想教育,连笔录都没做,更没作出任何实质性的处罚决定。李敏考虑到孩子年幼也多次原谅了彭画,并一次次地寄希望于自己的忍让能够让彭画改过自新。

但是所有的忍让与憋屈终于在一个夜晚爆发了,积郁在李敏心中的怒火在争吵中被点燃,他用菜刀结束了彭画的生命。为了逃避彭画的暴力,李敏本来想过离婚,但最终却因愤怒选择了杀死她。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至法院,法庭审理后认为,李敏杀害彭画是由于彭画多年对李敏的家庭暴力所致,彭画在整个事件中有过错。因此,考虑到该案系因家庭暴力矛盾引发,法院决定适当减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敏有期徒刑7年。

律师解答: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有哪些法律后果?

依据《婚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家庭暴力过错方可能会被判决财产少分,也可能面临着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可能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也明确: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级女白领难逃家暴,

多年忍让终离婚

苏白在事业上非常成功,短短几年就在上海有了自己的一家餐饮公司,年收入高达百万,是朋友们羡慕的白富美。但是他人很难想象到,苏白虽然是事业上的女强人,却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几次被丈夫打进医院。

苏白今年36岁,大学毕业后经人介绍和硕士毕业的王林喜结连理,并在一年后生下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婚后,苏白的生意顺风顺水,同样高学历的丈夫却只是一家公司的职员,工资只是苏白的零头。收入倒挂本不是大事,但是王林有着严重的大男子主义,认为妻子的高收入是在外抛头露面换来的。他一直固执地认为,女人这样是伤风败俗的事,因此经常在苏白应酬回来后对她进行殴打。

苏白在生意场上久了,也算见多识广,很有自我保护意识。每次王林一打她就会注意拍照摄像留证,淤青的手臂、扯下的长发、砍坏的木门,她都留下了证据。另外,每次被殴打后,苏白都会引导王林写下悔过书。曾经有一次,王林把苏白的牙齿打落了一颗,大腿一片淤青,苏白直接报警,派出所开具了验伤单,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2014年,苏白觉得王林的家暴倾向很难纠正,经慎重考虑选择向法院提出离婚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5万元。起诉的同时,苏白还申请行为保全,请求法院裁定王林离自己两公里之外,以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为了证明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苏白向法院提交了报警记录、笔录、验伤单、病历本、悔过书等书面证据,还有自己搜集的头发、牙齿等物证以及录音录像等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存在持续的家庭暴力行为,已经对原告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被告应对感情破裂承担过错责任,故酌情判决被告给付原告离婚损害赔偿5000元。

律师解答: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适用?

2013年2月3日,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离婚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宣判。法院认定李阳家庭暴力行为成立,判决准予李阳和妻子KIM离婚;同时,依李阳妻子李金的申请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李阳殴打、威胁李金。裁定有效期为3个月。

对于那些因感情破裂希望离婚却害怕继续受到另一方家暴行为伤害的夫妻来说,《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的行为保全制度是一剂良方。该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则力度更大,明确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还明确规定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程序以及保护措施等。该法公布后,将使保护令走入发生家暴的家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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