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儿
上个月,我去德国朋友约瑟夫家做客。约瑟夫有个6岁大的女儿,名叫米勒。当我踏入约瑟夫家的花园里,看见可爱的米勒正拿着一把小铁锨,在花丛里松土。跟我们打过招呼之后,她继续埋头干家务。我觉得约瑟夫太会教育孩子了,女儿这么小就会用铁锨,便夸奖了几句。
约瑟夫乐呵呵地说:“德国为孩子做家务可是立了法的。”我听了不禁有些惊讶。他见我有如此反应,便示意我坐下,向我讲解起来。原来,德国法律条文有规定:孩子在6岁之前可以玩耍,不用做任何家务;6~10岁时,偶尔要帮助父母洗碗、扫地、买东西,做些轻便的家务; 10~14岁,要剪草坪、洗碗、扫地及给全家人擦鞋;14~16岁,要清洗汽车、整理花园;16~18岁,假如父母去上班了,要定期每周给家里来一次大扫除。对于不愿意做家务的孩子,父母有权向法院起诉,以求法院督促孩子履行义务。
听到这里,我更觉得不可思议。于是,我疑惑地问:“有了这个规定,孩子愿意主动做家务吗?搞不好,产生抵触情绪怎么办啊?”面对我的质疑,约瑟夫耐心地回答:“在德国,是没有孩子对这条法律持有异议的。因为,家长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给他们灌输做家务的意识。家长通过让孩子们做家务,让他们知道:一个人活着,只有自立和自强才能更好地立足于社会。孩子们在这种教育影响下自然而然地就会接受这条法律,而且认为做家务不仅锻炼了身体、培养了动手能力,还能从家长那里挣到零花钱,何乐而不为呢?对了,我每个月会根据米勒所做家务的多少发给她‘工资。她可以用自己劳动所得买喜欢的东西。”
听了约瑟夫的话,我点点头,表示理解。但我心里又有了一个疑问,于是接着问道:“孩子这么小,他们能把家务做好吗?再说了,在做家务的过程中,不怕他们伤到自己的身体吗?”约瑟夫说:“生活中的一切事物在孩子的眼里都是新奇的、好玩的,所以他们喜欢尝试。如果家长不让孩子做家务,不让他们去尝试,其实就是在无意中剥夺了孩子尝试、探索的机会,同时也会造成孩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爱劳动,不会感恩了。”
听了约瑟夫的话,我在想:让孩子从小进行劳动锻炼,不仅培养他们的生存技能,而且能磨炼意志,会让孩子一辈子受益无穷。给孩子多多提供尝试的机会,是实施挫折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孩子一旦被剥夺了尝试的机会,就等于被剥夺了犯错误和改正错误的机会,也就不可能迈向成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