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作案时间”的凶手

2015-05-30 10:48
蓝盾 2015年12期
关键词:李刚高院王朝

2006年,王朝被指为河北保定一桩抢劫案的凶手,然而他却“没有作案时间”,因为案发当天,他在石家庄忙着处理交通事故。此案曾被河北高院发回重审,几经周折,2011年,保定中院终审维持原判,认定王朝犯抢劫罪,被判入狱13年。其后四年,该案先后经历10次裁决,最终王朝于2015年10月12日再提起申诉,被河北高院正式受理。

办案人系“我爸是李刚”中的李刚

“王朝抢劫案”从一开始就疑窦丛生。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警方从手机通话清单上查到,29岁的石家庄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10月31日,保定北市区警方将王朝抓获,然而,他却有“不在场证明”。

根据警方调查,案发日中午12点10分,王朝在保定华电生活区陈某家中实施入室抢劫。而交通事故处理文件显示,当天上午和下午,王朝都在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但在后来的审判环节中,法院却没有采纳对王朝有利的证据。

四年之间,该案先后经历10次裁决。

2007年12月,保定市北市区法院一审认定王朝犯抢劫罪,判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朝不服,提起上诉;2008年1月14日,保定中院二审终审,维持原判;王朝提起申诉,被保定中院驳回后,又向河北高院提起申诉。

2009年3月18日,河北高院审查后以“事实不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充分”为由,指令保定中院再审;当年7月,保定中院再审,维持原判;王朝不服,向河北高院再次提起申诉。

2010年11月,河北高院提审此案,撤销原判,发回保定市北市区法院重审,王朝委托北京市双利律所律师孙莹、洪道德为重审辩护律师。洪道德为国内著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随着王朝案被指为“假案”,该案的主办人也被曝光: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就是“我爸是李刚”事件中的李刚。但李刚当时正面回应媒体称,此案不存在造假。

2011年9月,北市区法院重审此案后,作出与此前一样的有罪判决,王朝获刑13年;上诉之后,保定中院维持原判;王朝向保定中院申诉,被驳回。自此之后,王朝暂停申诉。

122页申诉状梳理出115个疑点

2015年10月12日上午,王朝母亲杨惠贤在代理律师孙莹和洪道德陪同下,一同前往河北高院。相关部门收下材料,正式受理该案申诉。

记者12日看到,刑事申诉状长达122页。孙莹称,早在2011年保定北市区法院一审此案时,辩护观点已经很充分,此次申诉理由与之前差别不大,一共梳理出115个质疑,其中有三个重点:

一是王朝没有作案时间。2006年8月11日当天,王朝在石家庄处理与邢某的交通事故,不具备从石家庄赶到保定进行异地抢劫的作案时间。

当天上午,王朝和邢某在石家庄桥西区事故停车场内的物价部门进行车辆现场勘验,共同在物价部门出具的《现场勘验笔录》和《鉴定结论书》上签字。当天下午,二人在石家庄交管部门桥西事故科进行事故认定,共同在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上签字。故而王朝不具备当天上午8时许从石家庄前往保定、中午12时10分许在保定实施抢劫、下午3时又返回石家庄的时空条件。

二是原审裁决认定王朝犯抢劫罪的核心证据手机通话清单,应当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这份通话清单,我们认为第一是假证据,不具备真实性;第二是空证据,因为不敢入卷。”孙莹说。

三是司法机关最初认定的王朝案情节值得商榷。孙莹表示:“既然犯罪嫌疑人在现场长时间作案,并且与被害人有激烈的肢体接触,为何警方只在抢劫现场的酒瓶上提取到王朝左手中指指纹一枚?并且侦查办理本案时,是先抓人后取证,侦破过程难以自圆其说。”

洪道德指出,在审判环节中,办案警方找到相关证人重新做笔录,导致相关证人在关键的作案时间上出现改口,而原来的说法对王朝是有利的,能证明他案发时确实在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但警方后来做的笔录,最后被终审法院采纳。

洪道德表示,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侦查主体是检察院,公安机关只是配合,并且,新的调查只能是补充和解释,而不能在已经讲得很清楚的作案时间上再做文章。他指出,上述证据是“被污染的证据”,应当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

“等待4年,因为怕浪费申诉机会”

“3629天”——在2015年10月12日的日历上写下这几个字后,住在石家庄师范街的杨惠贤关上门,步行去离家不远的河北高院。这天她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去给儿子王朝递交刑事申诉状。

63岁的杨惠贤至今记得,王朝出事是在2006年10月31日。当天晚上10点多,儿子还没回家,打电话显示关机。“这孩子从来没关过机,每天回到家里,再晚都要到我房间跟我打招呼。”

直到十多天后的11月12日,杨惠贤才确定,儿子被警察抓了。当天,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的一名警察到家里来搜查。

“看到拘留通知书,我反而觉得高兴,也觉得可笑,因为王朝涉嫌的是抢劫罪。”杨惠贤坚信自己的儿子不会有问题,“那时候他做电力设备安装生意,不缺钱。他脑子简单,跟朋友吃饭总爱抢着买单。干什么调皮事,他也不会干抢劫。”

然而,王朝并没被释放,而是先后被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也是在警察到家里搜查那天,杨惠贤接到通知,可以为王朝聘请律师,但直到2007年1月12日,律师才见到王朝。律师了解到,早在2006年11月2日王朝被送看守所时,看守所就拒绝别人接触他,因为“他浑身是血”。

“第一次判他有罪时,王朝不服,当庭骂法官,被法警押走。我眼睁睁看着,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天昏地暗。我觉得跟一场噩梦一样,迷迷糊糊,瞪眼看着他被拉走,自己动不了。”杨惠贤说,她不能相信,明明有证据证明案发日王朝在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法院却不予认定。

来自体制内的两个声音让她相信儿子是清白的。一是原审一审第二次开庭后,主审的曹姓法官找到她说,他认为有罪证据不成立,准备判无罪时,突然被法院换下。第二次则是宣判后,来自北市区分局的3名警察交给他一份举报材料,告诉他此案主办人李刚主导了王朝案的造假。

在“我爸是李刚”事件之后,王朝案被媒体曝光与李刚有关。但李刚经受住相关部门的调查和“考验”,而王朝也在经历重审的一审和终审之后,于2011年再次被认定为有罪。杨惠贤跌入了谷底。

“这4年一直在等待时机。我没向河北高院提起申诉,是因为怕浪费申诉的机会。”杨惠贤想的是,一旦被河北高院驳回申诉,就只能走信访程序,向最高法院申诉,“这等于走到了尽头。”

在看守所和监狱里,王朝从来没有认过罪。“他一直让我申诉,有很多次,我告诉他我交了申诉状。见面时他就骂我,说我是骗子。过后我去看他时,管教告诉我,王朝骂完我回头就哭了。”杨惠贤说。

王朝目前被关押在保定市满城区的河北太行监狱。杨惠贤说,在9月份一次探监时她发现王朝不在狱中,9月21日,在离监狱最近的一家医院,她找到正在就医的王朝,得知他被关禁闭,吞了钉子。

“他的状态很差,血压130/190。”杨惠贤意识到儿子处于崩溃状态,这才下定决心申诉。至于何时会有结果,她不敢预测。

但杨惠贤坚信有朝一日王朝的案子能翻过来。“我唯一的愿望就是母子团聚,让儿子过正常人的生活。”

她住在一个130平方米的三居室里,早就习惯了孤独。她坚持每天写日记,在日历上记下儿子失去自由的天数。“我最讨厌过节,别人是一家人团聚,而我却不是。”在她家客厅的墙壁上挂着一个木框,中间是一个篆体的“家”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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