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果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我国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也应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然而,当前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进行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困境和难题,给改革造成一定的困难和影响。本文在分析我国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面临的难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改革的具体办法,以期为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困境;办法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对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具有重大意义。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科学发展观的制定和落实,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成为我国事业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我国在推行改革之前,进行了相应的试点工作,以保证全面推行改革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然而,我国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在实行过程中面临着不小的困境和不少的难题。如改革带来社会公平问题的争议,改革制度缺乏科学性且改革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支持。应当充分分析这些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以保证改革的顺利有效进行。
1.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面临的困境和难题
1.1改革造成社会公平问题的争议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在推行试点改革实施方案之后,引发了事业单位人员的广泛讨论和争议,对于其中存在的社会公平性问题存在诸多疑问。首先,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的工资以及养老保险的待遇都基本一致,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只关注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改革,并没有对公务员的养老制度进行同步改革,使得事业单位人员产生消极抵触心理[1]。其次,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模式是向企业养老制度转变,按照企业的养老金缴纳费用和领取模式来执行,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较高,导致其最终获得的养老金较低,与改革前的养老金额度存在巨大落差,造成事业单位人员的巨大心理落差,使得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挑战。
1.2改革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具体性
由于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仍处于探索和试用状态,并没有形成科学统一而有效的改革方案,使得改革的实行方案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的落差和出入,导致改革实施面临许多的困难。事业单位人员需要在职时自行缴纳应支付的保险金,才能在退休之后领取到养老保险金。虽然其改革遵循着平稳过渡的原则以慢慢让事业单位人员适应这种改革模式,然而在具体的改革方案执行中,并没有对方案进行准确定义,在执行范围和时间范围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改革方案的不完整和不精确,使得改革在推行时无法拥有统一的标准[2]。事业单位人员无法完全掌握改革方案,对改革存在诸多疑问。改革容易导致缴费时段缺少连续性、职称职级与待遇的关系难以确定的问题就体现出了改革科学性的缺失。
1.3改革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支持
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在设计相应的方案并试运行的时候,并没有指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改革的施行没有给出明确的指导意见,且在改革出现相应的问题时,也没有统一的标准。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试点改革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试点,而由于标准不一且无具体指导,地方政府只得凭借自身的要求和目标制定相应的施行方案,造成各地的方案不统一,标准存在较大差异[3]。“半吊子改革”“四分之一改革”等情况频发,造成改革进展困难。事业单位人员在面临养老制度改革方案时,难免进行比较,当发现自身利益与他人相比存在差异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不理解和抵触心理,无法积极配合改革的实施和运行。改革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支持,是改革面临的一大难题。
2. 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
2.1实现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的同步
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单方面进行,并没有和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同步,造成事业单位人员产生社会公平的疑问[4]。因此,应当在对事业单位进行养老制度改革的同时,进行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让两者同步进行,才能有效避免社会公平问题的产生。在具体的改革方案上,可参考城镇企业养老制度模式,事业单位人员缴纳个人的养老金,国家缴纳其它的养老金。同时,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应当与企业养老制度有所区别,不应当完全照搬其缴纳比例,国家应当提高缴纳的比例,以保证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国务院在2015年1月颁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应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以有效保证改革的公平性,解决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公平性问题。
2.2完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设计
应当完善其改革方案和制度的设计,明确制度模式、基本结构和替代率水平,并明确计发方法和调整机制等基本内容[5]。只有在完整和科学的改革制度设计的支持下,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改革才能拥有科学系统的改革方案,也才能获得改革人员和改革对象的支持。在替代率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到事业单位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替代率的优化设计,保证事业单位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时不会存在较大的落差。针对改革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问题,并就目前物价水平和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水平不成正比的情况,政府决定于2015年6月底前,对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作出相应的调整并确保落实到位。实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增加基本工资比重,并规范津补贴的发放。
2.3加快法制建设,为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完善的法律法规能够有效保证改革制度运行的准确性和统一性,避免多方案、多标准问题的发生,保证改革运行的严肃性,保证社会公平。国家应当在推行实际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同时,制定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法律和法规同步进行,法律法规为改革提供可靠支持。应当先进行国家层面法律的制定,进而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法律法规的适当性调整。同时,应当明确地方政府的改革执行权限,明确其执行上潜在的问题,并制定针对性的法规规定。这样一来,能够保证地方政府在进行改革施行时做到准确和规范,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和违法违纪情况的出现。同时,应当在进行改革法规制定的同时,多听取民众和改革对象的意见,以保证改革方案的合理性和针对性。
3. 结语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是势在必行的,必须依据我国经济情况的变化和社会情况的发展实现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相关调整和变革。改革不仅能够使得我国逐步走向现代政治管理施行办法,还能够保证事业单位人员的未来利益。虽然在改革当中面临着相应的困境和难题,但只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策略和办法,就能够使得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改革走出困境,解决相关难题,为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运行和发展提供有效保证。(作者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人事处)
参考文献:
[1] 斯日根.论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困境和难题[J].财经界(学术版).2014(15)
[2] 付越岚.论发展型福利模式下的我国养老制度建设[J].财经界(学术版).2014(16)
[3] 侯凤妹.我国以资产养老制度的困境与出路[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0(11)
[4] 杨娟,吴彬.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困境与对策[J].党政干部学刊.2011(02)
[5] 李雅琳,毕睿琦,徐卫琼.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