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苏区的商战:利不亏义,有商不奸

2015-05-30 14:30
新传奇 2015年14期
关键词:苏区商人

苏区时期,国共两党不独以兵为战,且以商为战。面对国民党的兵之并吞、商之掊(póu,抨击)克,中共一手抓军事,一手操商务,从两条战线展开绝地反击。苏维埃政府严格遵循经济运行规律,大力推行公营、合营和私营商业并存的开明政策,促进商品生产与流通。广大红色商人拿货物当兵刃,以资本作糇粮,为发展苏区经济、保障军民生活、巩固红色政权,立下了汗马功劳。

匡乱反正,补偏救弊

1927年8月,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召开“八七”会议,认为国民政府已经从革命的政权机关,变成了资产阶级的反动执政机关,小资产阶级的政治家完全走进了资产阶级的反动营垒,由此确立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作出了争取小资产阶级、团结一般手工业者和商人的决定。但在11月召开的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却又主观地认为资产阶级已经成了绝对的反革命势力,店东、小厂主,以及所谓的中小商人,也是革命的障碍,应当毫无顾惜地予以歼灭。

此后很长一段时期,中共的工商业政策虽然见善必迁、过而能改,但始终没有跳出把商品经济、剩余价值等同于资本主义剥削的思维定势,党内左倾盲动主义错误思潮逆流涌动。在国民党残酷的军事“围剿”和严密的经济封锁下,苏区各地有识之士纷纷奋袂而起,为救亡图存、富民强兵奔走呼号、钩深索隐。

毛泽东顶住压力,率先在湘赣边界试行自由交易、公买公卖、保护中小商人做买卖的宽松政策,通过改造遂川草林圩场、开辟宁冈大陇圩场、创办新遂边陲特别区工农兵政府公卖处等措施,有效地沟通了赤白区物资交易,活跃了当地经济,为根据地的巩固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物力保障,在全国革命处于低潮的形势下一枝独秀。

1929年3月24日,红四军攻占闽西商业重镇汀州,毛泽东亲自拟定、颁布《告商人及知识分子》文告,宣布“取消苛捐杂税,保护商人贸易”的政策。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临时中央政府制定、颁布了一系列保障商贸自由的法规条例,许以借贷扶助、免征减税等优惠政策,鼓励私人资本投资兴业,参与苏区经济建设。但是,与此同时,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影响也在逐渐扩大、蔓延,地主、富农所经营的工商业被完全剥夺,私营工商业主被打入另类,无权选举代表参政议政……

凡此种种无异于自杀的左倾经济政策,严重削弱了苏区的经济实力,从一开始就遭到了毛泽东、张闻天、陈云和刘少奇等人的严厉批评和坚决抵制。到了后期,共产国际代表米夫和王明、博古等始作俑者也幡然醒悟,意识到过早消灭资本主义的危害性,开始着手修正、补充犯有左倾错误的《劳动法》和税收政策。

然而迟了,1934年10月,中央苏区局势急剧恶化,经济先于军事彻底崩溃,中央红军主力被迫退出中央苏区,实施战略大转移。长征胜利结束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在陕北成立了西北办事处,一反过去将私营业主当作革命对象的常态,郑重宣布免除一切工商业捐税、关税和营业税,敞开输出除粮食、军用品之外的所有生产品,允许苏区内外正当的大小资本家投资各种工商业,并享有充分的经营自由和选举、被选举权……至此,年轻幼稚的中共历经劫难,在政治上已经日臻成熟。

商者无域,相融共生

由于苏区大多地处穷乡僻壤,地理环境封闭,民众性格保守,“尚农业,罕事工商”,自给自足的小农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本来就很脆弱、落后。零星散布的中小商人出其汗,积微资,连接城乡,沟通产销,构成了商品交换与资本流通的主体。

土地革命爆发伊始,根据地内的私营工商业更是首当其冲,店铺、账簿被烧毁,钱财、货物被没收,商人死的死、逃的逃,有的甚至弃商从戎、反戈为敌。盲动过后,灾难性的恶果很快呈现:物资断流、市井萧条、民生凋敝,红军被孤立,生存受到挑战。

中共“六大”吸取教训,及时调整方针政策,提出“保存商业的货物交易,战胜均产主义的倾向”。毛泽东颁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要求部队“只打土豪,不打商人”,力戒强买强卖、欺商霸市和侵店越货等陈规陋习。

苏维埃政府鼓励、保护私营工商业不含糊,“对资本家实行让步”,“使他们有利可图”,极大地调动了红、白区域间大小商人的积极性。他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肩挑背驮,有的船载水运;有的假扮乞丐、僧侣,有的伪装国军、豪绅;有的把食盐藏在粪桶夹层里,有的把药材埋进动物尸体内……想方设法输出苏区多余的农副土产,运入苏区必需的日用百货。其手段之多端、行动之隐秘,成分之复杂、关系之微妙,令国民党当局气急败坏:“奸商土劣贿买放行,各机关亦闻有朋比为奸!”而又无可奈何:“是民是匪莫可辨认,一概拒绝殊有为难。”

随着经济政策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曾经一度遭受破坏的私营工商业得以迅速恢复、蓬勃发展。

利不亏义,有商不奸

俗话说:“无商不奸。”常言又道:“无利不起早。”商人的本质就是投机钻营、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商人们认为,国共两党都在为各自的主义争得天昏地暗,于是趁机囤积居奇,垄断货源;贩贱卖贵,哄抬物价,大发战争财。他们每每以一担0.5元的低价从苏区购进稻谷,以一担5元的高价转卖到白区;然后又以一元7斤的低价从白区购进食盐,以一元0.7斤的高价转卖到苏区,一买一卖下来,在帮助苏区军民解套开锁的同时,毫不客气地掏空了他们干瘪的腰包。

为了维护苏区军民的经济利益,抵御投机商人的中间盘剥,平抑物价,稳定市场,苏维埃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公营、合营商业,培植公平、公正的主导力量,对私营商业采取既放又收的灵活策略,加强必要的监管。

1928年5月,红四军利用打土豪、对敌作战所得物资和款项,在井冈山茨坪店上村创办了苏区首家公营商店——新遂边陲特别区工农兵政府公卖处,并发动群众集资入股,在大井、小井、罗浮等乡镇开设合作商业性质的公卖处。中央苏区也相继成立了中央国民经济部、国家对外贸易总局和中央消费合作总社等商业管理组织,分支机构遍地开花,业务范围包罗万象,有组织、有计划、多渠道地开展对外贸易活动。

商场如战场,战争年代的商场环境更险恶、情况更复杂,商人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苏维埃政府为此专门举办培训班,从部队、军校和民间挑选军政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的骨干分子,培养、组建自己的专职商贸干部和秘密采办员、交通员队伍。这个特殊群体身处对敌斗争前沿阵地,操纵红色政权经济命脉,从事的是一门专业性很强、风险性很大的职业,他们既是物资供应工作者,同时又是政治工作者和革命的地下工作者,被统称为“红色商人”。

红色商人不以个人发家致富、招财进宝为目的,而以革奸铲暴、济世救民为己任,有别于古今中外任何贩夫走卒、市侩奸商。他们餐风宿水穿行于城乡之间,披星戴月奔忙在生意场上,没有回扣拿,也没有工资领。

国家银行行长毛泽民亲手创建了苏区首家国营企业——中华钨矿公司,并亲自出马跟广东军阀和国民党第十九路军谈判,以有利条件签订了钨砂交易秘密协定,几年时间出口钨砂4193吨,获利430多万元,并以货易货换取了大量战略物资。他财大权重,却甘做苏维埃国家的“守财奴”,从不乱花一分钱。他的胞兄毛泽东来视察工作、胞弟毛泽覃来探亲叙旧,也是粗茶便饭白开水相待,公私分明,手足之情“淡如水”。

红色商人既拿算盘又拿枪,较武论文又言商,有别于古今中外任何江湖镖师、黑道商帮。他们或化整为零偷渡津关险塞,或合抱成团硬闯秋荼密网,跟商贾讨价还价,与兵匪斗狠争强,安危不贰其志,险易不革其心。在吉凶难卜、神鬼莫测的商战中,闽浙赣苏区的几百名专职采办员有大部分都牺牲了。

就这样,红商与白商二惠竞爽,桴鼓相应;公营、合营与私营三位一体,辅车相依,各种资源万流归川,汇成江海,疏通了苏区大地的旺盛血脉。广大紅色商人抱诚守真,见利思义,甘于奉献,勇于牺牲,其功勋光照千秋。

(《文史天地》第162期 王卫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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