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敏
【摘要】舞蹈艺术是以经过提炼加工的人体动作来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一种艺术形式,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舞蹈美学是研究舞蹈审美特质的一门科学,也是一般美学、音乐美学和舞蹈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中国舞蹈的美学追求指向生命的律动,指向含蓄蕴藉的哲理情感,指向诗情画意的意境。本文将对中国舞蹈艺术的美学追求做一个浅要的探讨。
【关键词】舞蹈艺术;舞蹈美学;美学追求
舞蹈是表演艺术,是人体内在的爱与外在的美神韵的再现,也是天人合一的协奏曲。《列子?汤问》:“瓠巴鼓琴而鸟舞鱼跃。”《易?系辞上》:“鼓之舞之以尽神。”追溯文明之源头,可以看出,舞蹈与诗歌、音乐结合在一起,是人类历史上最早产生的艺术形式之一。
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因此,舞蹈艺术是以经过提炼加工的人体动作来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一种艺术形式。中国舞蹈艺术的美学以“呈现”来创造意象境界,以创造出在时间、空间上没有限制、没有缺失、没有残破、圆实自足的舞蹈境界为最终原则和目标。
一、虚实相生——真实性与创造性的统一
虚实相生,真实性与创造性的统一是中国舞蹈艺术的审美追求之一,也是舞蹈创作在意象营造过程中的一个具体原则,还是舞蹈鉴赏中的一个审美标准。“虚”与“实”本应该类属于中国哲学的一对范畴,也是中国美学、中國舞蹈美学的一对范畴。“虚”与“实”内涵是相当丰富的,在此,我把“虚”与“实”具体对应到舞蹈表演和创作中的创造性和真实性上边来。
所谓真实性,是指对舞蹈原作的忠实再现(包括舞蹈创作时代、地域、背景、原始动机、意图等等)。任何一部舞蹈艺术作品,都属于一定的历史时代和风格范畴,在题材形式与表现内涵上也都有其各自的规定性。这就要求,舞蹈创作和表演必须要充分了解该作品是要表现的主题、地域、历史时代和风格范畴,切实把握舞蹈作品形式和内涵的规定性,准确捕捉舞蹈动作要素的主题指向、动机意图,切不可把舞蹈变成纯主观的表演和炫技,歪曲篡改作品及其风格特征。
然而,舞蹈表演作为第二度创造,仅仅具有真实性还是不够的,它还必须与舞蹈编导和舞蹈表演者的创造个性相结合,实现真实性与创造性的统一,才能真正圆满的实现舞蹈艺术作品的价值。
所谓创造性(即“虚”),即指“虚无”之意。一方面是指舞蹈编导和表演者对作品创造的自身情感热情的投入、理解和创造性处理。这种创造性处理,既要符合作品时代、地域、功能、动作元素象征等的真实性,也要能体现出个人符合常规的创造个性,有个人的生活经历的独特个性,达到哲学上“共性”与“个性”的协调统一化。另一方面强调的是“无”和“空”,即“留白”。这也是中国舞蹈艺术与西方舞蹈艺术的一个很大的区别。中国舞蹈艺术强调“空白”和“虚灵”,侧重内在的生命气韵,留下“虚”处去做填充,给观众留下想象咀嚼的空间。故而有“大美无言”、“大音希声”、“大味必淡”。
二、蓄情韵气——技巧与表现的统一
蓄情韵气,中国舞蹈艺术具有强烈的观念性以及强调内在的意韵、重视以有限的形来传达无尽的意。这就要求舞蹈表演者既要有出色的舞蹈技术技巧,又要必备完美的艺术表现才行。两者中任何一方都是不能被忽视的。
我国古代文献《毛诗序》载:“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舞蹈是情感的艺术。《中国舞蹈词典》对舞蹈的释义:“舞蹈是经过提炼、组织、美化了的人体动作为主要艺术表现手段,着重表现语言文字或其他艺术表现手段难以表现的人们的内在深层的精神世界——细腻的情感、深刻地思想、鲜明的性格和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以及人自身内部的矛盾冲突,创造出可被人具体感知的生动的舞蹈形象,以表达舞蹈作者(编导和演员)的审美情感、审美理想,反映生活的审美属性。”由此看来,情感是赋予舞蹈的活的灵魂和精髓。所谓“非言情之文,不能擅场”。可以说,没有情感,没有表现的舞蹈不成之为真正意义的舞蹈。
舞蹈作为一门表演的艺术,表现至关重要的同时,出色的技术技巧是整个舞蹈表现情感呈现的基础和前提。舞蹈技术技巧,是指舞蹈中的具有高难度高技术专业性极强的规范性的动作组合。如中国古典舞中的“跳、转、翻”,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中的“碎抖肩”、“板腰”、“下蹲”和“甩腰”等,还有借助于道具呈现的技术技巧“手绢花”、“顶碗”、“酒盅”、“筷子”、“鼓”和“水袖”等等。这些表演技巧都是中国舞蹈艺术里特定舞种中极具特色,“标志性”的动作元素,是舞蹈表演者必不可缺的舞蹈素质,舞者只有拥有了高超的技术能力,才能完整地演绎作品,才能在此基础上“陈情”,升华舞蹈作品的境界,和去提升舞蹈艺术作品的价值。
三、书势画影——时间性与时代性的统一
书势画影,时间性与时代性的统一,是中国舞蹈艺术恒久坚守的美学追求。
舞蹈艺术的这一点与中国的书法、绘画艺术是有着内在的共通性的,三者在形态、节奏、线条、意象等方面的相通达到惊人的程度。舞蹈是身体的书法和绘画,它们的审美关注都是一致指向气脉连贯、周流不息的宇宙境界,指向中国人的时空意识和人生旨趣。再者,就是时间性和时代性。时间性是艺术普遍的客观存在,只是有的艺术形式的时间性较明显(如音乐),有的艺术形式的时间性隐蔽(如绘画)。任何一个音乐舞蹈作品来说:一方面,舞蹈是一种流动中的时间空间艺术,在运动中产生“意味”,具有明显的“瞬间性”,表演中的意象稍纵即逝,审美意象随着表演的结束而暂停、消失。另一方面,舞蹈表演也有其重要的美学原则历史性和时代性,即作品特定历史时代风格与表演者自身所处时代精神。任何一部舞蹈艺术作品,都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必定具有特定的音乐风格。真正的表演艺术家都努力从历史的角度把握作品的音乐风格,并且力求把这种风格真实、完美的加以再现。与此同时,舞蹈表演的时代性也是相对比较复杂的,即使是表演历史时代的作品的同时,表演者也是不可能完全离开自己所处的时代,他们总是不自觉地站在自己所处时代的立场,去观察和审视历史风貌和现象。由此一来,舞蹈编导和表演者所处的时代精神和美学观念必然会影响到对历史作品的编创、解释和处理。这就要求编导和舞蹈表演者要准确对舞蹈题材、作品进行提炼、挑拣、组织和美化、处理。既要保存舞蹈作品的优良精髓、和特定时代内涵,又要为其注入新鲜的血液、生命力,拂去历史的尘埃,从历史作品中发现从未被注意过的积极因素和美的品味,以新的时代精神和审美智趣加以丰富和补充。
中国舞蹈艺术的美学离不开感性认识,是审美意识建立在身体实践之上的科学。舞蹈并不是仅仅给人们提供视觉美感和娱乐消遣,它更在于让人感知生命、感知身体创造的文化、感知身体创造的艺术。感知舞蹈美学的艺术,唤起人对身体的认知、对生命的珍视,对美的追求。
参考文献:
[1]袁禾 《中国舞蹈美学》 人民出版社 2011.3
[2]朴永光 《舞蹈文化概论》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9.2
[3]张前、王次炤 《音乐美学基础》 人民音乐出版社 1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