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然
[摘 要]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的城市规模也随之不断扩张,与之相对应的现象则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改造为城市土地,大规模的农民失去自己的土地,成为需要再就业的失地农民。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迫在眉睫,本文主要从政府相关制度存在漏洞和失地农民自身能力局限两方面着手,并结合尉氏县城关镇小西门的发展中出现同样问题的现状,对当前失地农民再就业难这一问题做出简单的探究分析,并提出一些完善政府相关制度、提高失地农民自身能力的措施。
[关键词] 失地农民 制度缺陷 就业培训
[中图分类号] F32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10-0027-01
近年来,我国经济水平得到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扩张。大量的郊区或乡村农民土地被征用以建造工业园区、住宅区或高速公路。现今,这些由于各种各样原因失去了自己全部或部分土地的人被统称为“失地农民”,在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后,这些农民便失去了自己长期赖以生存的生活依靠,处于一种漫无目的的闲散失业状态,他们想要务农,但缺少土地,想要就业,却没有相应的就业能力,由于远离城市他们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公共福利,由于无法从事生产他们同样无法享受到以往务农时的各项补贴。大量的失地农民除了在征地后获得的赔偿款外并没有其他的生活保障,处于失业状态则又是劳动力的大规模浪费,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难问题迫在眉睫。
1 失地农民生存现状
尉氏县城关镇小西门村现有8个居民小组,432亩耕地,2648口人。由于该村居于县城中心区域,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行政区的搬迁入驻,各项市政工程的规划建设,导致该村土地被征收,出现了大量失地农民,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失去土地之前,除少数早已脱离土地的家庭外,大部分失地农民家庭均从事农业生产工作,在失去土地后,失地农民的家庭收入及支出状况均有了较大的变化。如尉氏县城关镇小西门村的一家农户,失地前,子女外出打工,近60岁的父母在家务农,主要在自家土地上种植小麦、玉米,日常所需的各项费用生活无忧,但在失去耕地后父母失去了原来务农收入,日常所需的费用全部有子女分担,从而加重了子女的负担。
2 失地农民再就业障碍分析
2.1 政府方面相关制度存在问题
2.1.1征地补偿制度不尽合理
主要表现在具体征地补偿细节在执行时缺少明确的数据支持,模糊的执行标准使人在执行过程中有机可乘。征地补偿标准数额弹性较大,导致征地活动中相关部门执行活动不规范,进而引发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甚至贪腐现象的产生。而这些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正受到的差别待遇,更是影响到他们在失去土地后的再就业问题,使他们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弱势群体。
2.1.2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存在漏洞,使得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长时间不能得到相应的政府救济和生活保障。在当前整个社会就业压力不断增大而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健全的社会背景下,正在耕作的土地一旦被征用,对于农民而言就意味着失去了生存保障,部分失地农民便成为了“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人员,却生活在城市的边缘。
2.2 失地农民自身存在不足
2.2.1失地农民数量众多
以尉氏县城关镇小西门为例,近几年,由于橄榄城、宏宇国际等住宅小区项目的集中建设,县法院、检察院、财政局等行政单位的搬迁入驻,文博路、滨河北路、北二环等市政府工程的全面跟进,大量的土地由耕地转变为其它用地,导致全村两千多名农民成为失地农民,失业人口增多,空缺岗位的增加却无法跟上其增加的速度,导致许多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无所事事。
2.2.2失地农民就业择业观念差异
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前多是从事较为传统的农副产品生产工作,其所具有的文化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等观念较为薄弱,科学文化素养较低,缺少从事非农产业所需的一般或特殊劳动技能,就业适应能力不足,无法满足许多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由于征地补偿所获得的大量现金在手,使得一些位于城乡交界地区的失地农民并不愿意从事一般工作,高不成而低不就,从而失去适合自己的就业机会。
2.2.3失地农民接受培训意愿不高
失地农民的年龄多居于35-55岁之间,较差的学习能力导致其并不愿意学习新的知识技能,离开土地转而从事其他的工作。以近期的妇联举办月嫂培训为例,只需通过15天的免费培训便能够得到初级月嫂资格证并推荐工作,小西门村没有一位妇女报名参加培训。虽然其已经失去土地无业在家,但仍不愿接受相关培训的问题依旧难以解决。
3 针对失地农民再就业难问题的解决措施
3.1 完善相关制度并监督其规范执行
完善现行法律法规,明确各类规章制度的操作细节,避免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相互冲突和矛盾。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在失去耕种土地后的长远生计问题完善征地补偿政策;严格规定对征地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明确各类群体的法律责任、义务及违法者应受的处罚。
3.2 转变失地农民自身
通过不定期举办失地农民转变再就业观念培训班,让这些失地农民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早日找到合适的工作。同时积极引导、鼓励他们外出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对自主创业人员在资金、税收、用地等方面給予扶持,增强其自主创业的信心。
3.3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能够有效的提升失地农民的自身素质,促进失地农民的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应主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涉及的工种开展,要充分利用现有学校和培训机构良好的培训设备、师资力量,开展“送师资、送设备、送教材进社区”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针对失地农民进行技能培训,所需的培训费用或是免去,或是政府企业共同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