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范一博(1989.2-),男,汉族,山西太原,西安外国语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社会责任与融资约束。
摘要:我国房地产企业在近年来一直是中国慈善事业的主力军。而与我国房地产企业相关的慈善捐赠研究较为贫乏。本文即以荣登2014年福布斯中国慈善榜的我国房地产企业为对象,运用慈善捐赠的相关理论,对其慈善捐赠特征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指出了我国房地产企业在慈善捐赠领域的不足。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慈善捐赠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不动产行业发展迅猛,相应的房地产企业也鳞次栉比。在拥有了高额的利润后,不少房地产企业在经营主要业务的同时,主动承担起一部分社会责任,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突出的表现在房地产企业对于社会的慈善捐赠领域。大量的房地产企业都或多或少的进行慈善捐赠行为,这种趋势也越来越明显,树立了企业的正面形象,并且反映出我国的房地产企业逐渐具有了企业公民的意识,成为了我国慈善捐赠领域的主要力量。
二、文献回顾
Carroll(199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与慈善责任。其中经济责任是最基本的责任,法律责任次之,再次是伦理责任,最顶层属于慈善责任。企业需要满足最基本的经济责任后,才需要满足法律责任与伦理责任,最后是慈善责任。可见,慈善责任最能体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方面。
目前,国内关于企业慈善捐赠的文献研究颇多,主要以两个方向为主:即以针对企业性质的研究和针对慈善捐赠行为本身的研究。在以上两个主要研究方向之外还有少量文献是对企业慈善捐赠机制的研究。但综观国内文献,少有将房地产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也并未查阅到关于我国房地产企业慈善捐赠机制的研究。
三、案例简介
本文的案例选取于2014年福布斯中国慈善榜的上榜房地产企业。2014年福布斯中国慈善榜共评选出100家中国企业,横跨各个领域。这些企业是中国企业在2014年慈善捐赠的“主力军”,所以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四、分析
(一)我国房地产企业慈善捐赠方式分析
从筛选出的28家房地产企业中可以看出,房地产企业在慈善捐赠的方式上普遍存在以下几种:
1.直接进行慈善捐赠。这种方式在我国房地产企业中的应用较为普遍。如宝能集团在2014年对陆河县环境保护建设捐赠100万元环卫车辆;大连万达针对台风“菲特”对浙江省余姚市的水灾,取消开业庆典,将庆典预算节约的300万元捐赠于余姚市政府;富力地产直接捐款300万元帮扶兴宁市;等等。这种捐赠方式往往体现在救灾救急扶贫扶困等领域,成为了这些领域直接的帮扶力量。但是,从房地产企业来讲,这些领域的捐赠并不完全与本企业的相关或完全没有关联的产业,并未能形成明显战略性的慈善捐赠。
2.间接注入资金由基金会及其他第三方组织进行慈善捐赠。企业进行慈善捐赠,既有服务于社会的目的,也希望能够通过慈善捐赠来提高公众对其的认可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形成一定的社会资本,为企业的竞争创造有利的条件(田雪莹,2009)。通过基金会及其他第三方组织进行慈善捐赠,房地产企业藉此可以提高公众对其的关注度,起到了宣传的功效。此外,通过这些渠道进行的慈善捐赠也表明企业的捐赠是谨慎的,不是作秀性质的。
3.联合相关政府或社会慈善组织及机构捐赠。企业通过联合政府或社会慈善组织及机构进行捐赠,一方面和相关的政府机构构建了良好的关系,形成了政治联系,这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潜在的便利(梁建、陈爽英、盖庆恩,2010);另一方面,有社会公众认可的政府或机构参与,可以迅速的提升企业形象,达到了宣传企业的作用。如宜华集团出资1亿元与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慈善总会设立“宜华慈善基金会”“宜华爱心助学基金”“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等专项基金;宝能携手沈阳市慈善总会开展“初冬送温情”活动。
(二)我国房地产企业慈善捐赠主体分析
我国房地产企业慈善捐赠主体问题就充分体现出委托代理理论(Friedman,1970)。委托代理理论认为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经理人有时会不顾及股东利益而为了个人利益行动。在房地产企业慈善捐赠中也出现了由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为主体的慈善捐赠行为,这为个人声望的形成和宣传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暗示企业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如雅居乐董事局陈卓林主席携家人捐款支持法门寺慈善基金会;世纪金源董事局主席黄如论先后捐资上亿元支持社会各项慈善事业,还在中国人民大学创办“如论讲堂”。
此外,最重要的主体则是房地产企业本身。大多数的慈善捐赠以房地产企业为主体,这些捐赠是企业作为整体的贡献,捐赠数额更大,领域更广,影响力也更深远,也能够为企业的创造正面的企业形象。
(三)我国房地产企业慈善捐赠领域分析
关于我国房地产企业慈善捐赠领域的分析,本文将领域分为相关性与非相关性(或弱相关性)两类。其中,相关性即指企业捐赠领域与其行业存在契合相关性,非相关性(或弱相关性)即指企业捐赠领域与其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契合相关性。我国房地产企业的慈善捐赠领域多集中于与企业主营业务非相关(或弱相关)的领域,而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性较强的领域捐赠较少。根据战略慈善学派的战略性慈善捐赠理论,我国房地产企业的慈善捐赠并未实现企业战略与社会效益的双赢(陈宏辉,2007),而仍旧简单得作为其额外的一项支出,慈善捐赠未能成为一种市场工具。
五、总结
近年来,房地产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取得了巨额利润的同时,也逐渐开始承担了一部分社会责任,慈善捐赠则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表现形式。以上针对2014年福布斯中国慈善榜上的我国房地产企业捐赠特征进行了详尽研究,通过对其慈善公益事业的各个角度进行的分析表明我国房地产企业的慈善捐赠既体现了企业的公民意识,为社会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也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其慈善事业发展之路还很漫长。(作者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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