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不断推进,也加大了对农村金融的监管力度,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也表现出 “二元性”特征。但是,在农村经济金融的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上,农村金融逊色于城市金融,尤其是由于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日趋加大,使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迫在眉睫。这是由于我国是典型的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解决好三农问题,利国利民。在当前,我国存在着农村经济增速减缓,劳动力大量过剩和效率低下问题,传统的乡镇企业缺乏活力,农村市场虽然广阔,但是无法激活,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等诸多问题。要改变这个问题,必须在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升级方面给与改善,首先要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这样,才能改变我国农村金融广度上的附属和延伸的现状,满足我国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尽快建立宏观的金融体系,搞好农村经济和金融的发展重点。
一、农村金融体系与金融支持力度
在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是以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为主,农村信用社在我国各地农村都有。它拥有的金融服务产品范围比较窄,主要以存贷款业务、金融代理和结算为主。其他的农村金融体系还有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虽然农业银行受金融市场改革的影响,服务范围比较宽,其运营目标已经从传统农业金融信贷,在新时期已逐步转移到较大范围,如回报率较高的非农业金融方面。但农业发展银行是国家支持农业建设和发展的典型和惟一的政策性银行,在新时期的发展状况也存在一些问题: 如经营运作的范围小,不能和农民以及农业生产之间产生资金借贷关系,来源比较单一,这与农业银行的初衷不服。此外,邮政储蓄典型的“只存不贷”模式,也没有提供很好的金融支持。在农村,一方面农业扩大再生产需要资金,但是广大农民收入增长比较缓慢,苦于资金的支持,如果仅仅依靠自身积累收效甚微,迫切需要农业金融给与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农业是弱质产业,在发展生产上,大部分农业生产,需要承受自然风险,主要是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很大,这比其他产业具有更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农村金融机构要综合考虑风险因素,在发放贷款问题上缺乏信心和动力,必然弱化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
二、农村经济的信用体系与信用环境
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由于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同时信用环境建设滞后,使农民不能利用土地进行抵押,这是因为在农村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拥有权,由于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在国家没有明确的制度认可的情况下,不能利用土地从金融部门抵押换取生产资金。因此,大部分需要金融援助的农民,只能在申请金融支持时,虽然拥有土地,但也没有可用抵押的资源。这是因为在农村,土地只能进行农业生产,不能用于抵押; 即使可以抵押,和城市住宅比较来说,土地抵押价值也较低,也不合法。因此,金融机构不愿将其作为抵押物。这样就必然导致农村资源无法与金融信用挂钩,使农民贷款举步维艰。此外,诚信系统之中并未纳入农户以及农村中小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这两项恰好又都是农村金融服务的关键,因此,金融机构往往要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才可以搜集到相对符合标准的客户信息作为发放贷款的参照条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使得金融市场的交易成本过高,阻碍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
三、金融工具与技术手段
在农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主要凸显的弊端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交易手段落后,服务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 第二,涵盖的业务种类以及品种偏少,目前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存、贷款和简单结算业务层面; 第三,电子化、智能化的技术还没有得到全面运用,有些农村信用社不具备结算体系。使农村金融体系的资金运转不灵,农民无法获得优质、快捷和高效的服务,从而使信用社的中间业务的发展艰难。在这种情况下,科技含量高和现代化的有价证券交易系统很难延伸到农村,农民很难获得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其他金融工具。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向多元化、货币化、产业化的发展,农村金融出现了数量日益庞大的需求,但如果技术手段跟不上,将会阻碍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农村金融的法律与政策环境
农村金融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不完善,虽然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但仍然由于缺少法律法规,难以保证农村金融组织的结构、功能和从事的活动内容; 无法保证在统一的法律框架下,不同层次的融资方式开展合理、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因此,要优化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必须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当前,我国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不足,规模巨大的支农贷款无法取得贴息以及相应的风险补偿,使得农村金融机构缺乏资金供给的积极性,这样使大批的农村资金外流,但农村农民在发展生产失去继续资金的支持,,不利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
(作者单位:151700 黑龙江省明水县崇德镇经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