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的尴尬:办案子不如跑关系

2015-05-30 10:48
新传奇 2015年22期
关键词:法庭律师法官

“律师不受尊重,甚至连一起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法官、检察官,也没有把律师看成是与自己一样的平等的成员。”一名二级大法官观察发现,不少法官在法庭上随意打断律师发言,或任意训斥律师。

不少影视剧中,律师大多是社会精英的形象,在法庭上或滔滔不绝,或侃侃而谈,自信且专业。但现实中,中国律师真实的生存环境可能让人目不忍视。

“倾斜”的法庭无力的辩护

“我国目前的诉讼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失衡的状态,可以称之为‘一个倾斜的法庭。”中部某省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对记者坦言,公检法之间重配合,轻制约,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有点像一个“流水线”,公安负责“做饭”,检察院负责“端饭”,法院负责“吃饭”。公诉人在法庭上以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器为后盾,不仅具有强大的侦查、调查能力,而且拥有法律监督的职权,所以在法庭上理直气壮、声音响亮,底气十足。他们所提出的公诉意见,法官一般非常重视,往往是“照单全收”。而辩护人不仅介入刑事诉讼时间较晚,而且在会见、调查、阅卷等方面,还受到许多限制,形成了“强势的侦查、优势的公诉、弱势的审判、无力的辩护”怪现象。

“律师不受尊重,甚至连一起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法官、检察官,也没有把律师看成是与自己一样的平等的成员。”一名二级大法官观察发现,不少法官在法庭上随意打断律师发言,或任意训斥律师。有的法官一看表快十二点了,该吃饭了,就会对律师说:“不用再辩了,提交辩护词就行了。”有的法官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不重视,甚至在裁判文书上根本不提,或者用几句程式化的语言应付过去。比如“辩护意见与事实和法律不符,不予采納”。与哪一点事实不符合?与哪一条法律不符合?则很少去分析。

在一些细节上,律师的地位更值得玩味。如果开庭时间到了,公诉人没有按时来,法官最多问一句:“怎么迟到了?下一次要注意啊。”如果是辩护律师迟到一会儿,法官轻则要求解释、训斥,重则不让律师进庭。还有的辩护律师当庭或庭审结束后被被害人或旁听群众辱骂、殴打,法官和法警却置之不理。

打官司不如当“掮客”

由于执业环境恶劣,靠正常的法律服务生存比较艰难,律师的法律专业能力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发挥作用。少数律师就游走在法律边缘,热衷于与司法机关“勾兑”、拉关系,真正坚守法律信仰的律师反而不一定“吃得开”。

司法界人士称,少数律师与法官形成“利益链”,通过介绍案源、协调关系、干预案件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由律师出面以“有关系”“包打赢”等理由收取当事人高额代理费用,个别法官则利用职权支持律师诉求,获得的非法利益法官与律师三七分成。因此,一个腐败落马法官的背后,往往都会牵出几个“掮客”律师。

“有些当事人对打官司认识错误,找代理人时,不看重律师业务能力,只看律师与法院的关系如何,这也是导致一些律师重关系轻法律的原因之一。”司法界人士如是说。

由于执业环境不佳、正常权利难落实及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一些律师不把主要精力放在熟悉案情、研究法律、提高职业素养上面,而是挖空心思,打听法官的个人爱好、生活习惯,然后投其所好,请喝酒、桑拿,在法官身上进行长期投资,甚至直接把用金钱贿赂法官;还有律师为了名利而屈从当事人的非法要求。

某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业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应酬活动已成为律师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82.4%的律师每周有应酬活动,应酬活动的周平均时间在1-3天的律师是最多的,为总人数的69.8%,应酬周平均时间在4天以上的律师比例是10.9%。

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在强调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同时,又强调清除律师行业的“潜规则”。

实在没辙才当律师

“20%的律师占了行业80%的收入,收入差距很大,社会对律师高收入的印象主要来源于金字塔顶尖的20%人群,而大量的律师其实收入并不高,尤其是年轻律师普遍生活很艰难,甚至要养活自己都很难。”长期代理农民工维权官司而出名的周立太律师表示,现在都说法官待遇低,而很少人关心青年律师的待遇问题。一些青年律师,一个月也就三四千元,还要租房子,生活艰难,所以一些青年律师——不少农民工打赢官司后,却拒付律师代理费——无奈之下只有将农民工告上法庭,但追讨成功的却寥寥无几,至今仍有上百万的代理费无法追回。

据业内人士介绍,从业3年左右的律师年平均工资在三四万元左右,收入只够“糊口”,一些新律师在最艰难的头三年,因案源稀少,很多时候没有任何收入。

一些资深律师表示,近年来中国律师的数量在增长,但是进入门槛在下降,素质也在下降。“大部分参加过司法考试的年轻人,第一选项是当公务员、当法官检察官,第二是去国企或跨国公司,第三是民营企业,实在没辙了才当律师。青年律师培养非常重要,但是现在他们不愿意当律师。”而在法治成熟的国家,律师应是一个精英群体。例如韩国,律师进入门槛很高,律师准入后有垄断地位,政府会定比较高的指导价,培训、生活都有保障。

业内人士认为,从依法治国的角度看,法治社会需要专业人士提供大量的法律服务,但目前全国每1万人口平均拥有1.6名律师,离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应该鼓励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律师队伍。“当前我们强调简政放权,凡是市场、社会能够调节的,政府就要退出。政府退出后,社会力量要填补这个空白,其中主要的一支力量就是律师。律师通过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用法律手段提高社会管理的有效性。”上述业内人士说。(《国际先驱导报》 2015年总第786期 黄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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