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定位与实现

2015-05-30 18:52曾军丽欧杰
2015年25期
关键词:实现

曾军丽 欧杰

作者简介:曾军丽(1974-),女,重庆人,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从事政府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欧杰(1988-),女,贵州省台江县,苗,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经济与管理。

摘要: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与市场经济体制革新时期,使得市场在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到了日益重要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合理调整与构建尤为关键。只有保证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才能给当下的经济基础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然而纵观我国政府的职能定位还存在着管理不够到位以及管理越位等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准确定位并充分实现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对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构成做出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职能定位的问题、原则以及实现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市场经济条件;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定位;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了,目前的市场化改革中需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以及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将政府不应该管的事和市场机制可有效调节的所有经济活动交给政府,确保市场作用的真正发挥。在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过程中,政府的改革与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不相匹配,因而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多新的矛盾与问题。怎样有效地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快速转变,以使其适应当前形势,成为了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及深入思考的课题。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组成

(一)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为适应国民经济的宏观和微观层面也相应的划分为宏观经济、微观经济两个方面的管理。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认为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促进经济效率的提升、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推动社会公平的实现和对国际经济政策的落实。通常政府可借助提供计划引导、完善基础设施、制定调节政策和运用金融、财政之外的非常规手段等来实现自身在宏观经济方面的管理职能。

(二)微观经济管理职能

政府在微观经济方面的管理具体表现为管理从事商业、农业与工业等经济活动的个人或企业,做到在适度开放的同时避免其放任自流。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是管理及干预需求、供给和产品市场等一系列微观经济方面的职能,其目的在于令资源配置在信息不对称、自然垄断部门的存在下相对合理,并于提升经济效率的同时保障公平正义。一些学者将政府的微观经济管理范围概括为公共供给、公共引导、公共管理。其中,公共供给指的是将税收等公共财政收入使用到公共服务与物品的提供当中;公共引导指的是对经济主体活动提供引导而不直接干预的政策行为;公共管理指的是运用自身权力对经济主体的活动做出合理的约束以免市场失灵。这就要求政府在市场经济管理中做好最高限价和价格监督等价格规制、建立并落实劳资关系法律等劳动保护、通过罚款和补贴等进行自然环境保护等。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定位与实现

(一)职能定位的问题

1.职能的错位。职能错位指的是政府未真正做好本分工作,出现交叉与混淆职能分工定位的情况。

2.职能的越位。职能越位指的是政府在行驶职权时做了自身职能以外的事情,主要体现为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的划分不明晰、政府职能和市场功能的界限认识不明确、政府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定位不准确以及政府组织同事业组织间职责的混乱。

3.职能的缺位。职能缺位主要指的是政府未去做本应做的事,例如:在对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与生产中没有尽职尽责、对社会发展及公共服务职能的关注缺失而一味追求短期的政绩等,这些问题都会给公共产品的供给、人们对改革开放成果的享受、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充分彰显造成负面影响。

(二)职能定位的原则

1.坚持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政府管理的创新与职能的合理转变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支持,只有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将其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当中的重要指导理念,才能对执政兴国的首要任务做出准确的把握,使政府在经济发展当中找准自己的位置,进而保证宏观调控作用、社会管理职能、公共服务职能的充分发挥,有效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盲目投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失衡等问题的出现。

2.坚持将适度性作为根本准则。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包括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职能的改变,还包括基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事业方面的职能的改变。政府需结合具体情况在适度性的引导下确定经济管理职能落实的侧重点。考虑到我国存在地区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故一些相对落后地区的政府仍需将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首要职责;而对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政府来说,则需努力向公共服务型政府发展,以更好地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3.坚持将和谐社会的构建作为最终目标。作为党和政府的重大战略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这一内在需求的重要反映,同时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愿望的良好体现。因此,在定位与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时需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核心。

(三)职能定位及其实现

1.明确经济管理职能界限。管理职能界限的明确是保障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作用发挥的必备基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与力量都是有限的,无法对一切活动进行包办,也不能对企业主体决策做出干预。要想明确其职能界限需做到:①完善相关规则,从制度上给市场自身调节作用的发挥提供保障,并做好对知识产权、产权等的保护;②加强监督检查,国有资产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地位不可小觑,故需借助国有资产监督检查的强化以避免其流失;③规范经济秩序,加大对违反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惩治力度,给市场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2.放宽微观管理。政府微观管理的过度加强会阻碍企业的长远发展并影响市场主体的活力,因此需进一步贯彻简政放权措施,逐步取消管理权、制约权以及审批权。针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政府应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合理分隔政企,以监督的加强来取代日常干预,不断壮大我国的公有制经济。

3.强化宏观管理。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显著特色,宏观管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功能尤为重要。未来政府应积极提高宏观经济管理方面的水平,以战略引导、协调平衡、保护企业等作为着眼点。战略引导是指通过对企业从事新兴行业的大力倡导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例如,利用政策制定来引导和激励企业重视发展绿色产业与第三产业等;保护企业是指向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及信息支持,以帮助我国企业规避国际化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平衡协调是指对财政、货币政策进行科学的把握,适时做好微调和预调等,以保证市场经济运行的平稳性。

三、讨论

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迈入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社会转型阶段,传统的计划经济慢慢被市场经济所取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的背景下,政府的职能也在发生变化。然而政府能力的提升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在这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中因受部门利益、行政理念等因素的制约,政府职能定位及落实始终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当下我国政府应在科学发展观、适度性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经济管理职能界限、适当放宽微观管理、强化宏观管理,从而准确定位并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推动市场经济的更好发展。(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涛.当代中国中央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困境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4.

[2]王静.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定位与实现[J].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4,09:33.

[3]王玉文.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实现我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J].中国外资,2011,21:202.

[4]邓毅.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管理职能研究[J].品牌,2015,07:249-250.

[5]何胜.服务型政府建设背景下的县级政府经济职能定位[D].华中师范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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