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玲
摘要:公共选择理论运用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坚持经济人假设,采用个人主义的分析方法,用交易的观点来看待政治过程。是一种非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实质是把个人意志转化成集体意志的一个过程,通过民主决策来决定公共物品的需求,供给和产量。公共服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根据受益原则,目标是尽量实现福利最大化,但目前我国公共服务未实现均等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本文将公共选择理论应用于公共服务的供给中,力图为公共服务的供给实现均等化提供路径分析。
关键词:公共选择理论;促进公共服务;应用
一、 引言
公共选择理论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投票理论。投票规则是把个人偏好转为集体偏好的重要机制。不是所有的投票规则都能实现帕累托最优,但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公平。选票代表着一种利益选择,只有充分利用选票才能显示出集体偏好。2、寻租理论。寻租活动是为了垄断社会资源、或维持垄断地位,从而得到垄断利润所从事的一种非生产性寻利活动。政治市场中的寻租活动主要表现为权钱交易。3、官僚理论。政治家们以实现公众利益最大化为承诺,成为当选者。然而成功当选后,目标就很容易由公共利益最大化变为个人利益最大化,自己铺张浪费,贪图享乐,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和不良的工作作风。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的基本目标之一,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① 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涵:1、全体公民享有公共服务的机会是均等的;2、全体公民享有公共服务的结果应该是大致相等的;3、在提供大致相等的公共服务中,尊重公民的个人选择自由。②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社会群体差距是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主要体现,也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难题和挑战。
二、 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不够完善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有相应的体制作保障。在公共财政制度方面,要实现财政的“公共性”。但是我国财政对比较薄弱的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有所欠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在缩小东西部之间的公共服务的供给上。在城乡协调发展制度上,由于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上也呈现出二元化,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中央和城市提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则几乎由农民自己负担。国家财政投入明显偏向城市的政策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着巨大差距。
2、 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
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方面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城乡差异。城市公共服务的供给在质量和数量上都明显优于农村。地区差异。地区差异主要是东部和中西部的差距,同样,在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东部上也远远优于中西部。社会群体差异,公民在公共服务的享有上并没有实现平等,如:进城的农民工享有的公共服务要远低于城市户籍居民,农民工子女的上学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问题。
3、 公共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不相匹配
公共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主要体现在农村。一方面,农村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模式是“自上而下”,即主要由上级或政府决定对农村的公共服务供给,这种决策方式更多的体现政府人员自身的利益诉求,不能很好的反应出农民对公共服务的真实偏好,也不能使农民从中受惠。另一方面,农民对公共服务及自身权利方面知识的欠缺及意识的薄弱,不能明确有效的表达自己的需求。加之农民对公共服务需求的表达方式的单一化,农民经常被排除在公共服务需求的表达和决策机制之外。
三、 公共选择理论在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的应用
1、 承认政治领域的“经济人”假设,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政府是人民选举出来为人民服务的,应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也必须承认政府也有失灵的时候,政府官员也有抛弃人民利益不顾而谋自身利益的行为。“经济人”假设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应该承认并正确对待它。通过恰当的制度设计来完善政府管理模式从而减少政府失灵。让政府的决策最大限度的代表人民的利益,对公共服务的选择最真实的反映人民的偏好。建立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让公众充分了解政府的行为,积极的参与到政府的行为中,即通过公众投票来决定公共服务的需求及供给,而不是单独由政府决策,并使公众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积极的监督。
2、 完善财政体制及制度保障建设,打造服务型政府
首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通过财政转移来实现地区间、城乡间在公共服务供给上的巨大差距。充足的财力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也是政府实现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必要条件。其次,政府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对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考核体系,强化对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行政问责,有利于政府更好的履行使命,确保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到实处。加强法制建设,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法律保障。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共服务的供给等各个环节操作规范,有法可依。
3、 创新供给模式,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
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单一化,势必会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供给模式是必然选择。公共服务由政府提供,并不意味着一定由政府生产并供给。应该打破传统的单一的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根据不同公共服务的具体特点,结合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优势,采取不同的供给模式。政府从自己不该做、做不好的公共服务供给领域中退出来,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来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不足。形成包括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在内的“多中心”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水平。这种多元化的供给模式也有利于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更重要的是,能够提供给公众确实需要的公共服务,满足公众的偏好。(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张馨.当代财政及财政学主流.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
[2]http://baike.haosou.com/doc/6141636-6354803.html
[3]http://www.southcn.com/nflr/dangjian/wzck/200701310095.htm
[4]人民网.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解决的三个问题.2010年.
[5]中国经济网.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2年.
[6]人民网.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3年.
注解:
①http://baike.haosou.com/doc/6141636-6354803.html
②http://www.southcn.com/nflr/dangjian/wzck/2007013100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