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必罚”比“一律死刑”更重要

2015-05-30 10:48
新传奇 2015年26期
关键词:事务管理法网热议

近日,有关“建议国家修改法律,偷、卖孩子一律判死刑,买孩子判无期”的话题引发热议。大多数法律专业人士从专业立场对此觀点给予了否定和批评。

每遇有社会问题,一时又找不到治理之策时,主流社会很自然地想到刑法,希冀以刑法手段来规制人们的行为,以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

任何制度都必须具有某种功利性的效用,刑法也不例外。但这是否就是理所当然的呢?

最近,有中国学者撰文认为,“不能因为行政机关和公众对某类社会问题、违法行为的反应强烈,就简单地将该类行为通过犯罪化纳入刑法范围。若如此,刑法面对的社会问题将会应接不暇,陷入无穷无尽的琐碎的社会事务管理中,调整范围将会无限扩大,刑法最终将蜕变为社会管理法。”

就此而言,应当关注的不是刑法的“过度化”问题,而是刑法结构和功能的合理化问题,比法网的大小更重要的是法网的严密。最近,发生在大洋彼岸美国的中国留学生虐待同伴案,据专家分析,依美国法律,数名被告可能面临终身监禁的处罚,而在中国以往类似案例中,一般都是给予行政处罚,甚至是批评教育。中美之间法律观念和制度的差异,给国人带来不小的震动。

(《检察日报》2015.6.24 沈海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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