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对外赔款总数都是如“天文数字”般的巨款,这点无容置疑。那么问题来了,各列强在攫取了这一笔笔巨额赔款后,究竟把钱花到哪儿去了?
晚清以降,中国对外大宗赔款大致有8笔,实际总额约为13.75亿银元,折库平银约10.45亿两,折海关银则约8.83亿两。当然,也有人主张赔款总值超过库平银16亿两,乃至近20亿两。各列强在攫取了这一笔笔巨额赔款后,究竟把钱花到哪儿去了?为探究此问题,不妨选取较有代表性的鸦片战争赔款(最早)、甲午战争赔款(最大一笔对单一国赔款)以及庚子赔款(合计总额最大的对外赔款)来做一番解析。
英国如何用《南京条约》中的赔款
一般而言,列强提出的赔款名目大致有三类,由军费赔款、商亏赔偿及抚恤费构成。再以《南京条约》为例。对于这笔赔款的用途,条约做了明确规定。2100万银元主要用在三个方面:600万银元用于补偿被林则徐销烟而“利益受损”的英国商人,300万银元用于偿还中国行商所欠英商的借款,其余的1200万银元则悉数用于抵偿英国远征军的军费。英国方面对赔款的使用也基本依条约中规定的比例照行。
大部分赔款都优先用于偿还英国国债。余下部分则根据中国方面赔付进度,依照条约规定按比例渐续赔付英国鸦片商人。不过,等待赔付的英国商人大多亟需资金周转,曾联名上书希望英国政府能够先行垫付,却遭到女王政府的无情拒绝,以至于整个赔付工作拖延数年后才终告结束。
时至第二次鸦片战争,清廷被迫向英、法各赔付800万两库平银。在英国获得的800万两白银中,200万两用于抵偿战争前后英国商人在中国的损失,其余用于抵偿军费。
除此类用途外,随着英国在中国利益愈发重要以及担心俄国人在远东的势力扩张,英国也曾动用赔款加强军备。1867年,根据第一海军大臣休·钱德勒的要求,英国议会同意将刚“到账”的中国赔款约50万英镑用以加强在中国沿海的英国舰队。这支舰队由1艘新型铁甲舰、2艘轻巡洋舰、10艘左右炮舰及其他附属舰只组成,总数达到21艘;负责维护从中国沿海到新加坡的英国海上利益。
对于正如日中天的“日不落帝国”来说,中国先后两次鸦片战争的赔款虽多,但较之大英帝国庞大的财政收入来说,仍属于“锦上添花”的级别。例如1840年大英帝国全部岁入约为4000万英镑,1860年时则增长到了7000万英镑。从中国所获赔款大多用来填补财政赤字、偿还国债以及补贴在华英商利益。在英国看来,与其一次性榨取“超乎想象”的赔款,还不如在中国获取商业贸易的长期优势地位与优惠条件。
日本用“第一桶金”扩军备战
此后,中国对外虽屡有“丧权辱国”的赔款,但在甲午战争前总额还算不上“骇人听闻”。相较英国,日本作为资源贫乏、经济基础薄弱的后起岛国,其赔款使用情况则完全不同。日本通过甲午战争获得的赔款几乎是战前明治政府财政岁入的三倍有余,称之为日本明治维新后夺取的“第一桶金”毫不为过。而这“第一桶金”的绝大部分在第一时间就被立刻直接充作陆海军扩建的费用,投入军事扩张。
甲午后,日本从清廷获得的赔款总额高达2亿3150万库平银,当时折合约3亿5836万日元。这笔赔款对日本来说到底有多惊人,不妨从以下一组数字来认知:
1894年日本政府财政收入为9817万日元,同期财政支出为7813万日元,而同一年日本境内通货总发行量不过2亿3040万日元。另一方面,此前一年即1893年日本全国大小企业的资本金总额仅为2亿0987万元。
显而易见,这笔“天降横财”几乎让日本政府一夜暴富。
根据中日双方的协定,所有赔款折合成当时最有信用的金本位货币——英镑,在伦敦分期支付给日本政府的代理部门,分8年付清。不过,为了避免逾期后5%的高额利息并防止外汇波动带来额外损失,清政府早在1898年就通过借贷等方式向日本付清了全款。
在所谓俄国威胁的阴影下,凭借甲午赔款,日本海军在日俄战争前完成了“六六舰队”(六艘战列舰、六艘装甲巡洋舰)的扩军目标,跻身一流海军强权。从大清获得的赔款中,相当大一部分根本就没有转移回日本,而是在伦敦直接付给了英国船厂订购军舰。与此同时,陆军的常备兵力也几乎扩大了两倍,从甲午时的7个师团猛增至13个师团。虽然大举扩军备战可以刺激日本国内重工业的发展,但这种畸形的赔款运用方式也造就了日本之后扩张型的国家发展模式。所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的认知几乎成为当时日本举国上下皆持的价值观。
日俄战争爆发后,日本最终耗费的军费高达18亿日元,不仅花光甲午战争的赔款,甚至不得不在国内外举债以维持战争进行。但是,当时日本舆论普遍相信完全可以像甲午那样,从沙俄处索要到更多的战争赔款。结果俄国虽然军事失利,却坚决拒绝赔款要求,反倒是国力消耗殆尽的日本不得不接受在没有赔款的情况下议和停战。消息传来,甚至引发国内民众的大骚乱。对此,日本知名历史小说家司马辽太郎评论道:“这种激烈的大众狂热,给军部充了电,也为整个国家的痴心妄想提供了动力。”
庚子赔款怎么用
继甲午之后,义和团事起,八国联军侵华。随之而来的就是中国近代史最庞大、最复杂的对外赔款——“庚子赔款”。
由于事涉多国,因此各列强围绕赔款金额、分配比例、支付方式的问题争论激烈。期间,德国老帅瓦德西甚至由于不堪各国争论之烦恼,几欲挂冠回国。这笔空前赔款在当时约合7161万英镑、3.33亿美元、9.7亿卢布或6.3亿日元。此外,条约规定全部赔款分39年还清,年息4%,所以理论上本息合计总赔款额将超过9.8亿两白银。
与之前历次赔款不同,除了总额之巨大空前绝后外,庚子赔款的另一个特别之处便是自1908年后以美国为先,各列强或多或少地退还了部分赔款,继而将这些钱用在与中国有关的事务之上。
1908年5月,美国参众两院通过所谓“退款法案”,后由老罗斯福总统签署生效。自1909年1月始,美国政府正式向中国退还赔款。美国先后两次退还赔款,本利相加实际退款量为3943万美元,占其原受赔额的63.1%。
不过,美国的行动最初并未获得其余列强的响应,更无人效仿。
获得最多赔款的俄国,已经为“义和团事件”期间在满洲的大规模军事行动掏空了自己本就不充裕的国库,甚至还大举向法国金融界举债。所以,俄国非但无意退还,还指望分期支付的赔款尽可能早早到位,以解本国财政的燃眉之急。而英德法日对“扬基佬”的举动嗤之以鼻,不约而同地表示赔款事宜毋需改动。至于其他国家,自然“萧规曹随”。
此情况直到一战爆发后方有改观。
1917年,中国参战,随即宣布取消对德国、奥匈之赔款。英、美、法、日、比等国一致同意将庚子赔款延缓五年偿付且不计利息。十月革命后,苏俄政府宣布放弃沙俄时代的所谓“掠夺性”赔款(实际退还额折合1719.5万美元)。1922年12月,英国宣布将“中国应付未到期之庚款,即将退还中国”(实际退还额折合3684.3万美元)。此后,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荷兰皆采取不同形式退还部分庚款。各国总计实際退还金额折合1亿589.3万美元。日本虽曾“附和”各国退款的行为,提出将部分赔款用作支持“对华文化事业”。然而,这部分资金并非与他国那样公开宣布为“退还”而称所谓“移充”且中国毫无自主权,故不应将其视作“庚款退还国”。
各国庚子退款的用途各有不同。美国退款先是用于设立学堂与资助中国学生赴美留学,这便是清华大学之由来,后也用于支持中国各地的文教事业单位,诸如学校、图书馆、科研单位。英国的退还款则经中英两国商议后设为基金,以贷款方式支持如铁路、航运、电讯等为主的中国实业项目,基金投资所获之利润积累用于资助文化事业。法国的退款却优先被用来“接济”濒临倒闭的中法实业银行,此后才开始零星资助各地学校与医院事业。苏俄方面声言放弃的赔款先是被充作北洋政府长期公债的偿付基金,南京政府时代则多用于补助文教机构与铁道部建设。比利时、荷兰的退款由各自与中国设立的委员会统筹管理,除资助文教事业,也曾用于铁路及南京等地的市政建设。至于意大利的退款,则由中国海关抵扣后直接上缴国库。
(澎湃新闻20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