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财代理服务的探索与研究

2015-05-30 10:48程凤玲
中国集体经济 2015年29期
关键词:监督管理

程凤玲

摘要:文章以安徽省田家庵区村财代理服务实施的现状为出发点,介绍了村财代理服务的做法,阐述了实施村财镇管取得的成效,并分析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只有切实解决村财乡管中存在的弊端,才能使村财乡管真正成为解决当前村财问题的治本之策。

关键词:村财代理;村财镇管;监督管理

村级代理服务是农村基层实践工作的创新,是管理农村财务、强化会计监督的有效模式,它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更健康持续地发展。

一、田庵区村级代理服务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从2011年开始,为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田家庵区在乡镇所有村(社)范围内实行了村财镇管代理服务。田家庵区制定了《田家庵区关于实行村级财务乡镇代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各镇设立了代理服务机构。村财镇管服务中心运用会计电算化处理各项业务,代理村级会计核算与管理,办理资金拨付结算业务,实施会计监督,提供信息服务。在村财镇管实施过程中实现“六统一”,即统一设置账簿、统一会计核算内容、统一记账格式、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报表、统一档案管理。对于村级集体资金坚持村级所有、乡镇服务、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集中管理、代理记账、统一开户、分村核算的原则。

田家庵区各村社从取消村财村管到推行村财镇管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实行村财镇管以来,由于配备了具有相应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的专业人才,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基本上杜绝了坐收坐支、报销单据不合规、违规发放津补贴、招待费支出超标等问题,财务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村财镇管配备专用财务处理软件进行会计电算化核算,对发生的日常业务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账务处理,并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报表,会计信息质量得到了很大地提高。

(二)阳光村务网的实施增强村务公开的透明度

为了配合村财镇管更好地实施与推进,田家庵区建立了淮南市田家庵区阳光村务网,在网上晒村务,可以使村民及时了解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实行阳光村务公开,解决了避重就轻,避急就缓、不全面、不及时的问题,可以预防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在实行村财镇管以来,村级财务方面的信访案件大幅降低。

(三)有利于保证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实行村级代理服务,将各项财政资金置于监管之下,消除侵占、挪用财政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的行为,保证中央和地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有效控制村级集体组织非生产性的支出,杜绝一切不合理支出以及违规、违纪、违法票据上账的现象,保障了村集体资金安全,确保有限的资金能够用在刀刃上,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

二、田家庵区村财镇管中存在问题

村财镇管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

(一)代理服务中心未能充分发挥财务监管职能

代理服务中心更注重业务的核算与单据的审核,缺少对业务过程的监督职能。代理中心报销的业务已经处于付款环节,对业务发生的连续性及相关性缺乏了解,对每个村的业务细节难以掌握,因此对所管理的村集体经济无法发挥全过程的会计监督。对业务的审核仅限于票据是否手续完备,票据是否合法有效,对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业务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村集体财务纳入代理服务中心核算,抽象的财务报表不利于村集体及时全面地了解本村的财务状况。

(二)对资产资源的管理较薄弱

对一些隐形的资源缺少深入的核查。一些历史遗留的村级资产与资源,因为当时资产管理薄弱,内部监管苍白乏力,所以一直游离于账外。比如,村集体用房、渔塘、码头、树木、荒地、荒山等,以至于有些资产已经被出售、转让或长期被个人占用,取得的收入与收益形成账外资产,造成大量集体资产流失。对已经运行的投资项目缺乏监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或举办实体,由于账务不纳入代理中心核算,投入大量的资金缺乏监管,产生的投资收益不利于确认。往往还由于盲目投资、经营不善,监管不力导致集体资产严重流失。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通过实际调查了解,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形同虚设,不能有效地发挥村民监督职能。很多只是走走形式,在审批表上签个字而已。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因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是在本村村民中选举产生,缺乏独立性;二是因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基本无工资或工资很少,直接影响积极性。三是外部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四)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

在应付款中除了新增债务外,大部分账面资金的形成,主要是历史遗留的债务和项目资金的结余。历史遗留债务中有长达十年之余的未清偿的或实际已偿还但未核销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都通过应付款核算,在项目结束形成结余时,未能正确地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大部资金沉淀在往来账中。在应收款项中,存在着大量的多年未偿还借款的现象,比如预付的工程款、预借的项目款、个人借款等,由于对账面的资产未能进行定期的清查,形成了不少呆账或死账,造成资产的损失。

三、规范村财镇管代理服务的对策研究

(一)完善财务管理,提高监督能力

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不仅要做好资金收付和会计核算工作,还要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注重会计信息的沟通和加强财务分析,及时反馈意见。会计人员应定期与村集体进行沟能,及时了解所核算的村集体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相关情况,既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又能提供更科学准确的会计信息。代理服务中心应对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产管理、投资效益等进行分析,为村集体提供正确的意见和建议,成为村集体的好参谋,充分发挥出村财代理服务中心的管理的职能。

(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

村集体与代理中心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清查与盘点工作,对账外的资产资源也要纳入单位资产管理,置于监督之下,切实做到账账、账实、账证相符。并把资产的明细及清查结果在网上村务中公开,有利于村民的监督。对村集体经济中重要的投资、重大的决策,要在事前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进行集体决策,决策者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避免盲目投资,并在事后要建立后评估制度与责任追究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使集体资产在运营中达到保值、增值的效果。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真正履行监督职责

要进一步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机制,使监督有规可循,有规必循,不让制度流于形式,真正发挥监督职责。要加强外部的监督力度,要经常进行检查,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与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只有使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才能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定期清理化解债权债务

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务院提出“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要加强对应收债权的监管,审查应收债权手续是否齐全,拖欠是否超期限,有无形成呆坏账。要按照全面核实,分类清理的要求清理核实乡村债务,严格审核,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

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镇)管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切实解决村财乡管在实践中存在的弊端,使村级代理服务在阳光下更健康持续高效地发展,真正成为解决当前村财问题的治本之策。

参考文献:

[1]王红娟.“村财乡管”制度后农村财务管理的问题及对策[EB/OL].正保教育网,2008-12-01.

[2]甄立.完善村财乡管的几点思考[EB/OL].中国农经信息网,2011-02-21.

[3]苗福生.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规范村级财务管理[J].经济研究参考,2013(68).

(作者单位:淮南市田家庵区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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