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将在北非国家摩洛哥获得保护

2015-05-30 10:48孙一鸣
中国知识产权 2015年3期
关键词:局局长法律效力摩洛哥

孙一鸣

欧洲专利保护的地域范围将迎来历史性的

刻。从2015年3月1日起欧洲专利将扩大生效范围,首次延伸至非欧洲国家:摩洛哥(Morocco,国家代码:MA)。

欧专局局长Benot Battistelli以及摩洛哥工业,贸易、投资与数字经济部部长Moulay Hafid Elalamy于2015年1月19日宣布了关于批准欧洲专利在摩洛哥取得法律效力的协议,该协议将在2015年3月1日正式生效。

时至今日,欧专局已成功地从1977年的7个成员国发展至今日38个缔约国以及2个延伸国:波黑和黑山。而从2015年3月1日起,不需成为欧洲专利组织的成员国,北非国家摩洛哥将被纳入欧洲专利保护的地域范围。

2015年3月1日后提出的欧洲专利申请(包括此日期后提交的国际申请)

旦获得欧专局授权,该专利将可在摩洛哥生效,摩洛哥工业与商业产权局(摩洛哥知识产权局)不会再对其进行审查,该专利将取得等同于摩洛哥国内发明专利的法律效力。而在2015年3月1日之前提出的申请,或任何根据此申请而获得的欧洲专利则不能在摩洛哥发生效力。

欧专申请需要在摩洛哥生效的话,申请人需要向欧专局提出相应的书面请求。从2015年3月1日起,欧专局提供的欧洲专利申请表(直接申请时的表格“EPA/EPO/OEB 1001”和国际申请进入欧洲时的表格“EPA/EPO/OEB 1200”)已经包含将摩洛哥作为生效国的提示。

同时,需要向欧专局缴纳生效官费240欧元。此项费用需要在欧洲检索报告公布后6个月内,或者在可适用的情况下,在国际申请(PCT申请)请求进入欧洲地区阶段的期限内(从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向欧专局支付。如果没有按时缴纳此费用,生效请求将被视为撤回。

“这是欧洲专利体系跨出的历史性的一步,而且它使得通过单个欧洲专利申请就能同时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数量上升到41个。”欧专局局长Bartistelli先生说道。

根据欧专局的官方公布,欧专局局长称赞摩洛哥关于打造个牢牢立足于国际体系的国家专利体系的战略眼光。他指出,通过欧专局授予且在摩洛哥生效的专利的法律确定性将会加强摩洛哥专利体系的经济效益并提高该国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

摩洛哥工业与商业产权局局长Adil EImaliki则指出摩洛哥新的知识产权法是该国专利体系的转折点,它将使得摩洛哥知识产权的授予达到最高的国际标准。

此次与摩洛哥达成的新的生效协议也被视为新的发展模式。欧专局目前正与突尼斯和摩尔多瓦进行深化讨论,乐观展望着2015年将会取得的积极成果。

(致谢:感谢助手冯秋风对相关材料的整理工作)

猜你喜欢
局局长法律效力摩洛哥
“卷”出圈的文旅局局长们
假装理论视角下的法律效力拟制研究
混合型管辖权条款法律效力问题研究
摩洛哥椰枣年创收20亿迪拉姆
在更高层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访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张务锋
“一带一路”文化使者采风摩洛哥
20年 实现跨越式发展——访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树森
《晚晴》编委会又添新力量
北非印象·摩洛哥
抢注历史名人故里行为的法律效力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