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乐展
[摘要]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且已经步入新常态,过往地方财政那种收入高增长、支出宽松、管理松弛的“舒服日子”将会一去不复返。新常态下地方财政收入将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保持中低速增长,基层民生刚性支出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地方财政支出的压力会与日俱增。如何科学分析新常态下地方财政领域的新趋势和新变化,把握好新常态下地方财政运行的新特点,从基础和根本上谋篇布局,释放地方财政新红利,寻求在经济发展中有所作为,实现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深化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
[关键词]新常态;地方;财政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5085
1构建可持续增长的财政收入机制
(1)围绕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长特征,综合考虑人均财力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等各项因素,在现行财税体制框架下,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收入分配体制,实现财政收入科学分类,按类调整地方财政共享收入的分成比例,进一步完善税收分配和政策激励机制,完善财政政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地方财政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做大财政蛋糕。
(2)完善地方财政收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综合治税管理体系,提升依法治税水平,促进经济加快发展,加大税源培植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及重点税源的跟踪监控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做好营业税改增值税、房产税试点改革工作,稳定地方收入来源,大力培育独具地方自主特色的产业集群税源,确保新常态下地方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3)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营改增”试点扩面工作,争取全面完成“营改增”试点改革,同时做好“营改增”试点对企业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影响的分析评估,进一步完善税制,逐步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相关政策调整或取消的应对和衔接工作。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新兴战略性产业,推动新常态下经济健康发展。
2完善地方事权与责任相对应的财政支出体制
(1)在现有地方财政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全面清理各级政府间事权范围,科学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划分政府部门间事权关系,厘清政府、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按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确定地方支出责任,制定上下级政府支出责任清单,明确地方财政分担的比例和标准,加强有关改革事项的衔接,逐步建立财力与事权责任相匹配的地方财政支出体制。
(2)建立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常住人口密度、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区位特点等综合性要素功能指标定位,按促经济发展、保障社会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对地方财政公共服务的标准水平和成本等进行测算,计算出财力和实际支出需要,加强地方政府履行事权和支出责任的保障和管理能力。
(3)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规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管理,不断优化转移支付资金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力争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不断上升,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将转移支付测算过程和分配结果公开,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优化调整增量与存量结构,实现地方财政间的财力均衡配置。
(4)建立起财力增长和基本公共服务增长相协调的转移支付体系。在明确上下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兼顾公平效率,协调发展,逐步提高地方财政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向平衡水平,根据“保民生、兜底线、促公平”的原则,将转移支付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挂钩,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对财力和基本公共服务不协调的地区,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倾斜力度。
3探索改进地方预算管理的新方法
(1)改进年度预算编制方式,研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探索建立滚动式预算编制,研究编制推动财政各项事业发展的中长期预算规划。根据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规律,科学合理预期财政收入,科学合理编制支出预算,由重点审核财政时间节点收支平衡状态向支出政策效益拓展。
(2)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新常态下深化改革的要求,清理规范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机制,避免部门肢解财政预算资金,专项固化支出的现象。坚持科学发展原则,倾斜基层民生保障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大对各项地方民生事业的正常投入。
(3)改革部门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机制,逐步推行“零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意见征询机制和重大支出项目评审机制,加强部门预算项目预审工作,强化部门预算审核,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提高行政效能。试点建立共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按照统一、科学的定额标准审核基本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开透明度。
(4)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进度通报和预算执行监控约束机制,将绩效管理机制以制度的形式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探索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相挂钩办法,定期清理,加大统筹力度,压减存量资金规模。健全第三方、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绩效多元化评价体系,加大监察、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力度,形成综合绩效管理体系。
4健全地方债务监督管理的新制度
(1)根据新《预算法》的相关内容,继续推进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地方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以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三项指标进行预警测算的动态改革,及时调整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和分类标准,加强完善地方债务风险监控机制。
(2)逐步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的举债融资机制,严控地方担保隐性债务的产生,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切实落实化债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做好化债资金筹措,有效降低债务率,使债务规模与地方经济财政发展水平相适应,推动新常态下地方财政运行健康发展。
(3)深化公共资源平台配置改革,积极探索权益性融资债务平台。对于大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设立投资基金,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合资合作、BOT(建设—经营—移交)、BOO(建设—拥有—经营)、PPP(公共—私营—合作)等公私合营融资债务模式,引导国内外各类投资基金投资于地方城建和公用事业项目,从而降低财政压力和债务负担,推进地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深化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付雪我国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研究[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2013.
[2]刘清泉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探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