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休息日上班于法无据

2015-05-30 10:48吴振东萧海川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15年35期
关键词:红头文件公务员法规范性

吴振东 萧海川

陕西省延安市政府办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市政府领导以及市政府办、发改委等至少30个市属部门单位在9月底前暂时取消周六休息,正常上班,其他部门和单位因工作需要周末加班的,也要取消休息,但其中并未谈及如何补偿加班的公务人员。

公民双休日的休息受国家法律保护。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等相关条款均有明确规定。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此次延安市政府的通知中并无补偿办法,还举起了行政問责大棒,要求“对相关部门单位周六上班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这些规定不仅于法无据,还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一些地方和部门下发违法“红头文件”的现象多年来屡见不鲜,例如有的红头文件要求完成“罚没”与年终奖挂钩等,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究其原因,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法治观念淡薄,没有把尊重宪法和法律当作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时的一条红线;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习惯依靠“红头文件”开展工作;针对制发规范性文件的约束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这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要求。唯有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才能切实维护政府的法治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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