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巢老人”的养老困境

2015-05-30 10:48
凤凰资讯报 2015年39期
关键词:淑芳二十四孝空巢老人

生活几乎不能自理 北京纺织厂退休职工罗淑芳(65岁)自从独生女儿结婚搬出家门后,就不得不与老伴“独守空巢”。盡管女儿一家三口也同住北京,但罗淑芳夫妇享受天伦之乐的时间,还是少之又少。

罗淑芳说:“女儿一家人一个月最多能来看望我们一次,女婿也是独生子,亲家那边也要照顾到,况且年轻人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工作压力也大,不能勉强。”

目前罗淑芳与老伴(67岁)身体尚且硬朗,两人每月的4000多元养老金,也足以维持日常生活, “空巢”尚未带来实际的困扰。

相比之下,北京东城区的李皖园老太的晚年生活就有些凄凉了。76岁的李老太身患两种慢性病,两年前行动不便后,最基本的吃喝都成了棘手问题。

她说,“现在只能靠女儿每周末过来帮忙做顿饭,或带来够吃一周的包子、饺子。”李皖园说:“女儿也53岁了,健康状况也不是很好,还有自己的家庭要照料。”为了尽量不拖累女儿,李老太的生活是:“晚上尽量少喝水、少吃饭,少去卫生间”,“也尽可能少洗澡,万一跌倒、摔伤,就太麻烦了。”

不论是渴望儿孙亲情的罗淑芳,还是需要家人照料的李老太,空巢老人的背后是中国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老龄化困境。

孝道观念逐渐解体,年轻子女责任缺失 近年来,因缺失关爱或得不到子女的赡养,空巢老人屡次成为欺诈案件的受害者,也有老人干脆把子女告上法庭。另外,空巢老人去世多日后才被发现的人间悲剧也常见不鲜。

为鼓励子女多尽孝道、多陪父母,中国政府在2012年提出了“新二十四孝”,希望唤醒青年人,尤其是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独生一代的孝心。新二十四孝要求子女“教父母学会上网”“经常给父母做饭”“长供父母零花钱”“给父母买保险”等。

2013年,政府还将子女“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正式入法,以期从法律层面敦促子女履行对老人的精神赡养义务。

在传统孝道观念逐渐解体、人口流动加剧,尤其对于“421”家庭(一个孩子需供养父母、两对祖父母)来说,这些试图说服子女在物质和精神上承担起赡养老人责任的做法,显然很不现实。

摘自《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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