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阶层分化背景下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

2015-05-30 10:48闫馨霏
今传媒 2015年4期
关键词:阶层新闻媒体分化

闫馨霏

摘  要:社会分层作为社会的一种常态的存在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新闻媒体的发展和社会观感。新闻媒体的市场竞争压力和目标受众的设定使得媒体进一步加剧了社会阶层分化。然而,新闻媒体的社会公器职能以及与之应该坚持的社会正义和对普遍价值观的追求决定了新闻媒体对需求的引导功能。因此,新闻媒体应该在追求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之间寻得一种平衡。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这种平衡有助于软化社会分层、缓和社会冲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社会分层;经济利益;社会正义;新闻媒体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5)04-0027-03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阶层分化的现象越来越显著,而且由于各个阶层之间话语权的差异和社会地位的不同,导致阶层之间出现较为激烈的冲突,表现为仇富、仇官、阶层性歧视等现象。

一、我国当下的社会分层分析

经过数十年的改革,我国在各领域、行业都已经创造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不过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推进,我国的社会分层现象也更加突出。西方社会学中,最早提出社会分层标准的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他提出以经济、社会、政治标准划分社会阶层。

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阶层分化的加剧,当今的社会学界很多学者对于中国社会经济分化趋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笔者归纳了四种具有代表性的看法,它们分别是断裂化、中产化、结构化和碎片化。

孙立平(2003)认为社会分层具有断裂化的特点,指出在上世界九十年代后的社会不同阶层分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断裂”,中国社会成为不同的处于隔绝状态的层次,阶层之间在势力、影响力、生活状态等各个方面都表现出较大的差距,社会财富都聚集在上层社会和少数精英手里,弱势群体所能获得的利益越来越少,形成了与上层社会相隔绝的底层社会。孙立平进一步指出,断裂社会的两个部分是相互对立,一旦矛盾激化有可能发生社会冲突。

陆学艺(2002)等人提出了中产化和中间层化的观点,这一派认为,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社会的中间阶层壮大,社会顶层和底层将缩小,整个社会结构将由“金字塔型”转到“椭圆型”。

李路路(2003)则用“结构化”和“再生产”来概括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她指出在目前的社会发展中,经济层面的差异已经过于突出但趋于稳定,各个阶层结构之间的特征已经稳定下来,同时也将在未来的发展中体现出持续性,对之后的发展产生比较深远的影响。

孙立平的研究与此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对社会分层趋于定型进行了考证和分析,他认为社会阶层的定型化主要是指阶层边界已经形成,不同阶层自身已经在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形成内部认同,不同阶层之间的交流不够频繁,阶层的再生产现象比较突出。

李强和李培林(2004)认为随着利益群体的分化,社会将分化出很多规模不大的群体,社会整体性被削弱,这会导致群体性、集体性的统一观念的碎片化。

在本文的分析中将聚焦新闻媒体的作用与责任,各种类型的媒体都属于社会公器的范畴,无论是报纸书刊等纸质媒介和广播电视网络等电子媒介,或者延伸至新闻机构,如报社、出版社、电台、电视台和网站在进行新闻报道的时候,都应该始终坚持新闻媒体必须担当社会公器的观点,更好地体现守护社会公平的内在责任,为弱势群体、处于底层的公众得到更多发声的空间,体现他们的切身利益以此守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另一方面,新闻媒体具有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等优势,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良性运行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闻媒体是社会信息流通的职能性中介,能够有效促进社会阶层间合理信息流动和互动,同时,新闻媒体对于缓解各阶层矛盾,促进阶层间良好关系形成应该担负起责任。

然而,我国的新闻媒体在发展过程中,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将受众目标定位于强势群体的高端客户,其结果更加强化了社会分层。

二、社会分层对新闻媒体的影响

(一)分众化传播

随着市场体制改革和开放的深化,中国原有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逐渐转化为多个阶层并存格局。阶层的多样化引起了文化消费模式以及信息需求方式的多样化。美国社会学家甘斯根据“趣味文化”与“趣味公众”的概念来区分不同阶层的文化选择,他把文化分成了五种趣味文化:高雅文化,中上层文化、中下层文化、下层文化、准民俗下层文化。不同的阶级消费着不同的文化。不同阶层对文化消费模式是不同的。作为文化产品之一的新闻媒体为了适应受众群体的变化,对受众群体进行了细分,细分标准和社会结构的分层标准是相一致的。在传统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社会分层情况下,媒介受众群体相对比较少,诉求较为单一、趋于一致,因而,与当时体制相适应的媒体种类和功能也同样具有单一性。但是随着社会阶层的分化,利益诉求、趣味需要等的差异愈益显著,在受众本位的语境下,媒体原来的大众化传播已不能适应这种转变,媒体必须承认受众的这种差异,针对不同受众群进行差异化传播,在这种传播理念的指引下,媒体出现了分众化传播。

分众化传播既是接受美学观“读者中心论”的理论体现,又是我国媒体改革背景下媒体利益追求的现实写照。1990年后,我国新闻媒体产业化改革促进了媒体数量的大幅度增长。产业化的实质是追求市场规模经营,传媒寻求规模经营,首先着力开发的经营资源就是受众的注意力资源,以及与此相关的广告资源,增加媒体单位的经济效益。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不仅媒体的种类在不断增加,而且每种媒体的数量也呈急剧增加趋势。一方面,针对不同阶层受众的专业性报纸出现,从时间划分有早报、晚报、日报、周报等,从内容看有经济类、体育类、娱乐类等。本来,晚报和都市类报纸定位是一般市民,但是随着传媒市场竞争的加剧,不少传媒开始转向关注“有效受众”,那些消费能力强,具有消费能力的受众,在市场细分中成为媒体竞相追逐的对象。于是,各种媒体资讯专注于有效受众的需求,而其他受众由于其消费能力不足于支撑媒体的利益需求,因而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在这种市场背景下,媒体的利益追逐造成了受众的分层。由于受众分层与经济能力的一致性,表现为社会分层与媒体分层的对应性。于是,我国新闻媒体业出现了大量以精英阶层和中产阶层为目标的群体的新闻媒体和栏目。

(二)“传媒歧视”现象的出现

在阶层分化的背景下,在传媒市场化的大潮中,我国的新闻媒体出现了分众化的传播趋势,与之相伴随的是在新闻报道中出现了“传媒歧视”。传媒歧视强调的是传播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导致的信息接受的不平等。当下中国的大众媒体更加偏向在定位时针对中高端的阶层,因为这些阶层掌握着更优质的社会资源,成为不同类型媒体无法忽视的目标受众。

相反,关于底层受众及弱势群体的报道都以负面新闻和煽情性的新闻为主,这些报道的主旨并不是切实站在帮助底层受众的立场上,甚至还有很多是出于猎奇的出发点,在报道的语态和方式上也有着比较明显的模式化倾向。这种新闻媒介信息倾斜造成被媒体关注的强势阶层成为媒体舞台镁光注视的中心,活跃在公众视野,而另一些阶层则成为“沉默的大多数”,淹没在一片黑暗之中。

(三)“知沟”进一步加大

由于大众传媒更多定位于精英阶层和中产阶层,同时为了能够吸引住这些有效受众,在内容设置上往往采取迎合的态度,制作大量符合这些阶层审美品位的节目内容,对于一些这个阶层不感兴趣的话题和选题往往采取回避的态度,如很多媒体针对弱势群体的节目非常少,这就导致社会各个阶层对媒体的接近权也不同,同时各个阶层不能在媒体上获得属于各自阶层的信息,导致了不同阶层的信息获取权力的差异,造成了信息分化。

“知沟理论”(Knowledge Gap Theory)是美国传播学家蒂奇诺(P.J.Tihcneor)等人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理论假设。知沟理论认为行动的落后与理念的差异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接受信息的不力,信息的相对贫乏会逐步导致获得社会财富机会的缺失,由此可见,较高阶层的人群有着接受信息的更多便利,从而获得掌握更多社会资源的机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定会形成比较明显的马太效应,导致阶层分化更加突出。因此,在当下的信息社会中存在急需解决的现实性问题,便是要尽快克服因为信息掌握情况的差异而造成的两极分化趋势,避免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已经存在或者出现苗头的不满情绪需要得到有效的疏导,同时防止因此而导致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三、阶层分化背景下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

首先,强化新闻媒体的公共责任性。

新闻传播媒体的公共责任性指的是媒体在体制、法规之下需要体现的公开、批判等理念以及需要承担的各种责任,潘忠党教授将其表述为“传媒作为社会公器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形成与表达的实践逻辑”[1]。新闻传播媒体对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阶层分化的背景下,新闻媒体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主要表现为,“一是要及时地发布新闻信息,要体现对不同阶层公民知情权和实际利益的同等尊重;二要忠实的表达不同界别和阶层公民合理的心声、愿望、意见,为他们直接或间接的表达自己的言论提供同样的机会和自由(包括为他们直接行使舆论监督权提必要的帮助,又包括视情况受公众委托而代为行使舆论监督权)”[2]。

其次,科学地解决新闻媒体在社会公器属性的要求与市场化改革中利益追求之间的矛盾。

因为体制改革带来的现实生存压力,媒体关注更多的是发行量、收听率、收视率、点击率等。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有很多媒体倾向于娱乐化的处理方式,甚至有失公允,例如媒体在报道某地联防队员强奸女子的报道,从照片可以看到,一个女子向里侧卧在床上,两手抓着床单,将脸捂得严严实实。旁边,有好几只指甲涂得鲜红的手握着话筒,将它们凑到女子的头边。这样的报道场景被网友称为“最残忍的报道”,无异于第二次强奸。这都说明中国媒体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的弱化,留下了“眼球中的钞票”。

这种状况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媒体的矛盾处境,那就是我国的媒体不仅具有意识形态的责任,还又不得不在市场化的困境中艰难生存,这就形成了一种单一体制、双元运营的突出矛盾,而另一方面也是媒体爱财、取之无道的写照。

因此,新闻传播媒体应该怎样在公益、道德与经济利益的追求之间形成一个有效的平衡,需要各方面共同去深入探索和研究,这也是一个决定我国新闻媒体能否持续发展的基础性课题。

再次,除了道德和经济之间的平衡,媒体还面临不同社会阶层不同需要的平衡,加强新闻媒体的平衡报道,要为各阶层人民提供平等的话语权。

在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做出了这样的要求,要使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等各种权利得到保障。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让社会各阶层有平等表达的机会,反映不同阶层群体的生存状态,减少不同社会层次之间的矛盾、误解,甚至是已经存在的仇恨。另外在新闻报道的方式、数量、策略上都要掌握不同阶层之间的比例与要求。

新闻传播媒体的责任是报道新闻,对社会舆论做出有效引导,做好党和政府同大众之间的桥梁,这一要义的内涵之一便是新闻媒体必须不断努力去消除社会信息、观念“裂痕”,推动不同阶层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相互理解,坚守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参考文献:

  • 潘忠党.传媒的公共性与中国传媒改革的再起步[J].传播与社会学刊,2009(6).
  • 郑保卫.中国新闻业发展现状与趋势[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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