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芳芳
如果不是和章子怡谈恋爱,汪峰的情史也不会被挖出来,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有网友做了这样一张图:
汪峰与筠子相恋→劈腿齐丹→女友筠子自杀身亡→汪峰齐丹结婚→劈腿葛荟婕→汪峰齐丹离婚→葛荟婕未婚生下女儿小苹果→劈腿康作如→汪峰葛荟婕分手→汪峰康作如结婚生下二女儿汪璟怡→劈腿章子怡→汪峰康作如离婚。
鉴于汪峰复杂的情史和子女关系,以及汪章二人悬殊的娱乐圈地位、财产状况,汪章恋似乎从一开始就得不到公众的祝福。人们最替章女神担心的,除了惯于劈腿的汪峰这一次能否长情,还有就是,一旦与汪峰确立婚姻关系,章女神的现实利益会不会受损?下面我们就来聊聊目前看来汪章恋最容易发生的3个法律问题。
一、钻戒归谁所有?
2015年2月7日晚,章子怡的本命年生日派对。最大的惊喜无疑来自于汪峰的求婚。他出动了一架无人机,装载着一枚重达9.15克拉的钻戒,“撞”向了女神的心脏。36岁的女神面对这样的爱情攻势,惊喜与幸福溢于言表,滚下泪来。
一般而言,超过7克拉的钻戒就可被称为鸽子蛋。国际巨星章子怡对鸽子蛋情有独钟,向她求婚,怎么少得了这样的“重磅炸弹”?大家想必还对国际章前男友—传媒大亨Vivi赠送的12克拉超大鸽子蛋印象深刻。这一次,摇滚汪倾囊相赠的不止小了一号的鸽子蛋,能让我们的女神下定出嫁的决心吗?如果我们的女神如上次一样,收下了钻戒,最终却没有同男主角缔结婚姻关系,从法律上看,她还能拥有这枚钻戒的所有权吗?
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这一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者仍然可以要求返还。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一旦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就不能要求返还,常见的有为建立男女朋友关系的赠与。
汪峰是在求婚时拿出钻戒的,很明显,赠与钻戒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因此,这枚钻戒属于附属条件的赠与,若二人最终未能缔结婚姻关系,汪峰可以要求返还。
同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返还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所以,这枚钻戒虽是女神获赠所得,但分分钟有被要求返还的风险。
二、女神能当好继母吗?
还是让我们先祝福女神吧,希望他们能一站到底,步入婚姻的殿堂。当然,那天一旦到来,汪峰与前任们生下的孩子对章子怡来说就是继子女了。夺得过多项表演大奖的女神,能否出演好继母的新角色呢?继子女日后也很可能成为女神的财产继承人,对此,女神做好准备了吗?
汪峰的两个女儿,一个9岁,一个2岁,均未成年,女神一旦与她们共同生活,就可能形成抚养关系。是否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涉及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也涉及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那么,如何确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呢?
继父母与未成年的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所需的抚养事实,必须包括两个条件:一是生父或生母(本案中汪峰的角色)对子女有直接抚养权,如果生父或生母并不直接抚养子女,仅有探视权或短期共同生活,那是难以形成抚养关系的。二是继母或继父必须与继子女共同生活。另外,抚养事实要持续较长时间(对此,司法实践中通常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各地尚无统一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因抚养事实持续时间短而否认形成抚养关系,但如果抚养事实持续时间少于2年,要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也较为困难。
综上看来,如果由汪峰抚养的女儿在汪峰与女神成婚后,也与女神共同生活,并且持续较长一段时间,那么女神和该继女之间便可能形成抚养关系。一旦形成抚养关系,则互相具有继承资格,干脆说就是:汪峰之前的孩子不仅对汪峰的遗产具有继承资格,还会成为女神的合法继承人哦。当然,抚养关系一旦形成,女神年老时也可以要求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自己履行赡养义务。是否抚养汪峰之前的子女,是否准备形成抚养关系,女神考虑清楚了吗?
三、婚后女神的财产会缩水吗?
有媒体报道,章子怡的片酬高达1500万人民币;并且,身价不菲的她投资有道,作风低调,由母亲代为投资。2014年底,大连万达商业地产在香港上市,章子怡母亲李涿生女士先拔头筹,在上市前手持1800万股,上市后身家一夜之间暴涨约6.8亿人民币。保守估计,章子怡和母亲的总身家超过8亿人民币。汪峰虽然是著名摇滚歌手,但仍被调侃这次找到一位“白富美”。
汪峰走红后人气不继,直至2013年担任《中国好声音》导师才来了个人气大翻身。但比起章女神,他只能叫穷小子了。那么,二人结合后,章子怡母女的财产有风险吗?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而用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所取得的收益,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的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章子怡婚前的房产、股权等财产都毋庸担心。至于最值钱的万达股权,如果国民老公王思聪继续给力,国民老爸王健林继续发光,万达股票在他们婚后“噌噌噌”增值的部分,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不希望婚后的分红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办法规避吗?当然有,一纸婚前协议就能解决问题。通过协议将婚前及婚后财产都明确约定为章子怡所有,女神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想必章子怡的律师会意识到双方在婚前进行财产安排的必要性,很有可能已经为女神拟定了婚前协议,甚至为章家母女设计了海外信托方案,这样无论是遗产税还是离婚带来的风险都可以轻松规避。汪峰要是再离婚,估计真的什么也得不到了。所以说,豪门再有钱也是豪门自家的,至于“嫁入”豪门的人能多有钱,多幸福,就冷暖自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