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几点建议

2015-05-30 09:50王刚
农业科技与装备 2015年4期
关键词:普惠制农业机械化建议

王刚

摘要: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支农、惠农政策。为了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与管理更加廉洁、高效、便民,针对当前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出几项调整建议,以期为这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更好落实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农机购置补贴;普惠制;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5)04-0091-02

北镇市自2006年开始实施农机补贴政策以来,紧紧抓住有利机遇,放大惠民政策效应,积极宣传、引导、发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实现了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和农机化水平的提升。到2014年底,全市共落实各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 195万元,补贴各类新式农机具1 109台,带动农民直接投入购置资金3 000万元。为了更有效地把农机购置补贴这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并使农机补贴政策实施与管理更加廉洁、高效、便民,农机管理部门需要因地制宜,对当前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予以调整完善,真正达到用之于民、惠之于民的良好效果。

1 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应适当调整

1) 对普惠制机具的范围稍作调整。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大体适宜,基本能够满足广大购机者的需求,但玉米青储收割机、秸秆揉搓机未列入其中。这两种机械既是农田作业机械,又是畜牧机械,也是环保机械,在市场上是有实际需求的,建议增加这类品目较为适宜。

2) 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尽量保持不变,年年变化不仅工作量大而且没有必要,影响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按时开展。近期按照省里有关要求制定的《北镇市2015—2017年农机补贴实施方案》,执行期定为2015—2017年,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方式等一管3 a,体现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连续性。

3)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应是列入国家及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否则机具质量难以保障,容易产生农机质量纠纷问题。

4) 定型鉴定应由农机行业来做,农机普惠制产品需国家级鉴定,非普惠制机具由省级鉴定即可。农机质量鉴定报告应公开,以方便农户网上查询。定型鉴定即意味着合格,至于是否适合推广使用,可由企业操作、市场选择,那些适销对路的产品自然可以存活下来,而脱离现实需求的产品终会被市场所淘汰。

5) 机具分类分档不必过细,否则操作起来不方便,应以方便农民选择和管理部门核实为宜。

2 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应完全放开

从实际操作上看,对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的控制难以达到要求,因为非补贴对象可以通过补贴对象代买农机产品,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大多是松散型的,有些农民也可以通过合作社等渠道来购机。既然这样,莫不如在补贴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将补贴对象放开,只要是从事农机作业的、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不管是农民还是城镇居民,不管是企业还是合作社,都应当给予补贴资金支持。2015—2017年的农机补贴实施方案,将补贴对象由2014年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也就是说,只要是从事农业生产,非农业户口也可以享受农机补贴。扩大补贴对象范围,可以更有利于农业机械装备的运用,提高农机化综合水平。

3 农机购置不同标准需适当调整

一是对于通用类机具,如果给予补贴,应全国都补贴,且同一档机具应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这样可以有效防止省际之间、地区之间因政策的差异而带来的倒买倒卖问题。二是补贴额度应几年不变,这样利于补贴政策的延续性。三是在现有资金条件下若实行敞开补贴,不应下调补贴比例,因为现行的总体30%的补贴标准并不算高,可通过缩小补贴范围来实现,如一些小型机具不予补贴。四是在资金允许情况下,应重点提高深松深耕机、免耕播种机、大型拖拉机的补贴比例。

4 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应保持严格

鉴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敏感性,为防止发生权利寻租问题,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在提倡便民的同时也不能对农机购置补贴的程序太过简化。在现行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与管理中,对各地区有资金指标的限制,需要经过农民申请指标、部门审批、交款购机、申请补贴、部门核实、发放补贴等多个程序,这样无疑比较繁琐。2015—2017年农机补贴实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制度,一改以往先审批后购买的程序,突出了便民利民、便捷高效的特点。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兑付资金的速度,建议考虑财政部门与农机部门合署办公,农机部门核实后可随时将补贴款兑付给农民,这样可以大大加快补贴资金的结算进度。

5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应坚持全核实

全核实制度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根本保证。农机补贴工作落得实不实,关键在于全核实环节。从操作实践上看,出现问题较多的环节在于核实不到位,让一些人钻了制度的空子。所谓全核实,是指不论补贴机具大小,都要见人、见机、见票。每年那么多的机具让那么少的人去核实,而且购机户极为分散,工作量相当大。尽管如此,为防止问题发生,有必要坚持全核实制度,只有人、机、票眼见为实,补贴资金才算是安全到位。在对企业和经销商的监管上,仅依靠农机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应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起来进行监督。对在全核实过程中发现的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在农机权威网站上曝光,让社会各界知晓。

6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应公开可行

网络已在农村基本普及,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可在网上公开,便于农民相互监督,有助于发现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将政策信息、购机信息、政策咨询电话、产品质量投诉受理电话等在当地农机化信息网上公开,便于咨询监督。对于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行为,可对农机产销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净化农机购置补贴市场,为农民购机用机提供安全的外部环境。

7 农机补贴审批下放应具备条件

如今,农机购置补贴大多采取在乡镇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方式,这样可使农民足不出乡镇便能办理补贴申请,大大方便了农民购机,节省了农民的费用和时间。同时,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本地农机购置与使用情况比较了解,也便于机具的核实与管理,深受农民欢迎。有条件的地方都应采取这种方式,通过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业务。

8 帮助解决贷款难题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总体要求是自主、普惠、规范、便捷、安全、高效,但就现实而言,农民购买大中型补贴机具依然实力有限,大中型拖拉机、玉米收获机、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等需求量明显增加,但太高的价格还是让农民望机却步。建议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设定农机具指导价格,防止经销商随意涨价。农机管理部门应与信贷部门协商,为农民和农机合作组织提供低息贷款支持。目前,一些农机合作社资金周转困难,贷款利息太高,购机负担过重,严重影响了合作社发展。建议对农机合作社给予贷款贴息优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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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林兴,方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成效、问题及对策[J].农机化研究,2011(8):1-5.

Abstract: The purchasing subsidy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is a policy of supporting and benefiting the agriculture. In order to make the implement and the management of the policy more honest, efficient and convenient, it raised several adjusting suggestions according to present policy, in order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constantly improving and implementing the policy.

Key words: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ing subsidy;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 sugg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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