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家才
摘 要:如今汽车市场竞争激烈,汽车销售快速增长,在4S店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赠品支出、厂家返利、保养维修、汽车美容、代办按揭和把购进的新车转为试驾车等业务,在这些业务的税务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少税收风险,文章着重于介绍汽车4S店的一些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及其税务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几条建议。
关键词:汽车4S店税务问题建议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拥有私家车,但是汽车市场竞争却越来越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正确解决汽车销售的一些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4S店的兴亡,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在汽车4S店中出现的税务问题,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一、特殊业务的账务处理
1.返利。由于现在经销商卖车的利润越来越低,甚至一部分出现入不敷出的惨象,厂家为了缓解经销商的资金压力提出了返利的方式以鼓励经銷商继续维持销售。返利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记入“其他应收款——返利”科目,等到返利变现后再冲销,也就是本期的车款可以用上一期的返利抵消,直接从购车款里扣除,这只需要在购车发票上注明返利的金额即可,由于返利不属于当期收入或者支出,需要以折扣的形式在发票中反映;二是现金返利,厂家基于经销商的购买量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所得的现金返利可在借方直接写上现金收入,贷方记为主营业务成本即可。
2.试驾车的购入。经销商购入试驾车辆属于经销商的固定资产,虽然只是把存货变成自己的固定资产,但是基于上牌的需要试驾车辆也必须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借方记固定资产,贷方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即可。
二、税务风险
1.保险返点、上牌代办的税务风险。目前大多数车主的车险是在进驻汽车店的代理商购买的,保险公司基于承保量的多少会给经销商一定的返点;上牌费是经销商代车管所向购买者收取的用于车辆上牌入户的费用,一般经销商给客户代理上牌会在车辆购置税和车辆牌照费的基础上加收一定的服务费,如车辆购置税与车辆牌照费需要五百元,但经销商会向客户收取两千元的上牌费,多出的一千五百元就属于经销商所得的服务费。按照规定保险的销售以及代收的车辆购置税与车辆牌照费是不需要交纳增值税的,但是经销商收取保险公司的返点以及向客户收取的服务费属于经销商的收入,构成了企业服务收入,应该交纳营业税,在实际情况下大部分的经销商选择逃避交纳税款,将保险公司的返点和所得的服务费不列入收入。
2.厂家返利的税务风险。返利是4S店中常见的厂家对汽车经销商的优惠、鼓励政策,虽然汽车业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支持下销量增长速度加快了,但是汽车行业的毛利率依然很低,需要依靠厂家提供的返利来获取盈利甚至维持运营。厂家给予经销商的返利方式有很多,可以是折扣、广告补贴费、补贴、现金奖励等,但在这些方式中只有折扣是经销商避不可免要交纳税款的,剩下的都可以逃避交纳税款直接收入囊中。
3.代办按揭、代付手续费的税务风险。按揭贷款不仅是买房可以享受的付款方式更是现下流行的购车方式。目前很多银行都推出了“零利息”的贷款口号来吸引客户,取代“零利息”的是所谓的“手续费”。众所周知贷款的利息是按时间来计算的,时间越长利息率就越高;“手续费”也是按时间来计算,分12期、18期、24期和36期,也是贷款时间越长,手续费率就越高;有些时间段的手续费有厂家独自承担,有些时间段的手续费则是由客户和厂家一起承担。客户在购买车辆刷卡付款时,银行直接从中扣除“手续费”,所扣手续费最终由厂家以返利的形式返还给经销商。按照规定,经销商提供的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所得的收入应该交纳增值税,但是大多数经销商并不会对这部分收入进行交纳。
4.购车送礼品、送保险等促销手段的税务风险。经销商为了吸引客户会使用各种营销手段,比如承诺赠送各种车上用品如座套、脚垫、靠枕等给购车的客户便是常用的手段之一,而且车辆的档次越高,赠品的价值也就越高。根据已有的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进行税务处理,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金。所以随车赠送物品应该和售出车辆一起按照市场价交纳增值税,但是经销商所购买的赠品多从个体户或其他不能提供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的,无法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金,经销商也就因此避开了税款的交纳。
5.汽车保养、美容业务的税务风险。随着汽车业的不断发展,伴随着的是一系列的派生服务,如汽车的维修与保养、装饰美容,这些业务都已经成为汽车行业的主打业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汽车4S店提供的这种加工、修理修配、保养服务等劳务活动应当缴纳增值税应税劳务。但是通常情况下,汽车4S店为客户提供的这些服务是不会主动为客户提供发票的,除非是顾客主动索要发票,这样汽车4S店就逃避了一些需要缴纳税款的项目。
6.低于市场价格销售车辆和车辆购置税的税务风险。汽车在购买或者销售过程中由于意外原因造成损坏但不影响整体性能的情况下不能正常销售的时候,汽车4S店会以低于市场正常的价格出售汽车,但汽车4S店不会对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进行转出,这也是经营者避税的手段。而且由于客户对计税依据的了解不深,以为是以购车价格交纳税款,于是汽车4S店应客户要求把机动车专用发票上的款项填低,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7.购入试驾车辆的税务风险。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摩托车、汽车、游艇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汽车4S店购入的试驾车辆符合交税的条例需要缴纳增值税且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在实际情况中汽车4S店都会对这一项固定资产的进项税进行抵扣。
三、税务筹划
针对以上汽车4S店会出现的各种税务风险,笔者提出几点建议供大家采用:(1)对于汽车4S店购入的试驾车辆可以根据厂家给予的优惠价格填写在发票上,这样就可以在不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下达到节省税金的目的。(2)针对汽车保养美容业务,可以考虑新设立一家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汽车维修企业,其业务范围为兼营汽车零部件销售,利用新设企业承接汽车维修保养,装饰美容及配件销售业务的方式,这个方法可以解决上游供货商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的问题也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3)可以把赠送的礼品和汽车捆绑销售。即4S店在与顾客签订汽车销售合同时,只要在销售合同分别写清楚销售的汽车价款,各赠品的数量以及各自的价格,然后按照总和价格开汽车销售统一发票给车主购买人。再者可以把汽车装饰用品或礼品作为促销费用处理,但要视同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但汽车4S店在购买赠品时注意向上游商家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在计算该项应纳增值税时,可作进项税额抵扣,有利于减轻税负。(4)对于返利,汽车4S店可以与厂家进行协商,提高厂家对于不与销售量和销售额挂钩的促销费补助、广告费支援、建店补偿等返利的比例,相应降低与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实销奖、利润补贴、达标奖等返利的金额或者比例,使更多的返利适用于5%的营业税税率,从而降低税收负担。(5)在车辆购置税的问题上,严格按车辆成交价格开票结算。国家规定:消费者购买车辆发票价格低于汽车厂家向国家相关部门申报备案的价格时,需按备案价格进行报税。因此,在客户要求低开或者分开开具发票来避税的时候,可以提供这样的建议给客户,以免造成负面影响。(6)针对代办按揭以及代办上牌、保险服务,则可以用开立按揭公司或者营业执照上增设服务项目来规避,按规定:汽车经销商为汽车购买者因代办的原因代为收取的保险费或者拍照费等是不用缴纳税款的。
总之,纳税筹划对企业是非常重要的,合理且合法的纳税筹划能让企业达到很好的节税的目的,降低企业的成本,让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作者单位:重庆中皓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 张绍群.浅谈汽车4S店税务筹划.会计师,2012;7
[2] 程辉.汽车4S店的税收管理问题.税收征纳,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