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拍脑袋决策,再拍胸脯保证,最后拍屁股走人,你是否遇到过这样“任性”做决策的“三拍”官员?去年6月,一则新闻在网上炸开了锅。我国西南边陲某县有一个旅游文化景观长廊项目, 2011年2月完工,总投资额为2.7亿元,孰料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该项目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3亿元。这种“建了又拆”的行为被网友揶揄,“接近6个亿的GDP又被创造出来了”。玩笑背后是更为触目惊心的现实:抛开当初的项目建设所需经费,仅3亿元拆迁费中,该县就需要承担2亿元,比当地前一年的地方财政总收入还要多2000万元。
这只是一个典型案例,却再现了地方政府決策失误的一般情形:个别领导干部在决策时或者说得天花乱坠,建设时怎样宏伟怎样建、怎样浩大怎样建,或者采取强硬态度,“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导致大量“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被推倒、搁置,造成巨大的财力、物力浪费。
本质上,决策失误是对群众利益的损害。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落马后,由其主导的、投资180亿元的全城雨污分流工程成为众矢之的。一个耗资如此巨大的项目,既没开过市民听证会,也不听专家学者意见,“一言堂”说上马就上马,此事至今为当地群众所诟病。
以往,决策者之所以敢“拍脑袋”,原因就在于只要“拍屁股”走人,一切错误就貌似“事不关己”了。如今,终身追责制度,有利于改变政府以往的“走程序”“走过场”的决策弊病,真正做到决策以人民利益为重。
(人民日报政文2015.10.28张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