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静怡
摘 要:本文立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一社会背景,了解当前社会风险的内涵及类型,分别从经济根源、治理因素、机制因素深入分析当前我国社会风险多发的原因,从而进一步探索社会风险防控及治理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新常态;社会风险;防控;治理
一、新常态的提出及社会风险的内涵
(一)新常态的提出
新常态并不是一个随意提出的概念,而是有着深刻的战略内涵。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提出“新常态”,此后总书记又在公开场合系统阐述了新常态。新常态之“新”,意味着不同以往;新常态之“常”,意味着相对稳定。新常态概念的提出,不但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同时也给我国各方面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当然新常态在给我国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将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贫富分化、环境污染、腐败盛行等。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社会风险和矛盾也将随之而来,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正常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
(二)社会风险的内涵
社会风险是当今社会必须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可以说社会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化解风险的过程。社会风险是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社会风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社会风险是社会单个领域的风险,广义的社会风险指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社会各个领域的风险。本文所说的社会风险指的是广义层面的社会风险。
(三)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社会风险
目前我国面临的社会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风险。当前贫富差距大带来的风险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最大风险,主要表现为基尼系数高、城乡差距大、区域差距明显、行业差距悬殊。第二,生态破坏的环境风险。近年来,环境问题成为实现全面小康的瓶颈问题,并且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已经接近它所能承受的底线了。第三,公共安全事件引发的风险。如今以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众出行规律安全等为代表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新常态下的人们关注度最高的问题。
二、当前我国社会风险多发的原因
(一)经济利益失衡是社会风险多发的经济因素
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是同他们的利益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短短的30多年的时间里,原有的利益结构、利益主体和利益类型都发生着显著变化。在经济层面,出现了单纯追求GDP增长而忽视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的情况;在社会层面,一些地方或领域劳资之间阶层分化、利益分割加剧;在精神层面,诚信缺失、道德滑坡、信仰危机等现象日益凸显。事实表明,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很容易形成社会风险,而绝大多数社会风险都与利益失衡、公平缺失有关。
(二)政府治理能力滞后是社会风险多发的治理因素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政府的建设目标是建立“新型服务政府”,一直以来,政府职能转变在逐步改革和探索中。当前,地方政府存在治理能力滞后的情况,主要表现在:第一,职能转变滞后,公共服务缺失。比如一些政府官员仍然有“官本位”的思想、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第二,行政不作为,责任意识不强。机构重叠、行政不作为、职责交叉等问题在政府部门依然存在;第三,权力滥用,腐败现象存在。领导特权、部门行业特权、管理者、职业特权等现象的存在,很容易发生权钱交易,导致腐败行为发生;另外,各级政府在社会风险应对过程中,方法单一、职能缺位、监管不力等也加大了风险预防和治理的难度。
(三)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是社会风险多发的机制因素
风险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具备事前防范、事中治理、事后追溯三个过程。然而,现阶段我国风险治理更侧重于风险发生后的应急管理而在防范和化解风险方面缺少必要的衔接。首先,风险评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评估工作认识、落实不到位,对评估工作流程规范不到位,对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不到位。其次,缺乏行之有效的预警机制。虽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订了防范社会风险预警机制,但在实践过程中存在预案脱离实际、内容过于抽象等情况。再次,社会风险处置机制不健全。相关部门在社会风险处置过程中,照搬照抄、处置不灵活等现象普遍存在。最后,后续灾难恢复不到位。社会风险事件被控制后,缺乏對社会财产、基础设施、社会秩序和社会心理恢复工作的落实及控制。
三、新常态下社会风险防控及治理对策
(一)加强风险意识教育,提高公众认识和防范能力
积极成熟的风险意识有助于规避风险,因此,风险教育需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家庭教育,通过启蒙教育,让孩子们了解可能遇到的危机和灾难,知道如何应对及处理;二是学校教育,通过开设有关课程,讲授相关知识,向学生普及一些救护常识;三是大众传播教育,通过广播、网络、电视等对公民进行风险教育,加深对风险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其防范应对能力。
(二)完善社会分配制度,建立社会利益均衡机制
应对社会风险,我们必须重视分配制度的完善以及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建设。第一,深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解决好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大的问题。第二,建立畅通的利益诉求机制。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利益诉求渠道,让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都可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第三,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完善社会社会保障体系,确立一套与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调整分配管理的立脚点。
(三)强化政府责任和职能,增强政府抵御风险能力
当社会风险产生以后,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各级政府应设法尽快化解社会风险,使社会有序、安全地运行。首先,要改善服务职能,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制定的每一个举措,都应该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要求。其次,要增强责任意识,明确责任主体。在责任落实上,防止相互推诿,应当把责任具体到个人,做到职责明确、权责统一。最后,要有效整合各方社会力量,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在风险治理中的作用。
(四)加强社会风险研究,健全社会风险管理机制
我们要正视新常态下出现的各种风险问题,本着实事求是和务真求实的态度,加强对社会风险的理论研究,吸取西方发达国家风险治理经验和教训。建立健全完善社会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风险预警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通过积极有效的预警工作,准确控制社会风险,将风险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伤害减至最少,提高预防和处置社会风险的能力。通过完善的社会风险管理机制,使风险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五)突破单一国家治理限度,完善全球治理合作机制
全球化时代,风险不分国家、地域和种族的界限。今天,我们国家出现的任何风险,都可能对世界产生影响,而在其他国家发生的任何风险情况,我国也可能波及。在这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时代,突破单一国家治理限度,寻求全球合作治理是应对社会风险的必然之路。因此,各国应当加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的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作者单位:中共周口市委党校)
该论文属于周口市哲学社会科学2015年度调研课题《新常态下社会风险防控及治理研究》,课题编号:ZKSKDY-128
参考文献:
[1] 詹承豫.转型期中国的风险特征及其有效治理[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4年第6期
[2] 黄元丰,张美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社会风险治理机制的优化[J].中国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