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网络平台中的“完美人格”解析

2015-05-30 10:48马焕青
新媒体研究 2015年5期
关键词:社交网络双赢

马焕青

摘 要 在web3.0逐渐兴起的今天,社交网络媒体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影响着人们的衣食住行。在网络社交平台上有这样一种现象:“在线人格”与“线下人格”即“现实人格”是有出入的。在长时间的积累中“线上人格”更趋向于一种“完美人格”。本文从“完美人格”产生的背景、性质特征及心理形成因素等方面着手,对“完美人格”进行认识分析,以便我们更加清晰的了解社交网络媒介对于受众的影响,趋利避害促进网络社交媒体的良性化运营与受众人格“完美”的双赢。

关键词 社交网络;完美人格;趋利避害;双赢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5)01-0009-02

1 虚拟的社会组织形式

社交网络即SNS(social network service),是以硬件、软件、服务及应用为基础为拥有共同兴趣爱好、行为目的的网民提供一个分享、交流的在线社区。在线社区是整个社交平台的大的节点,而一个个网民则是小的节点,大节点由小节点相互连接,网民通过不同的社交方式使得信息在不同的大节点与小节点、大节点与大节点、小节点与小节点之间相互流通,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交网络。通过社交网络联系起来的网民已经拥有基本固定的人群,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社会组织形式,这是对现实的社会组织形式的一种延伸,是时代技术支撑起来的一种意识形态的社会组织形式。

2 “虚拟社会组织形式”中的“完美人格”

在这种虚拟的社会组织形式中,网民拥有更具体的民主自由平等的权利;通过社交网络平台,网民获得更多的两面提示性的信息,为他们打开心扉营销自我、表达自我提供了一个平台,展现出了一种虚拟社会组织中的“完美人格”。“网络人格是指人们在网络交往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比较重要和相当持久的心理特征的总和,是在网络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做人的资格和为人的品格。”[1]而社交网络中的“完美人格” 就是网民长期在个体熟知的社交圈中进行交互性行为时形成的对于社交主体偏向“完美”的网络人格。

2.1 社交网络中的“完美人格”是自我结构中个人追求性的体现

“人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不断更好地适应他所在的生存环境,而追求完美就是促使人类不断改变自己、发展自己的内在动力”[2]追求完美是植根于人性当中的本能,在虚拟的社会组织中社交网络给予网民一个“平等、自由、民主”的“社会环境"。“在这样民主的气氛里,人们可以没有心理负担,没有现实顾虑,随心所欲,无拘无束地设计自我、加工自我和表现自我。”[3]正是有了这种宽松的氛围,网民利用社交网络平台尤其是个人的社交媒体如Qzone、微信朋友圈、微博等,来肆意展示自我的心里诉求,并且会在与他人的交流中不断强化自我的某方面的人格特征,利用虚拟的社交网络组织完整 “自我结构”。“自我结构,即人们对自我同一性的感觉,是指个体为某个特殊的人(一个自我),同时他还可以感知、概念化和幻想几个方面体现自我。”[4]社交平台通过对时间空间的压缩,向传播对象展示一个个体所追求的完美的网络人格。

2.2 脱现性是网络“完美人格”实现的桥梁

在现实的社会组织形式中,人的性格会受所处环境的文化、风俗、道德价值观的束缚,不能完成“追求的完美”。并且这种完美主义性格的追求还与个人在现实社会中的自信倾向、时间管理倾向、拖延行为以及现实中社交能力有很大的关系。且其中每一项都是时间和空间作用于现实个人产生的结果,适应周围环境突破自我,是一个不断长期的自我修养、自我提升、自我进步的过程。社交网络是一个桥梁把时间成长中的自我和空间环境中的自我连接起来,极大地把有关个体某方面的人格特征的素材呈现出来,源于现实又脱离于现实地构建出一个具有“完美人格”的完美形象。这种形象与现实中的人格特征必定有不同之处,“双重人格”更加明显。

3 “完美人格”的心理学形成机制

人之于世自有生死的矛盾、无限的潜力与有限的生命之间的矛盾、个体与群体的矛盾,此之谓人性中的三种生存矛盾,人的生存无不是在解决其中的矛盾。虚拟社会组织形式的出现是克服第二第三矛盾时基于现代的科学技术而出现的一种适应社会发展的组织形式,“完美人格”是人面对矛盾的表现。

3.1 超越自然,突破自我——创造与破坏

人作为有意识的一种高级生物,通过创造和破坏来征服自然,实现自我的解放和自由。“创造或爱,是人‘原发性潜能,而毁灭性、破坏性则是‘继发性潜能。只有当创造的欲望不能得到满足时,破坏的欲望才会出现。创造产生快乐,毁灭产生痛苦。”[5]社交网络给了人们最大的创造的空间平台而又最小化现实社会的阻力,创造的快感,征服的自由使得网民能够在网络上轻松的实现自我的满足,并在这种满足的不断鼓励和快乐中实现自我的一个正能量效应,“完美人格”逐渐就会形成。当然,源自于现实社会的暴力、偏激也会在网络上散播。但是这种破坏的痛苦不会满足他们的心里需求,弥补不了精神的需求不会成为社交网络性格的主流建构思想,最终理性的思想会沉淀下来成为网络舆论的主流,这是网络自净化能力的必然规律。

3.2 个人归属感——“去中心化”

社交网络是一个平等自由民主的环境场,去中心化也是一种变相的“人人中心化,个个被重视”的个体自我体验。这种“以我为重心”的心里需求极大的弥补了个人的孤独感,使得人际越来越远的现代人有一种群居的个人归属感。社交网络中“完美人格”形成是每一个个体的网络标签,是个人的自我追求。对于个人真实人格的良性发展有很大的促进和规范作用。“完美人格”的出现是一把双刃剑,会使得现实中的人更加沉迷于社交网络的接触而忽视了现实的人际交往;同时也会成为现实社会更加和谐的润滑剂。利用好社交网络,把“线下性格”与“线上人格”相统一,共同构筑和谐的网络和现实社会。

参考文献

[1]金秀兰.论大学生健全网络人格的培养[J].东北电力学院学报,2004.

[2]Adler,A.In Ansbacher,H.L.,& Ansbacher,R.(Eds.).Alfred Adler:Superiority and social interest-A collection of later writings[z].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1964.

[3]黄蜺,郭聪惠,张圣平.论当代大学生的网络人格[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4]乔兰德.健全的人格[M].莫文彬,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5]韩松.弗洛姆人性理论研究[D].吉林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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