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特色
民族特性和时代特征
马忠、周洲在2014年11月24日《光明日报》撰文指出,第一,要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中国大地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习近平在“五四讲话”中指出:“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坚守在中国大地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的,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非仅仅作为意识形态和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而是充分反映“中国性”的价值体系。第二,要从“三个独特”中寻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论基础。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三个独特”可以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特色”。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德性特征与中华民族文化的道德政治观具有一致性。“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非单纯的道德范畴,更有政治范畴的意蕴。第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建构与中国古代哲学“修齐治平”思想具有契合性。“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要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层面的价值要求……中国古代历来讲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某种角度看,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是个人层面的要求,齐家是社会层面的要求,治国平天下是国家层面的要求。我们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第五,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各个历史时期价值观的联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离不开它被不断赋予的新的时代内涵。
国企应避免『世袭制』
据《中国企业报》2月3日报道,企业陈旧的人事管理制度是国企机制活力差的原因之一。一方面,大到央企,小到地方国企,“家族化”、“世袭制”现象相当普遍;另一方面,国企招聘暗箱操作屡见不鲜。近日,江西省政协委员许秀柏在地方“两会”介绍说,江西省一些垄断型国有企业,“打江山,坐江山,传儿孙”的想法几乎根深蒂固,并潜移默化地印在一些从计划经济走过来的职工头脑中。他们对企业有着强烈的依附要求。“正因为如此,三代同堂、四代同堂在国有企业大有人在,再加上联亲联姻,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家属企业。”由于国企招人公示不公开,招人程序不透明,导致暗箱操作现象的屡有发生,有些手握人事大权的国企领导甚至对外明码标价。更令人担忧的是,有的国企一线员工拿着高薪却不干活。许秀柏举例道:“现在许多电力部门的安装工、电信部门的接线工,都是请农民工代干,国企一线职工变成了‘二老板,长此以往,国企子弟就会变成八旗子弟。”要解决这一问题,国企所有招聘程序都要公开,所有规定都要在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站上接受监督。“更为关键的是,国企招聘一定要公示。通过层层公示,做到阳光招聘、阳光考试、阳光录取。”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
公正价值
云南师范大学副教授廖小明在2015年第1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撰文指出,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生态文明制度的制约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究其原因,既有制度体系不完善的原因,也有公平正义目标模糊和价值缺乏的原因。公正之于生态文明,既在于社会整体公正和生态文明的价值,又在于公正本身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价值目标和伦理原则要求。公正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内蕴价值,有三个层次:一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二是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目标在于公正是其内蕴价值和实现价值的追求,还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发展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公正的实践在于:一是科学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彰显公正价值;二是清理完善不公正的制度体系,以实现对生态领域公正缺失现象等问题的矫正。
公众对依法治国的信心
期待与忧虑
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在《国家治理周刊》2014年第11期报道,基于30个省市、11499份公众样本调查发现:一是715%的受访者由于司法不公正问题可能受到行政机关干扰和利益裹挟,认为司法机关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地位尴尬。二是584%的受访者认为自己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但只有368%的受访者能够区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并知道公检法机关的具体职能和权限。三是对于民事和经济纠纷,643%的受访者更愿意选择以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诉讼时间长、流程复杂是导致人们不愿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的最主要原因。四是725%的受访者认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对案件终审负责制,有利于司法公正以及提高司法公信力。五是574%多的受访者,担心当前正在推行的司法体制改革仅停留在表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腐败、司法不公和司法权不独立等问题。受访者普遍认同司法体制改革不能一蹴而就。
我国创新政策需走出一些误区
甄峰在3月18日的《光明日报》撰文认为,创新对中国快速发展举足轻重,应着力提升创新体系建设,而在国际语境下观察,我国仍需走出一些误区。一是过度重视技术创新,忽视非技术创新。由于起步比较晚,我国创新政策更多倾向于科技发展和技术创新,但这仅仅是创新体系的一小部分,还需要更加关注组织创新、营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二是过度强调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和相关产业仅仅是创新体系的很小一部分。研究表明,电子通讯设备等高技术行业研发投入高但弹性低;而纺织业等“低技术”传统产业的研发投入则具有高弹性。因此应该兼顾高技术和非高技术产业,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非高技术产业(如纺织业)应该重视和支持;三是过度强调原始创新。绝大多数创新行为都是建立在已有的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推动发展以减少投资和浪费、提高产出效率为导向,以提高生产效率为目标,不必过多在意创新模式。对于发达国家广泛应用的科技成果和工艺机制,只要通过市场交易,都可以引进再吸收;四是关注研发投入和成果产出的数量。由于还未形成成熟创新评估体系,目前无论重大科技研发还是软科学研究,各级评估部门过于重视研发投入和论文,而相对轻视研发活动的前期论证、中后期跟踪与软评估,一定程度上鼓励了滥造成果,忽视了从研发到生产的转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