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宇
我的好朋友王一凡最爱听歌,一直吵着他妈妈给他买MP3。他妈妈开始不同意,可最终受不了他的软磨硬泡,给他买了一个。
自从有了MP3,他就一天到晚带在身上。上课带着,走路带着,做什么事都带着。他听起音乐来,脑袋总是晃来晃去,走路时还会随着音乐一跳一跳的,那陶醉的样子让我很看不惯。
一天,我去找他玩,看见他戴着耳机跳着舞出来了。我一见他这个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冲他说:“把你的MP3放家里!”王一凡愣了一下说:“为什么?”我说:“你戴着耳机听着歌,怎么玩啊?”“不放,我就带着MP3玩。”“你整天这么臭屁地听歌,大家对你都有意见了!”“谁爱有意见谁有意见,我就爱听歌,怎么啦?不和你玩了!”说完他转身进屋了。我气得牙根直痒痒。
正当我快与王一凡绝交的时候,传来了好消息:王一凡带着MP3去洗澡,MP3进了水,坏了。我深深地出了一口气。
于是,王一凡能继续做我的好朋友了。
【教师评点】
文章抓住王一凡爱听歌的特点来刻画人物,把人物写得很活。文章能够从人物的动作、神态、语言等多个角度来描写,句句传神,让人如亲见此人。文章的结尾很有趣,MP3出乎意料地坏了,然而这是一个好消息,王一凡正常化,“我”和王一凡的友谊也正常化了,妙!
刘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