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博
我小时候玩过一种游戏,叫抓小偷,特别有意思。现在别说城里,就是农村的孩子也不知道这个游戏了。假如不把这个游戏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肯定就失传了,想来很是痛心。
抓小偷的游戏是这样的——
折根柳枝在地上画“8”字,再用两条横线把“8”字分成几个格子,固定的格子有固定的功能,分别代表警察、左耳、右耳、打鼓和小偷。参加游戏的孩子多半十一二岁,正是童心闪烁的年纪。他们站在一定距离的界线上,用马掌钉或沙包往格里投掷。当然,所有的目标和愿望都奔中心格,也就是警察那个格子。但警察格子旁边就分列着左耳、右耳、打鼓、小偷,于是马掌钉或沙包就决定了他们各自的命运,也就是有人将要成为“小偷”,有人在“小偷”背上打鼓,有人揪“小偷”的左耳,有人揪“小偷”的右耳。當然,“警察”是这个游戏中最牛的角色,他拥有绝对权力,指挥着一群人往前走,也决定这些人的命运。那些不参与游戏的人跟着看热闹,跟着起哄,他们享受快乐的同时,也冒着被“小偷”抓住的风险。
“小偷”被人揪耳朵、捶背,在“警察”的口令中狼狈地向前行走。“警察”一边喊“抓小偷”,一边高傲地注视着这滑稽的一幕。突然,“警察”大喊一声“跑”,这些玩伴闻言便迅速逃散,假如被“小偷”捉住了,对不起,那他就是下一场游戏中的“小偷”,将被人捶背、揪耳,在众目睽睽之下扮演一回千夫所指的角色。倘若没有人被抓住,游戏就重新开始,再通过投掷分配角色。当然,不是每次都有人被抓住。只有“警察”绝对安全,因为他喊出“跑”的一刹那,一步就蹿出多远了。另外,“警察”喊“跑”时,绝对掌握了最佳时机,总是在不经意间,让玩伴无法预知。所以,“警察”最安全,最威风,也最令人向往。
王强和刘志刚就经常玩这种游戏。放学后或闲暇时,总是一堆人聚在一起。说来也怪,每次玩这个游戏,多数都是刘志刚当小偷,王强做警察。王强即使不当警察,也是揪耳和打鼓。当然,他也有当小偷的时候,不过,这种机会相当少。同伴们都羡慕王强,同情刘志刚。有人分析,说王强天生就是当警察的料,你看他的身体多板正。话音一落,有人附和说,对呀,你看他腿粗臂长,绝对是抓坏人的坯子。有人说,正是由于王强腿壮臂长,所以投掷就准。你看刘志刚又瘦又小,投掷就不准!大家七嘴八舌,但心里都在暗想,可能刘志刚这小子天生就是当小偷的命。
刘志刚在游戏中当小偷,大家哈哈一笑就过去了。谁承想他竟真成了小偷,把同桌魏晓莲的橡皮偷了去。橡皮丢了,魏晓莲要报告老师,王强说不用,他来解决。放学后,王强和几个同学堵住刘志刚,说玩抓小偷游戏。刘志刚表示很乐意。几个人画格、投掷,结果让刘志刚极度兴奋,他竟然当上了警察!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王强当了小偷。于是,刘志刚背着手,腆着肚,神气活现地喊着:“打鼓的,使劲;揪耳朵的,揪住了!来,开始,抓小偷咧,抓小偷!”
走了好长时间,刘志刚似乎过足了警察瘾,冷不丁喊了一声“跑”,玩伴们呼地散去。但奇怪的是,王强谁也没抓,只是使劲儿地向游戏开始的地方跑去。他冲到一堆书包前,冲着看书包的三胖眨巴眼睛,三胖失落地摇摇头。王强转回身,盯着刘志刚说,痛快点吧,你拿没拿魏晓莲的橡皮?刘志刚坚定地摇头。王强说,翻兜!话音未落,几个人便把刘志刚摁倒在地,一顿乱翻,终于在他的鞋壳里找到了半块橡皮。魏晓莲乐了,刘志刚哭了,他央求大家不要告诉他爸妈,更不要告诉老师,条件是他自愿当一个月的“小偷”。王强不同意:“不行,半年吧,这都便宜你了,不当你也是小偷!”刘志刚连连点头,脸上满是感激。
二十年后,奎县公安局看守所里,刑警中队副队长刘志刚提审犯人,他隔窗问道:“姓名?”窗口里的人答道:“王强。”
.......
提审结束后,窗里传来话语:“老同学,我这事会判几年?”
“法律自有公断!”刘志刚收拾好提审笔录,走了出去。
走出看守所大门,刘志刚看到远处有几个孩子在玩游戏,只听一个小孩神气活现地喊着“抓小偷”,那架势极像少年时的王强,再看那小偷,刘志刚忍不住笑了。他自言自语:“游戏,这游戏真有意思!”
对了,读者朋友,你玩过这个抓小偷的游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