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博
今年5月29日,有报道称,北京拟专门就停车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在2016年推行“有位购车”政策,民间由此议论纷纷。
实际上,“有车位才有资格购车”并不是北京新近提出的概念。早在2004年以前,北京就曾经实施过“有位购车”政策,规定在北京买车除需北京户籍外,还要提供车位证明。后来,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井喷,这一政策被废除。
检视我国三千年交通出行史,马车几乎贯穿了整个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作为代步运输工具的时间虽然非常长,但由于刻上了鲜明的阶级烙印,远远没有形成一个马车社会。在古代,马车除了作为战争工具外,主要供皇室贵族出门乘坐,是权力与高贵的象征。养马、用马,关乎军国大事,被称为“甲兵之本,国之大用”,“安宁则以别尊卑之序,有变则以济远近之难。”
而养马用马,则是朝廷的一种礼法制度,普通人是不能逾制的。《周礼》中,已有详细关于马政制度的记录。秦、汉时设太仆掌舆马之事,《汉书·百官公卿表》记,太仆之下有皇家厩、苑,皆为养马之所,长安内外有大厩、未央、家马、路軨、骑马、骏马六厩,皆有令丞负责管理,这些马厩中的马匹都是供皇帝私用的。
魏晋南北朝的马政大致沿袭汉代体制。隋初太仆寺下设骅骝、乘黄、龙厩等署,负责皇家用马,陇右牧总监下有24 个军马牧及骅骝牧等。隋炀帝改骅骝署入尚乘局,下设飞黄、騊駼、天苑等6 闲(闲即厩)。唐代沿用隋陇右监牧及左右6 闲之制,职掌群牧的仍称太仆。辽、金、元三代,国家则辟专门的牧场,牧地则遍布全国,牧官马人父子相承,负责饲养官马,每年九、十月由官府造册上报,民家不得私留一匹。
明代皇家用马由御马监管理,虽然用马有国养、民养二种,但马车还是普通人不敢奢望的。到了清代,其马政分别由上驷院、太仆寺掌管,另有部分马匹分给蒙古各部落放牧。满汉八旗各营及各省驿递塘站用马,按月给银,各就其处分而饲养。因此,由马作为主要动力牵引的马车,在古代还是一体官用。马厩,则是官用马车的标准配备,普通人家,哪里敢私建马厩、备车养马。
由此不难看出,在这样等级森严的社会中,乘坐马车的贵族阶层是不能容许普通人和自己一样乘坐马车的,因此,工、农、商阶层只能乘坐牛、骡、羊、辘车。虽然车的档次有高低,但上路的权力是有了,这是马车时代对于平民百姓最大的善政。
北京拟推行的“车位购车”政策,引来一些网友的非议,更有法律专家认为,“车位购车”,事实上妨碍了自有商品交易,法律依据略显不足。须知,汽车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日渐进入寻常百姓家是大势所趋。“车位购车”如推行,极可能使“有位购车”变成“有钱购车”, 更可能导致停车位成为稀缺资源而形成新的权力寻租空间。原本用心良苦的政策,可能会带来难以估量的负效应,这一点是我们的管理者需要谨慎研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