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待折翅空悲鸣

2015-05-30 02:39于霄
书城 2015年8期
关键词:史蒂文森迈尔斯泰特

于霄

一、题译记

译文先译题,题是文眼。之前译过玛雅的《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也译过图宾的《誓言—奥巴马与最高法院》,不管是长如前者还是短如后者,还是译形色的学术非学术的书籍,在译题时,我都没有遇到过本书这样的难题。

布莱恩·史蒂文森的这本书,英文名是“Just Mercy”。“mercy”这个词在英文中具有“怜悯”和“宽恕”的意思,并且具有很强的宗教意味。在美国(以及其他英语国家)的许多法庭中,如果一个被告被判定有罪(陪审团定性),并判处死刑(法官量刑),“May God have mercy upon your soul”(愿上帝宽恕你的灵魂)是法官的常用结束语。所以,单就题目来看,“mercy”与死刑和灵魂救赎有着一定的关系。

“Just”是个常用词,乍看上去既可以是“公正”的意思,也可以是“仅仅”的意思。与“mercy”连起来,不看书的内容,可能可以翻译成“正义的宽恕”或者“多些怜悯”。如果理解为“多些怜悯”,英文口语中,可以作为求饶的说辞(比如,“mercy me”),近似于中国古代大堂上冤屈不冤屈之人喊的“法外开恩”或“饶我一命”。

所以,在通读原著之前,这本书在我这里的名字依然是“Just Mercy”。

在本书结尾,史蒂文森对题目的开释是:“宽恕只有植根于希望和自由意志,才是正义的。在宽恕给予了不值得宽恕的人时,它才最有力量,最开放和最具变革性。那些不值得宽恕甚至不追求被宽恕的人,正是同情最有价值的部分。”初看来,“正义的宽恕”便是正解,虽然我也知道,这个题目很容易让中国读者联想起“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或是“依法宽宥”。“正义的宽恕”更像是要讲述一个这样的故事:司法制度如何不合理,然后一个勇敢的法官如何拨云见日,发现真相,甚至改变了立法。而事实上,史蒂文森所讲的完全是另一回事。

一个不够好的译名,三个半月让我骨鲠在喉。

“罪有可恕”是个不错的题目,它符合史蒂文森对宽恕的理解,也有友人感觉这个题目“铿锵有力”,但对于一个“故事书”来说,它却很容易让人不知所云。我决定起一个副标题。书里的主线讲的是沃尔特·麦克米兰如何被诬入狱,又如何艰难获救的故事。其中心是美国现代司法制度(主要是刑事方面)在偏见、恐惧与愤怒的催动下,将一部分弱者推落苦痛的深渊,而在由此而生的冲突与不公面前,人们唯一可以选择的救赎之路便是宽恕,不管是有罪的还是无罪的,不管是应得宽恕的,还是不应得的。所以,副标题“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应该告诉读者这些。

但“罪有可恕”终是欠些感觉,史蒂文森并不想拿这本书来严肃说教,整本书是作者的泣血悲鸣。

至到有一天,我重温了《杀死一只知更鸟》。

我所知道的是知更鸟代表了对人无害的人,《杀死一只知更鸟》发生在门罗维尔,史蒂文森的主线故事也发生在这个地方。我所忘记了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警长名叫赫克·泰特(Heck Tate),他是阿提卡斯·芬奇律师的朋友,相信自己在保护无辜的人;而史蒂文森主线故事的警长也姓泰特—汤姆·泰特,只不过他是一个极端种族主义者,为了一己之私构陷黑人入罪。在阅读两部书的时候,有一种时空交错的感觉。

为什么不叫“宽恕一只知更鸟”?

算是向伟大作家哈珀·李致敬,也算是对作者布莱恩·史蒂文森悲苦的一种宣泄。

于是,我在译稿的第一页敲下了“宽恕一只知更鸟”。

我拿着这个题目征寻很多老师的意见。萧瀚老师是最早读到书稿的老师之一,他在读书稿时还做了笔记,最后告诉我,他倾向于“正义的慈悲”这个书名。“慈悲”源自佛语,在中文中具有特定的意涵。“慈”是指带给他人利益与幸福;“悲”是指扫除他人心中的不利益与悲伤。佛教用语与基督教语境格格不入,所以,我早先排除了这个翻译。然而,在之后与贺卫方、朱芒、郑戈、宋华琳、陈颐等多位老师的请教中,才明白这个题目有它的好处。首先,它与英文更为贴近。虽然不如“正义的宽恕”,但毕竟也算得“word by word”(字对字)的翻译,更合乎翻译规范;其次,“慈悲”所表现出的宗教情怀虽然不源自基督教,但却切合了整书的主题。“mercy”在史蒂文森看来,并不仅仅是饶恕苦难者的罪行,更是要“拔除众苦”(“悲”的宗教本义)。所以,可以说,“慈”是“mercy”的表面,即“宽恕”,宽恕有罪的、无罪的人(法律上有罪的人,也可能原本无辜),而“悲”则体现了“mercy”的更深刻关怀—我们每个人事实上都已遍体鳞伤,何不宽恕他人,宽恕自己,让世间的“苦”不再蔓延。

题目修改为“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心中依然忐忑,只希望这一路曲折不负了这本好书和它的读者。

二、县城里的谋杀案

故事要从一起谋杀案说起。隆达·莫里森,门罗维尔的十八岁大学生,一个出生在受尊敬家庭里的年轻漂亮的白人女孩。门罗县所有的白人都喜欢她。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一日上午的晚些时候,她被发现死在了门罗县一家洗衣店的地板上。

谋杀在门罗维尔本来就非常少见,而在繁华街区明目张胆地杀死一个白人更是史无前例。门罗维尔的所有人,甚至包括黑人都并不认为有人会下狠手杀死可爱的隆达·莫里森。在案发的最初几个星期里,警察用尽了全力,也很快用尽了手头所有的线索—但一无所获。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没有凶手,甚至没有嫌疑人,门罗县的街头巷尾开始蔓延令警察不安的窃窃私语。几个月过去,没有人被捕,窃窃私语变成了公开的批评,对当地警察、警长和检察官的指责在当地报纸和广播上爆发。人们开始质疑刚刚履新的警长汤姆·泰特是否胜任。而阿拉巴马州调查局介入调查后,所获也十分有限。门罗维尔的人们从愤怒变成焦虑,又从焦虑变成恐惧。而一直红火的枪支销售,又一次快速增长。

警长、检察官、门罗维尔甚至阿拉巴马现在需要一个凶手。

拉尔夫·迈尔斯,男,白人,小时被大火毁去面容,有着一长串的犯罪前科。他敏感、懦弱、渴望别人的关注—唯一的优点就是巧舌如簧。迈尔斯毫不意外地成为了这起杀人案的凶手和嫌疑人。拉尔夫·迈尔斯是个文盲,但他的狡黠却常人难及。他清楚地知道如果要摆脱此时的困境,就一定要“闹点大动静”。他开始的想法是栽赃社会名人,于是开始编造故事—新任警长才是凶手、凶手是个黑人恶棍……警察把他的每句话都当了真,只不过他的故事,每一个都荒诞得离谱。

最后,他想起来,莫里森谋杀案才是门罗维尔县警察的当前要务。他告诉调查员,他和卡伦·凯利以及她的黑人前男友沃尔特·麦克米兰一起参与了谋杀。但故事还没结束。他还告诉警察,麦克米兰是杀死隆达·莫里森的真凶。这一说法立即吸引了警察的全部注意力。

卡伦·凯利,年青女性,白人,瘾君子,拉尔夫·迈尔斯的女友,沃尔特·麦克米兰的前女友。她与黑人麦克米兰在华夫饼之家吃早餐时认识,并引诱了他。凯利是个有夫之妇,她与黑人的暧昧关系很快就成为了最受欢迎的流言。凯利的丈夫发现了这件事,并在法庭上将两人的关系公之于众。这让麦克米兰声誉扫地。更为可怕的是,异族婚姻或性关系会给黑人男性带来比声名扫地更大的威胁。门罗维尔县一县因异族恋被私刑处死的就有十多人,邻县更有几十个黑人成为了私刑受害者。

沃尔特·麦克米兰是个完美的嫌疑人。

但事实让人失望,警察很快就查明,沃尔特·麦克米兰从来没有见过拉尔夫·迈尔斯。为了证明麦克米兰和迈尔斯是同谋,警察让迈尔斯去一个商店见麦克米兰,而他们则暗地监视。迈尔斯走进商店,在屋内的几个黑人中,他根本无法认出谁是麦克米兰,只能求助商店老板。然后,他将一个伪造的卡伦·凯利的字条递给麦克米兰。证人证实,麦克米兰看到一个陌生人和一张字条,显得很疑惑。最后,麦克米兰扔掉了字条,根本没把这次奇怪的遭遇当回事。警察没有得到迈尔斯和麦克米兰有关系的证据,反而得知迈尔斯又在说谎。

可是,整整七个月过去了,社会淹没在恐惧与愤怒之中。他们需要一个凶手。

拉尔夫·迈尔斯又编了一个新故事,虽然同样牵强:在案发当天,他在加油站加油。沃尔特·麦克米兰看见了他,然后用枪顶着他上了自己的卡车,并让他开车去门罗维尔。在此之前,他对麦克米兰并不十分熟悉。上车之后,麦克米兰要他开车,因为他的手臂受了伤。他别无选择。麦克米兰指使他开车到门罗维尔县中心的杰克逊洗衣店,并让他在卡车里等着。麦克米兰一个人走了进去。他等了很长时间之后,开车到街上的一家杂货店买烟,十几分钟后回来。又过了很长时间,他终于看到麦克米兰从店里出来,回到卡车上。上车的时候,麦克米兰承认他杀死了洗衣店店员。然后,迈尔斯开车送麦克米兰回到加油站,之后回到了自己的车上。离开之前,麦克米兰威胁他,如果他告诉任何人自己的所见所闻,他就杀了他。

故事概括起来说就是:一个非裔美国人计划在门罗维尔县中心,光天化日之下实施抢劫。他在加油站停下车,随意选择了一个白人作为帮凶,让帮手驾车来去犯罪现场,因为自己的手臂受了伤。而他却是自己开着车去的加油站,遇到了帮手,还在犯罪后把帮手放回加油站,自己驾车回家。

特德·皮尔逊,白人,门罗维尔的地区检察官。他在看到调查员提供的证据时一定非常失望。但他还是决定先把麦克米兰抓起来。迈尔斯在口供中强调自己非常害怕麦克米兰,一个警察于是诱导他说,麦克米兰可能性侵了他。这种说法既刺激又劲爆,迈尔斯立即意识到这非常有用,于是就立即承认。阿拉巴马州的法律禁止非生殖性行为,所以,检察官可以用鸡奸罪逮捕麦克米兰。

异族通奸和鸡奸罪足以让整个门罗维尔震动,让麦克米兰成为妖魔。更为重要的是,麦克米兰被关进了看守所,监狱告密者可以派上用场。

比尔·胡克斯,一个黑人青年,以监狱告密者闻名。胡克斯在麦克米兰被捕前几天,因入室盗窃被关进了县看守所。警察答应胡克斯,如果他能将麦克米兰的卡车和莫里森谋杀案联系起来,他们就释放他,还会给他一笔钱。于是,胡克斯迫不及待地告诉警察,他在谋杀发生时,开车路过杰克逊洗衣店,并且看到了一辆低底盘卡车从洗衣店开走,车里坐着两个人。在看守所里,胡克斯指认了麦克米兰的卡车就是他六个月之前在洗衣店外看到的那辆。

检察官终于可以以枪杀隆达·莫里森起诉沃尔特·麦克米兰了。门罗维尔的人们,终于可以安心了。

三、黑色羽毛的知更鸟

沃尔特·麦克米兰,在门罗维尔外的黑人贫民区长大,上学之前,一直和家人一起在地里干农活。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耕地、种植和采摘。作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黑人孩子,麦克米兰获得教育的机会非常有限,但他的母亲还是在他小时候让他上了几年有色人种学校。到了八九岁,麦克米兰已经是家中采摘棉花的重要劳动力,不能再继续追求学校里那点遥不可及的梦想。十一岁那年,麦克米兰已经可以像他的哥哥姐姐一样熟练的犁地了。

麦克米兰敏锐勇敢,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借钱购置了电锯、拖拉机和纸浆材卡车,开始做起了纸浆材的生意。经过十年奋斗,他拥有了一份稳定的事业。虽然不能赚很多钱,但独立维持生计还是绰绰有余。在门罗维尔,很多白人认为,麦克米兰的钱已经远远超出了非裔美国人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范围。但麦克米兰开朗、有礼、慷慨、包容,赢得了生意伙伴和其他人,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的喜欢。

麦克米兰也不是没有缺点。他有着粗犷的男性外表—浓密的长发和参差不齐胡茬,加之慷慨和洒脱的性情让他吸引了不少女性。而经营林业的艰苦危险,使他很难享受到常人的舒适生活,尽管年青时就结了婚,但其他女性的青睐还是让他难以抗拒,与卡伦·凯利的罗曼史就让他陷入了不小的麻烦。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一日,在隆达·莫里森被杀的当天,麦克米兰一家正在炸鱼,为教堂筹集资金。谋杀案那天,至少有十几个同教区的朋友和家人整个早上都和麦克米兰待在他家里。麦克米兰那天没有去林场,他要更换一下卡车的传动轴,请来一个懂机械的朋友帮忙。早上九点半,两人已经拆除了卡车的传动轴。十一点,家人来到,开始炸鱼并准备其他东西出售。

莫里森谋杀案大约发生在上午十点一刻,事发地点距麦克米兰的家有十一英里(大约17.7公里)左右。而在那个时候,十几个教会朋友正在麦克米兰家出售食品,麦克米兰在修他的卡车。麦克米兰家里有教会的朋友、忙碌的家人和络绎不绝的顾客,一共有几十个人。

莫里森之死在很长时间里都只是麦克米兰与家人的谈资,直到一九八七年六月七日。

汤姆·泰特,那个因为莫里森谋杀案一直不得志的白人警长,终于找到了逮捕麦克米兰的理由。在一九八七年六月七日这一天,他带领十几个警察浩浩荡荡地开往麦克米兰下班经常经过的一条乡村公路。警察截停了麦克米兰的卡车,掏出了武器,强制他下车,然后将他团团围住。泰特宣布,麦克米兰被逮捕了。麦克米兰非常慌乱,他问警长他犯了什么罪。警长告诉他,他被控鸡奸。麦克米兰不懂“鸡奸”是什么意思,警长用通俗的语言解释了这个罪名。麦克米兰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事情荒谬使他忍不住笑了出来。这激怒了泰特,辱骂和威胁喷涌而出。在整个逮捕过程中,“黑鬼”一遍又一遍地出现。“黑鬼这个”,“黑鬼那个”,剩下的还有侮辱和威胁使用私刑。“让你们这些黑鬼成天围着白人姑娘们转。我要扒光你的衣服,把你吊起来……”泰特这样威胁麦克米兰。

一九八七年八月一日,麦克米兰从县看守所转押到霍尔曼监狱的死囚区。

被一并转押的还有拉尔夫·迈尔斯。将犯罪嫌疑人,在审判前关进监狱是违法的,因为这已经构成了刑罚。没人知道泰特是如何说服霍尔曼的监狱长接受,还把他们关到了死囚区,但泰特的确做到了。拉尔夫·迈尔斯编的新故事让他陷入了更大的麻烦。他也因隆达·莫里森案被控犯有谋杀罪。警察曾答应迈尔斯,只要他提供证词,就不会被判死刑,还会得到优待。他曾认为,按警察说的做真的会给自己带来好处,但显然所有幻想都破灭了。于是他拒绝继续与警察合作,结果只能是也被关进了死囚区。为防止两人接触,迈尔斯和麦克米兰被关在不同楼层。

迈尔斯被关进死囚区时,正值两个死囚执行死刑,犯人对死刑执行细节的谈论越来越多,迈尔斯也陷入了恐惧、忧虑和焦躁。死刑执行的夜晚,迈尔斯如临天崩,一个人在牢房里呜咽。电刑会让犯人的皮肤和肌肉燃烧,当人肉灼烧的恶臭飘进迈尔斯的牢房时,他崩溃了。迈尔斯第二天一早就打电话给泰特,告诉他,只要能离开死囚区,让他说什么,他就说什么。于是,迈尔斯就被押回了县看守所。

沃尔特·麦克米兰对细节一无所知,他所知道的只是审判时间定于一九八八年二月。

麦克米兰的一审律师是两位著名的民权律师,他们都享有很高声誉,并且经验丰富。为了聘请他们,麦克米兰家人东拼西凑,甚至从教堂募集捐赠才筹得了足够的律师费。但他们都没能阻止麦克米兰被转押到霍尔曼监狱,也没能为他在陪审团中多争取几个黑人席位。

法官曾为麦克米兰指定了一名白人律师,另聘律师激起了当地官员的愤怒。他们还将花钱请著名律师的行为解释为,麦克米兰事实上是个毒枭,过着双重生活,秘密囤积资金,他根本就是个伪装的好人。一审被推迟到八月,面对几乎全部由白人组成的陪审团和具有种族偏见的白人法官,尽管两位辩护律师说明了迈尔斯的证词多么无稽,也提供了麦克米兰不在场的证据,但还是改变不了结局。

沃尔特·麦克米兰被陪审团判定有罪,并被判处死刑。

四、律师、恩人与兄弟

布莱恩·史蒂文森出生于一九五九年,他在特拉华州德尔马瓦半岛东海岸一个贫穷的农村长大。那曾是种族隔离地区,美国种族歧视的历史在这里投下了深深的阴影。种族不公与相互怨恨深刻地影响了史蒂文森。

史蒂文森大学学习的是哲学,毕业后考入了哈佛大学法学院和肯尼迪政府学院。他感觉到,自己的学习一定要与穷苦人们的生活、美国民族不平等的历史以及人与人之间平等公平的斗争有某种关联。而那时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气质是咄咄逼人—直接、连续和对抗性的提问,常常让没有准备的学生感到无地自容。课程晦涩难懂,并且看起来与种族和贫困问题毫无关系。肯尼迪政府学院公共政策课程也是一样,它关注的核心是利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却不太关心到底获得的是什么利益,而付出的是什么成本。

于是,一九八三年史蒂文森参加了哈佛法学院关于种族和贫穷诉讼的集中课程,离开校园,到南方囚犯辩护委员会工作几个星期。南方囚犯辩护委员会的工作劳累,也并不光鲜亮丽,但它的目的却是帮助少数族裔和贫穷的人,所以,史蒂文森毕业后选择留在南方囚犯辩护委员会全职工作。

正是在那时,史蒂文森第一次见到了沃尔特·麦克米兰。

一九八九年的一天,史蒂文森去死囚区会见五名已决犯,其中包括年长他十五岁的麦克米兰。在那次会面中,麦克米兰对他说:“你要知道我是无辜的,并没有做他们说的事情,即使类似的也没做过。……他们强加在我身上的谎言,是我远远不能承受的,而如果又没有一个相信我的人帮助我……”他的嘴唇颤抖,拳头紧握,努力不哭出来。

两个星期后,史蒂文森接到了罗伯特·李·基法官的电话,电话以质问开始,“你到底为什么要代理一个像沃尔特·麦克米兰这样的人?你知不知道,他就是臭名昭著的南阿拉巴马州最大毒贩?……你还是撤回出庭申请吧。”

麦克米兰的真诚与法官的蛮横让史蒂文森感到,自己要认真对待这个案子。

史蒂文森阅读了案卷,在最初的几个月里,他几乎每隔一星期就会去见麦克米兰一次。随着见面次数的增多,麦克米兰也越来越放松,两人关系变得融洽。在交谈中麦克米兰告诉史蒂文森,当狱警对他言语粗鲁的时候,他会猜想狱警一定是刚刚经受了挫折;他还说,有些家人应该来却没有来,是因为到死囚区探视一定是非常困难的决定。

麦克米兰知道史蒂文森正在帮他,史蒂文森也了解到麦克米兰是一个善良、正派、天性慷慨的人—律师与当事人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私人友谊。

左起:沃尔特·麦克米兰、他的孙女、他的妻子、辩护律师史蒂文森和沃尔特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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