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电气时代到互联网时代的进程验证了每次人类文明的进步都是技术创新集中爆发的结果。而被公认为是引导和鼓励创新最为有效手段的专利制度,自 17世纪在英国诞生以来,其天然具有的两面性就屡招批驳。美国学者海勒就曾用比较形象的“反公地悲剧”来阐释专利制度负面效应。
近些年来,随着各国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的增长、新技术新模式的出现以及专利由“成本”到“资产”的观念转变,现有专利制度的负面效应逐渐显现并不断放大:大量“专利灌丛”、“滥诉”导致专利制度的运营成本上升、权利的法律确定性降低,并使得市场参与者的自由竞争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遍布的“专利灌丛”,被称为创新主力军的中小微企业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从事新产品开发,以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同时,复杂的专利授权和专利诉讼规则与程序常常使得他们望而却步,致使许多新技术难以得到推广应用。
很多时候,我国专利制度对于经济转型和企业创新发展产生了有悖于制度设计初衷的负面作用:持续升高的专利授权使用费,使得很多企业在饱受融资难、招工难、税负重压力的同时,进一步增加运营成本;一些不恰当的专利申请鼓励政策导致了很多权利不稳定和技术含量超低的垃圾专利,给企业发展带来了很多潜在陷阱与障碍;维权成本高、赔偿额低进一步阻碍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技术发展需要创新,保护与鼓励创新的制度也需要不断的调整与创新。我国专利相关制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经被业界充分地认识,相关法律修改与制度调整已经拉开序幕,本期封面故事重点报道的专利法修改征求意见稿71条规定的“网络平台商的通知—移除义务”就是制度创新的开始。修改结果,我们满怀期待!